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海设计之都:菲律宾矿业投资环境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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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7-31

一、菲律宾概况
   菲律宾共和国 (The Republic of The Philippines),位于亚洲东南部,西濒南中国海,东临太平洋,是一个群岛国家,共有大小岛屿7107个,是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主要成员国,也是亚洲太平洋经济合作组织(APEC)的24成员国之一。
  国土面积29.97万平方公里,马来族占全国人口的85%以上,包括他加禄人、伊洛戈人、邦班牙人维萨亚人和比科尔人等;少数民族及外来后裔有华人、阿拉伯人、印度人、西班牙人和美国人;还有为数不多的原住民。有70多种语言。国语是以他加禄语为基础的菲律宾语,英语为官方语言。国民约84%信奉天主教,4.9%信奉伊斯兰教,少数人信奉独立教和基督教新教,华人多信奉佛教,原住民多信奉原始宗教。人口9220万。
    全国划分为吕宋、维萨亚和棉兰老三大部分。截止2004年底,全国设有13个政区及科迪勒拉行政区和棉兰老穆斯林自治区,下设79个省和117个市。
  菲律宾大部分是由山地、高原和丘陵构成,多活火山,地震频繁。北部属海洋性热带季风气候,南部属热带雨林气候,年平均气温27℃,年降水量2500毫米左右。夏秋季多雨、多台风。菲律宾海岸线长18533公里,多天然良港,森林占地40%以上。 中国同菲律宾于1975年6月9日建交。建交32年来,中菲关系总体发展顺利,双方政治互信不断增强,各领域合作成效显著。
  1996年江泽民主席对菲进行国事访问期间,两国领导人同意建立中菲面向21世纪的睦邻互信合作关系, 2005年胡锦涛主席对菲进行国事访问期间,两国领导人确认建立致力于和平与发展的战略性合作关系。
    2006年中菲双边贸易额234.1亿美元,同比增长33.4%。截至2006年底,菲累计在华投资实际使用金额22亿美元。2006年6月,首届中菲经贸合作论坛在马尼拉举行,双方签署建立经济合作伙伴关系的谅解备忘录。2007年1月,两国政府签署关于扩大和深化双边经济贸易合作的框架协定。
    中菲两国在南沙部分岛礁归属问题上存在分歧。2009年2月17日,菲律宾国会通过领海基线法案。该法案将中国的黄岩岛和南沙群岛部分岛礁划为菲律宾领土,此举严重侵犯了中国主权。此外,多年来菲律宾政局不稳,南部阿布沙耶夫武装和人民军武装时有武力活动,这些对中菲经贸合作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二、菲律宾矿产资源丰富,与中国资源互补性强
   菲律宾有丰富的矿产资源,主要包括:金、铜、镍、铝、铬、钴、银、煤和盐等。
   1.铜 菲律宾铜矿资源非常丰富,1998年储量为700万吨,储量基础为1100万吨。另据资料报道,菲铜的资源量达到4020万吨。菲律宾铜矿以斑岩铜矿为主,全国各地均有分布。主要的铜矿床颁布在北部吕宋山区的三描礼士省(Zambales)、本格特省(Benguet)、新比斯开省和南部棉兰老岛的北苏里高、北三宝颜省、东达沃(Davao Oriental)省、南可打巴托(South Cotabato)省,以及中部地区的宿务省等地。地质勘探工作显示,菲律宾仍存在大量的铜矿床和铜矿远景点。
   1995年新的矿业法颁布以来,菲律宾在铜矿方面有一些新的发现。例如,HINOBAAN(铜金属储量180.6万吨)、Kingking、Maricalum(铜金属储量200万吨)和Tampakan等一些铜矿床被先后发现。其中澳大利亚西部矿业公司在位于棉兰老岛南部南可打巴托省发现的Tampakan铜金矿是世界级的矿床,估计铜储量1044.2万吨,金储量227-369吨,总价值至少100-200 亿美元;
   2.铬,菲律宾铬铁矿也很丰富。据菲律宾官方资料1982年铬矿总储量3020万吨。铬铁矿主要存在于三描礼士省和北苏里高省的Dinagat岛。铬铁矿床的规模大小不等,主要矿床包括:阿科杰矿床,位于三描礼士山中北部,是最大的冶金级铬矿石生产地;科托(Coto)矿床,位于三描礼士省马辛洛克地区;棉兰老岛北苏里高省铬矿床。三描礼士省的科托铬铁矿据信是世界上已知储量最大的难融铬矿。
   3.镍 2005年镍储量为94万吨(金属量),储量基础520万吨,菲律宾镍矿多为红土带(占99%)。由于大部分镍矿处在浅土层,易于开采且成本低。从地区分布看,集中在东达沃省和巴拉旺省(Palawan),矿石储量分别为4.757亿吨(占总储量43.69%)和4.071亿吨(占总储量37.38%)。其它有较大规模镍矿资源的省还有北苏里高和三描礼士。近年新发现的费尔尼科(Philnico)镍钴矿已知镍资源量158万吨,钴15.8万吨。
   4.钴 2001年钴金属量储量基础40万吨。钴通常与镍伴生,是生产镍的重要副产品。挪威Mindex ASA探矿公司在民都洛岛(Mindoro)的勘探,发现资源量巨大的镍-钴矿,其镍金属含量1%,钴金属含量0.1%。
   5.铝土矿 资源主要集中在菲律滨群岛中部的萨马岛地区。估计地质储量为2.42亿吨,平均Al2O3含量为40.80%,总价值约210亿美元。上世纪70年代这里的地质勘探工作非常活跃,曾有外国公司已经制定开发计划,后因当时的马科斯政府宣布菲律宾政府要开发该地区铝土矿资源而没有实现,停滞至今。
   菲律宾矿业曾经在其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上世纪60年代到80年代期间,菲律宾是全球最大的铜、铬、金和镍生产国之一,当时矿业出口占全国出口总额的一半,和GDP的6%-10%。此后由于政治局势不稳、矿石价格过低、劳工问题、自然灾害、以及菲律宾采矿企业对外资在企业股份方面的法律限制等,其矿业开始走向衰退,到2000年,矿业在国内生产产总值中的比重下降到1%左,铜的产量1980年为30.45万吨。随后一路下滑,到2000年仅为3.06万吨。20年间铜的产量竟下降到原产量的1/10。此后开始小幅回升。2003年矿业在国内生产产总值中的比重上升到1.6%。
   2005年,菲律宾矿产品产值总计为502亿比索(2005年汇率:1美元=55.24比索),其中金属矿产值为374亿比索,占总产值的74.5%。矿产品出口额为8.2亿美元(其中铜金属为2.83亿美元),占全国出口总额的2%。
  2005年政府从矿业活动中征收的各种税费为19.38亿比索。
   2005年菲律宾的主要矿产品有:铜、金、镍、铬铁矿、银、铁矿石、煤和盐等(见附表)。目前正在运行的采矿项目包括:1 个大型铜矿;7个金(银)矿;4 个中型镍矿;一家中型铬矿;16个水泥厂;1682个砂砾采场;411个其他非金属矿生产区;此外还有一些数量不祥的小型矿(主要是金、铬矿)。
   1.铜
   目前菲律宾仅有一座大型铜矿山在生产,即Padcal铜矿。其经营商是菲莱克斯矿业公司(Philex Mining Corp)。2004年,菲律宾铜精矿产量下跌至7.1万短吨,,跌幅12.8%,减产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矿山的设备维修。2005年产量有所回升,达到7.5万短吨,但仍低于2003年的水平。不过由于国际铜价的大幅度上涨,2005年的产值有较大增加,达到22亿比索,比上一年增长49%。
   菲律宾目前的铜矿的生产水平是较低的,但从长远看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除Padcal铜矿山外,现在还有几个较大的铜矿项目正在执行或计划之中,例如位于菲中部宿务省的托莱多(Toledo)铜矿在关闭10多年后将恢复开采。2005年Atlas统一矿业发展集团总裁拉莫斯表示,该公司计划通过预先销售产量以及在菲律宾股票交易所上市一新工厂,来筹集1.25亿美元,用于重启托莱多铜矿。该矿山曾经是东南亚最大的铜矿,1994年因台风及金属价格下滑而关闭。该公司预计托莱多铜矿2006年将会进行运营。铜矿每年能够生产17.5万吨铜精矿,其中包括大约6万吨铜。ATLAS公司表示,重新开采托莱多铜矿不仅有利于宿务省的发展,而且有利于菲律宾国家的经济利益。公司会注意环保及改善土地环境等问题。
   另外。菲律宾Sagittarius矿业公司2005年宣布,将在未来五年内投资投资大约5亿美元,开发位于菲律宾南可打巴托省的Tampakan铜金矿。根据该公司最新发布的报告,目前该公司已经完成了至少28眼探井,钻探深度一共达到了11,338米。钻探结果令人振奋,该公司已经确认了高品位矿石的存在。据预测该铜金矿将会成为世界级的铜金矿。
   2.金-银
   菲律宾金矿业的发展比较稳定,平均年产30多吨。由于投资者对金的兴趣不减,使金矿业平稳增长。由1991年的25.95吨增长到2000年的36.54吨。此后虽有变化,基本在35吨上下徘徊,2005年产量为37.49吨。2005年正在经营的金(银)矿山或铜-金矿山有8座。
   菲律宾的银矿通常与金、铜矿伴生,是生产金、铜的副产品,2005年产量约19.15吨,超过2004年产量一倍多。
   3.镍
   2005年镍的矿山产量为2.256万吨,主要产自4个中型镍矿(Taganito、Rio Tuba、Cagdianao、South Dinagat),其中最大是Taganito矿业公司经营的Taganito镍矿项目,2005年镍的矿山产量为10178吨,约占全国总产量45%。
   4.铬铁矿
   菲律宾目前主要有2家铬矿生产商:CRAU矿产资源公司和Krominco公司,分别经营Dinagal铬项目和Dinagal铬铁矿项目。2005年生产铬铁矿矿石和精矿20025短吨,其产值为4406万比索,比2004年增加17%。
   另外,澳大利亚Rusina矿业公司目前正在进行Acoje采矿项目,据该公司2006年报告Acoje采矿项目开采的矿物共包括以下三种:铬铁矿、铂族金属和镍铁矾土。Rusina公司称:该项目所包括的三种矿物资源丰富,能为公司带来很高的经济效益。其中,铬铁矿开采成本低,回收效益适中。公司能够在目标开采区域建设一个中等规模的铬铁矿山。公司还表明镍铁矾土采矿成本与铬铁矿的开采成本情况相同,也不高,且在短期内能解决公司镍铁矾土需求,降低公司从外部采购的资金,进而为公司创造更高的经济价值。铂族金属在这三个矿物中开采成本最大、风险也高,但如果项目成功,仍将会给公司带来较大的利润。
   三、矿业管理
   1.政府主管部门
  菲律宾法律规定,一切矿产资源归国家所有,任何勘探、开发、利用和矿产品加工活动都要受到政府的监督与控制。菲律宾政府设有多级矿业管理机构,国家环境和自然资源部是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包括矿产资源在内的多种自然资源的综合管理。其下属的矿山和地学局负责矿产资源的具体管理,包括各类矿业权证的颁发,矿业活动的监督,并直接进行地质调查、勘探等工作。此外,还负责推荐矿山合同及承包商,以供部长批准;矿山和地学局在地方上设有地区办公室,负责相关事项的处理。
   2.矿权管理
   菲律宾1995年矿业法对勘查和开发做出规定。主要有三类矿权:
   1)勘查许可证(PE):可勘查授权区的所有矿产,期限2年,可展期,许可证的最长期限6年。在任何一个省,公司在陆上申请勘查面积达16200公顷,在全国可申请32400公顷;海上地区最多可申请81000公顷。该矿权外商可持股100%。勘查许可证由矿山和地学局局长或地区办公室主任签发。
   2)矿业协定:矿业法规定了3种类型的矿业协定,产量分成协定、合作生产协定、合资企业协定。环境和自然资源部部长负责协定的签发。
   a. 产量分成协定(MPSA):公司提供所必须的财务筹资、技术人员和管理,政府取得总产值的一定份额。
   b. 合作生产协定(CPA):除矿产资源外,政府还对经营提供投入。政府的份额将由谈判确定,并且还将征收相应税费,包括所得税,预扣税和法律要求的所有其他税、费。
  c. 合资企业协定(JVA):政府和承包商在合资企业中均有股本参与,政府有权取得总产值的一个份额,加上与矿产生产有关的所有税费。
   以上三类协定仅限于菲律宾公司使用,其中外资参与的股份最高份额为40%。其余股权由菲律宾公司所拥有。本次所考察矿业权为2005年申请过程中的MPSA。
   3)财政或技术援助协定(FTAA):在1995年矿业法实施前即已执行,是专为大规模勘查和开发项目设计的,而且主要是针对外国资本的。1995年矿法中保留了这一协定。该类协定由总统亲自签发,并且在矿山和地学部备案。
   该类协定规定:协定有效期为25年,可延长25年;承包商在25年的合同期内,对项目必须投入不少5000万美元的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和矿产开采);允许外国公司持有100%的可转让股份,但该协定要求外国公司在收回经营前的支出后规定期限内,将60%的股份卖给菲律宾人。 协定要求尽量利用当地商品和服务;恢复和保护环境;向政府和当地转让技术;承担社会发展义务等。具体合同的条款可以协商。
   3.矿业环境方面的法律规定
   1996年底,菲律宾政府以《菲律宾矿业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修正案的形式发布了有关矿业的环境规则。其中规定:采矿公司必须针对其露天采矿场、废石堆和尾矿坝建立生产后的土地管理计划。他们必须把一个矿山创业成本的10%划归环境工作,并且留出一笔相当于采矿和选取矿运转费用3-5%的资金用于环境保护计划。还将废弃特外泄应付罚金提高到约2美元/吨。
   4.对当地居民特别是土著居民利益的保护
   1996年矿法修正案对矿业活动中保护当地居民特别是土著居民的利益作了具体规定,矿产开发商在土著居民祖传的土地上勘查矿产之前,必须得到他们的允许,并且付给他们占公司今后在该地产出收入1%的权利金。
   菲律宾矿业法还要求开发商执行《矿区发展和采矿科学与技术计划》,每年支出直接采矿和矿产品加工成本的1%,用于帮助矿区发展,提高当地居民福利,促进采矿科学与技术的提高。具体措施包括:修建社区学校、医院、道路、住房、培训设施等公共设施;向菲律宾人推广矿业加工技术;优先雇佣菲律宾人参与采矿生产等。
   四、矿业政策
   《菲律宾国家矿业政策》是保证菲律宾矿业复兴和可持续发展的综合性政策框架,为菲律宾政府制定矿业发展规划、进行矿业发展战略决策、实施矿业项目管理提供指导和依据。菲律宾政府希望借助该政策框架的实施,建立一个具有广泛社会和政治支持的,全社会性的繁荣、经济、环保的矿业体系,使矿业部门在帮助政府减少贫困,促进国家经济良性增长方面发挥更积极、有效的作用。
   《菲律宾国家矿业政策》的宗旨是:1)保护和恢复环境;2.促进社会稳定;3.为后人保留生存机会;4.建立繁荣而有竞争力的矿业。
   《菲律宾国家矿业政策》的目标包括:1)实现矿业资源开发的可持续发展,与菲律宾政府承诺的21世纪发展议程相一致;2).促进与矿业相关的部门和社会群体更广泛、深入地参与矿业管理活动;3)利用科技研发增强矿业环保,实现矿业资源增值,增加矿业技术、经济竞争力;4)以繁荣的矿业为现在和将来持续创造财富,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5)保证承包商、国家和地方政府、地方社会群体公平分享矿业带来的利益;6.)保证菲律宾矿业在日新月异的全球贸易和投资环境中保持国际竞争力; 7)为菲律宾矿业的发展提供完整、稳定、有效的制度保障。
   五、矿业投资环境的国际评价
   菲律宾过去曾经是我国周边地区矿业投资环境最好的国家之一。在上世纪90 年代中期之前,菲律宾一直是被国际矿业投资商看好的国家,1996年矿业投资环境的国际排位为第9,此后由于国家政策的调整和社会的动荡,菲律宾矿业投资环境呈下降趋势,1997年和1998年分别下降到第14和第20。进入20世纪之后的最初几年,其矿业投资环境的形势并未得到明显改变,加拿大Fraser 研究所发布了2005/2006年度矿业公司调查结果中,菲律宾的政策潜力指数从上一年度的58位下降到本年度的60位(两年度调查均为64个国家或地区)。现行法规和土地限制条件下的矿产潜力指标排名有一定提高,从上一年度的54位提高到40位,单纯矿产潜力评级处于中等水平,排在28位。
   “政策潜力指数”是Fraser研究所制定的一个综合指数,用以衡量政府政策对矿产勘探投资的影响,包括政治不确定性、政策解释、法规实施、环境控制、税收、土地占有制和劳工问题等。得分越高表示其政策对吸引矿产勘查投资越有利。而菲律宾该项指标在过去3 个年度的调查中均排在倒数10名之内,其主要原因是政策不稳定,特别是对外资的态度上。根据1995年公布的矿业法中的《财政或技术援助协定》,允许外资在菲律宾矿业项目中所占比例最高达100%,这受到当地部族和社会团体的强烈反对,并述之法律。菲律宾最高法院于2004年1月27日做出判决,宣布《菲律宾矿业法》中允许外资公司直接参与菲律宾矿业开发的条款违宪。此决定恶化了菲律宾的矿业投资环境,打击了矿业投资者的信心,影响到已投入采矿业的不少于3.5亿美元的资金。除矿业法以外,地方政府部门中根深蒂固的反采矿情绪也阻碍了矿业的发展。由于强烈的反对,一些外国投资者甚至放弃了他们已经取得的矿权。
   过去几年菲律宾政府实际上也一直在设法改变其矿业投资环境的下滑趋势。并于2004年提出新的国家矿业政策,以促使投资者重新关注菲律宾矿业。政府通过开展一系列信息宣传活动,提高民众对矿业发展的认识。政府告之民众,国家完全可以通过矿业复兴实现经济腾飞。随着矿业投资的流入,农村地区在就业和生产力方面将得到显著的提高,基础设施建设将得到大力发展,当地人民将从中得到回报。政府做出保证矿业复兴将绝不以环境的破坏为代价,要通过制定的法规和政策全面保护当地环境。
   从目前的发展态势上看,菲律宾的矿业投资环境已经出现转机。特别是最高法院对政府政策的支持。菲律宾最高法院2004年12月1日做出判决,宣布撤销其原来的裁定,支持《菲律宾矿业法》中允许外资进入菲律宾采矿业的规定。菲律宾最高法院重新支持《菲律宾矿业法》,意味着外资现在可以通过财政与技术援助协议(FTAA)拥有菲采矿企业的全部股权,这样,政府复兴矿业的最大障碍被铲除。此举受到国际界普遍欢迎。法院裁决后,已经有大约40家外国采矿企业表示有兴趣参与菲律宾的矿产开发,这将为菲律宾采矿业带来数十亿美元的外国资本。
   六、中菲矿业合作情况
   菲律宾是我国的近邻,两国的矿产资源有较强的互补性。双方的矿业合作有助于两国的经济发展。近年来,我国政府和企业在努力开展与菲矿业领域的合作,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特别是在有色金属开发方面的合作。
   2003年8月在北京,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与菲律宾铝山资源公司签订了一项合作开发菲律宾铝土矿协议,由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协助菲律宾铝山资源公司开发位于萨马岛西部一个铝土矿山,并在条件具备的前提下,考虑进一步建立化铝厂。该矿山占地12213公顷。中方企业代表在同年9月对萨马岛铝土矿资源进行了现场考察。目前,中菲两公司正在紧锣密鼓地展开筹备工作。另据报道,中国有色金属建设公司将投资2亿美元在菲律宾进行矿业项目的开发。
   2005年1月,中国商务部和菲贸工部签署《矿业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同年2月,五矿化工商会组团赴菲出席国际矿业大会。
   2006年1月,来自中国福建和广西的三家民营企业代表与菲律宾矿业企业签署协议,获得了在北苏里高省迪纳加特岛一处镍矿的25年开采权,预计年产50万吨。
   2006年7 月,菲律宾政府与金川集团公司、宝钢集团公司和中国国家开发银行签署谅解备忘录,中国企业将向菲律宾镍业公司(PhilnicoIndustrialCorp.)投资数十亿美元重启诺诺克(Nonoc)镍矿。诺诺克镍矿位于苏里高市(Surigao City)附近的诺诺克岛,拥有1.44亿吨镍矿储量,为菲律宾储量最大的镍矿。诺诺克镍矿1986年因财政原因而被迫关闭,一旦恢复运营,将会为国家创造量大出口收入,并将雇佣5000名员工。
   此外,中冶集团、吉林镍业集团和紫金矿业集团等中国企业也表示计划参与菲律宾的有色金属矿的开发合作。有些正处于考察阶段,有些已经签订了合作意向。
   除有色金属外,在油气勘查方面也有一些合作。2003年11月,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与菲律宾国家石油勘探公司签署了合作意向,共同勘探开发南海的油气资源。根据已签署的意向,两家公司将共同组成联合工作委员会,对位于南中国海适于油气勘探开发的可能区域进行甄选。双方同意共同拟定方案,对选定区域的相关地质、物探和其他技术数据资料和信息进行审查、评估和评价,以便最终确定该区域的含油气前景。据专家分析,合作的区域有可能是南海靠近菲律宾一侧的海域。
   2005年4月,中菲两国石油公司签署《关于在菲律宾西北巴拉望海域卡拉棉区域上游项目合作的框架协议》。据2006年9月菲律宾媒体报道,中国海洋石油公司(中海油)和菲律宾国家石油公司及马来西亚的Mitra能源组成联合经营,共同勘探和开采利用菲律宾西北部的石油和天然气。这三家公司已经开始在加拉米安岛周围2500平方公里范围里进行地质勘测。
   上述合作可以认仅仅是中菲矿业合作的一个良好的开端,实际上两国矿业合作的潜力是巨大的,随着菲律宾矿业投资环境的不断改善,将会有更多的中国企业参与菲律宾的矿业开发。
  总之,目前中菲的矿业合作是可喜的,而且前景广阔,随着两国政治互信的增加和菲方投资环境的进一步改善,将会有更多的中国企业参与菲的矿业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