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ly漫画百合第二季:【公路局】机关管理制度 _ 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政府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2 07:51:10
【公路局】机关管理制度 作者:公路局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27日 /* Generator: eWebEditor */ p.MsoNormal, li.MsoNormal, div.MsoNormal {margin:0cm;margin-bottom:.0001pt;text-align:justify;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font-size:10.5pt;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 p.MsoFooter, li.MsoFooter, div.MsoFooter {margin:0cm;margin-bottom:.0001pt;tab-stops:center 207.65pt right 415.3pt;layout-grid-mode:char;font-size:9.0pt;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 div.Section1 {page:Section1;} ol {margin-bottom:0cm;} ul {margin-bottom:0cm;}

 

一、    云阳县公路局总支议事规则

1.议事原则: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

2.议事范围:传达学习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并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研究贯彻落实的意见;审定有关发展的规划和重大措施问题及工作部署;审定以局党总支名义上报的重要文件;审定局总支向党员代表大会的报告;研究议定公路养护工作会议和单位党员代表大会的有关内容;研究局总支的学习内容;听取总支委员的思想、工作汇报和对局党总支提出的工作建议;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委员的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研究决定人事任免奖惩,对重大案件作出处理;讨论确定表彰。

 

二、云阳县公路局机关学习制度

 

1.学习时间:每月进行一次机关职工政治、业务集中学习。原则上每月第一个星期五下午上班时间为局固定的集中学习时间。

2.学习内容: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上级领导有关重要讲话;有关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重要时事新闻;警示学习教育;其它应该及时向党员、职工进行传达学习的内容。

3.学习形式: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学习对象:机关在职工作人员。

5.学习的组织:由机关党支部拟定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办公室准备相关学习资料和会议通知。业务学习由各科室自行组织。

6.学习纪律:学习实行签到制。参加学习人员不得无故缺席。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学习者,须事前请假批准。

 

三、云阳县公路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

 

1.出席(列席、主持)人员: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主持召开,研究部署全局性工作或重大工作议题、事项。出席人员为局长、总支书记、副局长、党总支委员;固定列席人员为办公室负责人,其他列席人员根据研究议题确定。

2.会议研究范围:关系到单位的重大决策;大额支出的经费问题;人事问题;其他需要集体研究的有关问题。

3.会议议题的确定:各科室及各站、队需要请求纳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的问题,一律用书面形式反映先报办公室进行办文处理,由办公室登记、提出意见,转相关分管领导或承办科室提出意见。办公室汇总、报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局长确定是否列入会议议题。

4.会议时间:局长办公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原则上定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一下午。具体时间由局长视实际情况确定。

5.会议议题材料:原则上由各提交议题的科室或单位印制,由办公室另行通知,并于会前交办公室。

6.会议纪要:局长办公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记录,会议纪要由记录人起草,办公室负责人按会议精神形成书面意见,分管领导审核,呈局长审定签发。会议纪要抄送范围:县委县府分管领导、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各科室、议题相关单位。

7.会议决定事项交办督办:局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由办公室负责交办和督办。办公室印发《局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交办通知》,明确主办单位、主办责任人、办理时限要求。局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主办单位要按会议纪要或交办通知要求认真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结,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办结的,要说明理由并提出加速办理的措施,超时一个月或办理的,须报送书面报告。

 

四、云阳县公路局领导接待日制度

 

1.局领导接待日定于每月的第一周和第三周的星期一,接待

日实行局领导主持与相关科室、队站负责人参加接待相结合的接待制度。

    2.局领导接待日由办公室牵头负责组织、协调和督办。每次接待日,局领导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安排。

    3.各科室及队、站,要认真对待每次局领导接待日,提前作出安排,保证领导接待日工作正常开展。各科室负责人要按时到现场负责接待,不得迟到和提前离开。未经当日局接待领导同意,原则上不安排其它人员代替进行接待。

4.参加接待的每名人员对来访人员要主动热情,态度和蔼,耐心细致地向来访人员解答好每一个问题。能当场解决的,要及时给予解决;当场不能及时解决的,下来后及时研究解决并答复来访群众;不能解决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5.认真对待每一个来访件。每次接待日收到的需要办理的信访件,由办公室分送有关分管领导、科室、单位。有关分管领导、科室、队站负责人要认真对待,及时组织人员研究,按制度规定及时办理和答复,尽量减少回访率。办结后报局办公室纳入局信访工作档案备案。

 

五、云阳县公路局机关首问责任制度

 

1.有关人员来机关办事,第一位接受询问的机关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来办事的人员,有为其服务的责任。

2.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科室职责范围的事项,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接洽,能马上办理的即予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或不能办理的,应耐心说明情况;不属于首问责任所在科室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负责明确地告知承办科室。

3.属于业务不明确或首问责任人不清楚承办科室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及时与办公室联系,帮助落实承办科室。

4.办理事项不属于本单位职能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耐心解释。

     5.对所反映问题,必须在半个月之内作出书面或口头答复,能解决的必须尽快研究解决。有关人员来电话反映情况或举报的,接听电话的机关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将来电内容、来电人姓名、联系电话等登记在册,转办公室或有关科室办理。来电咨询的,接电话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属于本人业务范围的,应负责认真地回答;属于其他业务科室业务范围的,应将有关的号码告知来电人。机关人员接答电话都应有礼貌,并尽可能地回答问题。

 

六、云阳县公路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暂行规定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立足教育、着眼防范的原则,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系列规定和指示的贯彻执行。

2.局机关要把党风廉改建设作为机关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与业务、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等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做到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3.坚持民主集中制,制定和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对本局重大事项决策、重大政策出台、干部任免、经费安排等要严格按照决策程序,由党总支委会或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防止个人擅自决定重大事项、严重官僚主义和决策失误问题的发生。

4.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规章制度,在选拔和任用干部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群众推荐、组织考察、党政领导集体讨论和任前公示”等组织程序,真正将群众公认的德才兼备的年轻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不准违反规定和程序提拔干部;不准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不准拉帮结派、任人唯亲;不准封官许愿或有意泄漏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不准在干部考察中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5.机关的财务收支活动由财务科统一管理,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按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开支,反对铺张浪费,注意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不准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本局财务管理制度截留、隐瞒收入;不准各科室私设帐户;不准公款私存或私设各种形式的小钱柜;不准各科室擅自征订各种教辅材料和各种用品器材。

6.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在执行公务中,凡涉及本人配偶或者与本人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时,必须主动回避。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配偶、子女、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特殊照顾和利益;不准弄虚作假为本人或帮助他人骗取荣誉、职务、职称、奖励和其他利益。

7.严格执行政务公开的规定。各科室要根据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和完善有关的政务公开制度,务必做到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期限和办事结果,提高办事效率,增加办事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发生。到基层进行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工作时,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一切从简;不得刁难接待单位和个人,也不得脱离实际乱提要求。

8.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在公务交往中,提倡节俭、大方得体,严禁讲排场、摆阔气,用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外出进行公务活动或到外地开会、学习等,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接待标准,不搞特殊化。

9.严格执行中央、市、县有关控制各类会议和评比表彰活动的规定,精简会议,缩短会期,评比表彰活动要按计划事先审批。不准假借各种名义公费旅游;不准利用节假日、双休日用公款度假或者到与公务有关的单位用公费度假、游玩;不准违反规定到明令禁止的名胜风景区开会、办学习班等。

10.在经济管理和行政管理活动中,严格自律,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条规。①严禁本局机关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利用该工作人员职权和职务的影响索取或接受直接管理和服务的对象的各种劳务费、有价证券(卡)、礼金和其它贵重物品。无法拒收的,必须在一个月内如数上缴局党总支,然后由局党总支委统一上缴县纪委。不准用公款报销各种应由私人支付的费用。②不准贪污、私分公款公物,不准索贿受贿、不准行贿或介绍贿赂;不准以任何方式侵占国家、集体和个人的财物。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政务公开。

11.严格履行职责,在公务活动中,要勤政廉政,不准借故拖延、推诿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工作,更不准有意刁难勒索所管理和服务的对象。不准将职责范围内公务活动变为有偿服务;不准以任何形式假公济私,更不准以权谋私。

12.严格执行党政干部不准经商办企业或者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有关规定。不准违反规定在各类经济实体或各种学会(协会)中兼职(包括名誉职务),特殊情况经批准兼职的,不得领取任何报酬。严禁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在该领导干部管辖的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13.严格执行上级配车换车的有关规定。不准用公车办私事;不准用公款、公车学习驾驶技术。不准用公车办私事。

14.本规定的实施要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起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到人,实行责任制。局长对本规定的实施负总责;局领导班子成员协助局长贯彻实施本规定,并对分管科室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规定在本科室的具体实施;每个干部都要严于律己,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落实有关规定。局领导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本规定,同时抓好分管科室的贯彻实施工作。

15.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应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云阳县公路局领导和机关工作人员下基层挂点制度

 

1.实行局领导和科室下基层挂点联系基层单位制度。

2.局领导和全体机关工作人员都要经常深入挂点单位调查研究。局领导每月下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五分之一,各科室每月下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七分之一。同时要建立与挂点单位常联系的渠道,及时了解挂点单位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3.明确挂点职责。领导和机关工作人员下基层挂点要了解具体情况,指导开展工作;总结和推广改革和发展中的新鲜经验;督促检查执行法规、落实重大决策的情况,反映并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4.局领导和各科室下基层可以就某一阶段的中心工作进行调研,也可以就各自分管的工作进行调研,每年要向局班子或局党委提交1至2篇调研报告。调研报告要有观点,有情况,有分析,同时要有具体的措施和建议,能够指导或推动面上的工作。

5.建立领导和机关工作人员下基层登记手册,记录下基层的时间、内容和效果,年终进行总结。

 

八、云阳县公路局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1.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以权谋私,不贪污受贿,不参与赌博等违纪活动。

2.遵守作息时间,做到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用上班时间办私事,外出办事告知办公室。

3.工作积极、认真,努力完成岗位责任制的工作和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4.克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全心全意为基层服务,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为基层多办实事。

5.谦虚谨慎,礼貌待人,接待基层的同志和来访客人做到起身、请坐、倒茶、办事、送客,与客人交谈和接电话做到文明有礼。

6.认真参加政治学习,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政治业务水平。

7.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直言不讳,坦诚相见,既敢于指出别人存在的问题,也敢于检查自己和承认自己的缺点错误。

8.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和烟头,保持室内清洁。

9.穿戴整洁、朴实、大方、举止文雅端庄。

 

九、云阳县公路局财务管理制度

 

1. 对原始凭证的要求:①根据会计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按规定进行更正补充。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②对外来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凭证的名称:发票必须与其经济业务的内容相符。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一般用公章或财务专用章代替。填制人或经办人签名或盖章。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业务的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各项支出还必须附工时单、材料单或合同等。③自制原始凭证的填写要求规范,必须有领导签名、审核人签名、领款人签名后出纳人员才予以付款。④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需要入库的实物,必须交实物保管人员或使用人员进行验收,由实物保管人员或者使用人员在凭证上签名或盖章。总之,必须有购买人以外的第三者查证核实后,出纳人员才能付款,会计人员才能据此入帐。⑤凡取得定额式发票的报帐,首先定额发票上必须要有出具发票单位的公章或私章;其次必须张贴整齐后填制费用报销单并经财务审核签字、领导签字后,出纳人员才能付款。

 2.日记帐:各项资金必须建立相应的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各项帐务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即发生的现金支付或转帐凭证,由出纳人员序时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待月末会计根据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并登帐装订,再将装订成册的记帐凭证返回出纳登记凭证号数,从而做到日记帐的日清月结。同时日记帐月末应与银行对帐单核对,金额不等的应做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3.印鉴分管:会计、出纳各管自己的印鉴,凡出纳因公外出,由局长或财务科安排其它人员接替出纳工作,会计因公外出,印鉴交分管局长或局长指定的人员,切实做到印鉴分开保管,会计、出纳不得互代工作。

4.现金方面:库存限额根据国务院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库存现金必须在规定限额并存放于保险柜内(出纳必须配保险柜),不要与私人款项混合使用。

5.对报帐及审批程序的规定:①所有职工对从外面取得的原始凭证(含1张),必须填制费用报销单,并在摘要栏内说明开支用途,费用名称填不来的由出纳或会计填。费用报销单上的金额均不得涂改。②相同类的开支项目可以合并填报一张费用报销单,不同类的开支项目必须分开填制费用报销单。③审批程序:由经办人填制费用报销单,交财务人员审核原始发票、内容、费用报销单的填制是否符合规定并签字,再交领导签字是否同意开支,出纳人员经审核金额无误后方能据此付款。④对支付的大笔开支,如修车费、固定资产的购置等,按规定填制费用报销单并经相关人员审核签字批准后,原则上必须采用转帐支票进行结算。⑤严禁白条支取现金。⑥所有支出发票不得跨年度作支出(少数12月份的支出如因提前扎帐或无资金等原因除外,但也必须在次年的2月份之前报帐完毕),因公出差的差旅费、接待费,电话费除按有关规定报销外,原则上也不得跨月超过三个月,总之,要及时报销有关费用。

6.其他方面的管理:各项收入均不得跨月或跨年入帐;严格按规定时间扎帐,每月必须25日扎帐;严禁截留、挪用、转移专项收入,严禁资金外借;各项过节费、劳保、降温费、烤火费按政策规定统一执行;不得用圆珠笔签字和造现金发放单。

 

十、云阳县公路局安全保卫制度

1.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领导责任制。由一名局领导任安全保卫责任人,局安保股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2.安全保卫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抓好本单位法纪教育、安全教育、保密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法纪和安全观念。

3.各科室人员要有高度责任感,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搞好安全保卫工作。①公章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印章管理办法》,做到专人负责。负责人不得将公章随意交与他人。下班时锁好公章后才能离开。②负责文书、人事、财务、音像档案的人员,要认真管理好档案资料,该保密的要做好保密工作。③贵重仪器、物品、易燃易爆品必须放在专用室,有专人保管。④财务人员必须按财务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有价票证、现金的管理工作;提取数额较大的现金必须有两人以上同去,路途较远的,派专车接送。⑤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明确职责,遇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一旦发现突发事故,应积极采取果断措施,并在第一时间向局领导报告。⑥局办公室必须加强对司机及车辆的管理,司机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驾驶,礼貌行车,并搞好车辆的维修和保养工作。⑦下班时,各科室应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4.密切与公安部门联系,及时打击社会上的不法分子对单位的干扰破坏,确保机关的安全和工作的正常开展。

 

十一、云阳县公路局考勤制度

1.各科室要严格执行公务作息和上下班的规定,严肃劳动纪律,建立健全考勤制度。对无故迟到早退的要给予批评教育和警告。对无故旷工或经常利用工作时间办私事以及从事第二职业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请假审批:职工请假,半天内由科、室负责人批准;1天之内由分管领导批准;1天以上,由主要领导审批。干部职工因事请假1天以上,必须本人书面申请,经主要领导批准并送办公室登记后离岗。请病假必须有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

 

十二、云阳县公路局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1.凡以公路局、局党总支名义上发出的的文件、资料,需加盖公章的,一律须经局长、党总支书记批准;局长、党总支书记外出时,需口头请示,说清材料内容,经局长、党总支书记同意后方可加盖公章。

2.公路局公章和局党总支公章由局办公室负责保管、监印。监印人在用印前必须对材料的内容和签批人进行核实、登记,在确定无误后方可加盖公章,并做好用印登记。

3.监印人必须妥善保管好公章。不得随意放在桌面和其他显眼的地方,外出时要锁好公章。监印人必须经常给公章加注印油,以确保用印清晰。

 

十三、云阳县公路局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1.出车规定。①机关车辆原则上由办公室统一调度,统筹安排,机关必须留1辆车应急。②工作用车需经分管领导同意,由分管领导在出车记录单上派车人栏签字。未经同意,驾驶员不能出车。③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尤其不能私出车,否则一切后果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并追究其有关责任。④驾驶员必须坚持遵守出车时间,保持车况良好,原则上在接到通知后,提前10-20分钟到位并做好出车准备。⑤职工因特殊情况私人用车,需经局主要领导同意,车管人员根据当时工作需要及车辆运行情况,在可能的情况下给予安排,并按标准收取用油、过路、停车、洗车等费用。其收费标准为1元/公里,过路费自理。⑥驾驶员应如实填写出车记录单,填写清楚出车时间、起止地点、行车里程、派车人和用车人一栏由派车人和用车人本人签字,月底交局办公室备案,并领取下一个月的出车记录清单。

2.安全管理规定。①办公室要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学习,提高安全意识。②驾驶员必须自觉遵守道路交通规则,不开“英雄”车,不开超速车,不在弯道或视线不好处超车,不在酒后开车。③驾驶员要加强车辆的经常性安全检查,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出车之前必须自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车管人员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意见,严禁“病”车上路;在行车途中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严禁车辆带“病”行驶。④驾驶员必须随时保持身心健康,注意劳逸结合,严禁过度疲劳开车,驾驶员身体不适或有病不宜出车应主动向车管人员报告,严禁带病出车。⑤驾驶员做好车辆保管,不乱停乱放。违规造成车辆受损或被盗,驾驶员要承担相应责任。

3.卫生、文明规定。①驾驶员必须认真搞好车辆的清洁卫生,定期清洗椅套、椅帽,天天洗净车辆,随时保持车身、车内整洁、美观。严禁在车内堆放杂物,妥善收捡修车工具,严禁脏车上路。②机关车辆卫生清洁,原则上由驾驶员自己负责。③驾驶员驾车时必须做到衣冠整洁,说话文明,礼貌行车,严禁使用脏话和粗话,保持良好形象。

4.维修、换件规定。①驾驶员发现车有异常现象或明显问题,应立即进行检查,属一般问题,由驾驶员自行解决;属疑难问题,驾驶员应主动向车管人员报告,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意见。②车辆经车管人员目测或路试,确定需要维修的,由驾驶员与车管人员一道进行维修项目预测和经费预算,并填写《车辆维修申报单》。预算修理费合计在200元内经局办公室负责人同意维修;200-1000元经局分管领导同意维修,并告知主要领导;1000元以上经主要领导同意维修。在维修之中发现新的维修项目,预计开支在200元以上的必须电话请示或报告。③机关车辆在局办公室指定地点维修,有关驾驶员和车管人员必须自始至终进行现场监督、检查,保证维修质量。④每次维修结束,驾驶员和车管人员必须在认真核实维修项目,严格审价后签单。确需购买备用配件,经请示或报批同意后,按规定购买,其所购备件交车管人员验收、保管,领用登记。⑤驾驶员一律不支付维修费用,其维修费用均由局计划财务科安排人员凭《维修清单》结算支付。

5.用油规定。①县内出车必须在局办公室指定油库加油,并由驾驶员如数签单,局计划财务科凭驾驶员签单按月结清油费。②县内加油由局办公室负责联系,实行先加油后结费的办法。③县外出车,由驾驶员根据需要购油,乘车人签字证明,车管人员登记,凭票报销。④驾驶员不得私自借油、卖油和为非本机关车加油签单。⑤借用外单位车,需在指定油库加油,由局办公室负责人或局领导给加油点出据有关凭据。

6.统计规定。①车管人员按日填写出车记录单,每月3日前由办公室统计出车里程。②车管人员对车辆维修及购油费用逐次据实登记,按月统计汇总。③车管人员每月5日前查阅上月车辆累计行程,计算出当月行程,统计出相应用油量,计算出每100公里用油量。④每月10日前将各车辆上月行程、用油量、维修费用等主要考核指标进行统计,填写《机关车辆管理统计表》报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并张贴公示。

7.费用报销规定。①驾驶员出车补助费依据《出车记录单》分月填报,其报销标准按财政局文件规定。②车辆过路费、停车费每月报销一次,报销时经车管人员审核。③县内指定加油点购油,凭票报销,车管人员分车审核登记。④维修费用凭《车辆维修申报单》、《维修清单》、结帐发票,经车管人员审核、登记、签字后按规定审核报销。⑤购买备用配件凭《车辆配件采购审批单》、《车辆维修配件验收单》,经车管人员审核签字登记,按规定报销。

8.奖惩规定。①单位对机关车辆按规定分年度在局办公室指定地点投保,在保险期内,车辆安全行驶,无重大责任事故,有关保险公司未曾赔偿以及单位未承担任何与事故有关的费用,责任驾驶员享受车辆安全奖,奖金标准参照原保险公司给单位的保险优扣费执行。连续三年未发生交通责任事故,即没有因交通事故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一次性发给有关驾驶员安全奖300元。②驾驶员私自出车一次扣发年度考核奖100元;若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由有关驾驶员承担全部法律、民事、经济责任,并视其事故大小酌情扣发年度考核奖100-2000元,直到扣完为止;情节严重将停止驾车。③驾驶员无理不听从调度,每次扣驾驶员奖金10元。④驾驶员被派出公车,发生意外交通事故,给公路局车辆造成损失,若驾驶员无责任,则由肇事者负责赔偿,驾驶员负责追回经济损失;若驾驶员有责任,根据责任大小由驾驶员承担公路局直接损失费的10%-20%(保险公司赔偿除外),并按交警部门鉴定的责任大小扣发年度目标奖。

 

十四、云阳县公路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1.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必须按照统一领导、分层管理、层层负责的原则,做到资源统一合理调配,择优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改造和更新,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充分发挥设备效能,做到物尽其用。

2.本管理办法含上级拨款、自筹经费购买的专项设备及资产。

3.固定资产的计价:单价在8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二年以上的物品和设备。单价虽不足800元,但使用年限在二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品。

4.固定资产的分类。①房屋及建筑物:包括房地产、办公室及其它建筑物。②交通运输设备:各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及车辆维修设备。③专用设备: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空调、计算机及其仪器仪表等。④行政办公用品:家俱、文体用品。⑤图书等物品:专业技术、政策法规、图书等。⑥其它固定财产。

5.建立健全购置设备的申请制度。购置设备均须由使用科室提出购置设备的理由,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列入购置计划。

6.基建或各种专项资金购置的固定资产,应事先请示局领导或经局长办公会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购买。购置后的固定资产必须先到办公室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并对该物品进行登记注册建卡并鉴章后,报账员方可准予办理报销手续。

7.办公室与使用科室共同对购置资产鉴定验收,负责将产品说明书、装箱单、验收单及随机备件等清单检查无误后登记存档并办理入库、领出手续,注册建卡。

8.严格执行两级管理制度,长期使用设备的科室对设备的质量负全部责任。各科室要自觉创造良好环境,管好用好本科室的财产。掌握好本科室固定资产分户保管卡,及时根据变更情况与办公室联系,做到物、卡相符。

9.建立专人严格管理的帐、卡、物保管制度。要做到设备入库、领出有凭证,设备集中与分散保管有账目,做到定期清算,使帐、卡、物相符。

10.各科室负责人即设备分散使用管理负责人要对本科室固定资产负责。科室的设备未经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和领导允许,不准随意搬移或转借他人使用。若因工作需要,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到办公室办理调移、转借手续后,方可移动。

11.微机等专用设备要建立《随机档案卡》,注明主机及附件等名称数量。若在运行中发生故障,当事人须在三日内写出事故报告,并交到办公室备案。

12.若发现科室设备丢失或损坏,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科室负责人或当事人严肃处理,并责令赔偿。

13.每年末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盘点,与财务总帐核对,及时分析丢失或损坏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经领导审批后予以处理。

14.财产和设备的报废或变卖处理须经有关技术人员的鉴定,报主管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负责办理。

15.凡本局固定资产搬出机关办公楼须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到办公室办理出门证。

 

十五、云阳县公路局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1.办公用品的采购。①本局各科室所有办公用品的采购工作,统一由办公室组织进行。采购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人统筹协调,安排相关工作人员承办。②严格采购审批制度。随用随买的个别零散性采购,一次性支出在200元以下的,由办公室主任审批;一次性支出在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由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审批;凡支出在1000元以上的,由局长审批。③采购工作要科学、合理,增强透明度。采购前,应做好市场调查,充分掌握欲购物品的性能、价格及附加优惠条件。货比三家,讲价压价,努力达到货真价实,物美价廉。本地有的物品,只有当因差价节省的钱超过交通运输成本时,方可派人派车到外地采购。④办公用品采购的一般程序为:需用科室、个人提出购物申请,科室负责人确认需用后按照规定权限办理审批,并报局分管领导审批,由办公室统一实施采购,所购物品交与申购科室(个人)或仓库保管员验收;采购人和验收人及申购科室各自在发票上签字,有关领导按规定批准权限审签,财务核销。

2.办公用品的保管。①办公用品由办公室负责保管。办公用品的保管与采购人员应由2人以上分别担任,各负其责,不得一人双兼。②库存办公用品的种类和数量要科学确定,合理控制。常用、易耗、便于保管和适于批量采购的办公用品可适量库存。要避免不必要的储存或过量积压,确保供应好、周转快、消耗低、费用省。③批量购入的办公用品应即时入库存储,物品采购员和仓库保管员要搞好验收交接,在《办公用品入库登记本》上如实填写接收物品的名称、规格、单价和数量,并签字。④加强对办公旧物的管理。阶段性使用和暂时闲置的物品要妥善保管,随时待用;各科室替换下的各类办公设备交由办公室保管,办公室要及时回收,登记造册,修旧利废,充分利用。⑤定期进行办公用品库房盘点,确保帐物相符。随时掌握库存物品的数量、质量和需求情况,适时增加库存,保障供给。

3.办公用品的领取。①领取的原则是:工作任务清楚,使用目的明确,一次一领,随用随领,用多少领多少,专领专用。②领取时,领取人须在《办公用品领取登记本》上写明日期、领取物品名称及规格、数量、用途等项并签字。领取非库存、专门采购的办公用品时,领取人须在购物发票上签字。③办公用品管理部门及人员应恪尽职守,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控制办公用品的领取数量和次数,保证办公需要。对于易耗品,可根据历史记录和经验法则设定领取基准。明显超出常规的申领,领取人应作出解释,否则保管员有权拒付。④领取的非消耗性办公用品(如订书器、计算器、剪刀、台历架等)应列入移交,如重复申领,应说明原因或凭损毁原物以旧换新,杜绝虚报冒领。⑤大件物品领取后,应列入办公室固定资产管理序列,明确责任人。办公用品领取后发现不适用或未用完部分应立即退还给采购员或保管员,采购保管人员根据情况予以调换或收回入库。⑥为接受民主监督,强化节约意识,每季度通报1次办公用品出入库数额和各科室领取(购置)情况。

4.办公用品的使用。①使用办公用品应以局为家,牢固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在日常工作中,处处精打细算,提倡节省每一张纸、每一颗钉、每一滴墨、每一分钱,努力降低办公成本。②办公用品应为办公所用,不得据为己有,挪作私用;不得用办公设备干私活,谋私利;不许将办公用品随意丢弃废置。③精心使用办公设备,认真遵守操作规程,及时关闭电源,定期维护保养,最大限度的延长办公设备、用品使用寿命。④办公用品使用要物有所值,物尽其用,不要大材小用,贵材贱用。复印纸应用于复印,不得用做草纸、包装纸;大头针、曲别针等应反复使用;纸张可双面利用,修改校对稿可先用废旧纸张打印等,充分发挥各种办公用品的最大使用效率。⑤印制文件材料要有科学性和计划性。要根据文件材料印制要求及数量选择合适的印制方式,既要方便快捷,又要使成本最低,并力求使印制数与需用数基本相符,略有富余,避免不必要的浪费。⑥对于高档耐用办公用品,科室间应尽量协调相互借用,一般不得重复购置。使用中办公设备出现故障,由原采购人员负责协调和联系退换、保修、维修、配件事宜;因使用不当,人为造成设备损坏的,直接责任人应负赔偿责任。

 

十六、云阳县公路局政务公开制度

 

1.政务公开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交通行政管理体制为目标,为实现公路事业新的跨越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应当遵循依法、准确、及时、公正和便民的原则。

2.本规定所称的“政务公开”,是指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和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向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或者机关内部公开相关政务事项,并接受监督。

3.本规定适用于公路局在履行行业管理职能、提供公共服务和实施内部管理过程中的各项相关活动。

4.政务公开的方式、范围应当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方便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获取所需的政务信息。

5.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局机关各科室按各自的职责负责政务公开的实施。办公室归口管理协调政务公开工作,主要负责政务公开制度的制定以及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日常管理。

6.下列政务信息应当主动向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公开:①机构的设置、职责范围、联系方式;②由局负责实施和监督执行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③机关职责范围内的其它应当主动向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公开的信息。

7.主动公开信息的公开程序为:①信息拥有单位(指信息内容的业务主管科室)按本规定或者按有关领导的指示、决定,提出信息公开要求;②信息拥有科室对需要公开的信息进行核实;③依照有关保密的规定进行保密审查;④根据信息内容和职责权限分别提请本单位负责人、局办公室或者局领导审核;⑤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开;⑥通过各种渠道收集了解对所公开信息的反馈意见;⑦对所公开的信息存档。⑧局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认为应当公开的信息,可以向信息拥有单位提出信息公开的建议;信息拥有科室应当认真研究并尽快予以答复。经常性工作中需要进行定期公开的信息,授权行业部门审核批准。

8.主动公开的信息可以根据信息的内容和特点,采用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予以公开:①政府网站交通网页;②相关会议、文件;③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④公告栏、公开栏等;⑤政务公开指南或办事指南;⑥其它便于公众获取信息的方式。

9.属于重大决策的事项,决策过程中应当采用下列一种或者几种方式公开征求意见:①征集和听取管理和服务对象、相关单位以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②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进行咨询论证;③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有关单位以及社会公众代表公开举行听证会;④进行专题调研;⑤其它适当的方式。

10.局机关的下列内部管理事项,根据工作需要,将相关信息在局机关内部适当范围内公开:①机关内部财务收支、经费使用和资产管理情况;②机关干部年度考核和交流情况;③机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④机关内部的其它重要事项。

11.下列信息未经批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扩大公开范围,更不得向社会公众公开:①确定为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②机关内部研究讨论或者进行审议的工作信息;③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企业以不公开为条件向局机关提供的信息;④公开后可能引起公众混乱或者可能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金融证券等领域引起恐慌、动荡或紊乱的信息;⑤与刑事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刑事诉讼公平、公正进行的信息;⑥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⑦其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信息。

12.重大突发性事件的信息公开。“重大突发性事件”包括:安全、质量重大事故;自然灾害、疫情、社会不稳定因素造成的恶性交通阻断事件。重大突发性事件的信息,由相关业务科室或下属各队、站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核实并报经局领导批准后,采用适当的方式予以公开,不得拖延或者隐瞒。

13.局机关实行政务公开责任制。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承担本单位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责任。各科室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各职员负责本岗位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

 

十七、云阳县公路局文印管理制度

 

1.各科室应认真执行《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范行文程序。

2.各科室或个人不得直接将文件送文印室打印,须经办公室核稿、主管领导批示后,方可送文印室打印。

3.复印文件须经办公室签批,复印资料须经办公室审批。严禁复制国家秘密文件、资料。

4.经文印室打印好的文件稿,由原科室校对后再印刷,并在归属单位签好打印页数和姓名,原则上谁拟稿谁校对谁发文。

5.打字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工作热情,积极接受任务,并按时完成任务,不拖拉,不积压。遵守纪律,注意保密,废文件不要乱扔,要及时销毁。

6.不断提高业务,确保文件印刷质量,印件做到清晰、整洁、美观。

7.严格遵循操作程序,注意保养机器,保证机器运作正常和文印工作顺利进行,坚持每天清扫,保持文印室的清洁、干净。

8.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文印室,不允许非工作人员动用文印室设备。

 

十八、云阳县公路局信访工作制度

 

1.信访接待人员要求。①坚持挂牌接待,文明接待,态度热情,耐心听取和解答问题。②按照“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信访事项直接转送有关科室和单位处理。③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徇私舞弊,不得接受信访人请客送礼,不得收受贿赂。④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工作秘密,不得扩散信访人要求保密的内容,不得将检举、揭发、控告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送给被检举、揭发、控告的人员或单位。⑤对信访人关于相关信访事项处理进展及结果的查询,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外,应督促办理科室、单位如实答复。⑥妥善保管信访材料,不得丢失、隐匿或者擅自销毁。⑦与信访事宜有直接利害关系时,应按规定回避。⑧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正常的信访接待秩序。

2.实行局领导接待日制度。局领导接待日定于每月的第一周和第三周的星期一。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组织、协调和督办。每次接待日,局领导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安排。

3.实行机关首问责任制度。①有关人员来机关办事,第一位接受询问的机关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来办事的人员,负有为其服务的责任。②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科室职责范围的事项,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接洽,能马上办的即予办理,不能马上办理或不能办理的,应耐心说明情况;不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科室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负责明确地告知承办科室。③属于业务不明确或首问责任人不清楚承办科室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及时与办公室联系,帮助落实承办科室。④办理事项不属于本单位职能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耐心解释。⑤有关人员来电话反映情况或举报的,接听电话的机关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将来电内容、来电人姓名、联系电话等登记在册,转办公室或有关科室办理。来电咨询的,接电话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属于本人业务范围的,应负责认真地回答;属于其他科室业务范围的,应将有关的电话号码告知来电人。机关工作人员接答电话都应礼貌,并尽可能地回答问题。

 

 

十九、云阳县公路局小区物业管理制度

 

1.物业管理范围:新城居住职工宿舍及办公室小区环境卫生,花草树木的绿化、美化和维护,小区安全保卫,水、通讯、电视收视费及物业管理费的收取和缴纳,袋装垃圾的清收,公共设施设备的保养和维修。

2.小区住户职责。①负责教育家属、子女和来客自觉遵守局机关管理的有关规定,爱护小区花草、树木,如有损害,照价赔偿;讲究卫生,不乱扔垃圾,禁止从阳台、窗户上扔东西,积极参与小区文明建设,搞好小区环境卫生。②负责做好本户的消防安全,不乱拉乱接电线、电话线、电视线等,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物管人员或局办公室报告。③严禁在楼梯道堆、存放杂物,确保楼梯道安全畅通。严禁在室外窗户下、阳台栏杆上存放花盆等不安全的东西。④自觉护楼守院,发现不明身份人员,要认真盘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物管人员或局办公室报告。⑤休息时间自觉控制噪音,维护公共生活秩序。

3.物管人员职责。负责小区公共场所和楼梯道清洁卫生。每日清扫小区公共场所,必要时进行冲洗。及时清除花草、树木及草坪中的纸屑、果皮等垃圾杂物,制止乱扔垃圾杂物行为,经常保持清洁卫生。负责小区绿化管理,精心培植和管护小区花草、树木,适时进行剪枝、造型、浇水、除草、施肥和喷洒农药,确保小区花草、树木枝壮叶茂。负责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对小区水、电、气、电视、通讯、宽带网络等公共设施、设备和安全检查和维护,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向局办公室报告。

 

二十、云阳县公路局卫生制度

 

   1.内职工有义务参加全民爱国卫生活动。2.所属职工有义务参加上级指定的义务劳动。3.保持所在科室明亮、整洁;办公桌上保持清爽、条理、不零乱;卫生间及办公室每天必须打扫,每周对垃圾、蜘蛛网等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保持地板洁净;卫生间门、窗、风纪镜保持清洁、明亮;严格按划分的责任范围每月15日进行一次大清扫。4.每月16日由局爱国卫生领导小组对责任区进行检查,由办公室作好检查记录情况。

二十一、云阳县公路局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整理责任。文书档案、照片档案、声相档案由办公室牵头整理;财务档案由计财科牵头整理;工程及公路养护档案由建管科和养护公司牵头整理;个人人事档案由人事劳资人员负责牵头整理。文书档案、照片档案、声像档案、财务档案、工程档案、个人人事档案统一存放在档案室。

2.规范来文处理。所有来文由办公室文书登记编号、分类,送相关科室提出拟办意见后送阅。已按领导批示和文件要求办理的文件要及时收回办公室归档。局领导和各科室因工作需要,可复印存阅,不得滞留原件。

3.规范局发文件(简报)处理。局发文件(简报)按其内容由相应科、室起草,由分管领导审查后,送主要领导签发;凡签发文件统一由办公室编文号后再交打印室打印,由起草文件科、室校对,局办公室归档。

4.规范图片资料、声像资料管理和收集。各种活动及相关工作的照片、底片、图纸、录音带、录像带、软盘、光盘,由相关科室负责注意收集和移交局办公室,未移交局办公室不得在局机关报销任何相关费用。

5.规范财务档案的管理。财务档案一年一整理,上年已整理的财务档案可保管在局财务科备查。

6.档案保管制度。建立档案管理制度,配备专业器材,明确专人妥善管理好各种档案。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严防火灾,防止虫蛀、受潮或霉烂。要严格执行国家保密规定,严防文件丢失、泄密。凡外来查阅或复印档案资料,须经主要领导批准,不允许随便将档案或图片资料借出。

 

二十二、云阳县公路局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1.督查督办是落实公路局各项决策的关键环节,是克服工作中“布置多、检查少”或“有布置无检查”弊端,实现既定工作目标的重要手段。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准确地了解和反映实际情况,积极、慎重地研究和提出办理意见。对列入督办的事项,要讲求时限、质量和效果,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2.局办公室是公路局督查督办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并指导全局政务督促、检查及办理工作。

3.督查督办工作范围:①要求各科室、各队站贯彻执行的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②局长办公会及总支委员会形成的决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③上级党政机关转来的批示件、查办件的落实;④上级政府转交我局的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及政协提案的督促办理;⑤县政府或本单位领导批办、交办事项的督促、检查;⑥报刊、广播、电视及内部刊物等新闻媒体对县政府或有关工作批评建议的督促办理。

4.督查督办工作人员职责:①负责督查督办事项的登记、编号、分解,提出拟办意见,经主管领导审批后,转有关单位办理;②负责督查督办事项的联系、检查和催办,依据领导批示,参与重要督查督办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③负责审核有关科室或单位报送的督查督办事项办理报告,提出审查意见,并报主管领导审定;④负责对督查督办事项的情况汇总,草拟《督查专报》和“办结报告”;⑤负责督查督办工作中有关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和保密工作。

5.督查督办工作程序:①对上级交办及局领导批示、交办事项进行必要的分解,并提出拟办意见,经主管领导审定后,列入专项督查督办范围。②对列入督查督办的事项,均应分别登记编号,并按照该事项的内容、业务分工和领导审批意见,提出完成时限,填写《督办单》后,转承办科室及各队站办理。③承办科室及队站在接到交办任务后,必须调查研究,认真贯彻落实,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对办理周期较长的事项,要按要求定期报告工作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