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杜玲玲照片:农村青年单身为哪般?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4 19:09:52
作者:赵晓峰
来源:三农中国
来源日期:2007-12-14
本站发布时间:2007-12-14 10:2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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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以来,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开始大规模地向发达地区、发达城市流动。在这个过程中,农村流出的主体是处于婚龄期的青年男女,并且以年轻女性为先导,而流动出去的青年男女的婚姻观念也随之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由此带来的问题是农村青年单身现象不断增多。在欧美日等发达国家,青年人单身曾经是一种时尚,一种流行的生活方式,现在已经溶入社会成为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青年男女主动选择单身生活的在婚龄期男女中占有很大的比例。在中国的城市社会,也已经出现了一个所谓的第三次单身浪潮。但是,与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和国内的城市社会不同的是,我国农村青年的单身是一种被动的、迫不得已的选择,它不是来自青年农民生活观念的改变,而是在农民流动性不断增强的时代农村青年出于生活压力所迫的无奈选择。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当前农村青年的单身主要表现为大龄男性青年的数量和比例的不断上升。为了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农村青年单身问题形成的原因,我们最近在豫东平原的若干村庄展开了调查。在调查中,笔者与杨华博士等人还聊到湘南宗族性村落的光棍现象,也讨论到了《南方周末》对贵州牌坊村光棍状况的调查。因此,我们对当前农村青年单身问题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本文就试图综合这三个地方的材料对此问题做一个个案性的简要剖析。
二、
根据豫东、湘南以及贵州牌坊村的情况,我们可以发现,农村青年单身问题是片面性的单一性别的单身,基本上表现为处于婚龄期的农村男性青年娶不到媳妇;而对于女性青年来说,单身根本就不是什么问题,离婚再嫁也是非常容易的事情。
案例1:在我们调查的豫东平原的催桥镇,有一个吴性男青年,30多岁,前些年经媒人介绍和一个邻村女青年认识后交往了2年,双方已经订了婚,男方还给了女方1万多块钱的定亲礼。去年,女方以男方不能满足其盖新房的要求为借口提出悔婚,并拒绝退还定亲礼。男方家庭原本已经答应如果两人结婚,由男方父母负责在未来几年内将房子盖起来。即使如此也不能挽救两个人的婚姻。男方家庭在女方悔婚以后,多次到女方家索要已经支付过的定亲礼,最后也只退还了一部分。剩余的部分,女方以补偿青春费为托词坚决不还,最后男方也只能不了了之。
由于当地最近几年有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始出去打工,农民的收入有了一定幅度的增长。与此相伴随,婚姻市场的价格也是水涨船高,定亲礼的价格流行着:“八千八,一起发”、“九千九,天长地久”、“一万一,万里挑一”等俗语,目前的标准大多都已经是“万里挑一”了。但这还只是第一步,接下来的彩礼也要一万元左右。此外,男方家庭还必须负责给结婚的年轻夫妇盖五间瓦房,甚至还要求是楼房。整个过程从双方认识到最终走进婚姻的殿堂,男方家庭至少要花去6万元以上。更令当地农民感到担忧的是,农村年轻女性之间的面子竞争也非常激烈,一个女孩要是在定亲礼上要“一万一”,另一个与之有关系的女孩就会要求在另外一个方面超过对方,或者向男方索要更多的彩礼,或者要求男方必须盖楼房,总之是谁也不甘落后。因此,当地的婚姻市场已经延续了4、5年的高价婚姻了,婚姻的价格也在农村青年女性的面子竞争中攀升,给当地家有未婚儿子的贫困家庭带来了很大的经济负担,也给其父母带来了极大的精神和心理压力。正如案例中出现的吴某,如果男方家庭不能满足年轻女性提出的结婚条件,女方可以很轻易地提出悔婚,并且可以不受舆论谴责地寻找各种借口拒绝退还定亲礼、彩礼。因为,即使有过悔婚经历的年轻女性,在当地的婚姻市场也不愁找不到合适的对象。而男方对此大多就没有办法了,只能自认倒霉。高价婚姻的出现,一方面使家庭贫困的农村男性青年娶不到媳妇,长期生活在性压抑之中。根据当地乡镇工作人员的介绍,因为结不起婚,当地有一个村民小组就有二十多个光棍。另一方面也迫使当地农民的生育观念发生转变。长久以来,当地农民都有为儿子娶妻、盖房的义务,如果一个农民不能完成这些人生大事就会觉得活着没有面子、生活没有意义。所以,高价婚姻就从一个侧面影响并且改变了农民的生育观念,“多儿多女多冤家”、“生儿未必是福”、“女儿头上一朵花”等说法开始流行,很多农民也不再愿意违反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多生、超生了。
案例2:2007年8月16日的《南方周末》报道说,在贵州省贵阳市牌坊村,村里几乎没有适龄未婚女孩,在册的60名其实早已“逃离”这里在外打工。相反,这个2249人、665户的山村有282条光棍,约占男性总数的1/5。30岁以上的光棍俯拾皆是。最大的光棍65岁。这里的男女比例(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是134.7,远高于全国2005年人口抽样调查的106.3。
案例3:根据杨华对湘南宗族性村落的描述,在当地的水村杨姓三个湾、四个村民小组,不到六百人的村落里,竟有近三十名的光棍存在,这是一个高得惊人的数字,就算按照人口比例,也是很高的,净占人口总数的5%。而在水村平屋湾,有多达5个光棍,而这个湾只有三十来户人家,如果把每个光棍算作一户的话,光棍占户数的15%,也就是说六户人家就可能出现一个光棍汉。水村的比例恐怕要远远高于全国的平均水平。而在水村邻近的一个资源型村庄“涧坪”,只有数百人,据说有60多个光棍汉。在最近的调查中,水村2000年后结婚的家庭,没有一个是本地通婚,而且一般都是本县以外地方的女子,外省的多为四川、贵州、广西一带,而本村的女子也多嫁到外省。
上面这两个案例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随着农民流动性的增强,农村的青年女性大多都已经“逃离”村庄,当地的人口性别比严重失衡,导致青年男性难以娶到媳妇。但是,两个地方的实际情况也有很大的不同。
在贵州牌坊村,农村青年女性外出打工后不愿意回到原来的村庄结婚、生子,她们最主要的考虑是经济因素,不愿意跟着村里的“爷们”过没有希望的生活。因此,她们就在外出打工的时候,与外地的男性青年发生了关系,谈起了恋爱,大多也都如愿地嫁到了外地,过上了相比家乡来说比较好的生活。我们在豫东平原以及湖北荆门地区的调查也证明,当地有大量的男性青年娶的是外地媳妇,几乎都是四川、贵州、广西等经济发展比较落后的地区外出打工的女性。这样就导致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吻合,形成了一个婚姻市场的地区间梯级体系,处于梯级末端地区的青年女性就会向高端地区流动。久而久之,末端地区就没有年轻女性可以在当地谈婚论嫁了,经济条件太差的地区就会自动地形成光棍村。
而在湘南的宗族性村落则完全不是因为经济性原因才导致当地出现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的。湘南农村属于资源型村落,当地的矿产资源非常丰富,农民在本地就可以随时去矿上工作以获得比外出打工要高得多的经济收入。因此,男方家庭经济条件的好坏,自然也就不是当地女孩在婚姻问题上考虑的关键因素。在杨华的叙述中,当地农民在其女儿将要出去打工的时候都会叮嘱一番,要求她们出去几年就赶紧回来在本地结婚。然而,很多女孩出去打工一年以后就在外地找到了对象,连过年也不回去过了。如果我们考虑到在湘南宗族性村落特殊的宗族性因素,就会觉得青年女性的行为难以理解,因为在这样的地区传统观念保存很好,社会舆论依然很强。所以,青年女性在外出一年以后敢于违背父母之命独自做主去寻找个人的幸福之类现象的大量出现也有点违背常识。但是,也许正是因为宗族性村落的内部规范过多,青年女性才更乐于走出去,摆脱村落的束缚,追求独立的私人生活空间。也就是说,当地农村青年女性的外嫁与私人生活的兴起有极大的关联。同时,农民流动性的增强也给她们提供了绝好的机会。而对于当地的青年男性来说,如果要娶上媳妇,就必须出去打工,“骗也要骗上个媳妇回来”,一旦娶到媳妇,他们就不会再出去打工了。对于那些不愿意外出打工的大龄青年,也就丧失了唯一的与青年女性的接触机会,只能保持单身了。
案例4:李某,催桥镇某村2组人,人很老实,不会说话,家庭条件一般。其父母多次求媒人为他介绍对象,但是女方大多都是一看不中就走了。贺某,该村3组人,人也比较老实,曾经在十多年前娶了一个老婆,还添了一个男孩。当孩子3岁的时候,女方就跑了,再也没有回来。后来,多次相亲都没有成功。前几年经人介绍又娶了一个多道婚的老婆,谁也不知道,那个女人究竟先后嫁了多少男人,只知道在和贺某结婚的时候,她和前夫的离婚手续都没有办。即使如此,该女人在给贺某生了一个女孩后就偷偷地带着孩子跑了。同是3组的何某,自幼多病,不能干重活,只能以放羊为生。虽然其父母早早地就给他盖好了房子,但是将近四十岁了,也始终没有能够娶到媳妇。
为人忠厚老实,曾经是农村青年男女选择配偶的重要标准。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农村青年男女,尤其是青年女性的这个婚姻标准也发生了变化。它不再是婚姻市场上评价一个异性青年素质优异的标准,而成了青年人“惟恐躲之而不及”的对象。现在,农村的青年人随着流动性的增强,视野空前的开阔,他们也像城市青年一样,开始注重婚姻生活的质量,追求美好的夫妻与家庭生活。如果男性青年性格过于内向,人又老实不爱说话,给青年女性的感觉就是人太木讷,要是和这样的人结婚了,“生活多没意思啊”。
以前,农村社会流行“拐子配瘸子”,“疯婆配癜子”等古话。它说明在当时的社会,残疾人的婚配也不是不能解决的问题。可是,在当下农民的流动性不断增强,农村社会的大龄年轻人数量不断增多的情况下,身有残疾的农村青年女性要想找个身体正常的年轻男性也不是太大的问题。所以,农村那些身患残疾的青年男性要想找到媳妇就是非常困难的事情了。
三、
通过上面的个案分析,我们不难发现,当前不同地域的农村大龄单身男性青年不断增多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高价婚姻市场的形成,使家庭贫困的男性婚龄青年没有能力承担婚姻的价格;二是婚姻市场的地区间梯级体系逐步成型,使经济贫困地区的农村青年女性都向经济发达地区转移,造成当地人口性别比在自然形成的已经偏高的基础上进一步失衡,男性青年因之丧失了与青年女性交往的机会;三是与农村青年女性对自由恋爱的婚姻家庭生活的向往顺带而来的私人生活的兴起,促使即使在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地区也会出现农村青年女性的外流,使本地婚姻市场解体,从而使留守村庄的男性青年只能选择过单身生活;四是农民流动与私人生活的兴起带来的婚姻评价标准的变迁,使村庄的老实人、不会说话、没有生活情趣的男性青年被同龄的女性看不起;五是婚姻市场的紧俏使村庄的残疾男性青年缺乏合适的婚姻对象。这五个原因构成当前不同的农村地区出现农村男性青年单身问题的结构性因素,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这些结构性因素很有可能将呈现出固化的态势。根据有关部门的预测,到2020年,我国20岁至45岁的男性将比女性多出3000万人。与城市青年自愿选择单身的婚姻观念相反,农村男性青年的单身大多都是被动的非自愿行为,而农村社会的人口性别比问题也更严重。因此,在当前的新农村建设中,如何区别对待并最终化解不同地区造成男性单身青年问题的结构性因素,使农村青年的“配对”能够成功是一个棘手的难题,也是当前值得学界进行深入研究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