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防溺水的资料20字:余姚市陆埠镇新余姚人调委会人民调解工作管理考核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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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陆埠镇新余姚人调委会人民调解工作管理考核实施办法时间:2011-11-9 11:26:31编辑:党政办字体:【大 中 小】各行政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所、中心):      人民调解工作是为了维护社会安定平稳,确保纠纷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合情、合理、合法的调解,公平、公正的解决矛盾纠纷,避免矛盾扩大化,这是促进当地社会安定平稳、新老居民和谐共进的重要手段。考虑到人民调解工作是一项义务劳动,是调解员、信息员利用个人时间参与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根据《余姚市陆埠镇人民调解工作管理考核实施办法》,结合本委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工作内容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支持下,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针对民间纠纷,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对纠纷当事人进行劝解疏导、促进当事人自愿协商一致、解决纠纷的一项群众性自治活动。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民间纠纷,包括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本委主要调解涉及外来务工人员的纠纷。为了促进调解工作的正常开展,本委将每季度召开调解员、信息员例会,不定期开展培训,以提升调解员、信息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技巧。二、考核对象本委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人民调解员、信息员。三、考核方法及奖惩1、对调解员、信息员主动参与、并积极调解的简单的民间纠纷,调解成功,每件奖励60元,调解不成功的,视工作情况再考虑奖励;2、对调解员、信息员主动参与、并积极调解的复杂的民间纠纷,调解成功,每件奖励120元,调解不成功的,视工作情况再考虑奖励;3、调解员、信息员协助有关部门成功调处重大突发性事件,并在调处过程中起主导作用,而且防止了重大后果的发生,每件奖励200元;4、调解员、信息员及时发现重大群体性事件或信访苗头,并通知相关部门,共同协调解决的,每件奖励150元;5、镇新余姚人调委会将每半年组织一次考核,对各调解员、信息员的工作情况及参与调解的各类民间纠纷进行统计和汇总,经镇司法所审查和统计出奖罚结果后报镇政府,再由镇政府出资,由司法所负责发放奖励费。6、调解员、信息员虽然是人民调解志愿服务者,但考虑到工作的严肃性及人民调解队伍的正规性,镇司法所、新余姚人调委会将根据调解员、信息员的工作表现及日常行为,评定人员的去留。四、 附则本办法所称的民间纠纷,涉及经济标的在3万元(含本数)以下或纠纷参与人数在5人(含本数)以下的为一般民间纠纷;涉及经济标的在3万-30万元(含本数)或纠纷参与人数在5-20人(含本数)的为复杂、疑难民间纠纷;纠纷参与人数在20人以上的群体性事件,有可能民转刑、自杀的为重大突发性事件。二0一一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