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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北美中文博客[历史爱好者]

民国不如北洋,北洋不如大清

报纸是以刊载新闻和时事评论为主的定期向公众发行的印刷出版物。是大众传播的重要载体,具有反映和引导社会舆论的功能。 使用印刷术印报出现在1450年的欧洲。报道哥伦布发现新大陆经历的报纸出现在1493年,是罗马当时印制的第一份报纸。1609年,索恩在德国出版了《艾维苏事务报》,每周出版一次,这是世界上最早定期出版的报纸。日报首次发行于1650年,是德国人蒂莫特里茨出版的。“报纸”的英文一词(Newspaper)最早出现于1665年英国第一家报纸《牛津公报》上。日报成为报纸的主角,是在18世纪以后。日报的普及,标志着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新闻业得以成熟,因为日报的连续出版,对信息的采集和发送、印刷技术、新闻人员的素质和管理人员的水平,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十九世纪初叶报纸杂志在中国的开始出现。在百日维新之前,从1896年到1898年两年间,议论朝政、鼓吹改革的报刊已经多达二三十种。百日维新期间,光绪皇帝“下谕”道:“报馆之设,所以宣国是而通民情,必须亟为倡办”。光绪颁布了“允许自由创立报馆、学会”的诏令。于是人民便有了一定程度的言论、出版、结社的自由,而且有一定的法制保障。光绪并指示工部尚书“定报律”。这期间,北京、天津、上海、汉口等地“报馆林立”,民间舆论,生气勃勃。


《大公报》正式创刊于1902年6月,即慈禧政变后四年,该报创刊人英敛之在创刊当天发表的《大公报出版序言》里,力揭慈禧1901年回銮后搞的一套假变法及其清朝的朝政腐败,文章誓言《大公报》要“知无不言”,既不“如寒蝉之无声,漠视吾国沉沦而不救”,... 更不“求悦当今一二人之耳目”。文章指名道姓,痛骂慈禧的亲信大臣“刚毅国贼”专横跋扈。特别突出的是《大公报》对以出卖戊戌维新志士起家,其后成为慈禧手下大红人的袁世凯,不断抗争。

该报创刊才两个月,袁世凯即指使别人下令“禁邮禁阅”《大公报》。《大公报》立即揭露:“触当道之怒,严禁士人购阅,不准邮局寄递”,这个当道者“实为我最有权力之长官”,即指袁世凯。该报又言,国要兴,必须“拔凶邪”,“洗涤刮磨”那些当权的高官。袁世凯 “硬功”强压无效,便使出“软功”,用名利收买英敛之,但也失败了。英敛之连续发表评论,声言“一息尚存,勉尽天职”“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其敢言敢斗之精神,使袁世凯这个“魔王”,也无技可施。

清王朝最末十年,对当时革命派报刊的镇压则绝不手软,以 1903年5月对号召“四万万同胞”起来“杀皇帝”“倒政府”,以 “革命军”“扫除数千年之专制政体”的《苏报》查封捕人,最为轰动。不过,对“犯案”者的“专政”还算有点“克制”,如对1905年逮捕的该报负责人陈范,到第二年就让他取保开释。
“政府官吏好与我报纸为敌。”这是1905年3月12日(光绪31年2月7日)上海《时报》说的话。

清朝,从1815年至 1894年,全国就有民营报纸七十六种。1910年联署成立全国性新闻团体的报纸就有四十家,其中上海六家、北京七家、南京二家、东三省九家、浙江三家、江西三家、广东二家、四川二家、香港、汉口、福建、贵州、芜湖、无锡各一家。没参与联署的报馆不止此数。直到清亡,民营报纸从来没有绝迹。

清廷治下,民营报纸议朝政、贬时弊、揭官场腐败,虽然风险不小,但仍有一定空间。这空间时大时小,但从来没有出现全遭封杀的情况。

在清朝,一些被朝廷诬为“莠言乱政”、横遭逮捕的报界人士,处刑多半是二年左右,已属“从重惩办”。


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爆发,两个多月内,南京临时政府和中华民国先后成立,各省代表会议选举孙中山为临时大总统,再过一个多月(1912年2 月),清帝退位,临时参议院选举袁世凯为临时大总统。1913年,袁世凯取消了1912年孙中山主持的制宪会议所制定的确定人民享有言论、著作、刊行、集会、结社、信仰等自由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另订《中华民国约法》,规定“大总统总揽统治权”,集全国行政、立法、军事大权于一身,对人民的民主自由权利加以变相限制。民主宪政至此名存实亡。

袁世凯在他执政的四年多期间,残酷地镇压不同政见的党派,扼杀不同声音的舆论。他颁布了限制新闻出版自由的《出版法》,其基本内容类似《大清报律》,但比《大清报律》更加苛刻。

《大清报律》是1908年1月(光绪三十三年十二月)颁布的,比1906年颁布的中国第一次新闻立法《大清印刷物专律》对新闻的限制更严。同年九月颁布的《钦定宪法大纲》其中规定“臣民于法律范围以内,所有言论、著作、出版及集会、结社等事均准自由”。虽然是官样文章,新闻统制还算有点松动。对于报刊的某些限制,各报馆并不遵守,就是你限制你的,我行我素。

袁世凯的《出版法》源于《报律》又严于《报律》,例如对“违反规定”者的处罚,《大清报律》规定的最高处分为“六个月以上二年以下”,袁世凯的规定却是处以“五年有期徒刑”,“没收印本或印版”。尤有甚者,《出版法》规定模糊不清,可作各种解释,以便随意罗织罪名,封报抓人。如上海《时事新报》、天津《民意报》、长沙《大公报》等都是被控 “言论激烈”“议论悖谬”“无端造谣”而遭受查封的。据统计,袁世凯执政期间(1912-1916),全国报刊由五百多家下降至一百多家,其中被查封而休刊的不在少数。被捕下狱的报人则“时有所闻”。

袁世凯的暴政在新闻界的江海中激起抗争的巨浪。他的《出版法》和对言论的严控受到各方抨击,如北京报界同志会就上书反对《出版法》,记者黄远生指袁世凯政府钳制新闻自由甚于清政府,上海《时报》直指袁政权摧残新闻自由,“彼之所不欲闻者,而报界又聒不舍也;彼之所欲盖者,而报纸辄其覆也;彼之所欲进行者,而报纸时碍其步也。”天津《民意报》在非议无理查封报刊时坦言:“以言论激烈之罪,遂科以停刊之罚,中华民国有此法律乎?以言论激烈之故,至塞其口,使不得言,约法上言论自由之规定,不亦多事乎!”

袁世凯一九一六年死后,他的继承者对新闻出版的统制稍为放宽,过去被封的报刊纷纷复刊,新的报纸也陆续创刊。到该年底,全国报刊又增至三百多家。但是,害怕舆论监察的北京政府,根据袁氏《出版法》及一九一八年颁布的更加严苛的《报纸法》,再刮起禁报风。张勋、段祺瑞都是新闻自由的杀手。从一九一八到一九一九,全国被查封的报刊就超过一百家。

摧残新闻自由的恶行,遭到举国抗议,京沪津湘等地新闻界、出版界、学界群起要求北京政府废除《出版法》,保障新闻出版自由。北京新闻界成立了“言论自由期成会”,多次派出代表向北京政府请愿,要求废止恶法。1926年初,上海各公团联合会上书内务部司法部,要求北京政府废除《出版法》。与此同时,北京新闻文化界召开“北京新闻界争自由大同盟”大会,会上一致通过了请求废止《出版法》的呈文,并派代表分送总统府、国务院。此外还决定发动一场声势浩大的废止《出版法》运动。在全社会舆论压力下,北京段祺瑞政府不得不于1926年1月27日宣布废除袁世凯的《出版法》。

从袁世凯到段祺瑞,从1912到1926,这个乱纷纷的军事专制时期,反新闻压制的斗争一直存在和发展。


民国“名记”第一人被孙中山暗杀

黄远生(1885-1915),原名黄基,字远庸,远生是他的笔名,曾在两年内连中秀才、举人、进士三榜面文名大噪。民国初年的舆论界领袖,“新闻界之巨子”,著名记者,所写专栏“远生通讯”在当时政界有极大影响。他对政界各种内幕和丑恶现象大加笞伐,得罪了不少要人,于1915年远避美国,却于当年12 月27日被人暗杀于旧金山。一时舆论大哗,均认定这是袁世凯指使,因为袁氏称帝,黄远庸批评得非常厉害。前有宋教仁一案,这次轮到黄远生了,袁世凯实在无以自解。

1980年代,当年的凶手在台湾临死前道出真相,刺杀竟是中华革命党美洲支部指使,由后来的国民政府主席林森直接指挥,命令则出自中华革命党党首,中华民国的“国父”孙中山!孙中山为何要暗杀区区一记者?原来,黄远庸的报道不止批评袁世凯,对孙中山等革命党人的活动也冷嘲热讽,加上黄远庸文笔了得,影响广泛,孙中山大恚,必欲去之而后快。结果袁世凯为他背了七十多年“黑锅”。

1985年9月举行的全国黄远生学术讨论会上,学者们统一了看法,确认是当年国民党美洲总支部负责人林森(后曾任民国政府主席)指派他的警卫刘北海开枪刺杀黄远生的。刺杀的命令来自当时的中华革命党党魁、后来的中华民国的“国父”孙中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