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悔这一生mp3百度云:“吃空饷”不吃牢饭:谁在践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23:58:47
“吃空饷”不吃牢饭,法律面前人人不平等又一铁证  

    被公众高度关注的“山西省静乐县县委书记女儿5年吃空饷10万元”问题,终于有了答案。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当事人静乐县县委书记杨存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山西省委常委会作出决定,免去其静乐县县委书记职务。

 

    又一个“狗官”因公众的强大压力,被免职了,走下了被光环笼罩着的神台。表面上看这是公众监督取得的又一个重大胜利,似乎值得庆贺。但是,如果仔细分析本案,公众的监督还没有取得决定性胜利,庆贺为时还早。

 

    据报道,其女长达5年吃空饷10万元这一事实,是通过以下方式完成的:一是杨存虎女儿王烨的中专学历有造假嫌疑——忻州卫生学校否认有此学生,况且她的毕业信息为手写,而且字题不一样。另外,她还没有毕业成绩。二是她的人事关系有问题——现任疾控中心主任说她是在2006年从从忻州市卫生局调入的,但卫生局查无调动记录。三是她上本科并非脱产学习,而是先入学、后入职的。

 

    对上述事实分析,不难得出“5年吃空饷10万元”是通过以“虚构参加工作”这样的事实和隐瞒“上学而不能上班”这样的真相得以实现,因此,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和相关司法解释“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的规定,参与实施和帮助实施吃空饷的相关人员有可能涉嫌诈骗罪。

 

    之所以说是有可能涉嫌诈骗罪,是因为行为人不同行为造成的“吃空饷”这一事实,行为人不同行为还有可能是其他罪,比如贪污罪、渎职罪等。具体地说,如果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以骗取手段非法占有了财政工资,那么,则构成贪污罪,就拿本案来说,如果其父亲利用自己的地位,指示他人虚构上班的事实,那么,其父亲和造假的人则构成贪污罪,女儿则至少构成包庇罪,不排除她也构成贪污罪的可能;如果行为人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致使国家财政工资遭受巨大损失,那么,则构成渎职类罪中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或招收公务员徇私舞弊罪,就拿本案来说,其父亲不知情,女儿本人造假,公作人员因为迫于其父亲的地位,没有进行认真审查,或者一开始就放纵吃“空饷”行为,或事后发现吃“空饷”却不加阻止,造成了财政工资损失,那么其女构成诈骗罪,相关工作人员则构成玩忽职守罪。

 

    但是,并没有看见报道说,有对相关行为人立案侦查的意思,从上面分析知道相关人员的行为毫无疑问是犯罪行为,当然,在排除或许是通报没有说明的原因外,那么,有必要追问为什么不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不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是不是一种“官官相护”?这难道没有违反刑法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是谁在践踏刑法面前人人平等的尊严?何谓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则?她是《宪法》确定的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在刑法中的具体表现。刑法面前人人平等,是指任何人犯罪,不分其民族、种族、职业、出身、性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职位高低、功劳大小,都一律平等地适用法律,都要追究其刑事责任,不允许任何人享有特权。犯什么罪,处什么刑,犯多重的罪,判多重的刑。

 

    但是,当前我国法律虽规定人人平等,但是执行起来确是大打折扣,成了“纸上谈兵”,并没有真正的落实,比如,贪官的获死金额不断提高,不该适用缓刑的适用缓刑,不该认定有立功的,认定为立功,不该保外就医给办理保外就医,该抓的贪官不抓,等等,难怪有人说“刑不上官员”。究其原因,一些司法人员面对犯事的官员,因熟人关系的心理,会有意或无意地“手下留情”;同时,这些犯罪官员为官多年,在官场上有着错踪复杂的“关系网”,有着巨大的“活动”能量,一旦“出事”,会动用各方面关系、用尽各种办法来影响法院审判,以求轻判;而司法部门受编制、财政等因素的制约,查处官员渎职犯罪更会受到方方面面的干扰,司法机关对部份渎职官员的追诉存在困难;还有,有的人认为他们对国家作出了贡献,存在“功过相抵”的心理,对违法官员采取了保护措施;甚至不排除存在,拔出萝卜带出泥的心理,保护违法官员,就是保护他们自己;等等。

 

    面对官员职务犯罪给社会造成的巨大社会危害,法律对犯罪官员显然是太宽容了!这种宽容违背了法律的规定,破坏了法律的公平。同时,又反过来成为官员犯罪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的数据显示,与2008年相比,2010年职务犯罪案件数量上升了7.2%。因此,彻底扭转职务犯罪轻刑化倾向,真正实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已经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