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健康教育讲座小结:菲律宾军舰闯进九段线说明什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4 15:45:10

菲律宾军舰闯进九段线说明什么   

2012-01-09 01:08:28|  分类: 默认分类 |  标签:南海  九段线  吴戈  国际法   |字号 订阅

 

吴戈

我的观点是,菲律宾强占中国南沙岛礁,的确侵犯中国主权,但这次菲舰进九段线,该反思的却是中国自己。

这是一个危险的话题,危险得人人回避,我也不知道会不会惹火烧身,然而它真正危险之处在于:国家利益于轰轰烈烈中丢得昏昏然。

 

 

要争,但别钻牛角尖

南海问题很复杂,但再复杂也有脉络可循。可惜的是,中国的媒体和部分专业机构将这个问题推向了“打不打”的生死关头,却连法律概念也一团浆糊。

有人要说,法律就要讲理,现在人家不跟你讲理,不只剩打了吗?

的确,历史上疯抢殖民地那阵,整个国际社会都是凭炮火说话的,但我们回不到那时,作为新兴力量,现在我们面临的是国际法体系必须完善,才能走向繁荣的时代。别忘了,殖民战争是高成本的利益分配,只是殖民经济的暴利平衡了成本,现在哪去找这种暴利?同时,殖民战争是国家强弱严重畸形的产物,现在这种畸形还剩多少?

我们当然也可以选择不理会这鸟法,来个该出手时就出手,反正中国至少是网民吧,看样子早已做好大战的准备了。那么好,我并不反对南海动武,只是提醒主张者将具体方案,后果的应对想周全了,再积极但合法地提交中央决策,毕竟你的税只建了一支海军,你搞个黑旗军是不现实的。

而且,还有一个中国绝大多数人还不明白的道理:

1.即使打完了,领土在谁手里也只是个事实状态,在有争议的情况下,除非对方放弃,否则仍只有将它变成法律状态才算稳固。

最典型的例子比如沙俄抢去的,最终还是通过中俄近年的条约才算是法律上变成了他们的,否则中国虽然没事实占有,但有权永远争下去。这个例子好像不恰当,但我只是说这种过程,不涉及对错。尤其请注意,国际政治中,对错一类的道德感其实并非决定因素,虽然在国内宣传上各方都爱为结果拉上个对错的标签,其实决定性的总是实力、利益、交易、现实需要、策略等东西。

2.国际上虽然也有国际法院裁决领土归属的成功案例,但前提仍是提交裁决的双方自愿接受裁决结果。这说明领土问题永远是个双边问题。也就是说,只要有个要跟你争的对方,这事就没完。你可以事实上稳固地占有几十上百年下去,但只要对方不放弃,就永远有争议。

争议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是国际社会的正常现象,尤其是中国这样复杂的周边局面,不可能幻想一个争议没有。无非是没有事实占有的那一方比较难受。

所以,中国历史上实在争不回来的领土,有放弃的时候,比如琉球、蒙古等,其是非任由历史评说,南海对现在的利益很重要,而且国力上升,应该争,值得争。但任何事一直想下去就会有矛盾,比如:先不管南海,如果我们真地强大到美国那样,是否将过去放弃的领土全争回来?当然可以,但那等于半场世界大战。你相信我们能打赢,恢复到元朝太大,起码恢复到清朝早期吧,我觉得也挺好。只是当今世界,即使当一个超级大国,争领土是第一要务,是最大能力吗?显然不是。

因此,我坚决支持争南海,但借这个推理提醒一下,不要将领土观绝对化。即使是争南海,中国当前的要务仍是通过它得到战略利益(地位,态势,控制权等等),领土只是具体载体,石油更只是加重的砝码。现在一谈南海就觉得自家油箱漏了的感觉,这没错,但层次低了点。最重要的是,中国如果连它都控制不住,在海上就别玩了,更别想做什么G2。

 

要争,但别急火攻心

近来还有一个观点我想批判。很多人感觉:越南菲律宾如此无赖,不可理喻,跟这种货色有什么道理可讲,打,打了就消停了。

错!我的观点是:如果你是越、菲,面对现在的中国,你也只能耍无赖,死缠下去,因为那最符合你的实力地位与利益,与人品无关。你看看美国面对的朝鲜和伊朗,是不是一样?别因为赞赏他们反美,就忘了他们行为的本质,都是手段而已。

对这种死缠,我们要学习美国,习惯了就好,南海即使解决了,只要你很强,就会不断有人缠你,你弱了自然就没人缠了,只会有人来揩油。

更重要的是,对这种死缠,惩罚性地打一下效果并不强。历史已经证明,打过了他还会缠,反倒是大局变了,比如苏联没了,他自己也想搞改革开放,而放下刀枪跟你做生意了。

至于有人觉得,惩罚没用,缠得老子烦了,哪天灭了它。那只能说,你还是一只小狮子,你不懂:大狮子的猎物有时也会被成群的豺狗抢了,自然规律而已。这些难缠的主有的是,你根本灭不了,你以为兽王那么好当?保证大部分情况下没人敢惹你就行了。

 

如何争,问题首先在自己

本来该直接谈这个重点,但南海太复杂,前面的话不说,误解多了去。

如何争,问题也很复杂,我要说的只是其中一个最典型的。

2012年1月7日《广州日报》发文称“菲律宾军舰驶进我国南海海域 称系保护天然气”。

这话有错吗?有!

“驶进”,意味着当然有个界线衡量。果然,报道用的是“进入我南海九段线内侧水域”。

随后,报道用海军军事学术研究所研究员李杰大校的话表示“‘九段线’早划定且无异议”。

问题来了。

首先我要声明,我对李杰先生在海军装备等领域的研究能力深表钦佩,但不管你信不信,中国当前一个相当严重的现实是:普法几十年,从不见普国际法,至今中国新闻界、军界、政界,对国际法知之不多者比比皆是,而中国法学界对南海等问题谨小慎微,仅限于学术探讨,从不公开发声。加上中国各部门互相不协调的毛病根深蒂固,新闻界、军界、政界对自己法学知识的欠缺毫不自知,以讹传讹的现象盛行。

不要以为这只是个学术和概念问题,它决定着中国争夺南海的根本。

 

 

说不得的“九段线”

中国南沙权益的最重要公开标志莫过于中国官方地图上的“九段线”(也称“九条断续线”或“U形线”)。然而,公众乃至不少媒体、非法律领域的专家,对这九段线的准确含义仍不甚明了,时常误认为该线表示线内全部海域属于中国。

这条线源于1947年国民政府内政部方域司编绘出版的《南海诸岛位置图》,原为以未定国界线标绘的十一段线。当时中国刚从日本占领者手中收复南海诸岛,为将它们纳入中国版图,采用了在地图上画断续线这种地理速记的简单方法,即以群岛最外缘的岛礁划线,把众多岛礁全部包括在内,以免逐一罗列。这种办法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曾在国际间广泛使用(包括美国统治菲律宾时的地图,但美国明确声明这不代表国界)。

对“九段线”的准确含义,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刘楠来教授2005年在该所主办的“中国法学网”上有《从国际海洋法看“U”形线的法律地位》一文,观点非常清晰,是我目前能找到的最靠谱的观点。有趣的是,此文现在在该网仍可检索到题目,正文却不见了,真不知道这话题有多危险。

文章认为,该线首先不是国界线,中国历届政府也从未宣布过线内整个海域是中国领海并行使领海权。而且,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划定领海需要依据领土划出领海基线来确定,哪有从外围“圈定”一说;

该线也不是“历史性水域”,因为这个概念并未得到国际社会普遍承认,而且“历史性水域”等同于“内水”,外国船舶未经允许不能通过,这也不现实。“历史性水域”还要求该国对其长期控制,并得到其他国家承认;

第三,该线也不是“历史性权利线”,因为这种定义也将线内内水以外的全部海域视为我国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但在国际海洋法上并不认同依据“历史性权利”划定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中国历届政府也从未这么主张过。

新中国成立后,一直没有对这条线的法律地位和涵义作过正式说明,但从中国政府有关声明和谈话可以看出,中国政府实际上一直把它作为岛屿归属线或岛屿范围线对待。

在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中,以承认南海诸岛与中国大陆及其沿海岛屿之间“隔有公海”的方式,排除了误将南海诸岛与中国大陆及其沿海岛屿之间的海域和“U”形线以内的全部海域解释为中国管辖海域的可能。此后中国政府在历次重申主权时,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对这些岛屿及其附近海域享有无可争辩的主权”的措词。

在国家测绘局2003年发布的行政规章《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若干规定》,以及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现名)专家2011年7月发表的学术文章中均明确表示:南海海域上的断续国界线符号表示南海诸岛归属范围线。其实这已经是个矛盾说法,用的是“断续国界线”符号,怎么又表示别的意思?

另一个事实是,十一段线之所以变为九段线,是因为新中国成立后,为避免影响中越友好关系,主动抹去了东北端的两段,也说明这条线的概括而非确切性质。这并非卖国,就在抹去两段线的北部湾,中越海上划界问题争议了几十年,近年终于通过谈判成功解决,正说明了领土问题是可以解决的,而且只有双边条约才能彻底解决。

还有一个笑话,国家海洋局公开出版的《中国海洋发展报告》2011版封底的装饰,又将“九段线”向东北延伸成“十段线”,我相信这只是美术编辑的随意,但多的这一段接近了钓鱼岛,无意中又扯出一丝哭笑不得来,海洋出版社的编辑也认为这划法就这么一锤定音?

当然,对“九段线”的理解,法学界也不无不同观点,但主要集中在主张视为“历史性权利线”上,而没有一个人主张视为国界线,因为这在国际法上根本无法自圆其说,也没有可操作性。

 

混乱的后果

了解了上述知识,显然,李杰研究员对南海主权的论述有些不准确。

“《公约》等国际法有三大原则:先发现、先占领、实际控制”。“中国人民对南海岛礁的发现、占领和巡视,早在2000年以前就开始了,这也是有历史证据和文物证明的”。

没错,因而越南等国的历史证据,根本不必理会,但中国的弱点正在“实际控制”上。中国对南海的实际控制,除了渔民的活动,从政府的角度,长期主要是通过“巡视”这种有间歇的方式体现,这被外国钻了空子。这个法律和谈判上的难题,我解决不了,也并非今天的主题。

在这个难题面前,中国最有力的证据之一是地图上的“九段线”。李杰表示:国民党统治时期就划定的,“当时,周围的国家没有提过异议”。

的确没人有异议,麻烦的是,这种划法也不是划国界的公认方法。中国近代积弱,国民政府争取主权动手晚,理论支持弱,方法单一,已是事实,责怪任何人都没用,但对九段线的这个困境,中国近几十年也一直没有更进一步的解决,这就是新问题了。领土被人占着是事实,但在地图上自己把它划明确了,本不是个难题,却犹豫几十年。个中原因,非深谙内情者不得而知。

当然,《公约》对于领海基线的划定,也有迫于国际社会争端太多的现实而含糊不清之处,结果是有的国家公布的领海基线明显不合理(比如越南),相邻国家划出来的领海时常冲突,只能留待双边谈判解决。《公约》毕竟是1982年才通过的,全球各国海上边界,划定的是少数,争议或不明的是多数。

但不管划定有多难,问题是再不划定,自相矛盾的地方已经紧跟着出来了,而且相当要命。

2009年5月7日,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通过两份照会,针对马来西亚和越南两国,以及越南单独向《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交的两份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划界案,表达了立场,要求委员会对其不予审议。在照会中,为表示中国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中国提供了附图,图中仍然以国界线的方式划出了“九段线”。

这条线的性质,依然没有解释。它是“用断续国界线表示的岛屿归属线”吗?没人敢对联合国说,说了联合国也没见过这样的。

外交机构向联合国提交的照会,当然有法律效力,但本国内部未能一致,加上操作性上的难度,这种效力又如何自处?何况,仅仅一张1:1060万的粗略地图,只能表达一个笼统的权利主张,而无法细化。依据《公约》,联合国对此也并不做裁决。

即使我国政府已经决定把“九段线”划为国界,不通知国民倒没什么,我们也可以支持,但具体却落不了实,国界的权威性在哪里?

最简单的比如这次,报道说菲律宾军舰进了“九段线”,那就是侵犯国界了,我们却只是采访一个研究员,以个人身份(显然不能代表海军)强调一下历史权利,这就算了?

实际上,从“九段线”的位置就能看出,如果你相信周边国家的海军,以及美国海军从来不敢越雷池一步,那就怪了。他们明明天天在你的国界内巡逻,演习,你划的国界,不是自取其辱么?

我相信外交部不是不知道这点,而是来不及了,中国内部政策协调和制订的懈怠和拖延,已经使紧迫问题临头时,只能拿着萝卜快了不洗泥的法律依据,仓促上阵了!

在学习相关知识的过程中,我听到的是,外交官对这条线说“太敏感,说不得”,法学教授愿意探讨,但拒绝公开身份。另一方面,不少网民骂得有如杜鹃啼血,却依然不明就里,一些并非法律方面的专家对此错而不觉,却因自己的某种身份而使公众的认识更加混乱。

说实话,我对《广州日报》素无成见,但看到这样的报道,颇为沉重。

当我脱口而出“XX误国”时,母亲惊恐万分地说:“你可别到XX那里去挂个号啊!”

这种莫名恐慌并非没有道理,他们有的地方不懂,有时办不好事是一回事,但你来说破,你就是罪人。你哪里知道,他们会不会因此而迁怒于你,送你去西伯利亚呢。

所以,我只好想,要是那样,我只好学马思聪了。当然,你算老几,马不了。那么,学学陈天华总是可以吧?

好了,没有那么悲哀的,我不求影响什么,只求说出真话来,有没有价值不要紧,真话吐出来,我身体更健康。

好在,就这个具体观点,也不是没人说过。空军少将乔良去年底就曾在《经济观察报》上公开谈到:“从国际法、海洋法的角度讲,有多少海洋国土属于中国,我们首先要弄清楚,哪些部分铁定是我们的,哪些是我们掌控中,而哪些是属于我们却被别人占领了。不能笼而统之地说南海属于中国,‘九段线’也必须一段一段地标注清楚经度纬度。否则,以其昏昏,如何能使天下人昭昭?这些讲不清,你就想动手,那就是师出无名,有理变无理了”。

是啊,尽管由国家海洋局和海军联合摄制的电视片《走向海洋》反响强烈,但我真地觉得:中国哪里还缺少爱国热情和海洋意识,公众的热情就怕要烧焦网线了。然而,关于海洋国土的诸多宏大叙事中,可否怯怯地问一声:昏昏,何以昭昭?

每当说到这些话题,我总是想起闻一多先生的诗《一句话》:

有一句话,说出就是祸,

……

突然青天里一个霹雳

爆一声:

“咱们的中国!”

 

附:此文完成后,才看到中新网消息“外交部官员称要求九段线符合海洋法不切实际”,补充两句。

2012年1月6日,外交部边界与海洋事务司副司长易先良在中新网回答网友提问“有的国家指责南海断续线不符合海洋法,您怎么看”时说:1.从时间顺序上,中国公布断续线在前,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后,要求断续线符合《公约》本身不符合实际。2.《公约》不规范、不影响各国的领土主权问题,不能将《公约》作为评判中国在南海主张合法性的唯一或主要依据。3.《公约》本身并不排斥在它之前已经形成并被持续主张的权利,更不能为任何国家侵犯和损害中国的领土主权制造“合法性”。

对易副司长后两个观点我深表赞同,但第一个观点,只能表示技术性的赞同。

因为先后不同,断续线当然不符合《公约》,这是现实,指责当然没有道理,但“要求断续线符合《公约》”则未必是指责方的要求,也应当是我国明确自身利益的内在要求。

这条线是历史产物,不管怎么评价,现在它的确是一个高不成、低不就的半吊子现实,死守着这现实,对官员们在政治上倒是安全,因为那是国民政府搞的半吊子,又不怪我。但它解决不了问题。而我们现在到底要不要积极想办法解决问题,是个主观积极性的事。

《公约》不是至高真理,而且是后来的规范,当然不能否定历史权利,但请不要忽略:中国既然签署,它就是对中国有效的现行国际法规则,中国的历史性权利只有想办法融入、体现在现行规则中,才便于实现和保护。

这规则再不完善,总归是百余个国家利益博弈几十年得来的妥协,我们单方面能折腾出比它更实际的规则吗?最起码“陆地支配海洋”我们是认同的,划海上权益要从海岸和岛屿领土边上向外划,而不是从外往里划,这个规则有道理吧?否则美国在太平洋上沿着阿留申、中途岛、关岛这么划一圈怎么办?

就象事实婚姻,总还是根据现行《婚姻法》补办一个手续为好,硬不办也行,但你要继承、要收养子女时,也别指望得到现行社会的认可,甚至可能什么手续都无效,毕竟现行各种法规都是跟着现行身份法走的。

这工作难度极大,但躲就是办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