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tunpack csdn:武汉首起“欠薪入罪”案立案 警方替民工讨薪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12:22:01

 楚天都市报讯 本报记者汪亮亮 通讯员邱实

  昨日,14名农民工高兴地从武汉警方手中领回6万多元的工钱。这笔钱,他们已整整讨了15个月,民警一出马,半天就帮他们讨回了。据悉,这是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武汉市警方立案调查的首起“恶意欠薪入罪”案。

  酒店开业了一年多 装修工还没领到工钱

  2010年6月,孝感人程世波听包工头、老乡刘功强说,武汉一个酒店需要装修,问他要不要做,他满口答应了。

  和他一起的还有13名农民工,各有所长,被刘功强招于麾下,开始为汉口香港路的江南阿二酒店装修。程世波做的是木工活,一个工(干一天)120元钱,中午包一餐饭。

  从2010年7月初直到2010年10月1日酒店开张,程世波总共做了60个工,原本他以为酒店一开业,他的7200元工钱就能到手,然而他只从刘功强手中拿到5000多元,余下的被告知“晚点给”。

  程世波一打听,13名工友都被欠着薪,他也没话说,只好等着。等到去年5月,工钱还没着落,打刘功强电话,他总是顾左右而言他,最后被逼之下给每个工人都打了张欠条。

  木匠张文平是被欠薪较多的一个,刘功强欠他1万多元。他便联络其他工友,一起来到江南阿二酒店讨说法。然而酒店老板却说:“工钱早就给了包工头,你们找他要去。”

  当张文平等人再打刘功强电话时,第一声是通的,但紧接着就立马被挂断。“你们的号码都被他设进通话黑名单了。”一名知情者告诉这14名农民工。

  包工头不付工钱 警方立案找酒店老板讨钱

  无奈之下,去年6月14日,张文平等14名农民工,拿着欠条,向武汉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投诉。

  该支队立即着手调查。该酒店称,去年2月1日前,就已将部分装修款18万元给了刘功强,但他没及时结清14名农民工总共67610元的工钱。

  当监察员试图联系刘功强时,他的手机彻底打不通了。按国家相关规定,酒店方违规将装修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个人,即包工头,若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逃逸,责任还是得由酒店方承担。

  然而,在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后,酒店方仍不愿垫付工钱给农民工。本月6日,该支队以江南阿二酒店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向武汉市公安局经侦处移送此案,这也是武汉警方首次以此罪名立案。

  当经侦处民警走进该酒店时,老板楞了,“怎么警察也来帮忙讨薪了?”在法律的威慑下,他很快缴清了农民工工资款,民警讨薪只花了半天时间。

  包工头是否要负刑责?警方称目前尚缺司法解释

  昨日,安陆人张文平从民警手中领到1万多元工钱后,高兴得手直颤,“今晚就可以回家了,还可以打点年货。”其他民工领到钱也纷纷拿出手机给家人报喜。

  武汉市公安局经侦处处长李坚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农民工兄弟为大武汉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总有些黑心老板拖欠他们的工钱,公安机关一定会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

  工钱到手了,但包工头刘功强拖欠工资玩“失踪”该不该负刑责?

  李坚表示,据警方调查,酒店老板应该付给刘功强25万元,但他只给了18万,还差7万元,也正是拖欠民工工钱的差额。“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要成立,必须具备当事人故意而为、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这三个前提条件。

  但是,目前刘功强行踪不明,还不能确定其是否主观故意,而且劳动监察部门没能联系到他并下达责令支付通知书。最关键的是数额较大缺乏司法解释,南方有城市初步将数额定为“10万”,目前我省尚无此标准。因此,警方会尽力将刘功强找到,问清情况再做决定。

  那以后农民工遇到欠薪该怎么办?李坚告诉记者:“还是应该先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诉,由其先行调处,遇阻再向公安机关移交。”

  武汉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队长吴丹告诉记者,一旦欠薪单位拒不改正,劳动监察部门仅能做出罚款2000元至20000元的处罚,由于处罚力度小,往往很难触动欠薪单位。

  吴丹提醒建筑、装饰企业,一定要按规定将工程发包给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督促其将农民工工资发放到本人,否则,一旦包工头欠薪逃逸,最后还得企业买单。

  链接

  2011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施行,首次将恶意欠薪行为入罪,罪名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修正案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