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福子女:为官莫破百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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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转帖 发布时间:2012-1-14 作者:陆真
明朝政治家张居正曾经讲过:“治理之道,莫要于安民”。安民就是安己;扰民者将自扰之。庸官们不明此理;贪官们则反其道而行之,造成百姓困苦不堪,当地治理混乱,最终自己也被搅扰不堪,甚至被罢官而去。古往今来,多少的教训,都阐发一个为政哲学,就是:为官者当造福一方,一定要谨防百姓破家,不可使百姓家破人亡。
早年有人唱出一段顺口溜:
破家县令不可当,
子孙三代都遭殃;
恶报来时罪难躲,
不如回家自种粮。
有个人名叫元孝整,是洛阳(今河南洛阳)人,小时候就有善良的心性。十岁时父母双亡,几位哥哥把他养大。元孝整性格友善,与几位哥哥相处很好。后来哥哥们分家另过,元孝整什么也不要,只身外出谋事,为州里人所称道。
隋高祖杨坚为北周丞相时,元孝整曾跟从韦孝宽,征讨尉迟迥的叛乱,因战功显赫,被封为河间郡公。隋开皇二年(582年),转官为原州总管。元孝整在任期间,一个商人的财物为盗贼所偷。商人怀疑是和他住在一起的某人干的,于是就把他怀疑的人带到元孝整处,要求元孝整审处。元孝整在盘问那个疑犯时,发现疑犯的对答都很确实,并没有偷窃的嫌疑,显然是被冤枉,就把他释放了。
商人又往上告,说元孝整收受了贼人的贿赂,错判案件,放纵贼人。为此,朝廷里专门派人来审查这件事。朝廷里来的官员责问元孝整:“你为什么贪图金银贿赂,使贼盗恣意妄为?”元孝整并不申辩,把责任都揽在自己身上。结果元孝整被免官除职。
时间不长,真正偷盗商人钱财的贼,又在别的地方作案,被抓获,供出了他以前作的案,这说明元孝整是被冤枉了。
朝廷里很过意不去,皇帝召元孝整入宫,对他说:“你是朝廷的老臣,地位声望都很高。收受贿赂,放纵盗贼,也不是一般的罪行。为什么你要承担这个责任,并不为自己申辩、洗刷呢?”
元孝整回答说:“朝廷将治理一州的事务,委派给我,我却未能消除全州境内的盗贼,致使州民钱财被盗,这是我的罪过之一;州里百姓无辜地被诽谤,我没有把此事交付司法部门去处理,当时觉得真相就是那么简单,便把无辜者放走了事,后来又出现我被诬告,完全是我以前处理草率的过失。这是我的罪过之二;我判案不讲求证据,不用法律文书约束自己,以致被人所怀疑,这是我的罪过之三。我有这三条罪过,难道还要逃脱责任吗?如果当时我说我没有收受贿赂,朝廷里派出去的官员,肯定还要深究此事,要是再让善良百姓无辜受绳锁捆、公堂盘问之苦,甚至弄得受冤屈的百姓家破人亡。这又是我的罪过所致。我想到一首民谣:
破家县令不可当,
子孙三代都遭殃;
恶报来时罪难躲,
不如回家自种粮!
我身为一州之主,比县令要大。当个破坏百姓家庭的破家县令,已是大恶;我若再当破家州官,真是罪大恶极了!因此,我宁肯自己受点冤屈,也不愿再当破家州官,‘不如回家自种粮’为妥,所以那时候,我就没有为自己做什么申辩。”
皇帝听了以后,既感叹又惊异,称元孝整为忠厚长者,恢复了他的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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