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推广地域设置:切莫把问题官员复出“当儿戏”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6 19:06:04

切莫把问题官员复出“当儿戏”时隔一年,被抚州市委立案调查并予以免职的宜黄县原县委书记邱建国、原县长苏建国两名官员近日复出,这条消息经过“新抚州网”披露后,引发网民热议。一些网民认为,在曾经的“立案调查”没有下文的情况下,就让被免职官员复出,这是对民意的漠视。(12月6日《都市晨报》)

“宜黄拆迁自焚事件”被免职的官员悄然复出,又一次引起了公众的围观。什么原因?

其一,用人单位竟然把免职当成了问责,让问题官员躲过了当初的问责风头,在家休息了一年又重新复出。谁都知道,免职和问责是两码子事,没有问题的官员,因退休、工作变动,也是免职,不能说这些人也是有问题才免职的吧?而有问题的官员被免职,是让其反省,接受调查。属于违规违纪的,接受组织调查;属于违法的,接受司法调查,而绝不是免了职就把所犯的错误也免掉了。

其二,在“宜黄拆迁自焚事件”中,县委书记邱建国和县长苏建国是负有很大责任的,当天,抚州市方面也发布了消息,说邱、苏二人对“9·10”拆迁事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分别对两人立案调查。不管是纪委部门立案调查还是司法部门立案调查,公众都在期待相关部门调查结果。可是有关部门把话放出去了,结果一年多了,公众却没有看到任何调查结果,好似什么事也没发生过。

其三,用人单位声称,两位官员的复出,是根据工作需要以及两人的表现和特长做出复出决定的。既然有关部门把话说到这个份上,这两位官员在被问责期间,到底有什么表现?为什么不拿出来晒晒给老百姓看看?用一两句空洞无物的语言来搪塞,是对民意的漠视。而让民众看到的真相,好似两位问题官员在家休了一年长假,时间到了。

对违规违纪违法官员不追究,就是对其错误容忍和放纵;让其带病复出,就是对党和人民利益不负责任的表现。类似问题,仅去年就发生过多起,都是免职过后平安无事,问责根本不到位。为了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出现,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把免职当成问责的,就该追究用人单位的责任。

去年因拆迁问题被宣布免职的江西省宜黄县县委书记邱建国和宜黄县原县长苏建国,被证实最近分别出任抚州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和抚州市公路局局长。有学者指出,问题官员几乎100%复出,免职如同带薪休假。(12月14日《法制日报》)

拆迁问责第一案,在一年之后,给了当时为舆论的胜利、正义的伸张以热烈掌声的民众一记意外的耳光———两“建国”复出了。复出了,问题官员肯定很高兴,但民众却很受伤。

自2003年我国官员“问责制度”启动以来,有无数官员自己“引咎辞职”或者被行政问责。但现实来看,这一旨在惩戒官员干部的手段在很大程度上形同虚设,免职成了问题官员的“带薪休假”。

这一现象暴露出公务员管理制度上的明显缺陷,甚至“变异”为问题官员的“避风港”。每当因公共事件而民意沸腾之时,公众舆论危机高峰之际,就必须要有官员免职来“平息众怒”,但是,免职却成了变了味的惩戒。

名义上说是惩戒,实则是让问题官员“带薪休假”。“潜伏”一段时间,拿着带薪休假的工资,规定时限一到,便又悄然复出,于是便出现了免职时声势浩大、复出时偷偷摸摸的怪象。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官员犯错,改过自新,重新使用并无不可,也是理所当然。但从近年官员复出的个案来看,一些地方的问责干部的复出速度之快,快得让人难以接受,更难以服众,可谓是“问”也勃焉,“复”也忽焉。

我们没有想过把承受过问责的官员“一棍子打死”,免职官员能不能复出问题,要看他自己是否“争气”,还要看民众是否能够再次接纳他。如果一个问题官员旧习不改,那么他复出势必会再次犯错,那时不仅会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而且还会侵害群众利益,让民众受到伤害;如果一个问题官员痛改前非,以一个崭新的面貌出现在民众面前,踏踏实实为民众做好事、做实事,那么这样的问题官员复出,民众自然欢迎。

问题官员复出,宜黄原县委书记和县长并不是第一人,也不可能是最后一人。就算你有多少个不情愿,也挡不住他们的复出之路。从现实情况来看,除了官员承担法律责任外,官员才可能退出公务员队伍,其他情况下,官员都能“带薪休假”,免职、停职到复出只是时间问题。

是骡子是马,拉出来溜溜就知道。现在的公务员管理制度显然是失去了辨别是骡子还是马的能力,更不能让民众满意。所以,现在是该改革的时候了,被免职、停职等问题官员该清除公务员队伍的就坚决清除,切莫把问题官员复出“当儿戏”。

去年10月被宣布免职的江西省宜黄县县委书记邱建国和宜黄县原县长苏建国,被证实最近分别出任抚州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和抚州市公路局局长。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官员复出的条件和程序,导致现实中官员复出受到社会的广泛质疑,呼吁完善相关程序的声音由来已久。经过多年探讨和争论,许多意见也基本达成一致,只待立法予以吸纳。(12月14日法制日报)

2010年9月10日,江西发生震惊全国的“宜黄拆迁自焚事件”,造成一死二重伤,时任宜黄县长苏建国带领数十人到医院抢夺尸体,打伤钟家人。10月10日,时任宜黄县委书记邱建国、县长苏建国被免职。

然而一年后两人便以同样的级别悄然复出了,且两人的复出居然是政策允许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规定: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提拔;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拔。群众眼中对问题官员的处罚原来不过是“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怎能达到惩戒的效果呢?难怪近年来问题官员复出频发,高调问责低调复出几乎成了潜规则。问题官员的悄然复出不仅引起了广大群众的质疑和不满,也极大地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

问题官员的复出需要给广大人民群众一个令人信服的理由,这个理由就是干部在新的工作岗位上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做出了让大家公认的实绩且复出必须严格按干部任命程序透明操作。问题官员的复出必须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严把公示关,让广大人民群众满意。群众满意是问题官员复出的先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