军乐团幼儿园 家长帮:彭晓芸:弱者的“不道德”何以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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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晓芸:弱者的“不道德”何以疗救?

发布时间:2012-01-20 16:44 作者:彭晓芸 字号:大 中 小 点击:138次

  约稿作业,新闻是新的,话题是老的。为女性说话,但不代表个人生活态度,我就不是一个热衷于家务的人,但不能妨碍社会为家庭主妇说话,承认家庭主妇的经济地位,应当认可多元选择,无高下之分。


  据《东莞日报》报道,一对夫妻闹离婚,诉讼期间,妻子方自称巨额欠债达千万,并有债主出示“借条”,经法院认定,此巨债事实不成立,也就是说,很可能是妻子与人串通作假。


  与离婚过程中的转移财产对应,无财产、少财产一方,却使用了虚造巨债的方式,希望以夫妻双方共同债务的方式让另一方承担一部分“代价”,此代价本来是离婚的代价,为契约破裂而付出的代价,却以如此不道德的弄虚作假在诉求,只能让人哀叹中国式离婚的“狗血”。


  此前,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新解释引起了一阵不小的波澜,各方争论激烈。新解释对夫妻共同财产认定的一刀切简便式处理,某种程度上,是法律对判例中各种“不道德”或“狗血纠纷”的回应,但这是偷懒的立法,其简化程度几乎可和1949年后由权力主导的男女平等相比,国人一度以为这就是最恰当的性别伦理------“平等”,也即妇女在方方面面皆与男性看齐,抹杀基于生理差异的性别特质,不再以此差异为立法依据。在一些人看来,这就是女权,妇女终于能够与男性比翼齐飞了呀!


  只要对西方国家的婚姻法有所了解的人,都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中国当前的这种立法释法方向,与西方对婚姻当中女性一方的家务付出予以经济地位的认可,完全背道而驰。这不是中国女性比西方国家的女性更有能力,中国的女权走得更远,恰恰相反,只能证明未经自下而上博弈的性别生态,往往会发生各种扭曲,既包括弱势一方的“不道德”反抗的扭曲,也包括矫枉过正的法治态度的偏差。


  社会学家孙立平曾经指出一个社会现象:社会堕落之时穷人堕落更快,弱者更加缺乏抵御堕落的资源。此说用在性别关系上,也是符合当前中国式性别生态的,即两性中,弱势一方更有可能以违背法律或道德基准的方式,进行她们的利益博弈。如此制造巨债的,当属其中的极端,离婚案例中,更多的妻子们以曝光家庭隐私、谋求社会舆论同情的方式给丈夫一方施压,此类“鱼死网破”的攻击式维权,即属以“不道德”应对法律精神上的“不道德”,如此下去,只能是加剧社会公私领域的紊乱,降低社会整体的契约精神和道德自律。


  当前性别文化的吊诡是,一方面,大众舆论不断强化婚姻是女性生活的核心价值,诸如制造所谓“剩女”的概念,诸如离异女性遭受的社会歧视,另一方面,中国在立法上却走得比西方社会还远,丝毫不顾及女性在婚姻生活中多承担照顾者角色的现实状况,这既是对法律公正精神的误解,也是在一个畸形的性别土壤上再加了一把农药,表面上的“绝对平等”,彰显的却是立法层面处理复杂性别伦理的偷懒和无能。


  阻止弱者进一步向不道德滑落,不仅要纠正一部分激烈的女权对女性一方不道德行为的辩护和鼓励,更为重要的,是社会舆论和立法层面应当正视中国在此一议题上的缺陷,尽快完善法律在婚姻问题上的契约作用,使两性在进入或脱离婚姻关系过程中,认可法律制约的神圣性,认可公私领域当有边界感的社会规则,而不是在法外以各种不正当小动作、潜规则谋求个人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