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到用时方恨少的含义:草书批判:林散之——六十始练“童子功”,焦墨点水三指禅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6 01:34:24

草书批判:林散之——六十始练“童子功”,焦墨点水三指禅

草书批判:林散之
作者:佚名3 P! d& p7 X: a" `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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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国传统中,“书画同源”是成立的,但“书画同果”就有问题了,林散之的问题也正是这个问题。林散之虽然也画画,但知名度却不是建立在绘画上,而是建立在草书上,并被尊崇为“现代草圣”,于是,这个“书画同果”的草圣问题就更大了。, m& d* w1 b. K. O

        在中国书画史上,如果说“书”与“画”一定是相互补充关系,那么也是“书”(包括篆刻)补充“画”, 而不是“画”补充“书”。从形态学角度看,“书”虽然一直以配角的身份补充着“画”,但“书”本身却始终是一个独立形态,无论从文字素材、信息传达、书法欣赏、笔法、墨法、字法、章法都可以自成体系;但“画”因为始终需要“书”的补充,所以它从来都没有独立过,人们判断一幅画首先要判断“画”上的“书”,如果“画”上的“书”成立,“画”本身也就无所谓了。在传统领域中,这个判断体系有一定道理,但如果反过来,谁都难以接受。而对林散之的判断就是反过来的,并且被后人欣然接受。当然,这样被接受也不是不可以,但前提是,如果林散之的画在笔法、墨法等方面确有过人之处,特别是在笔法技巧上能够超过怀素,这种“倒推”式判断或许能够成立,但基于两点考虑,这种判断难以成立。一,中国传统绘画的用笔技巧从来没有超过大草;、林散之的绘画从来没有被证明过是历史上具有超越性的绘画。所以,林散之“以画当书”的理论不可能带来草书的创新与正面突破。由此,林散之的“草圣”桂冠只能是个为转移视线而带在头上的迷彩帽,乍看是金子铸的,实际上是高粱秸编的外加黄泥巴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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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在世之人被称“圣”也并不奇怪,怀素很年轻时就荣膺此名了,他的狂草巅峰之作《自叙帖》也就是在四十岁前后完成,四十岁之前甚至可能还有比《自叙帖》更好的作品。但林散之在这个年龄段还基本不会写草书,甚至别的书法也写的不怎么样,但林散之在六十后写草、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称圣,书法中最富有激情和朝气的大草却“人书俱老”地在林散之身上出现了,如果说“以画当书”已经非常奇怪,这就更加奇怪了。3 E( D5 s; U# J9 d3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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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散之的奇怪性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上文所说的“以画当书”,二是六十后习草居然成圣,三是因生理局限、非五指齐力而用三指捏笔竟然开创出了草书的“新局面”。9 m7 k" j, f7 W8 G& l+ D

       “以画当书”。据林散之自己以及林散之研究者的一致说法,他的草书笔法是从国画笔意中悟得。是的,无论笔意还是笔法,林散之的草书都能看到国画的影子,先沾焦墨清水后舔清水的写法,把水和墨的层次表现的很清楚,黑白灰分明,特别是墨和宣纸过渡间的水色,很像女人化妆后眼皮上留下的一层淡淡眼影,加上行笔的连噌带刮、连抠带抖,笔触总是伴随着某种“造型”,每一处确实体现着国画痕迹,尤其像枯藤残石的边沿。但这不是草书的笔触,更不是狂草的笔触,最多是对古迹残卷或摩崖残石的模仿,这种方法用到绘画上怎么都对,但用到书法上怎么都错,因为书法是写字,不是化妆,漂亮的字首先要做到干净利索,而适当的眼影只有涂在皮肤白皙、五官端正的脸上才有画龙点睛之妙。林散之“以画当书”的失误在于,从形态意义上看,书可以带画,而画不可以带书,正如一张脸,化妆品可以让美丽的脸更加美丽,而只能让丑陋的脸更加丑陋。林散之恰恰在自己表不端、形不正的草书中加进了“画法”,这无疑相当于一个满脸皱纹的老太太,在呲牙咧嘴、故作酷毙状的脸上猛涂化妆品,除了试图年轻美丽,还希望前卫大胆,结果却是,一呲牙一咧嘴粉脂就噼里啪啦往下掉,掉完后非但不是一张正常的老脸,还成了一张斑驳陆离、荒诞不经的花脸。
       六十后习草。六十以后才开始写草书,这是林散之自己承认的,应该是事实,但在后来对林散之的研究中,这句话开始变味了——六十岁以后才能学草书。这是不是林散之的观点或林散之是否认同这一观点不得而知,但是,无论是继承还是讹传,“六十始草”一度被这样理解:草书太难,六十岁之前必须奠定基础,只有写好楷书、隶书等才能写草书。于是出现了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草书尤其是大草的,“使转”的驾驭需要肢体、肌肉、神经系统的高度敏感,而到了六十岁,骨骼疏松、肌肉萎缩、大脑迟钝……这三个系统都在呈明显的下降趋势,这时候开始进入草书的“使转”显然是不明智的,如果非这样不可,无疑会像一个手脚不便的老人学猴拳,非但不能辗转腾挪,一不小心就会腰肌劳损或骨折。怀素《自叙帖》这样的作品只能在青壮年完成,而到了六十岁以后也只能写写《小草千字文》。再说,人到了六十岁,除了身体所限难以拾捡草书,草书尤其是大草的自由驰骋和心无旁骛更是这个年龄不能企及的。如果林散之承认这个观点,他一个一个揉出来的草书就是个证明,如果别人继承了这个观点,那就只能六十岁以后再接着揉。

       三指捏笔。用毛笔写字,三指捏笔无疑是个障碍,尤其是缺少了无名指的外抵,毛笔在手中的稳定性必然大受影响,这相当于打气筒的某个地方漏气。而草书尤其是狂草的线条必须像船帆一样被风鼓荡、撑圆,否则就是漏气的败笔。但是,林散之70岁时在洗澡堂被烫伤后留下的这个生理上局限却被当成了一个优点和特点,而由此产生的用笔也成了风格。实际上,由于毛笔用三个手指捏拿不稳,当某些方向的使转因三指捏笔而力不从心时,只能停下来倒一口气重新开始,所以,林散之的草书只能一笔一笔、一个一个的往下写,像一个关节炎患者,走几步必须歇一会儿,不能连续行走,更不能健步如飞。由于生理的天然局限,林散之的草书只能写成这样,但这样是没法和怀素正面比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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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七十岁以后,林散之以及他的徒子徒孙们,把先沾焦墨后舔清水的“以画入书”、由褚遂良等真书法帖中强拉硬扯出的“以楷写草”和“三指捏笔”、“六十方草”等方法和谬论相结合,愣是把一个半路出家、身有残疾、拖泥带水、跌跌爬爬的林散之吹成了草圣。当然,如果草书的“草”有淤草、烂草之说,那么林散之的这个“草圣”倒也没有封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