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利用知乎赚钱:党史回眸:刘少奇冤案始末[轉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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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少奇冤案始末

 

    刘少奇同志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理论家,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元勋,是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1959年始任国家主席。1969年作为国家主席的他被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迫害致死。

    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为了加害刘少奇,给他罗列了"叛徒、内奸、工贼"的罪名,罪名的由来和真相,由于历史原因,一直鲜为人知。2010年是中共中央为刘少奇平反30周年,刘少奇冤案又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

    1966年8月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后,刘少奇受到批评,不再参与中央领导工作。10月中共中央工作会议后,全国开展了批判"刘邓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热潮,刘少奇处于受批判的地位。但在这时以及之后的相当一段时间里,毛泽东仍把刘少奇作为党内问题和人民内部矛盾对待,并不是要打倒他,也没有要对他立案审查。

    1966年8月,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尚未结束,林彪的妻子叶群于8月11日、12日两次找总参谋部作战部一位副部长,向他口授诬陷刘少奇的材料,要写成书面揭发上报。13日,林彪在住处找这位副部长谈话,要他把书面揭发改成向林彪和毛泽东写信的形式上报,并说:"这样更政治化些。"当天,林彪就把这位副部长写的信和诬陷刘少奇的材料批送江青,要她"酌转"毛泽东。

    1966年8月13日,康生让他的妻子曹轶欧出面,向中央一位领导同志写信,揭发王光美的所谓"问题",并攻击刘少奇包庇王光美。这封揭发信在部分中央领导人中间作了传阅,最后也报到了林彪手里。

    9月16日,康生亲自给毛泽东写信,重新提出1936年薄一波、安子文等61人经组织决定出狱一事,并把它挂在刘少奇的帐上,说什么"少奇的决定,就使这些人的反共叛党合法化了"。

    1967年3月,随着"文化大革命"的恶性发展,刘少奇问题明显升级,毛泽东似乎也改变了原来的态度。3月9日、10日,陈伯达、康生在部队军以上干部会上讲话,点名对刘少奇从历史到现实进行了系统的批判。3月21日下午7时30分,毛泽东、林彪等部分中央政治局常委接见与会人员后,留下来议论一些问题。议论中对有人提到"刘耀祖案中涉及刘少奇在1927年叛党嫌疑问题"作了研究,决定把这方面的材料交"丙组专案办公室"即"王光美专案小组"的办事机构"调查研究"。

    1966年12月刚成立时叫"王光美专案小组",对外叫"中央办公厅丙组"。1967年3月康生在那份"备忘录"中又把它叫做"丙组专案办公室"。1967年5月中旬,谢富治向"丙组"人员宣布:"丙组"改为"刘少奇、王光美专案组",对外叫"五○四组",组织上归中央专案审查小组第一办公室领导。在该专案组的内部文件中,也是几种名称混用,有时单独用"王光美专案组"或"刘少奇专案组",有时用"刘、王组"。

    "刘少奇、王光美专案组"直接的手段主要是刑讯逼供、弄虚作假,采取间接的三种手段罗织罪名:

    一是先定性,后罗织罪名。1966年12月下旬,在尚未对刘少奇作任何审查的情况下,江青一伙就宣称刘少奇是打倒对象,鼓动造反派采取"倒刘"行动。1967年,根据一些揭发材料成立了刘少奇的专案组,但还没有来得及进行调查核实,江青、康生等人却在不同场合的讲话中,提到刘少奇时总要毫无根据地冠以"反革命"、"大叛徒"等帽子。

    二是对办案人员威逼利诱。江青、康生等人对抽调来参加专案组工作的人员,用又打又拉的手段不断施加压力,严密控制。

    三是剥夺被审查人申诉、申辩的权利。无论是刘少奇、王光美本人,还是那些牵连进来的审查对象,都没有机会也不准诈为自己申诉、申辩。在专案组存在的3年时间里,从未同刘少奇、王光美接触过,一次也没有听取过他们的表述。

    林彪、江青、康生等人罗织的"叛徒、内奸、工贼"三项罪名真正由来,其实是这样的。

    "叛徒"的由来:1925年11月时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副委员长、上海总工会负责人的刘少奇因病回湖南养病,12月16日,在长沙文化书社被长沙戒严司令部逮捕。消息传出后,中华全国总工会、各地工会、等纷纷通电谴责湖南省长、军阀赵恒惕,湖南学生团体及刘少奇亲友同乡也奔走援助,要求释放刘少奇。1926年1月16日,赵恒惕不得不将刘少奇释放,2月19日,刘少奇到了广州。就这么一件事,竟被说成是刘少奇叛变出狱,再奉赵恒惕的密令到广州的!

    "内奸"的由来:1927年4月3日,驻汉口日本水兵屠杀中国民众,刘少奇代表工会参与交涉,提出"先不要打日本人",以利于谈判斗争,这事则被诬陷为"为日寇保镖";6月,武汉汪精卫政府叛变,党中央为保存实力,决定自动解除工人纠察队的武装,刘少奇曾代表工会去执行此事,这也被歪曲为"破坏革命"的"内奸"活动。

    "工贼"的由来:1929年刘少奇任满洲省委书记时,在领导奉天纱厂工人斗争中曾与省委组织部长孟用潜在工厂门外被厂卫队怀疑而扣押,在审讯期间,两人未暴露身份而最终被释放。专案组将时任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副主任、全国工商联副主任的孟用潜及原东北军将领刘多荃关押逼供,采用歪曲手段又给刘少奇戴上一顶"工贼"的帽子。

    中共中央为刘少奇平反纪实。历史已经证明,"文化大革命"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文化大革命"造成了难以数计的冤假错案。其中,受害人职务最高﹑牵涉面最广﹑后果最严重的,是刘少奇冤案。它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最大的冤案。

    1971年9月,林彪反革命集被粉碎。1976年,党和国家的主要领导人周恩来﹑朱德﹑毛泽东在一年中先后去世。1976年10月,以江青为首的"四人帮"反革命集团被粉碎。"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内乱终于结束了。

 

    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召开了划时代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全面﹑认真地纠正"文化大革命"中的"左"倾错误,审查和解决党的历史上一批重大冤假错案和一些重要领导人的功过是非问题。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

    1979年2月5日,党内的一位高级干部﹑原交通部部长孙大光致信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秘书长胡耀邦并党中央,建议重新审议刘少奇一案。

    1979年3月27日,中央纪委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刘少奇的问题,经鹤寿同志与任重同志商量,按陈云同志的意见,由中央组织部和中央纪委共同处理。"5月22日,中央纪委办公会议确定:"对刘少奇案件的有关材料应进一步查证﹑核实。弄清关键问题,究竟是不是叛徒﹑内奸﹑工贼,在复查﹑核实的基础上,要取得切实可靠的旁证材料。"

    在那前后,由中央纪委和中央组织部从一些单位抽调干部,组成"刘少奇案件复查组",开始进行具体的复查工作。

    复查组经过几个月的调查研究,取得了大量的确凿的证据,逐一否定了原《关于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罪行的审查报告》中强加给刘少奇的罪名。

    所谓1925年在长沙"被捕叛变"问题。刘少奇1925年11月因病重从上海回湖南养病,在长沙曾被戒严司令部逮捕,后经多方营救获释,由湖南转去广州工作。在此过程中不存在"私自从上海潜逃长沙"和投敌叛变的问题。

    所谓1927年在武汉和庐山进行"内奸活动"问题。刘少奇在大革命时期的1927年担任湖北省总工会秘书长,在领导工人运动中起了重要作用。所谓"为日寇保镖"是将当时见报的文告词句硬拼凑起来的罪名,纯系颠倒是非﹑蓄意歪曲历史。所谓"担任国民党中央工人运动小组长",仅凭一个人逼供情况下编造的"交待"定论,事实上这一组织机构根本不存在。大革命失败后将工会干部疏散﹑转移,是完全正确的必要措施,把它说成是"破坏革命的内奸活动"是荒谬的。武汉工人纠察队缴枪,是执行党中央的决定。刘少奇在武汉期间并未被捕,所谓"苦肉计"根本不存在。党中央是知道刘少奇从武汉去庐山养病的,所谓"躲往庐山"不能成立。

    所谓1929年在沈阳被捕叛变问题。刘少奇1929年8月在沈阳奉天纱厂一次工潮中被捕后,没有暴露政治身份,没有损害党的组织和党的事业,半个多月后因证据不足取保释放,继续从事党的领导工作,不存在投敌叛变问题。

    所谓"其他反革命罪行"中列举的七个问题,也都不能成立。第一,所谓指使薄一波﹑刘澜涛﹑安子文等61人"叛变出狱"问题,已由中共中央否定。第二,1936年初刘少奇派人同南京国民党代表谈判联合抗日,是根据党中央统一部署进行的,不是什么同蒋介石勾结。第三,1941年新四军派冯少白进入敌占区进行分化﹑瓦解敌人的工作,也是根据党中央的指示进行的,不存在"与汉奸陈公博﹑周佛海勾结"的问题。第四,"和平民主新阶段"是抗日战争胜利后一段时间内中共中央对形势的估计和提法,并非刘少奇个人的看法。第五,所谓通过孟用潜同司徒雷登勾结,并无其事。第六,所谓"同美特王光美结合",是妄加的罪名,王光美的政治历史没有问题。第七,所谓派王光琦去香港向美帝供给情报,没有这回事,纯属政治陷害。

    所谓"坚持走资本主义道路"的问题,是对历史的严重歪曲。刘少奇作为中国共产党的主要领导人之一,对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根本不存在一条以刘少奇为代表的"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不存在一个以刘少奇为"总头目"的"反革命修正主义集团",不存在一个以刘少奇为首的"资产阶级司令部",不存在一批以刘少奇为"最大"的"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

    1979年11月,"刘少奇案件复查组"向中央正式做出了《关于刘少奇案件的复查情况报告》1980年2月初,中共中央政治局讨论并同意《关于为刘少奇同志平反的决议》(草案),决定提交即将召开的中共11届五中全会审议。

    1980年2月23—29日,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在北京举行。2月29日,全会通过了《关于为刘少奇同志平反的决议》。全会发表《公报》。

 

    1980年5月,成立了由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中国人民解放军负责人以及各方面代表人士组成的刘少奇治丧委员会。5月13日,刘少奇治丧委员会派中共中央委员﹑全国政协副主席王首道﹑刘澜涛和刘少奇的夫人王光美及其子女,去河南省郑州市迎取刘少奇的骨灰。

    1969年11月12日刘少奇在河南省开封市逝世后,他的骨灰被化名寄存在开封火葬场。1979年2月,中共河南省委获悉此事后,派人到开封火葬场查到了刘少奇的骨灰盒,并把它接到省委保存。1980年5月14日,在郑州人民会堂举行了隆重的刘少奇骨灰迎送仪式。下午,刘少奇的骨灰用专机运到北京,存放在人民大会堂。

    5月15日,刘少奇治丧委员会发出公告:"为深切悼念已故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刘少奇同志,定于:1980年5月17日在北京举行追悼大会。同日首都天安门,新华门,外交部,中央﹑国家机关,我国驻外使领馆和其他驻外机构,北京市和其他省﹑市﹑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学校等单位,下半旗志哀,停止娱乐活动一天。"

    5月17日下午,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首都各方面代表一万多人,参加了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的刘少奇追悼大会。邓小平在大会上致悼词。

    1980年5月19日上午,刘少奇的骨灰在治丧委员会工作人员和刘少奇家属子女的护送下,由北京乘专机运抵青岛军港。海军派出一艘驱逐舰﹑四艘护卫炮舰执行这一光荣任务。五艘军舰编队驶向黄海海域。午后一时许,在哀乐和21响礼炮声中,刘少奇的骨灰撒向了浩瀚无边﹑奔腾不息的大海。

    历史证明,刘少奇同志是我们党和国家享有崇高威望的主要领导人之一,是久经考验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说他是修正主义分子或修正主义路线头子是不符合实际的﹔文化大革命中强加给刘少奇同志的"叛徒﹑内奸﹑工贼"等项罪名,完全是林彪﹑江青﹑康生﹑陈伯达一伙在当时党内政治生活极不正常的情况下,蓄意制造的我党历史上的最大冤案﹔为刘少奇同志平反昭雪,是经过周密的调查研究,反复核对材料,得出的完全符合历史事实的正确结论,决议和附件所列举的大量证据,证明过去强加给刘少奇同志的罪名完全是诬陷不实之词,必须推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