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营销专业专升本:尽快归还老职工28%的社保缴费,结束养老金半仓运作半额发放的非常状况!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16:36:06
编号:建议16931号 建议主题:尽快归还老职工28%的社保缴费,结束养老金半仓运作半额发放的非常状况! 建议类别:民生类 建议人: sibn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提交时间:2012-01-14 14:26:14
内容:尽快归还老职工28%的社保缴费,结束养老金半仓运作半额发放的非常状况!


我国于1997年率先实行了企业养老制度改革,将原来的现收现付制转变为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职工须按个人工资的一定比例逐月缴纳养老保险金,计入职工的个人账户。与此同时企业也必须按照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金,计入养老保险统筹账户。这两笔费用成为退休职工发放养老金的主要资金来源。目前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个人工资的8%,企业的交费比例为20%,两项合计达到工资的28%。

由原来的现收现付制转变为统账结合制度,必须把全体职工的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全部做实,都按规定注入资金,新的制度才能开始健康运作。养老改制以后参加工作的“新人”好办,只要个人和企业按照规定缴够28%的费用就行了。问题在于改制时已经退休的“老人”和改制前参加工作尚在职的“中人”的统账两部分合计28%的缴费由谁来缴纳,怎么做实?如果“老人”“中人”的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都空着,只有在职人员的部分缴费,新的养老体制当然无法运行。

那么“老人”、“中人”的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究竟应该由谁来缴纳呢?由于计划经济时期实行低工资高积累分配政策,低工资以外的剩余价值全部上缴至国家,上缴的钱中就包括了职工用于养老、住房、医疗、丧葬等项社会保障费用。因此养老改革伊始,老职工的28%的缴费,就必须由国家给予补齐。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吴敬琏指出:“建国伊始即已建立的劳动保险制度,所有国有企业和政府机关的职工从获得国家职工的身份之日起,就享有获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的法定权利。不过当时我国社会保障采取现收现付制,享有这种法定权利的职工无需缴纳费用,而是用“低工资制”,实现保费预扣,即由国家在给职工发放工资前作了扣除。”(2003年两会吴敬琏和林毅夫联名向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递交的《关于划拨国有资产归还国家对老职工社会保障基金欠账的建议》的提案)“这笔钱积累在国家手里,用来兴建国有企业,职工不需要也没有个人账户积累。”(吴敬琏:2002年1月21日《财经》杂志)“应当从国有资产中“切出一块”,划入老职工的个人账户,以补偿国家对他们的社会保障欠账。显然,这样做是既合理又合法的,因为在工资扣除基础上形成的这部分国有资产产权本来就属于为这种积累作出贡献的老职工,在改行个人账户制时自然应该将这部分积累还给他们。国家是否偿还曾为国有资产的存量积累作出过贡献、又往往在经济改革利益重组过程中受到利益损失的老职工(包括养老保障体制改革前已退休的‘老人’和已参加工作多年、现仍在职的‘中人’)的这笔欠账,是一个关乎数以亿计的老职工的基本权益和政府政治信誉的重大问题。遗憾的是,上述建议没有得到有关部门的采纳,以致1997年建立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障体制以来,新体制的运行因为入不敷出而步履艰难。”

这就明确告诉我们,“老人”、“中人”的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合计28%的缴费,都是必须由国家通过归还欠账来补充做实的。然而企业养老改革至今十五年了,其间专家学者不断呼吁,企业职工不断诉求,但是归还欠账至今没有提上日程,迟迟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这种需要由政府负担的养老保险隐性债务规模巨大,国务院体改办课题组的估计高达1997年GDP的145%。1997年的GDP为78973亿元,欠账额应为78973×145%=11.451万亿元.这还是1997年的金额,考虑到币值变化,到了目前欠账就远不止这个数额了。

如此巨额的欠账拖欠不还,长期空账运行。说是“视同缴费”,实际上政府财政没有投入资金,账上是空的。这就必然造成社保基金严重不足。由于“老人”的账户是空的,“中人”的账户有一半是空的。仅有改制后参加工作的“新人”的缴费和“中人”的部分缴费。也就是说,本应全部注入资金做实的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资金,仅有在职职工的缴费是实的,其余一多半的账户是空的。养老基金的池子里仅有半池水。十五年来养老基金一直就是这么半额空账运行的。

由于养老基金半额空账运行,为了支付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只好拆东补西,寅吃卯粮,挪用在职职工的统账资金,从而使得老职工的巨额“视同缴费”历史空账陆续转化为在职职工的新账户上的空账。更严重的是由于养老金巨额空账,造成养老基金总额严重缩水,人均养老金严重稀释,使得养老金替代率持续走低,养老金水平严重低下。社科院专家郑秉文说:“我们国家目前是什么样呢?缴费水平比较高,而待遇水平相对于缴费水平比较低。”目前是“三个人工作缴钱,其中有一个是退休的,拿退休金,等于三个养一个,每个人缴的钱是工资的28%,那三个人加在一起应该是84%,三个养一个这个替代率应该是退休的这个人拿的退休前工资的84%才行”。但因“老人”的统账是空的,中人的统账一半是空的。仅剩下“新人”和“中人”一个半人的缴费。一个半人缴费率合计只有42%,因此造成了企业养老金替代率长期以来一直维持于40%左右的低水平上。例如根据官方统计,2007年的替代率就只有42%。这就是说按照目前三比一的供养比,每人缴费28%,三人缴费84%,养老金替代率应该达到80%以上才行。但是由于政府没有偿还老职工的28%的缴费,养老基金被迫半仓运作,因此养老金替代率被压低到了40%左右水平。这说明企退人员现在领到的1500元养老金,只是他们按照缴费率应该得到的正常水平的一半。养老改革以来企退职工领到的实际上只是这半额的养老金。政府至今拖欠老职工28%的缴费,是我国养老高缴费低水平的根本原因。

养老金40%替代率水平意味着什么呢?首先,它意味着职工退休后养老金收入不及在职时工资额的一半,生活水平出现大幅下降,生活保障水平很低。从全社会范围看,它意味着退休人员收入水平大幅低于在职人员的工资收入水平。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7147元,月均3096元。而据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证实,2010年全国企业养老金月平均水平为1300元。据此计算出的2010年全国企业养老金平均替代率仅为42%。其次,它意味着企退职工的人均总收入已经远低于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总收入。据新人社函(2011)204号文件公布,2010年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总收入为19109元。而据人社部宣布,2010年经过六次连调,企业养老金月人均1300元,年人均15600元。二者相比较,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总收入19109元,比企退职工年人均总收入15600元高出3509元,超出22.5%。这就是说,企退人员平均年收入已经远低于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总收入,仅相当于后者的81.6%。表明企退职工已成为城镇中的低收入群体,沦为贫困一族。第三,它意味着我国的养老保障水平已经远远低于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有关资料显示,国际劳工组织《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目前规定,养老金的最低替代率为55%。78%的国家已超过60%,低于40%的只有海地(33%)一个国家,替代率在40%的也仅有6个国家。说明我国养老金替代率不仅已经远低于标准公约的55%的最低替代率,对照我国人均高达28%的世界最高缴费率,应该说实际替代率水平已居于世界160多个国家排名的末位。第四,它意味着养老保险改革以来,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障水平出现了明显下降。改革前企业实行现收现付的制度,职工不缴费,工作满三十年退休时可以拿到退休前工资的90%,保障了他们退休后生活水平不致出现明显下降。然而经过改革缴费负担加重,替代率反而由改革前的90%大幅下降至40%,退休后的生活保障水平出现大幅下降,这明显是有违养老制度改革的初衷的。而上述种种反常现象,都是由改革过程中国家没有及时归还社保欠账造成的。

政府拖欠企业巨额社保欠账侵犯了5000万职工的基本经济权益,危害日益明显化。这种养老基金半仓运作,职工领取半额养老金的的状况再也不能持续下去了!在持续走高的物价下,月均1500元的养老金水平表明5000多万企退职工已从整体上陷入贫困化状态。全国人大代表贺优琳两会发言时曾数度哽咽地叹息:“物价飞涨,真不知道那些一两千块钱收入的老百姓是怎么熬过来的!”而目前全国企业养老金月均水平仅有1500元,不都是属于贺代表所叹息的低收入老百姓吗!物价飞涨,这些仅有一千多元收入的企退老人是怎么熬过来的,难道不应该引起政府的高度关注并予以及时解决吗?呼吁政府立即偿还老职工的28%的空账,将资金注入到位,将他们的个人账户和相应的统筹账户全部做实,彻底消灭空账现象,改变半仓运作,半额发放的状况,使养老金替代率水平尽快回归正常状态,使辛劳了一生的企退职工得到应得的养老待遇,得以分享发展成果,过上体面的晚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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