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百合38分钟 在线:常熟离奇刑案;法院竟黑白不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1 21:33:00

2011年11月,苏州市中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将一起离奇刑案发回常熟市法院重审(2012年1月10日《 人民日报 》)。

  摄像记录事发经过:去年4月2日中午12时后,以“光头”为首24不明身份的人拿着砍刀闯进常熟市忠发投资公司办公室,一人拿刀架在张胜脖子上,一男子挥拳把何强打倒,随后双方一顿乱打乱砍。何强等4来自湖南员工掏出菜刀反抗,另两人随手抓起办公室物品往入侵者头上砸去。两分钟后,“光头”一方被逼退。6天后,6员工被警方以“聚众斗殴”刑拘,随后6人被法院判刑3年。整个事件清楚明白,是“光头”等24人上门寻衅闹事,何强等6人被逼自卫,法官们岂能不明白?可判决结果怎会如此出乎人们预料?是谁制造了这样的糊涂判决?

事前何强接到电话,他担心公司会出事,叫来张胜等5人说,“对方如来谈事情,我们没必要起冲突,万一对方闹事打架,我们准备刀子也不吃亏。”如此可证明何强主观意图上没有闹事打架不良动机。如是闹事打架,谁会愚蠢到在自己公司发生,这是谁都明白的事,常熟市法院法官怎么就不明白?这究竟是蓄意枉法判决还是法律无知?

常熟市法院认定,何强知道对方要来闹事,纠集陈强、张胜等到斗殴场所,并准备斗殴器械,符合聚众斗殴犯罪预备。何强等是在自己公司办公室,怎么变成了到斗殴场所,如此说来,何强们天天在自己办公室,是天天在斗殴场所闹事了?这种说法很荒唐,这怎么让人感觉在颠倒黑白?法院认为双方都是为侵犯对方,没有防卫者与侵害者之分。这种说法貌似公正,其实是混淆黑白。请问法官对方如果不来闹事,何强等如何侵犯对方?更让人感觉非常奇怪的是判决书中缺少对方供词,真正“聚众斗殴”另一方24人全部缺位,无一人归案。真正闹事的为什么无一受审?这是怎样的离奇判决?对方究竟是集体外逃还是法官蓄意偏袒?此案让人感觉似乎不是法官判决,而完全是闹事方指使,法官似乎端的是闹事方的“饭碗”,完全是在为闹事方办理人情案、关系案!这不是人们要质疑,是法院判决太让人怀疑?

本案焦点在于预计他人发动攻击,召集人“应战”是否排除正当防卫?何强等预感威胁时在自己办公室戒备,有保护办公室和自身安全需要,没有逾越社会容忍限度。法律赋予公民防卫权,面对暴力侵害应鼓励公民合理抗争。这样有利于保持社会秩序、正义的生态平衡。何强召集人员、准备器械没有超出这种需求,未闻造成对方人员伤亡,何强等人的防卫可以说是目的正当,防卫适时,程度适当,没有超出防卫限度,怎么能认定为没有防卫意思?根据无罪推定原则,在确无足够证据排除存在正当防卫想法情形下,也不应判处行为人构成犯罪。法官们怎么就如此法律无知呢?恰恰相反的是对方不法侵害方式极为严重,应属“行凶”,怎么却不追究刑责了?显然,这绝不是法律无知的问题了!

人们不知“光头”等24人究竟有什么背景,让常熟市法律的天平倾斜。但他们拿着砍刀架在张胜脖子上,挥拳把何强打倒,乱打乱砍一通。如此不是黑社会做派是什么?人们有理由怀疑常熟市法院有意无意充当这一“黑社会组织” “保护伞”!何强等六人均为湖南籍人,常熟市法院的一审判决缺乏公平公正,是否有排外倾向?好的是苏州市中院看出问题端倪,不至于让冤案放大!

在该案中,常熟市法院法官如果是法律无知应该下课了,如果是因有金钱利益纠葛就应该拿下,该有人过问了!无论如何不该让枉法裁判者继续操纵法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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