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安全知识竞赛网站:【新消息】 以利益制衡的方式降温“新股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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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利益制衡的方式降温“新股热”

标签: 新股  发行  管理费  机构  报价  分类: 股市评论 2012-01-11 09:20

    

       在日前由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主办的“中国资本市场论坛”上,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朱从玖发表了《多方着力降温“新股热”》的讲话。讲话中,朱从玖提出了降温“新股热”的五大措施。这表明,监管部门对于新股高定价问题将会有所动作。

        新股发行制度历经两轮改革后,新股普遍“三高”发行的现象早已招致市场的广泛诟病。显然,这一问题也引起了高层的重视。在1月6日-7日召开的2012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表示,要深化新股发行制度市场化改革,抓紧完善发行、退市和分红制度,加强股市监管,促进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协调健康发展,提振股市信心。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首提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问题,实乃非常罕见,也从侧面证明现行制度存在重大弊端。

        毫无疑问,新股发行制度焦点在于定价问题。目前的新股发行价格,实际上是由发行人、保荐机构以及询价机构三方最终“敲定”的。新股“三高”发行之所以泛滥成灾,离不开发行人的自我包装粉饰,离不开保荐机构的大肆吹捧,当然也离不开询价机构的竞相报高价行为。在这一利益链条中,发行人与保荐机构无疑是同穿一条“裤子”,只有询价机构才是真正的“第三者”。

        新股发行呈现出“三高”的态势,除了现行机制本身存在缺陷之外,其中没有形成利益制衡的格局显然是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首先,即使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存在包装与粉饰现象,只要高价发行将钱“圈”到手,就算是日后问题被曝光,一来挂牌之后不会“被退市”,其仍然能够“苟活”于市场;二来由于违规成本低,对于背后的巨大利益而言其实根本不算什么。

        其次,保荐机构在路演以及所谓的“价值投资分析报告”中,极尽吹捧之能事充当“吹鼓手”的角色,其如此卖力,并非是为了投资者着想,而是盯着发行人的“腰包”,以便从市场中窃取更多更大的利益。

        其三,尽管众多参与询价的机构“打新”是为了分食新股红利,但近几年来“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的故事却被反复地重演。“打新”能够盈利的并不多见,因为报高价“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却不鲜见。

        笔者以为,要抑制新股的高价发行,必须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利益制衡机制,以进行系统性的整治。对于发行人包装粉饰欺诈上市的,一经发现,应该立即责令其立即退市。投资者投资活动中如果产生损失,可通过诉讼的方式索赔,以保护其利益。对于保荐机构及保代因为鼓吹误导,导致发行价格偏高,或盲目预测发行人成长潜力、业绩最终出现快速“变脸”或是大幅度“变脸”的,除了对保荐机构与保代实施处罚之外,应没收保荐机构获取的承销费用,并处以3-5倍的罚款。

        由于新股发行价格最终是由询价机构“询”出来,为了防范其乱报价、“人情报价”、“关系报价”的行为,建议实行“市场化”配售,也就是在确定了最低申报数量之后,报高价者高价配售,报低价者低价配售,其加权均价作为网上发行价格。鉴于基金在新股询价时哄抬发行价格而不顾持有人利益的现象,应改革现行的基金管理费提取模式。笔者建议将基金1.5%的管理费提取比例一分为二(比如分拆为两个0.75%),其中一个0.75%按规模提取,以满足其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另一个则视其盈亏情况而定。如果盈利则同样按规模提取,如果出现亏损,则该部分收入为“白板”。如此,基金报价必然会更理性,其哄抬发行价格的现象必然会减少。在建立了上述的利益制衡机制之后,新股“三高”发行的局面必将得到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