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盈投资集团:马少华的博客的博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6 17:31:24

舆论中的感性与评论中的理性

   去年(2011年)11月16日,有19名幼童遇难的甘肃正宁幼儿园校车事故发生之后,媒体上就不断出现关于校车的新闻报道。这反映出,因为这重大恶性事件,“校车”已成为一个强势的媒体议程,引导着记者的注意力和公众的注意力。而刚巧在此之后——11月25日中国援助马其顿校车项目交接仪式的消息,也自然在这个议程所覆盖的范围之中。

  正是它,引发了舆论的质疑。

  比如,当时有一篇网络评论的标题为《无偿捐赠校车给马其顿,请给一个对得起本国孩子的理由》;而另一篇网评的标题则明显是讽刺性的反语:《所以向马其顿捐校车是因为我们不缺校车》。

  在评论课上,我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是:

  “校车事故”与“校车捐赠”,这两个(类)涉及校车的新闻之间,有什么相关性?

  如果有,这样的相关性有无评论的价值?

  有一位同学回答说:两者放在一起,就是感不舒服。而另一位同学形象地阐述了这种“不舒服”:“仿佛一个母亲,不喂自己的孩子吃奶,却喂别家的孩子吃奶。”他认为,如果外国知道了我们甘肃正宁的校车事故,两相对比,反而会损害我们的国际形象。

  但是,还有一位同学认为:“校车事故”与“校车捐赠”这两类事件,分别归属于教育部和外交部这两个具体的政府部门的管理范围之内。它们的责任权限有明确的分工,他们的目标与评价标准也有不同。不能放在一起来论。

  我觉得,同学们的这两种看法,恰好是看待国家(政府)行为的两种具有典型性的思维模式,分别具有感性和理性的倾向:

  把国家看作是“一个人”或者更具体而言,是一个母亲,由此产生对其行为“统一”的期待,正是感性的方式,因为“一个人”或者“一个母亲”自己的行为应该是“统一”的。

  但实际上,国家有着有多重的价值目标,这些不同的价值目标由不同的政府部门分工实现,各司其职,一般不可越界,虽然在总体的意义上都可以说是服务于国民,但在具体的目标和行为上,其实与民众的关联程度不同——比如,外交部负责的国际交往事务以及相关的财政支出,离民众也要显得远一些;而教育部在教育设施方面的投入,就要离民众近得多了。这些具体的目标和行为,有时甚至看起来来相互矛盾——

  比如:在公安部门打击“黄赌毒”的同时,卫生防疫部门则在给吸毒人员发放清洁针具,向“娱乐场所”发放安全套,以避免艾滋病传播。这种看似“矛盾”的情况在多年前就曾引发舆论争议,无非是因为人们感性地、“笼统”地看待政府行为,没有认识到政府行为有多重价值目标,而这多重目标只能分解到不同的行政部门各自追求——这是行政活动自身的规律。

  一般来说,感性认识具有直觉的、简化的、总体性的特点;而理性认识则倾向于将认识对象具体化,着眼于不同事物不同的规律,并且将复杂的问题分解。

  我觉得,虽然人们对于国家行为的感性理解具有偏颇的一面,没有反映出国家行为的多元价值和复杂性,但这种感性理解本身是有价值的——它是国民与国家情感联结的一种形式。而且,人们在这种感性的理解中受伤,是社会心理的真实信号,也是国家真实的损失。所以,我们既不能忽视这个事实本身,也不能改变这个事实。虽然对外捐助旨在为国家发展创造一个有利的国际环境,这与为自己国家的少年儿童提供更安全的教育环境,是政府的不同责任,由不同的政府部门承担,但对于人民群众来说,做这些事情的,毕竟是同一个政府。

  包括评论在内的舆论总是难免感性的认识,它真实地反映着多数人的基本心理和情感反应。但高质量的评论,应该达到理性认识的层次。而这种理性,并不意味着排斥和否定人民的感性认识。而是在承认、接受并包容感性认识的基础上帮助人们全面、深刻地认识事物的规律、不同事物的区别和评价标准。

  在这个问题上,我觉得《环球时报》2011年11月28日关于“校车捐赠”事件的中英文两个文本的社论,就把握得比较好。

  其中文版第一段就明确表示:

  这起外交部参与执行的对外捐助,被公布出来的时机与甘肃幼儿园校车事故撞到了一起。这个本应避免的“巧合”未能得到避免,外交部显然有值得反思之处。

  也就是说,这篇社论一开始就表明立场,没有把公众的舆论反应看作是对政府的无理挑剔,而是把对事情处理得更好的责任放在政府身上。

  但在第二段,它也明确表达:

  单就向马其顿捐赠校车一事,如果没有甘肃校车事件做背景,不能被认为是不恰当的。外交工作自有它的节奏和舞台,外交部不是民政部,它需要承担责任的,是为中国发展创造尽可能好的国际战略环境。

  ——这就包含着对于政府行为的理性认识——即对部门分工和各自职守界线、活动规律的认识。

  其第三段则将第一段已经表明的论点,进一步拓展开来阐发:

  中国所有政府部门都应加强针对舆论的敏感,它们必须对每一项工作做认真的舆论预判,对舆论做预判不是耍滑头,它应成政府“好心办好事”工作流程的一项“标配”。政府机构可以仅仅按照“工作需要”来安排做事方式和时间表的时代结束了。

  ——这一段得出的这些判断,正是这篇社论面对这次“巧合的信息冲突” (coincidental clash of information——这是这篇社论英文版中的用语)而提供出来的新的认识。它应当是人们在这次舆论风波中的收获。

  所谓 “巧合的信息冲突”(coincidental clash of information),与其说是信息(information)本身的冲突,不如说是人们心理和情感的冲突:人们刚刚看到自己孩子因为没有安全宽敞的校车,马上就看到政府向其他国家捐赠安全宽敞的校车,很自然会产生纠结与反感。尽管从数量上说,即使把捐给马其顿的校车(只有23辆)省下来,也不可能解决我们全国孩子的校车问题(据教育部的说法,这需要4500亿元)。而从事情的“巧合”看,这种冲突与其说在于两个“校车”所带来的不同感受,不如说,在于它们在时间上的确相距太近了。

  据外交部后来的解释,这项捐助项目,早在2011年初就已经确定了。那么,预定于11月举办的捐助交接仪式与11月在甘肃发生的校车事故之间,的确是一种“巧合”的关系。但是,如果考虑到全国农村校车的基本状况,那么甘肃发生的校车事故就并非偶然。所以,外交部是否一定要选择捐赠校车,就是值得考虑的。因为,虽然校车问题只是我国基层教育投入不足的一个方面,捐赠别的,也会使民众产生对比和联想,但校车事故引发的恶性结果和社会关注,毕竟要大于农村教育其他方面的基本问题。这正是《环球时报》社论中提到这个“巧合”的事件“本应避免”,却并未明言如何“避免”的一个着眼点。这也是那篇社论中提出的所谓“舆论预判”的一个基础。“舆论预判”以什么为基础呢?当然以国情为基础;以舆论可能生发的敏感点为基础;以掌握舆论的规律为基础。

  《环球时报》英文版社论提到的coincidental clash of information,我把它翻成“巧合的信息冲突”,不一很准确。但正是英文版中的这个新鲜的词组,才提示我;这一现象可能具有某种普遍性,甚至规律性。而从传播规律的角度,理性地认识这样一种传播和接受现象,也是新闻传播研究乃至评论写作应当承担的任务。

  实际上,这样的coincidental clash of information,在2011年“校车风波”之前就曾出现过:当整个社会舆论因为“老人跌倒无人扶”而陷入道德焦虑之中的时候,卫生部恰好发布了《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其中包括“不要随意搬动对方肢体,以免加重伤情”的提醒,结果引发了网络舆论的激烈反应——仿佛这个《指南》是专为为不扶老人提供理由似的。卫生部这个《技术指南》本身并没有什么问题,它的内容较多、较专业,当然不是意在为“不扶老人”提供借口。它之所以引发争议,完全是时机巧合。卫生部后来专门为此对社会做出解释,也说《指南》与社会上关于道德问题的议题并无联系。但是,从政府工作的效果来看,当时的卫生部与后来捐赠校车的外交部所面临的问题相同:显然对于“老人跌倒无人扶”的社会舆论环境不敏感,也就是没有《环球时报》那篇社论中所说的“舆论预判”。

  人的认识,有理性的,也有感性的,不可能要求所有人都达到理性的认识。把人们的感性认识作为一个客观事实接受下来,并且研究其中的规律,既是评论应有的理性,也是政府行为应具有的理性。

   (刊载于《新闻与写作》2012年第一期“少华随笔”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