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入门培训:春江区经信局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整改措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03:36:31

春江区经信局

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整改措施

 

机关各科室,基层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春江区纪委关于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精神,结合经信工作实际,制定全局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专项治理工作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工作范围

    局机关、屠宰执法大队、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二)专项治理工作内容

    1、超编制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即违反上级公务用车编制规定,超额配备使用、未经审批配备使用公务用车。

    2、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即超出上级公务用车排气量或价格等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

    3、违反规定换车、借车,即擅自采取折旧变卖、转送基层单位、提前报废等方式处理能够正常使用的公务用车,利用职权以及各种名义借用、调用、换用基层单位或服务管理对象的车辆。

    4、摊派款项购车,即向基层单位或服务管理对象摊派款项购买车辆,或擅自接受基层单位或服务管理对象赠送车辆,以及摊派、转嫁车辆运行费用。

   5、豪华装饰公务用车,即增加公务用车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

   6、公车私用,即将公务用车用于婚丧喜庆、探亲访友、度假休闲、接送亲友、学习驾驶等非公务活动。

   二、专项治理工作步骤和方法

   (一)动员摸底阶段。成立局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专项治理整改措施,召开党政办公会专题研究公务用车治理工作,基层各单位深入动员,明确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按上级要求,对所辖公务用车进行统计,填写《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情况登记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汇总统计表》、《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汇总统计表》,并于8月16日集中上报区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自查迎检阶段(8月下旬—9月)。根据统计情况,按照各级有关公务用车文件政策规定全面进行自查,认真核实甄别,9月底迎接上级的检查,并于9月20日前将《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上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改落实阶段(10月—11月)。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务用车各项规章制度:一是编制管理制度;二是购置审批制度;三是经费预算管理制度;四是日常管理制度;五是执法执勤用车管理规定。通过制度的落实,确保治理工作力求实效,并于11月20日前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三、专项治理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必须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专班要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制定符合城市管理工作规律的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工作,基层各单位要统筹兼顾地开展好公务用车治理工作。

   (二)明确目标,严格落实责任。局党委全面领导和负责全局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工作专班严格按上级要求,明确责任目标,加强宣传教育,正确引导舆论,营造良好的治理工作氛围,基层各单位要按要求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确保治理工作目标落到实处。

   (三)强化制度,严格监督检查。工作专班要加强对各个阶段的监督检查,工作不走过场、不留管理死角,认真受理信访举报,对违规违纪行为,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责。各基层单位要强化公务用车制度建设,全力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