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管阀门图片:70年房产权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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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房产权究竟是怎么一回事2011-05-06 11:29:20 来源:南充晚报 【打印】567 {News_ClickNum}搜索更多“70年房产权究竟是怎么一回事”的讯息
    □ 谢勇军

  房屋所有权和使用权不是一个概念。土地是国家的,一般说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这是土地出让过程中确定的。实际上,现在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很少有70年的,大部分在30-60年左右。因为使用年限是从国家出让时开始计算,加上开发周期,最短也得1-2年,到你手里使用年限就不到70了,如果开发商再囤积一段时间或者几经转手,就更短了。国家有权收回土地移作他用,但必须对你的房屋进行补偿。当然你也可以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继续享有土地使用权。

  这个问题,因为现在的《物权法》关于使用年限的条款,到期后收不收土地出让金,收多少,正在讨论,尚无定论。房屋所有权的年限在法律上没有具体的规定,只要你不买卖、赠与等,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它的所有权长期归属于你。而国有土地则不同,其所有权属于国家,你只依法取得一定年限的使用权。1990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一)居住用地70年;(二)工业用地50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五)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同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该《条例》还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最晚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经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土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属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当然,属于建筑物的地上房屋也不能例外。开发城市房地产用地,按照法律规定,一般都是以出让方式支付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从国家手中有偿获取的。因此,建成的房屋价格中包含着出让金(地价款);地价又是房价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所以说,购买商品房、二手房、经济适用房等,在搞清房屋占用土地的来源和性质的前提下,还要搞清土地的用途及其法定的土地使用年限。从开发商以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经过设计、建筑、装饰、销售等环节,当买到房产之时,土地的使用年限最少已少了一两年,多达五年以上的年限也可能有。买商品房搞清土地使用权的年限及其剩余年限,主要是为了维护房屋买卖双方的权益,防止买了土地使用权年限“缩水”过多的房屋,必然多付地价款,减少房屋占有时限,造成经济上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