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盛宝实业有限公司:练塘镇建立健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制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30 05:43:05
2010-09-13  16:05
近年来, 练塘镇镇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 创新工作模式, 完善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 了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制度。
公开推选监督员 筑牢监督“防火墙”
为更好地实行对 村 两委 班子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情况 的 监督 ,各 村党支部(总支)经党员大会推选出 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威望高的老同志担任监督员 。村两委通过定期会议的形式,把村级发展 的 项目、目标、时限、措施和具体责任人向监督员“说清楚”,确保监督员顺利履行对村务决策、执行、公开 等的全程 监督。同时,继续完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扩大群众民主评议面,形成上级组织考核、监督员日常监督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监督机制。
规范村务公开 拆掉干群“隔心墙”
练塘镇积极推行村务“四化”管理,推进村民自治进程。 一是 村务公开规范化。各村按照规定时间、形式和程序,将群众普遍关心而又涉及到切身利益的村级财务收支、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生育、村干部报酬、各项政策性补助等重大事项,在固定的村务公开栏上每季度定期公布,接受群众公开监督。 二是 民主议事经常化。推行民主议事制度,定期 召开 村两委联席会议, 邀请 村民代表 以及 监督员参加,研究决定本村重大事项,保障村民参与村务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权利。 三是 村 务 工作程序化。凡涉及到宅基地审批、低保确定 、 生育证发放等事项 , 实行流程化管理,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办事,保障村民知情权。 四是 财务监督制度化。 严格按照“一月一公开”的程序和时间要求,定期、定点公开村务, 接受群众监督, 实行阳光操作 。
建立 管理 制度 搭好监督“大平台”
镇组织、纪 检 部门对各村推荐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进行考察,实行一年一聘,年终考评。镇纪委 则 每月组织一次汇报、交流、培训相结合 的 活动 ,加强 监督员 队伍建设 。 上任后的监督员们积极联系群众,动态了解党的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及时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认真督促落实有关廉政规定,建立起了联动式的党群联系新机制,使党员、群众的诉求渠道更加畅通。
在全区党风廉政监督员、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座谈会上的讲话
2010-01-29 12:34:19 作者:陈守川(2009年1月 日) 来源: 浏览次数:478
尊敬的各位党风廉政监督员、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同志们:
大家好!在这年终岁末、辞旧迎新之际,区委、区政府在这里召开全区党风廉政监督员、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座谈会,向各位监督员汇报去年以来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加强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的做法,并听取各位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首先,我代表区委、区政府和区纪委监察局对各位监督员的光临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并祝大家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
过去的一年,我我区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纪委的部署要求,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湄洲湾石化基地先导区和国家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园区建设,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创业型、服务型、廉洁型、和谐型”机关活动,突出重点,着力防范,逐步健全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积极营造廉洁、规范、和谐一体的政治和经济发展环境,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注重制度保障,不断完善惩防体系建设。
我区从实际出发,在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坚持一把手抓,抓一把手,逐步形成了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四大体系,构建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1、建立完善组织领导体系。区委及时调整充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小组各成员的工作职责,全面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一年来,区委先后召开4次区委常委会议、7次区委常委(扩大)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党风廉政建设有关会议精神,专题分析、研究反腐倡廉工作,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从人力、物力、财力上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力量,为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支持。
2、建立完善承诺监督体系。认真落实《廉政准则》和中央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区处级领导干部重申“八个严格”的集体廉政承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区级各部门各单位也根据不同岗位职责,分别向群众做出廉政承诺,强化领导干部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督,形成个人-组织-群众-社会一个完善的监督体系,使整个监督体系更加完善。通过一系列保障措施,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承诺制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发挥积极而有效的作用。
3、建立完善岗位职责体系。在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上,我们坚持实行 “一岗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做到“三个必须”:必须结合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明确本单位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从自己的管辖范围、工作性质、业务特点出发,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措施;必须及时部署、通报、研究有关工作,协调解决问题,并将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报告区委、区政府和区纪委,从而带动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4、建立完善考核奖惩体系。每年初我们都根据中纪委及省、市纪委的工作部署,将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细化,并下达责任状,明确各单位及其责任人的目标和责任,使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由虚到实,由软任务变成硬规定。年中,各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并向区委报送自查资料。年底,成立考评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游祖勇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区长林华伟任副组长,分别由区领导带队,对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评,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同时,建立科级干部勤政廉政档案制度,把每年科级干部的勤廉情况和不良记录记入档案,对于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方面过不了关的干部,一律不予提拔任用。根据《工作规划》精神,结合实际,按照“具体化、责任化、特色化”的要求,制定我区工作任务分解方案,把《工作规划》精神落实到反腐倡廉的各项具体工作中。
二、注重思想预防,持续深化廉政教育。
我们坚持教育在先、关口前移,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拒腐防变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地在党员干部中营造廉洁从政氛围,做到五个“突出”,充分发挥教育的预防作用。
1、突出廉政知识的学习教育。我们把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内容融入到各类学习教育中,突出“四个纳入”,即纳入区委中心学习组的学习计划,作为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纳入区委党校的教学计划,在乡镇领导干部培训班、村主干培训班、区管后备干部培训班上,都专门开设反腐倡廉教育课;纳入各级各部门的每周学习例会,作为常规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的知识测试,在每年组织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条规知识测试时,都把责任制作为一项必考内容。区委主要领导亲自提要求、讲意义,反复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强调,在区委全委会、全区工作会议、纪委全会等重要会议上,都把学习贯彻责任制作为重点,通过不断宣传和教育,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
2、突出敏感时期的提醒教育。针对不廉洁行为多发易发的特殊对象和时段,在“五一”、中秋、国庆、“两节”等重大节日前,注重通过组织学习、推出“廉政手机报”、发送廉政短信、廉政公开信等形式,及时提醒党员领导干部及其家属,不要忘记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杜绝请客送礼和不良的生活习惯,共同把好廉洁自律关。在重大项目审批、基建项目建设和干部调整等敏感时期和问题,抓住其中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环节,明确纪律要求,提醒领导干部做好防腐倡廉工作。通过一系列提醒教育,体现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增强廉政教育的亲和力。
3、突出廉政谈话的约束教育。建立领导干部廉政勤政谈话制度,开展区委主要领导与其他各套班子主要领导党风廉政谈话、各套班子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谈话、纪委书记与乡镇党政和区直部门主要领导谈话、区党政分管领导与分管部门领导谈话活动。区纪委、监察局每半个月利用计算机系统随机抽取4名科级干部进行廉政勤政谈话,了解领导干部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参与和执行领导班子集体决定重要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个人业余时间活动情况等,对领导干部出现的不廉不勤苗头及时予以提醒,拉拉袖子,防患于未然。一年多来,共进行廉政勤政谈话51人次,其中,党政主要领导19人次。
4、突出廉政文化的氛围教育。在坚持原有“十个一”廉政教育载体的同时,编印《警钟》反腐倡廉警示教育读本,每月播放反腐倡廉电视剧或电教片,每周播放廉政公益广告,建立南北五路廉政文化宣传一条街,开通“泉港廉政勤政网”,不断拓宽廉政教育渠道。在全区党员干部中开展“清风促和谐 廉洁伴我行”主题宣传教育月活动,以廉政教育“闽南语流动课堂”进农村活动为切入点,组织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等“六进”活动和廉政文化进三堂(祠堂、会堂、庙堂)活动,设立村级廉政文化沙龙,建设廉政文化“清风走廊”,依托泉港北管说唱等地方特色文化,组织群众编写“三句半”等反腐倡廉文艺节目, 并通过“泉港之夏”文艺巡演进乡村,创办廉政教育基地,编印《清风廉影——泉港区廉政文化作品汇编本》、《泉港廉德故事集》等,拓展教育平台,丰富教育内容,在全社会大力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
5、突出电视访谈的舆论教育。以“廉政建设电视访谈”活动为主要形式,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反腐倡廉工作,促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着重对所在单位在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尤其是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各单位实际情况、职能特点等方面进行访谈。采取“集中时间采访、分期分批播出”的方式,在泉港电视台《泉港新闻》、《廉政月谈》等栏目陆续播出。今年共采访党政主要领导25人次。
三、注重惩防并举,营造令行禁止的环境
把监督检查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手段,着力解决干部行政乱作为、不作为和慢作为问题,促进党员干部自觉遵纪守法,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1、强化效能整顿。在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等制度基础上,修改完善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并编印《泉港区廉政勤政制度汇编》,印发党员干部职工人手一册,促进各级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制定出台《泉港区廉政勤政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对各部门各单位机关效能“日考勤、季评议、年述职、定期考核”四项制度,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同时要求有关单位认真落实整改,确保各项廉政勤政制度执行到位,促进干部作风进一步改进。
2、强化绩效评估。认真总结去年我区绩效评估工作在全市名列第一的工作经验,不断完善指标体系,改进评估方法,以发挥导向性作用。年初制定出台绩效评估工作方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单位,给予全区通报表扬,前3名分别给予奖励,同时增加下一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对考核为一般的单位,取消下一年度考核优秀比例,以促进政府组成部门用心干实事、全力谋发展。我们在绩效评估过程中,还采用“问绩于民”的考核办法,使评估结果充分反映民意,真实地反映被评估单位的年度工作实绩,促使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绩效观念。
3、强化勤廉问责。制定实施《勤政廉政问责工作制度》,主要包括问勤和问廉两个方面,问勤主要针对机关效能建设出现的问题,问廉主要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出现的问题。问责工作包括实时查问追究、及时教育纠正、限时整改查验三个环节。同时组织人员对被问责对象的整改情况进行查验,并视情节给予被问责单位或个人通报批评、诫免谈话、效能告诫直至纪律处分等处理。实施3个多月来,共问责干部20人,单位2个,其中因办事公开不作为被问责的干部有7人,因乱作为、慢作为被问责的干部有12名,因慢作为被问责的单位两个,受到诫免谈话的干部11人,效能告诫的干部3人。
4、强化案件查处。坚持从严执纪方针,进一步发挥查案惩处职能。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重要环节和重点工作来抓,继续保持惩处腐败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城管系统干部违纪违法等热点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一年来,共立案查处48件,移送审理24件,其中科级干部2件,经济案件36件,乡镇纪委自办案件24件,涉案金额607883.31万元,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2人。对查案中发现的问题,深化“一案一整改”工作,及时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和整改要求,堵塞管理漏洞,促进了发案单位规范管理、依法行政。
四、注重创新争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推动区委、区政府中心任务紧密结合起来,使其在各项工作中得以充分体现,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1、优化发展环境。近年来,我区每年都开展集中整治投资发展环境活动,着力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服务经济建设。一是先行先试,规范裁量行为。我区作为全市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工作的试点地区,选择行政执法活动中最主要、最常见的行政处罚作为规范自由裁量权工作的突破口,以点带面,逐步推广至行政确认、行政许可、行政给付等执法领域,并注重积累典型案例,建立不同阶次的裁判案例体系,探索通过案例的示范引导,统一执法适用标准,确保执法实践的客观公正。目前,全区25个行政执法主体(部门)共梳理法律(法规、规章)706部,细化处罚项目1505项、处罚标准6314条;交通、交警、工商等部门已运用新标准处理案件16758起。二是深化改革,完善窗口运作。全区持续开展三轮审改工作,在整合审批服务事项的基础上,不断简化审批环节、精减申报材料,在全市率先推行审批“报件递减法”和“环节量化”制度,项目审批环节绝大部分压缩至3个以下,审批时限绝大部分控制在5日以内;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中心的审批授权率和成建制进驻率,加大项目集中力度,在省、市率先推动边检站口岸联检中心、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单位入驻行政服务中心。此外,全区各镇(街道)全部建立行政服务中心,距城区较远的农村设立代办点,实行驻村干部全程代办制度,初步形成区、镇、村行政服务“三级联动”。行政服务中心累计收件86950件,办结率95.93%,提前办结率92.41%,即办率80.32%。全区各代办点共受理代办件13126件,办结12879件。
2、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按照“从点到面、统筹安排,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整合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筹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研究制定公共资源集中交易的操作规程,拓宽公共资源交易范围,完善监管机制,实现由分散管理到集中管理,行政管理与业务操作相分离,从而实现资源共享和交易活动规范运作,精简机构编制,提高行政效率和公共资源配置效益,达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目的。针对泉港大开发大建设的实际,我们在规范工程建设管理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积极防范发生“大楼建起来、干部倒下去”现象。改革项目管理模式,对总投资达500万元且政府投资占项目总投资50%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安全、工期。完善建设工程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扎实推行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企业比选和预选施工承包商制度,健全小规模项目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的办法。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严格实行“管采分离”,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业务监管和分散采购执行的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制定《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廉政准入规定》,将工程建设、土地招拍挂、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和药品采购及相关中介服务的市场交易活动纳入监管范围,要求双方在签订承发包等相关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廉政责任书,对犯有商业贿赂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录入行贿行为档案查询系统,并视情况限制或取消其进入我区市场从事交易活动。目前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已涉及污水处理厂建设、公务车辆加油、户外广告、学校物品采购等多个领域,取得明显成效。
3、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认真开展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公路和水路 “三乱”、 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企业违法排污等环境污染问题、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专项治理活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公车接送小孩上(放)学、干部私驾公车等公车私用现象,重申公车使用有关纪律,开展自查自纠,同时结合明查暗访,对个别公车私用的个人和单位进行行政告诫和通报批评,规范公务用车行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影响面日益扩大,评议范围拓展到58个部门,定期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活动,促使各部门服务水平有新的提高。
重申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党员干部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的规定》,下发《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借子女升学之机大操大办收敛钱财的通知》,对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泉灵通”捆绑办公电话清理纠正情况进行督查。
五、以维护政令畅通为目的,积极营造服务发展环境
通过开展执法监察,强化效能建设,加大纠风力度,进一步转变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确保政令畅通,积极营造廉洁、务实、高效、规范的发展环境。
1、围绕维护群众利益,开展行政执法监察。一是出台《泉港区关于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办法的规定(试行)》,扩大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工程规模范围,防止和规避招投标中的弄虚作假行为。今年来,招标工程预算造价32584.85万元,中标价29356.23万元,节省投资额3228.62万元,节约率达9.91%。二是开展投融资建设项目预算、决算审核质量互检,对财政局和审计局双方所委托的中介机构预、决算评审情况进行互相抽查审计,促使中介机构守法诚信审核,有效预防建设项目腐败的发生。三是开展强农惠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深入镇村,农户和民政、经发、教育、卫生等机关进行检查走访,确保我区强农惠农政策,解决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落到实处。四是开展化肥价格、成品油价格、药品价格和涉农收费、医疗服务收费、物业管理收费及客运票价等专项价格检查,累计立案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15件,退还违法所得42.25万元。五是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从源头上防止损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的发生。采取征地拆迁款核算中心直接支付的运作模式,确保征地拆迁补偿款能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六是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的运作过程进行检查监督,确保制度落实。七是对全区各企业的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检查,对有拖欠行为的,督促业主及时整改。今年来,共清欠农民工工资687.36万元,督促企业补签劳动合同852份。八是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专项资金检查,随机走访低保户,对区民政局、2个乡镇和8个行政村2007年低保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规范农村低保管理。
2、围绕政风行风创建,切实提升服务水平。设立区价格监管政策落实工作联席会议、惠民政策监督工作协调小组、救灾专项资金监管工作协调小组等8个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统筹安排,及时部署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推动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牵头单位认真开展专项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督促指导各部门和单位开展行风评议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镇(街道、场)党政领导及纪委书记和分管经济领导、群团组织代表、企业代表、群众代表及其他社会各界人士共225名评议代表,对区工商局等58个区直部门和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评议。注重提高参评单位部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质量,把个案整改和历年整改问题清欠作为体现工作成效的重点,把网上民评结果纳入考评体系。各单位部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评议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区交通局创新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提出“选题评议”与“个案整改”新方法。区教育系统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四评议”活动。通过评议,政府部门的执政理念和公用事业单位的服务意识发生了根本转变。
3、围绕优化发展环境,加大效能建设力度。一是组织开展对“日考勤、季评议、年述职、定期考核”等四项效能建设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在2008年全区经济工作会议上表彰全区效能行风评议满意率前六名的单位;给予满意率75%以下的供电公司黄牌警告,同时责令每季度汇报一次效能行风建设进展情况。对部分单位和干部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责令限期整改。二是开展以“尽职责、抓效能、比作为、树形象”为主题的作风整顿活动。开展“登门求谏、服务发展”活动,走访重点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认真听取企业和项目业主对各部门各单位服务企业和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开展“发证到村,服务到户”活动,进村入户为孤寡老人、病残等农户家庭提供送证到户的服务。三是积极拓宽投诉受理渠道,在设立投诉电话、传真、投诉信箱、网上投诉的同时,开通968168投诉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与区委督查中心、区两办督查室、区信访局的横向沟通和联系,建立与乡镇(街道)等基层效能办的纵向联系,构建效能投诉联查联办网络。
六、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调机制,深化基层组织民主管理,切实加强农村 “三资”管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呈现出新的局面。
1、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在全区全面展开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各镇(街道)都设立了“会计委托代理中心”、“村集体资产监管中心”、“村集体资源托管中心”三个中心,制定了村级集体“三资”管理相关配套文件,建立了委托代理、备用金管理、印鉴管理、财务报告、财务收入档案等制度,不断探索完善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的长效机制,规范运作程序,强化监督检查,逐步实现村集体“三资”管理“理财民主化、管理程序化、监督制度化”。全区共清理村集体银行存款1647万元、库存现金553.88万元,债权2745.07万元、债务4857.82万元。
2、着力推进村居民主监督。开展建立村(居)民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在7个村(居)进行试点,整合各种监督形式,加大对村(居)干部权力行使的监督制约,实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构建向村(居)组织延伸,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推进村务决策民主听证工作,建立议事预告、听证反馈、党员代表参与听证、外出人员函证等制度,开展“计生民主听证”、农村“七大员”选聘民主听证、“村级重大事项”议事听证等一系列活动,在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试行村两委分工与绩效工资挂钩民主听证,制定村级干部月目标责任问勤制度,使村务决策更公开、更民主。
3、深化基层“勤廉双述”工作。针对基层所站在监督管理方面比较薄弱这一情况,在前黄镇、后龙镇开展勤廉双述质询询问试点工作,由基层站(办、所)负责人进行“勤廉双述”,接受乡镇领导质询和参会人员的询问,被质询询问对象现场解答,最后进行民主测评;同时,建立健全《村(社区)干部述职述廉制度》,推行村干部“诺廉、述廉、评廉、考廉”、村民质询和民主评议制度,把村干部的行为置于农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七、以当好忠诚卫士为方向,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坚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深入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落实型、廉洁型”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拒腐防变的能力和履职尽责的本领。
1、强化组织建设。一是针对我区纪检监察系统人手少,工作任务重的问题,实行派驻纪检组在对派驻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监督,协助部门党组(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做好本部门、本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同时,又要挂钩、联系、兼职委局职能科室工作的制度。二是针对个别系统党委专职副书记兼任纪检组长工作的情况,要求兼任纪检组长一手抓纪检监察工作,一手抓党建工作,并经常向区纪委请示、报告工作,定期向区纪委述职。三是完善目标管理和综合考评制度,将纪检组各项工作细化为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公开办事制度、执法监察、宣传教育、效能建设、查办案件、自身建设等八大项具体内容。四是定期召开会议,推进工作落实,坚持每月一次机关工作例会,每季度一次乡镇纪检监察工作例会,每半年一次全区纪检监察工作会议。
2、强化业务培训。今年来,针对纪检监察队伍新手较多的情况,举办培训班,邀请省、市纪委同志前来授课,就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案件审理、纪检监察信息工作等七方面内容,对各乡镇、街道和各派驻纪检组的60余名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系统的培训。另一方面,安排3名干部分别到省纪委培训中心、中纪委监察部北戴河培训中心学习。同时,实行以工代训,安排干部参加办案、执法监察、效能检查等中心工作,对干部进行多岗位锻炼,在实践中培养多面手综合型干部。举办机关干部论坛,要求机关干部每月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促进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和文字表达能力的提高。
3、强化理论研究。深入开展廉政建设理论研讨活动,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针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需要研究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特别是群众关心的焦点问题,开展了“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管理”等11项专题调研活动,认真研究新情况,破解新难题,提出新对策。通过开展调研活动,培养党员干部深入基层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良好作风。开展“恢复和重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30周年”研讨活动,区教育局纪检组、区农林水局纪检组撰写的调研文章分别获得全市理论研讨活动二等奖、三等奖,选送的《公务员交流轮换的行政伦理思考》和《规范公共服务推进政府廉洁高效的实践与思考》被市纪委编入《公共服务伦理规范与廉政建设》一书。
上述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上级的正确领导,离不开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离不开在座各位的关心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区委、区政府和区纪委监察局再一次向大家表示诚挚的感谢!
2009年,我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和机关效能建设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坚持与履行职责、推动工作相结合,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着力构建服务、促进、保障科学发展的反腐倡廉体制机制,不断提升自身建设水平,努力形成好的风气、取得好的成绩,为推进反腐倡廉和两个先行区建设提供有力保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坚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与加强制度建设相结合,坚持严肃查办大案要案与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相结合,坚持廉政建设与勤政建设相结合,坚持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与发挥干部主观能动性相结合,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成效,为建设湄洲湾石化基地先导区提供有力政治保证。重点要抓好以下六方面的工作:
一是围绕科学发展,提高队伍建设水平。按照中央、省委提出的“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的目标要求,通过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主题实践活动,深刻理解和牢牢把握“四个对’’的深刻内涵,坚持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工作目标和衡量标准,促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改进作风,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努力打造一支“党性强、品行端、胸怀宽、业务精、守规矩”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二是围绕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要进一步创新工作理念,坚持服务发展、保障发展、促进发展,为加快泉港经济社会建设提供有力保证。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建设项目开展监督检查,大力整治和建设经济发展软环境。要加强对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要加强为民维权执法监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加强政府施政行为效能监察,促进政府管理创新和效能建设。要扎扎实实地执行勤政廉政问责制度,通过上下联动、明察暗访的方式开展工作,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的单位和个人问责力度。要大力开展以“服务提档、效能提速、监督提质、形象提升,创建优良经济发展环境”为主题的“四提一创建”活动。积极探索创新“政风行风热线”工作机制。完善合作联动新机制。积极邀请区直单位领导走进直播间,与群众沟通交流。参加单位轮流上线,单位“一把手”每年必须参加一次热线节目。建立日常考核制度和沟通反馈制度,定期通报各单位参加节目的情况和效果。同时,坚持多栏目系列播出,延伸、拓展、深化节目的内容和效果,形成名牌节目的规模效应。强力推进“效能建设年”活动,把效能作为软环境建设的核心来抓。要痛下决心,在全区上下大力开展“效能革命”,进一步整治优化环境,坚决根治阻碍发展的顽症,扫除影响经济发展的绊脚石,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三是围绕重点部门和环节,规范权力运行机制。通过抓典型、求实效、建制度、促规范, 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努力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扎实有效地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要全面推进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等预防腐败工作,适当下移行政执法重心,减少行政执法层次,继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要建立监督检查记录制度,完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或者征用等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制度。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广全程式网上审批,提升行政服务中心的运作水平和服务质量。要加快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筹建进程,相关工作人员现已调整到位,要在月底前完成公共资源交易事项梳理,年底前完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作规范和工作制度设计,确保09年3月如期投入试运行。以“公开透明、程序规范、竞争有序”为目标,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规范运作。充分运用现代科技信息技术,积极探索,逐步把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招拍挂、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活动纳入电子监察的范围,实行统一的监督管理,利用信息化技术对各类交易实施全过程动态监控。要加大电子监控力度,促使行政效能大幅提速。一是实时提醒。利用电子监察系统数据监控平台,实时监控行政审批部门每天申请、受理、办结审批项目的动态数据,对比分析前期数据,排查出临近时限但仍未办结的项目,及时向审批部门反馈。二是督办问题。利用电子监察系统视频监控平台实施不间断扫瞄,巡查行政审批部门工作秩序,对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及时处理。
四是围绕改革创新,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要围绕“巩固、执行、提升”,积极探索村集体“三资”监管长效机制,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文件,规范运作程序,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深化规范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促进村集体资产、资源的保值、增值。进一步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两推一选"和村民委员会直接选举制度,加强对村级组织选举工作的监督。进一步健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议事等制度,逐步推行村民代表会议常设制,完善民主决策程序。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等规章制度,推进村级事务民主管理。创新公开形式,积极推行村民点题公开、建立信息公开平台等做法,实行村务公开答疑纠错的监督制度,保证村务公开及时便捷、全面真实。
加强农村基层廉政勤政建设四项制度。 一是群众审批事项代办制。乡镇、街道设立代办服务机构,集中受理群众申请,全程代办审批事项。对乡镇能审批的事项,由村干部为群众代办;需要区里审批的事项,由乡镇有关站所代办。二是重大村务决策票决制。对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按规定程序召集村民代表等集体讨论研究,并由乡镇指派人员或本村选派人员现场发放、收集民意票,现场公布票决情况和票决结果,原始票现场封存。三是推行为民办事双向承诺制。乡镇街道、村“两委”每年年初,围绕本年度为民办实事和廉洁从政等情况制定承诺书。村“两委”干部的承诺书在报乡镇党委、政府的同时,告知全体村民;乡镇干部的承诺书由村干部通报到村民代表和全体党员,同时报区委、区政府备案。
五是围绕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扎实开展示范点创建活动。(廉政文化示范点的建设,行政执法示范点的建设,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要组织纪检干部认真学习《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明确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工作目标,深入理解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六项工作整体推进的内容,真正把握抓好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要制定详实的《工作方案》,逐项明确主办单位、负责单位和参与单位,明确各有关单位在构建反腐倡廉惩防体系中的职责和任务,明确具体负责人,明确落实期限,充分履行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的职能,整合好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形成整体推进的工作合力。
六是围绕源头防腐,完善工作机制。党政主要领导带头讲廉政党课。湘阴县委书记、县长、县纪委书记等县级领导在有关会议和培训班上带头讲廉政党课。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在班子民主生活会、党员干部大会上,为本单位党员干部讲了廉政党课。开展调研工作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一是围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薄弱环节开展调研,破解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难题。二是围绕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开展调研,破解发展难题。纪检监察机关联合组织、人事、财政、建设、国土等部门在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行政审批、公立医院收费、小型工程招投标等方面开展调研,着手整合行政审批,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三是围绕体制机制改革开展调研,破解“前腐后继”难题。重点在干部人事体制改革、公共财政改革和现代市场体系改革等方面开展调研,初步建立起落实科学发展观评价体系和完善干部政绩考核评价办法、土地决策和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制度。
各位党风廉政监督员、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任重道远。今天请大家一起来,除了向大家汇报一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的基本情况外,主要还是要听听大家对加强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希望大家多提宝贵意见,以帮助我们进一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我们将以诚恳的态度听取大家的批评建议,并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的目标,努力抓好相关的各项工作,为建设湄洲湾石化基地先导区提供政治保证。
最后,给各位拜个早年,祝各位党风廉政监督员、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身体健康,万事如意。谢谢大家!
我区召开聘任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特邀监督员和效能监督员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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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4月8日 阅读次数:529
4月8日下午,我区聘任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特邀监督员和效能监督员会议在党政大楼402会议室召开。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刘振远出席了会议并作了讲话。
刘振远书记指出,为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上三级纪委全会和区委九届八次全委会精神,我们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对昆区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作用,完善行政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扎实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创优经济发展环境,推动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发展。
刘振远书记强调,要提高认识,广泛参与,更好的发挥民主监督作用。要充分发挥监督员的桥梁纽带作用、参谋咨询的作用、双重监管作用,不断开创工作的新局面。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特邀监督员和效能监督员是纪检监察机关了解社情民意、解决民生问题和沟通干群关系的重要力量,希望监督员们密切关注反腐倡廉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新对策;密切关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源头治腐和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问题,多提建设性、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参加纪检监察机关组织的各项业务,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协助纪检检察机关规范权利运行,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确保政令畅通。要加强监督员队伍的建设,强化工作纪律意识,规范工作程序,树立和维护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特邀监督员和效能监督员的良好形象。行政监察工作和政风行风督察工作都是政策性、原则性、专业性、纪律性较强的工作,监督员要通过学习培训,迅速熟悉自身的业务、权利、义务和工作纪律,使工作达到更高的水平。
会上,刘振远书记向受聘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特邀监督员和效能监督员代表发放了聘书;区纪委监察局有关负责人宣读了《关于聘任白世钢等22名同志为昆区纪委监察局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特邀监督员和效能监督员的决定》和《昆区纪委监察局聘任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特邀监督员和效能监督员暂行办法》;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特邀监督员和效能监督员代表作了发言,他们昆区党委、政府以及纪检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工作十分重视,对监督员提出的问题及时沟通、解决,并表示今后将继续努力工作,更好的完成区纪委监察局交予的任务。(宣传部)
江西省龙南县积极推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廉政监督员制度
来源: 国家预防腐败局 时间: 2010-07-26 08:03
今年以来,江西省龙南县在全县探索试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廉政监督员制度,深化了重点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督,有效预防了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发生。
一、充分赋予廉政监督员“四大权力”,全面细化工程监督的工作职责。一是享有质询权:廉政监督员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变更设计、施工和采购等重大决策情况进行疑问质询,并可列席参加建设工程项目有关会议,了解和掌握重大事项。二是享有查阅权:廉政监督员有权查阅建设工程项目的文件资料,掌握工程项目详细情况。三是享有信息收集权:廉政监督员有权进入施工现场收集工程施工、验收的信息资料,有权在查阅资料的过程中收集有关第一手资料。四是享有示警权:廉政监督员在行使监督职责过程中,对发现可能出现不廉洁行为的责任人进行警示告诫。赋予廉政监督员的四项监督职权,是纪检监察职能在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中监督权的延伸,进一步丰富和细化了监督内涵,拓宽了监督渠道。
二、重点把握监督的“四个关键环节”,提升工程监督工作的可操作性。一是建设工程开工前阶段。廉政监督员在开工前主要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程序,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订合同、建章立制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组织项目业主单位分管领导、施工管理人员以及监理人员接受廉政谈话。二是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廉政监督员在施工阶段主要做好以下工作:收集当时的行情信息,监督项目业主方在工程配套的重要设备、材料方面的采购情况;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派出人员及其履职情况;督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留存施工实况信息,自行收集留存隐蔽工程信息;监督检查工程变更及签证情况;督促项目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落实“双公示”制度。三是建设工程验收(含隐蔽工程)阶段。廉政监督员着重监督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工程验收。四是建设工程款的拨付阶段。重点检查工程款额是否符合合同的约定,拨付手续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通过重点把握工程“四个关键环节”,明确廉政监督员的具体职责,在哪个阶段该履行什么职责,由此极大提高了实际监督中的可操作性。
三、严格实行监督的“四大保障”,确保工程监督工作的实效性。一是监督工作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廉政监督员由县纪委监察局选派,代表县纪委监察局行使监督职权,监督工作情况向县纪委监察局定期报告。二是监督工作协调配合制度。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财政和审计等职能部门及项目业主单位通过召开协调会,解决廉政监督员履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各职能部门、项目业主单位贯彻落实工程派员监督制度的情况纳入机关效能建设考核内容,县效能办对发现问题的单位落实“扣分预警”或责任追究。三是日常监督与抽查监督相结合制度。在廉政监督员开展日常监督的同时,县纪委监察局对工程项目招投标、施工、隐蔽工程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款拨付情况进行抽查,对查实的违规违纪问题落实责任追究。四是监督员廉洁自律制度。廉政监督员应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制度,不得接受有可能影响公正的馈赠、宴请、娱乐,不得借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县纪委监察局对廉政监督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工作优秀的,给予表彰;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追究纪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商洛市政府采购中心召开义务廉政监督员座谈会
2006-1-20 8:25:38
“你们要加大对《政府采购法》的宣传力度,还要加强对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程序和制度的宣传,特别是要对采购单位领导和采购经办人的宣传,是采购的双方能够密切合作,共同搞好这项工作”、“你们应该明确各种采购方式所适应的采购限额标准和每年的政府采购目录”、“你们应该在过去抓廉政建设的基础上,更要管好人,严防腐败现象的发生”。这就是商洛市政府采购中心在2006年1月12日天元皇家宾馆召开的义务廉政监督员座谈会上的场面。这次会议主要是为了加强与各位义务监督员之间的联系,听取大家对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的监督和意见、建议。市纪委常委、廉政室主任郭万宝和市纪委驻财政局纪检组长葛玉民同志及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监察科有关同志和各位义务监督员参加了会议。
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刘建斌同志首先对中心一年来的工作情况作了介绍,葛玉民、郭万宝同志到会作了重要讲话,市财政局副局长唐高民同志作了书面讲话,各位义务廉政监督员对政府采购监督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刘建斌同志从政治理论学习、业务知识学习、政府采购基础工作、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机关廉政建设、业务宣传和业务协作等作了介绍,并表示市政府采购中心将按照市财政局的要求和各位义务廉政监督员的合理化建议,搞好2006年的各项工作。唐高民同志对市政府采购中心一年来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作了充分肯定,对今后如何进一步搞好政府采购工作和政府采购义务监督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葛玉民同志在讲话中要求,要搞好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党支部工作,来促进和保证中心的政府采购,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监督作用,特别是义务监督员的监督作用。郭万宝同志对采购中心和各位政府采购义务监督员今后的工作也提出了具体要求。
各位政府采购义务监督员在讨论中,既对采购中心一年来开展的各项工作表示满意,又对今后政府采购工作的发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所提的意见和建议共三类28条,有政府采购操作机构在业务运作方面的,也有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在政府采购管理方面的。这些意见和建议,对推进我市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政府采购工作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市政府采购中心在会议结束时表示,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各位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分析和采纳各位政府采购义务监督员的合理化建议,逐步完善内部采购业务运作程序,不断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
文章来源:(商洛市财政局纪检组)
关于印发《中江县黄鹿镇党风廉政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07年11月09日
文件编号
黄委发[2007]51号
信息内容
中共中江县黄鹿镇委员会
关于印发《中江县黄鹿镇党风廉政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村(居)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单位:
为了加强我镇党风廉政建设,拓宽民主监督渠道,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根据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中江县黄鹿镇党风廉政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经镇纪委讨论通过,上报镇党委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 中江县黄鹿镇党风廉政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
2007年11月9日
附件:
中江县黄鹿镇党风廉政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黄鹿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充分发挥群众的民主监督作用,加强对党风廉政监督员工作的管理,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党风廉政监督员适用范围
镇属各单位、村(居)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
第三条 党风廉政监督员聘请范围
村(居)委会党风廉政监督员聘请范围:所在村(居)委会中的党代表、人大代表、优秀党员、劳动模范、知名人士、离任村(居)干部中的有关人员。
第四条 党风廉政监督员条件
(一)拥护并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愿意义务承担党风廉政监督员职责;
(三)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正廉洁,善于联系群众,支持聘请单位工作;
(四)身体健康,能够坚持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 60 岁。
第五条 党风廉政监督员聘请方式
(一)居委会原则上聘请 3 一 5 人以上,村委会原则上以社为单位, 1 个社聘请 1 人;
(二)村(居)委会党风廉政监督员的聘请,由村(居)委会征得本人的同意,经镇纪委审批,由聘请单位向被聘人员颁发党风廉政监督员聘书,并报县纪委和县监察局备案;
(三)党风廉政监督员聘任期为每届 3 年,特殊情况下可提前或延期。聘期届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连续聘任一般不超过两届。
第六条 党风廉政监督员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协助搞好党风廉政建设;
(二)对聘请单位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三)对党员和干部工作作风、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公正办事情况进行监督,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及时了解、掌握、反馈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向上级纪委反映聘请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干部的违纪违规行为;
(五)根据工作需要受聘请单位委托,参与各项检查、专题调查研究、业务咨询、接待来访、执法监察和有关案件的调查工作等;
(六)举荐聘请单位廉政勤政、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典型。
第七条 党风廉政监督员权利
(一)参加或列席聘请单位召开的涉及党风廉政的有关工作会议,听取有关工作情况通报,了解聘请单位党风廉政工作的安排、部署与动态;
(二)按照聘请单位有关规定,接待、转送人民群众的有关来信、来访、检举、举报、控告和申诉,反映意见,提出建议,了解办理结果;
(三)参加聘请单位有关专业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
(四)根据工作需要,查阅有关文件、资料。
第八条 党风廉政监督员义务
(一)认真学习并遵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接受聘请单位的领导,遵守聘请单位的工作纪律;
(三)坚持实事求是,深入调查研究,不谋私利,尽职尽责;
(四)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参加聘请单位组织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 党风廉政监督员的组织管理
(一)聘请单位负责党风廉政监督员的组织管理工作;
(二)建立党风廉政监督员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主要职责是沟通党风廉政监督员的工作情况;研究、协调、解决党风廉政监督员管理中的问题;总结、推广党风廉政监督员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等。联席会议每年不少于两次,村(居)委会党风廉政监督员联席会议由镇纪委召集;
(三)聘请单位要组织党风廉政监督员参加有关会议、活动和业务培训,提供有关书刊、资料,每季度要向党风廉政监督员通报单位党风廉政工作情况。可采用定期或不定期走访党风廉政监督员、组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听取意见和建议;
(四)党风廉政监督员不兼薪,由聘请单位根据工作情况实行考核奖励,对认真履行职责、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党风廉政监督员予以表彰;
(五)党风廉政监督员因自身原因或工作需要,不能或不适应履行职责时,经协商镇纪委同意后可提前解聘。对不履行职责和义务、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党风廉政监督员,报镇纪委批准后,由聘请单位解聘,同时收回党风廉政监督员聘书,并报县纪委监察局备案。
第十条 附则
(一)本办法由镇纪委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内容描述
关于印发《中江县黄鹿镇党风廉政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开程序
经镇内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
黄鹿镇党政办公室
索取号
EE835-03003-2007-0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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