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世界金属充能:关于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思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14:43:06

 

 

2008年,县人大内司工委共受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42起(其中市人大交办2起),比上年增加2起。尽管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只是小幅上升,但涉访群体增加,涉诉领域扩大。对此,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当前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一、我县当前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特点

1、群体多元化。从涉法涉诉信访对象的身份看,既有农民、职工等主要信访群体,也有私营业主、外商等带时代特征的信访群体;同时还有残疾人员等社会弱势群体和复退军人等特殊群体。

2、领域广泛化。从信访涉及的领域来看,既有家庭矛盾、邻里纠纷,也有社会管理、公共职责、经济利益等相互交织的复合性矛盾。从反映的内容来看,主要涉及社会治安、执行难问题、林地权属、合同纠纷、劳资纠纷、执法人员作风问题等等。

3、诉求利益化。从受理的42起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来看,最终诉求集中于个人利益主张的矛盾共38起,占总数的90%。

二、我县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成因

从受理的42起信访问题来分析,除历史和政治体制因素外,引发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两个方面。

1、法制意识淡薄是产生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根本原因。42起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中,绝大多数当事人宁愿“信访”,也不“信法”。这些人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类:一类是受传统法制思想影响,遇事便效仿古人告“御状”,试图迫使党委、人大、政府介入,干预执法部门依法办事。另一类是认为诉讼程序复杂、成本高,而信访途径比诉讼程序简单、快捷、成本低。还有一类纯属无理缠访闹访,抱着“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认识,认为只要取闹就会给领导施压,解决个人的不正当利益。

2、监督乏力,执法不公是产生涉法涉诉问题的重要因素。近年来,为确保严肃公正司法,各有关部门自上而下都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监督机制,但部分机制监督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加上个别执法人员服务意识、公仆意识不强,在执法过程中,办“人情案” 、“关系案”。同时因个别案件久拖不决、久侦未破以及执行难等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使得少数当事人一些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造成当事人心理失衡,自然引发涉法涉诉信访问题。

三、解决当前涉法涉诉问题的几点建议

1、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各级各部门要把涉法涉信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程,建立和健全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处置机制。

2、畅通两大渠道。一是畅通信访信息渠道。要按照“宜疏不宜堵、宜顺不宜激”的原则,广开言路,畅通信访信息渠道。可试行通过开设县乡两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电子信箱,开通行风热线等形式,搭建干群互动交流新平台。二是畅通排忧解难渠道。对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要因情施策,着力解决。对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按照“归口办理”的原则,落实责任,明确解决问题时限,最大限度地满足当事人的正当需求;对“无口可归”或“多口难归”的信访案件,实行分管领导包案,全程督办,以确保一名领导管到底,一个问题解决到底。

3、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健全内部监督制度,要全面建立执法人员执法档案,健全执法办案质量考评机制,完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个别不作为、乱作为及执法显失公正、群众意见较大的执法人员要严肃处理、决不护短。同时要不断加强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要他们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的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文明执法,依法办事。

4创新工作机制,提高涉法涉诉信访办结率。要按照“解决矛盾纠纷,确保一方平安”的工作目标,有效整合公检法司、信访、工青妇等部门资源,建立相互协调、多方配合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及时化解矛盾冲突及其他暴力纷争。要针对当事人普遍存在“信访不信法”的现象,适当选派一些觉悟高、业务精的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通过律师为当事人解答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引导当事人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解决信访问题。

5、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上访人员。对那些无理取闹,无理缠访和煽动闹事上访人员,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坚决予以严厉打击,有效遏制各种违法上访和无理缠访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