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茂腾针织有限公司:新中国成立以来新疆的反分裂斗争及启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30 02:42:20

新中国成立以来新疆的反分裂斗争及启示

〔摘要〕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政府在新疆各族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下,进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反分裂斗争。新疆反分裂斗争的成功经验主要有:依靠新疆各族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坚持中国特色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集中整治与意识形态斗争并举,国内治理与国际斗争、合作相结合。新疆反分裂斗争的实践和经验启示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新疆的反分裂斗争是一个复杂的、长期的历史过程,要时刻警惕境外分裂势力利用“疆独”问题削弱、肢解中国的阴谋,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是新疆工作的重中之重。

2009年发生于乌鲁木齐的“7.5”事件不仅暴露了“疆独”势力假和平、真暴力的虚伪本性,也进一步凸显了“疆独”势力的危害,充分说明了新疆反分裂斗争的艰巨性、复杂性及长期性。“疆独”势力产生于20世纪初,1933年和1944年曾建立过分裂政权。在新疆和平解放之际,一些“疆独”分子亡命国外,继续从事分裂活动;另有一些“疆独”分子则潜伏下来,伺机而动,成为威胁新疆安全与稳定的隐患。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政府在新疆各族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下,进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反分裂斗争,积累了很多成功经验,对维护国家统一与稳定具有一定的启示作用。

一、新中国成立以来新疆反分裂斗争的实践

新中国成立后,境内外“疆独”势力不甘失败,不时发动武装叛乱,制造大量骚乱、暴力恐怖事件,妄图将新疆从祖国分裂出去,建立所谓的“维吾尔斯坦共和国”。为此,我国政府在新疆各族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下,进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反分裂斗争。

20世纪50年代,新疆的反分裂斗争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平息“疆独”势力发动的多起武装叛乱,二是在意识形态领域进行反分裂斗争。当时,境内“疆独”势力与境外“疆独”势力、境外分裂势力多方勾结,发动多起叛乱,企图将新疆分裂出去,如乌斯满、尧乐博斯、贾尼木汗等在哈密、镇西、伊吾等地胁迫两万余名哈萨克族牧民发动的叛乱,乌拉孜拜、司的克等在绥来(今玛纳斯)、景化(今呼图壁)胁迫万余名哈萨克族牧民发动的叛乱,热合曼诺夫等发动的伊犁叛乱,阿不都·依米提大毛拉等在和田发动的叛乱。面对这些叛乱,新疆政府在新疆各族人民的支持下,迅速采取措施一一予以平息。在意识形态领域,尽管新疆获得了和平解放,但仍有一些人抱有建立“维吾尔斯坦共和国”或将新疆“并入苏联”等荒谬思想,这些荒谬思想的存在无疑将影响到新疆各族人民的团结和社会的稳定。为此,党中央指示新疆政府对上述思想进行了批评、批判,并从实际出发,于1955年成立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0世纪70年代末兴起的伊斯兰复兴运动,致使新疆出现了宗教反弹、宗教狂热,最终导致非法宗教活动泛滥,非法宗教活动又助长了狭隘的民族主义意识。“疆独”势力也趁机兴风作浪,煽动、制造了一起起骚乱事件。与以往不同的是,这一时期“疆独”分子呈现出年轻化、极端化的特征,其分裂活动也呈现出宗教极端化的倾向,也更易受国际形势的影响。因此,这一时期新疆的反分裂斗争形势更为复杂,意识形态领域的反分裂斗争更为激烈。从1983年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把每年的5月作为民族团结教育月,年年广泛、深入地对各族干部群众进行民族团结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在80年代中后期,新疆没有再发生大的分裂活动。

冷战结束后,伴随着苏东剧变、世界范围内民族分裂主义的兴起和泛突厥主义、泛伊斯兰主义(简称“双泛”)的复苏之势,境内外“疆独”势力的分裂活动开始进入高发期,并呈现出恐怖化、国际化的趋势。国际上,大批“疆独”组织纷纷出笼,不断加大对新疆的渗透力度,与境内的“疆独”势力相互勾结,其破坏力大为增强。据统计,“曾先后有来自10个‘东突’组织的1000多人前往‘基地’组织设在阿富汗坎大哈、马扎里沙里夫、霍斯特、呼苏提等地的恐怖主义训练营中‘取过经’,受过诸如爆炸、暗杀、投毒等系统培训,成为‘基地’恐怖势力的重要力量”。在20世纪90年代,“疆独”势力制造了大量暴力恐怖事件。据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统计,“1990-2001年,境内外‘东突’恐怖势力在中国新疆境内制造了至少两百余起恐怖暴力事件,造成各民族群众、基层干部、宗教人士等162人丧生,四百四十多人受伤”。中国政府对“疆独”势力的叛乱、暴力恐怖活动进行了严厉打击。据统计,“1990年至2000年6月,新疆共打掉分裂和暴力恐怖组织、团伙503个;共立宣传煽动性案件953起,破案547起;依法处理6328人次,其中判刑976人;击毙暴徒106人”。针对境内外“疆独”势力相互勾结并与国际恐怖势力同流合污、日趋恐怖化的态势,中国加强与周边国家及相关国家、国际组织的合作力度,客观上大大缩小了“疆独”势力的活动空间。

“9.11”事件后,在国际反恐大背景下,与国际恐怖势力沆瀣一气的“疆独”势力的活动能力、活动空间受到很大压缩,“疆独”势力内部也发生分化,但“疆独”势力并未放弃分裂我国的野心。震惊中外的“7.5”事件造成197人死亡,千余人受伤,充分说明了“疆独”问题的严峻性、复杂性与长期性。在国内,我国政府坚持“主动出击,露头就打,先发制敌”的方针,加大对“疆独”势力的打击力度,破获大量“疆独”组织、团伙。在国际上,针对“疆独”势力与国际恐怖势力同流合污之势,我国政府将打击“疆独”势力的暴力恐怖活动纳入国际反恐斗争的轨道,加强与周边国家、大国、国际组织的合作。在意识形态领域,“疆独”势力也不遗余力地宣传“双泛”思想,鼓噪“东突厥斯坦解放”。据统计,“2005年全区共收缴非法宗教书刊1.5万本、录音带和光碟2500盘,鼓吹民族分裂和‘新疆独立’,威胁、恐吓基层干部群众和爱国宗教人士等内容的反动标语、传单、信件3000份”。针对“疆独”势力的分裂宣传活动,我国政府在新疆各族人民群众中着力加强“三个离不开”、“五观”教育,开展四个“高度认同”思想工程,培养各族人民对国家的归属感,增强新疆各族人民对国家统一、中华民族、中华文化和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为反分裂斗争的胜利提供了理论支撑和思想保障。

二、新中国成立以来新疆反分裂斗争的经验

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新疆反分裂斗争的历史与实践,可以总结出一些成功的经验,为今天的反分裂斗争提供借鉴。

(一)牢牢依靠新疆各族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一方面通过大力发展经济,不断提高新疆各族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另一方面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施一系列正确的民族、宗教政策,坚持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加强“三个离不开”、“五观”教育,开展四个“高度认同”思想工程,建立了和谐的民族、宗教关系,增强了新疆各族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主人翁意识及对国家统一、中华民族、中华文化和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因此,在反分裂斗争中,新疆各族人民群众没有被“疆独”势力的残忍、恐怖所吓倒,不为其宣传、鼓动所迷惑,坚定地拥护、支持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支持党和政府为打击“疆独”势力的叛乱、暴乱所采取的有力措施,支持党和政府在意识形态领域反对分裂、维护国家统一的努力。这是新疆反分裂斗争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

(二)坚持中国特色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新疆和平解放之后,我国政府没有在新疆建立所谓的“维吾尔斯坦加盟共和国”,而是从实际出发,运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基本原则,实行富有中国特色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值得注意的是,新疆的民族区域自治,并非单纯的民族自治,也不是单纯的地方自治,而是两者的结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不是某一个民族的自治区,而是新疆各族人民共同的家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管辖之下的地方行政区域,是中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2005年,胡锦涛同志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民族区域自治,作为党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一条基本经验不容置疑,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不容动摇,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的一大政治优势不容削弱。反观前苏联,从行政体制上讲,加盟共和国按照宪法规定拥有国家主权,拥有退出苏联的权力,一旦国际、国内局势有变,各加盟共和国便各奔东西,苏联也分崩离析,一分为十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以来的发展历程和新疆反分裂斗争的历史实践,以及前苏联分崩离析的历史教训充分说明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合理性与强大生命力。

(三)集中整治与意识形态斗争并举。新中国成立以来,“疆独”势力逆历史潮流而动,违背新疆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多次从事分裂祖国的活动。一方面,“疆独”势力制造了无数起叛乱、恐怖事件,严重危害了新疆各族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另一方面,在意识形态层面,境内外“疆独”势力一直不遗余力地宣传、鼓噪“东突厥斯坦解放”、“维吾尔斯坦独立”等分裂思想。因此,新疆的反分裂斗争同样也是在两条战线上进行的,一方面,集中整治、严厉打击“疆独”势力的叛乱、恐怖活动,平息了一次又一次的叛乱、暴乱;另一方面,意识形态层面主要表现为文化、教育、舆论领域的反分裂斗争,主要表现为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三个离不开”、“五观”教育,四个“高度认同”思想工程。正是坚持集中整治与意识形态斗争并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新疆的反分裂斗争才不断取得胜利。

(四)国内治理与国际斗争、合作相结合。自“疆独”势力产生以来,新疆的反分裂斗争从来都是在国内、国际两个战场进行的,新疆的反分裂斗争既是中国人民反对分裂、维护国家统一的斗争,也是中国人民反对境外分裂势力利用“疆独”问题削弱、肢解中国阴谋的斗争。从20世纪50年代的乌斯满、尧乐博斯、贾尼木汗叛乱团伙到60年代的“东突党”,到冷战后与“基地”组织狼狈为奸的“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再到如今的“世界维吾尔代表大会”,历代“疆独”势力之所以能够苟延残喘,不断制造叛乱和暴力恐怖事件,与境外分裂势力的纵容、支持是分不开的。“疆独”势力的背后无不隐藏着境外分裂势力利用“疆独”问题削弱、肢解中国的阴谋。因此,新中国成立以来,新疆的反分裂斗争同样坚持国内治理与国际斗争、国际合作相结合,在国内采取各种措施打击“疆独”势力分裂祖国活动的同时,国际上采取各种措施打压境外“疆独”势力及各种境外分裂势力分裂新疆的阴谋、活动。同时,“疆独”势力的暴力恐怖活动对周边国家的安全与稳定乃至整个地区局势也构成了严重威胁,成为国际社会的公敌。因此,我国政府审时度势,通过加强与周边国家、国际组织的合作,打压“疆独”势力的活动空间,为新疆的反分裂斗争创造了良好的国际环境。

三、新中国成立以来新疆反分裂斗争的启示

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新疆反分裂斗争的历史与实践,总结新疆反分裂斗争的历史经验,可以得出以下几点启示:

(一)新疆的反分裂斗争是一个复杂的、长期的历史过程。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人民为维护国家统一,与“疆独”势力及其背后的境外分裂势力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斗争,有效地维护了国家统一和新疆的安全与稳定。但从冷战后“疆独”势力的分裂活动来看,特别是从“7.5”事件来看,“疆独”势力仍然顽固不化,具有较强的活动能力和较大的活动空间,极具破坏力。而且,当前“疆独”势力已与国际恐怖势力同流合污,日趋恐怖化,而“恐怖主义虽然表现出一定的规律性,但是具体恐怖事件的发生往往是不可预测的,恐怖事件总是在人们没有预料到的时间和地点,以没有预料到的方式发生。”这意味着“疆独”势力的暴力恐怖活动具有一定的不可预测性,难以预防。因而,在可预见的将来,“疆独”势力仍将是威胁新疆安全与稳定的最大破坏性因素,新疆的反分裂斗争将是一个复杂的、长期的历史过程。我们对此必须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对今后可能出现的叛乱、暴力恐怖活动保持“主动出击,露头就打,先发制敌”的态势;建立长效的突发性事件预警和紧急处置机制,强化情报、安保工作,加强对“疆独”分子及相关犯罪分子的监控,积极防范、严厉打击“疆独”势力的分裂活动及各种恐怖活动,牢牢掌握反分裂斗争的主动权。

(二)要时刻警惕境外分裂势力利用“疆独”问题削弱、肢解中国的阴谋。自“疆独”势力产生以来,历代“疆独”势力无不卖国求荣,与境外分裂势力狼狈为奸,妄图借助国际支持实现“东突厥斯坦解放”的黄粱美梦。“疆独”势力在不同时期也得到了不同分裂势力的纵容、支持,成为其削弱、肢解中国的工具。新中国成立后,尽管“疆独”势力的分裂活动无不以失败而告终,但他们不思悔改,一次又一次地沉渣泛起。这一方面说明了“疆独”势力的顽固性,同时也说明了境外分裂势力对“疆独”势力的包庇、支持,暴露了其借“疆独”问题削弱、肢解中国的阴谋。近年来,境外分裂势力愈来愈关注所谓的“东突”问题,不时对中国的民族政策说三道四,指责中国政府在新疆“侵犯人权”,“疆独”势力也打着“人权”、“民主”、“和平”的幌子乞求其支持和援助,妄图借之实现“东突厥斯坦解放”。2009年的“7.5”事件及事后“世维会”的反应,不仅说明了“疆独”势力的破坏力和影响力,也说明了“疆独”势力已成为境外分裂势力削弱、肢解中国的工具。因此,新疆的反分裂斗争,不仅是中国人民与一小撮“疆独”分子的斗争,也是中国人民与境外分裂势力利用“疆独”问题削弱、肢解中国阴谋的斗争。

(三)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是新疆工作的重中之重。对我国而言,国家统一、领土完整、国内各民族的团结是最重要的国家利益,是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根本保证。在新疆这样一个民族、宗教情况复杂,而又面临“疆独”势力分裂威胁和境外分裂势力利用“疆独”问题削弱、肢解中国的阴谋的边疆地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重要性更为突出。如前所述,自“疆独”势力产生以来,其与境外分裂势力、国际恐怖势力狼狈为奸,制造了无数起叛乱、恐怖事件,给新疆各族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危害。尤其是2009年的“7.5”事件造成大量无辜百姓伤亡、人民财产和公共设施损毁,给新疆人民和新疆的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难以估量的损害。对此,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指出:“社会稳定是新疆发展的前提和保障。要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把维护新疆稳定作为当前新疆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民族团结是新疆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是做好新疆一切工作的重要保证”。这充分说明,对新疆而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具有压倒一切的重要性,是新疆工作的重中之重。

自两千多年前西汉设置西域都护府以来,新疆一直是我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新中国成立以来,尽管“疆独”势力从来没有停止过分裂祖国的活动,境外分裂势力也从来没有放弃利用“疆独”问题削弱、肢解中国的阴谋,但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中国人民成功地粉碎了一次又一次的叛乱、暴力恐怖事件,维护了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这说明分裂国家不得人心,国家统一是历史发展的总趋势。尽管境内的“疆独”势力仍然顽固不化,不遗余力地从事分裂祖国的活动,境外分裂势力也热衷于纵容、支持“疆独”势力的分裂活动,但这种逆历史潮流而动、违背各族人民意愿的行径只能是螳臂挡车,不可能从根本上阻断新疆前进的步伐。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新疆的未来是光明的、美好的,“疆独”势力分裂祖国的阴谋不会得逞,新疆的反分裂斗争必将取得胜利。

(贾春阳<《理论探索》2010年第3期(总第18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