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望先锋dva死亡姿势:反映广电机顶盒暴利、欺诈等六个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12:39:40
给省市领导、广电总局、中纪委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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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省市领导、广电总局、中纪委的公开信


反映广电机顶盒暴利、欺诈等六个问题




一、     机顶盒垄断暴利



据《中国青年报》2006年1月10日文章《谁制造了机顶盒暴利》指出:"机顶盒成本不到8 0元",又据网上销售信息:"机顶盒在2008年价格不到200元"。

成本不到100元,销售价格不到200元,为什么公开招标价格会上300元?厦门广电卖给用户380元以上?



与广电机顶盒可比、又比机顶盒功能多的DVD,市场上价格仅1百  --  2百元,而卫星电视机顶盒售价仅100多元。而厦门广电以前竟将普通机顶盒卖到800元以上!



(网文参考:从机顶盒OEM工厂的一个朋友那里得到了一个有线数字机顶盒的材料清单,是意法半导体的ST5105方案,在征得了朋友同意后给大家晒一晒:
外壳结构件:15.2元(小)21.5元(大) 电源板:外置8.2元 内置12.3元 双向主板:106.23元 面板:1.75元(无LED)7.8元(有LED) 包装材料:6.35元 遥控器:6.2元 加工费:15-30元 损耗:5元 以上不含税,含税增加13%。按最便宜的算是164.19元,含税:185.53元,还是双向的。注:此为网文,是所谓双向互动高清机顶盒成本价185、53元?广电卖一千多元。供参考)



所以广电机顶盒是典型的违法暴利,是对广大用户的垄断欺诈!



二、     机顶盒商业欺诈



2007年3月福建省物价局下达了机顶盒、智能卡另收费价格上限的文件,厦门市广电故意不向用户说明这一个情况,仍然在厦门市报纸、电视台上宣传"免费赠送一个机顶盒",2007年11月仍茌全市各街道张贴"免费申领(不是购置)机顶盒"的布告(书面证据)。厦门市广电的热线电话968810小姐,直到2007年12月底,还在向用户宣传"机顶盒、智能卡是免费的"。(电话录音)



在全市用户被免费赠送一个机顶盒、智能卡之后,2008年1月厦门市广电突然宣布:"按照2007年3月福建省物价局文件,机顶盒要收380元、智能卡要收55元"。厦门市广电如此出尔反尔,构成了典型的商业欺诈。



许多用户纷纷向省市领导、广电总局、中纪委反映厦门广电的机顶盒、智能卡欺诈问题。

拖到2008年7月,厦门广电作了一点小让步,补充通知:只免掉了2007年前的少数用户的小部分机顶盒费及55元智能卡费,仍坚持要向2007年转换的多数用户收取380元机顶盒费,并从8月1日起扣钱。



厦门广电的霸王式作派,引起广大用户的不满与对抗情绪。

应责成厦门广电信守承诺,免掉2008年前全部用户的机顶盒费,并双倍返还已被扣的机顶盒费。


三、"数字电视"欺诈



普通机顶盒,仅是一台将数字信号转换回模拟信号的转换器,并不能让用户看上数字电视,只是让用户仍使用模拟电视机看模拟电视。




目前的技术,被机顶盒还原后的模拟信号,比起以前的模拟信号,效果更差,且有信号延迟、机顶盒遥控器不灵(例如换频道变成变音量)等问题,给用户造成了损害与不便。

如此服务质量下降,反而提价,是什么霸王行径?



上海市广电,至今仍免费送用户2个机顶盒,而且仍按模拟电视旧标准收费。厦门广电为什么不学一下上海广电?



所以厦门广电以"数字电视收视费标准"高收费,是对广大用户的欺诈。

应责成厦门广电仍按模拟收费标准每月每户12元收费,并双倍返还多扣的收视费。?




四、捏造“政府定价”谎言



按国家规定,只有收视费一项,属于政府定价范围;而机顶盒、智能卡等普通商品,根本不属于政府定价范围。



省物价局文件仅是对其销售价格作了一个最高限价,该通知第三条明文规定:“三、上述基本型机顶盒和智能卡的价格为最高销售价格,允许广电网络经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向下浮动,不得上浮。”



厦门广电故意将非政府定价的机顶盒费,与政府定价的收视费混为一谈,故意将省物价局的关于机顶盒”最高上限价”歪曲成”政府定价”,长期散布“机顶盒380元、智能卡55元是政府定价"等谎言(至今厦门广电968810小姐仍是如此回复用户的),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名誉,又欺诈用户。



五、捏造“政策有变”谎言



    厦门广电2008年7月的补充通知,继续捏造了"机顶盒跟智能卡的收费是有政策依据的"谎言,把“机顶盒费与收视费捆绑一起”的垄断企业的垄断梦想,歪曲为“政府的资费政策”,捏造了“后来政策变了(机顶盒费与收视费不能捆绑)”,“客观上存在政策衔接问题"等弥天大谎。

实际上,党中央、广电总局关于电视的“公益性、不能加重群众负担、首台机顶盒免费”等资费政策,从2005年至今没变(见2007年李长春等中央领导人的批示和广电总局文件)。全国就厦门(福建)广电一家,敢对已经免费送出的机顶盒与智能卡,又强行收费。这是厦门广电造谣“政府的资费政策有变",企图将用户的愤怒引向“政府的政策有变"?再次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名誉,又欺诈用户。



应责成厦门广电就有关"政府的资费政策有变"的谎言,向全市人民与政府道歉!



六、广电补充通知继续损害用户利益



厦门广电2008年7月补充通知又对用户的"退机"、"恢复摸拟电视"作了一些例如"限2008年7月31日 前退机","退机也要收机顶盒费"、"销户也要收机顶盒费"、"不能恢复原来模拟电视频道数量"等单方面霸王条款!



机顶盒在厦门广电宣布免费配置之后,用户也接收了,在事实上已完成了其所有权的转移过程。就算用户只有免费使用权,用户停机后为什么还被“扣每月6、5元”?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做好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闽广办〔2008〕2号)文件明确规定:“切实做到推进转换工作中现有模拟频道数量不减少。......而且一定要坚持群众自愿原则,让群众自觉接受转换工作......,确保群众满意。”

而厦门广电只保留6套模拟节目,严重违犯了省广电局的规定。



总之,厦门广电利用其行业垄断地位,在机顶盒、智能卡收费上欺诈了用户,事后又将责任推给政府、政策,给厦门的“全国文明城市”抹了黑,对此应承担全部法律与经济责任。



请首长领导给予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