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气动葫芦:农业家庭经营形式的再探讨——兼与周其仁商榷-中国选举与治理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30 00:57:28
农业家庭经营形式的再探讨——兼与周其仁商榷作者:刘晓铎来源:三农中国来源日期:2008-4-18本站发布时间:2008-4-18 6:34:00阅读量:135次    这篇文章是有关“包产到户”理论斗争的延伸。当年一些理论权威为论证“包产到户”的合理性,提出“家庭经营”是“适应农业生产的最好经营形式”。本文就是批驳这种论点而作的。写于1986年4月。当时很难公开发表。时间又过了二十多年,现在登出来(略有删节),接受历史的检验并欢迎批评。         近年来,农业家庭经营的问题,引起了我国农经学界的极大关注,发表了大量文章。有一种观点认为,家庭经营是适应农业生产的最好形式。周其仁的《家庭经营的再发现》(《中国社会科学》1985年第二期,以下简称《再发现》)就是这种观点的代表作之一。文章说:“比较能够适应农业活动复杂而矛盾的要求的经营组织---------这就是家庭”。还有的人说:“从国外的情况看,有些农业发达国家绝大多数还是家庭农场--------看来,适应农业生产的最好经营形式,莫过于家庭经营”,(《联产承包制与中国社会主义农业发展道路》杜润生《农业经济问题》1985年第7期)对此我有不同看法。本文主要就农业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看,家庭经营(从所有制方面看即家庭农场)究竟是不是适应农业生产的最好形式,从事实和理论两个方面进行一些探讨。         (一)         在一些农业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家庭农场至今仍占农场总数的绝大部分。         《再发现》一文,没有对家庭经营的概念作准确的说明。一般地说,家庭农场与雇工农场、公司农场相区别。这里主要把家庭农场与雇工农场(即资本主义农场)区分开,凡主要依靠雇工劳动的就不属于家庭农场了。由于各国都不提供雇工农场和家庭农场的分类数,一般只按面积或产品销售额分类,只能采取推算的办法加以区别,很难进行准确的划分,而且资料也稍嫌陈旧。但是,作为基本的趋势的考察还是可以的。         美国是农业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的典型,家庭农场至今仍占绝对多数。                 按照农业普查材料折算,当年在美国,产品年销售额在10万美元以上的农场,平均每个农场雇工6。3个,超过家庭劳动的数量。如果把这类农场作为雇工农场与家庭农场的分界线,当时美国的家庭农场在农场总数中约占94%,可见,家庭农场占绝大多数。         西德也是农业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家庭农场所占比重也很大。1975年,“经常使用并且依靠雇佣劳动的资产者农户只占3。4%”,(《西德的农业现代化》裘元伦著第96页)家庭农场约占96。6%。         日本1975年共有农户416万户。“使用雇佣工人的天数在100天以上的不到6万户”,(《现代日本农业》刘文璞第88页)如果把这一部分算作雇工经营农场,家庭经营的农户占98。6%。         其他国家如法国、加拿大等,情况也都类似,家庭农场在农业中仍占绝对多数。         上述事实表明,家庭农场或者说家庭经营,在这些国家仍有适应性。但是,能不能由此得出结论,认为家庭经营是适应农业生产的最好或较好形式呢?我认为仅从上述事实,匆忙得出这种结论,显然不妥。如果分析一下家庭农场的发展变化过程,就会发现家庭农场不仅在数量上不断减少,在农业生产中的地位不断下降,并且逐渐在发生性质上的变化,而新的经营形式也在逐步取代家庭经营。         1, 家庭农场不断被排挤         农业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近几十年来农场数目不断减少,而减少的几乎都是家庭农场,其他类型的农场却有增长的趋势。         美国的农场总数不断下降。二十世纪初(1910年),列宁研究美国农业中的资本主义发展时,全国共有农场636。1万个。(《列宁全集》第22卷第39页)到1975年只剩下246。4万个。(转引自《战后美国农业生产的集中及其趋势》)1959年至1974年的15年间,农场总数由370。5万个,减为246。4万个,减少了33。5%。分析一下增减情况,可以看到减少的是家庭农场,而雇工农场不仅没有减少,反而增长很快。                  如果仍以产品年销售额10万美元为界,十五年来,家庭农场由1959年的363。07万个,下降为231。13万个,减少了131。94万个,减少35。6%;相反,雇工经营农场却由1959年的7。42万个,增为15。26万个,增加了7。84万个,增长了105。6%。         与此同时,家庭农场在产品销售总额中所占的比例也下降了。1959年年产品销售在10万美元以上的农场,只占农场总数的1%,(不包括产品年销售额在2500美元以下的一类,下同)产品年销售额占总额的17。2%。1974年这一类农场(已扣除价格因素)占农场总数的9%,销售额所占的比重则达到54。2%,家庭农场不仅数量减少,而且在产品年销售总额中占不到一半了。         据日本《选择》杂志刊文说:美国“在这次农业危机,(指当前这次危机——引者注)最困难的是家庭经营的专业农户,这在全美二百三十万农户中有七八十万户。其中,约有20%濒于破产的边缘,另有1/3已没有借款能力了。”(转引自《人民日报》1986年2月25日第7版)         西德等国的情况也大体相同,尽管各国家庭农场减少的速度有快有慢,但总的趋势是数目在减少,相反,雇工经营农场不仅没有减少,反而在增多。从这种发展趋势看,能说明家庭农场是适应农业生产的最好经营形式吗?我认为得不出这样的结论。         2, 家庭农场的性质在发生变化         现存的家庭农场在逐步发生性质上的变化:一是农户的兼业化;二是被工商业资本控制,逐渐沦为雇佣工人;三是家庭经营向合作社方向发展。         A, 首先看看兼业化         家庭农户兼营他业,在资本主义国家是一种普遍现象,而且由在以久。早在本世纪(指20世纪)初,列宁就指出:“在大生产取得这种进步的同时,农业人口的无产阶级化和被剥夺的过程进一步发展,细小农户和以副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户愈来愈多”,“农户的‘副业’发展了,也就是说,农业与工业结合的现象愈来愈多,这意味着无产阶级化的第一步。”(《列宁全集》第5卷第198、199页)                  日本的兼业农户是指家庭成员中有一个以上劳动力从事农业外劳动的。第一兼业农户,是以农业为主,兼营他业;第二兼业农户,是以他业为主,以农业为辅。上表说明,七十年代末,三分之二以上的农户实际上主要并不从事农业,如果扣除雇工经营农场,这个比例还要大一些。         西德农户的规模比日本大,农户的兼业化程度低于日本,但也是一种普遍现象。按西德的农业统计,完全依靠农业收入的为“完全农户”;以农业收入为主,但也有一些副业收入的为“半副业农户”;以副业收入为主要来源的为“副业农户”。1976年,“副业农户”占农户总数的39%,“半副业农户”占15%,这两类农户占农户总数的一半以上。可见西德农户真正全力从事农业生产的不到一半。扣除雇工经营的农场,家庭农场有一半以上要靠或主要靠非农业收入,有一些农户家庭成员要到离家很远的地方从事副业,因而被称为“摇摆人”或“远摆人”。(《西德农业的现代化》第74、76页)         美国是地多人少的国家,农场主及其家属外出佣工情况也很普遍。下面是外出佣工的具体数字。                 根据上述资料粗略调查,1974年76。88万个产品年销售额在2500美元以下的农场,有39。6万个农场主佣工在200天以上;年销售部在2500至19999美元的61。64万个农场,有19。2万个农场主出佣工在200天以上。仅这两类相加,就占产品年销售部在10万美元以下农场总数的1/4。如果再加上出佣在100—199天的农场主数及其家属出佣的农场数,这一比例显然还要大得多。可见,美国的家庭农场前景并不美妙,正在向无产阶级化的方向迈进。         其他国家如奥地利、瑞士、挪威等,兼业农户都占相当大的比例。(参看《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农村与农业:组织、规模、综合发展》刘运梓著第15页)         与农业相关联的是农业劳动力的老龄化趋势,大量青壮年流入城市,农业劳动多由老年人承担。这一现象在日本表现得尤为突出。据日本官方估计,在从事农业的劳动力中间,三分之二是老人和妇女以及不适宜从事体力劳动的人。所以有人称日本农业是“三老(老大爷、老奶奶、老妈妈)”农业。(参看《现代日本农业》第104页)         家庭农场的特征是靠家庭成员从事农业劳动,当家庭成员主要从事非农业劳动时,说明家庭农场已经在发生变化。         B, 家庭农场逐渐被工商资本控制         随着农业现代化的实现,农业与工商业之间的联系愈来愈紧密。工商业资本与农业的关系,不仅仅限于商品流通过程,而且逐渐发展到生产领域,形成农工一体化,或者叫垂直一体化。一些经营农业生产资料或农产品加工的垄断资本,为了保证扩大再生产的正常进行,获得更高的利润,就必须渗透到农业生产内部,逐渐控制农业生产。所谓垂直一体化,从经济关系来看,在这些国家主要就是工商业资本对农业的渗透与控制。工商业企业通过合同方式与农场相结合,是控制家庭农场的主要形式。在美国,采用各种一体化形式进行生产的农畜产品价值,1970年已占全国农业总产值的22%,其中四分之三以上是以合同形式纳入一体化的,占整个农业生产的17。2%。(参看《国外农工商联合企业的形成与发展》第9页)据估计,在西德农业中,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在全国农业产品总产值中,纳入一体化的大约为20%;在某些个别产品种类,合同关系的比重更大:种子、苗木、甜菜100%;工业用马铃薯60%;奶100%;小鸡100%----------(参看《西德农业》(苏)德拉切娃著称第101页)         合同形式一体化中的家庭农场主,不仅失去了商业方面的独立性,而且在生产上也要受工商业资本不同程度的控制。因此,著名的农业经济学家D。怕尔伯格也不得不承认:“--------从前一个饲养和育肥肉鸡的农场主就是传统的家庭农场所有主,那时如果要作出决定,就要用自己的资金进行冒险,现在他却变成了雇佣工人或部分雇佣工人。”(转引自《美国农业专业化》(苏)尼。米安德列耶娃著第88页)         C, 家庭农场向合作经济发展的历史趋势         家庭经营由于规模狭窄,不能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因而向合作经济方向发展。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随着农业现代化的实现和农工一体化的形成,合作事业发展迅速,由过去的流通、供销和信贷合作,发展到生产上的合作和服务。         农业实现现代化之后,农民要求提供各种生产服务,有些机器设备和公共设施一家一户无力购买和举办,因而一些农户联合起来,购买机器设备,兴办各种事业;另一方面,工商业资本为了避免与分散的农民往来,也要求农民联合,以便集中地与合作社发生关系,促进了合作社的发展。         西德1976年仅信贷、供销和服务领域内,就有合作组织11,245个,成员971。6万人。1974/1975年度,整个农业的购销业务有52。7%通过合作社。农民通过合作社销售的谷物在一半以上;购买的机器达1/3;农药有70%;化肥为67%;饲料则为72%。(《西德的农业现代化》第60页)战后的西德,在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中,各种形式的共同使用农业机器,特别是昂贵的联合收割机的合作社发展迅速,机器合作社是共同购买和使用机器的新合作形式之一。七十年代初,已有近4万个这样的合作社。机器银行是为共同使用机器、装备和劳动力而成立的一种合作组织。合作社中拥有这种或那种机器的每一成员,为没有这种机器的其他成员干活。七十年代初全国已有160多家,有8万多农民参加,经营总面积约占全部农地的15—16%。(《西德的农业现代化》第63页)其他还有生产者协议、生产者共同体、生产的局部一体化和完全一体化等形式。         法国、美国等农业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绝大多数农户也都参加了合作社,丹麦更有“农业合作社王国”之称。日本的“农协”,作为农民合作组织,更是遍及全国。总之,战后农业合作社在这类国家得到迅速发展,不仅限于供销、信贷合作,而且向生产合作方向发展,这表明随着农业的现代化,家庭经营形式愈来愈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必然向合作经营方向转变的客观趋势。         从农业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的家庭农场看,有些农场正以兼业化的形式,逐渐沦为半无产者或占有小块土地的无产者;有的已被工商业资本以合同形式所控制,正在逐渐演变成雇佣工人或部分雇佣工人;大批家庭农场正在向合作社、尤其是向生产合作社的方向发展。可见,只要认真考查一下现有的家庭农场,就会发现这种家庭经营正在逐渐瓦解或变形,而且随着技术的发展,这种趋势必将日益增强。仅仅根据家庭农场至今仍在这些国家占绝对多数这一事实,就得出家庭经营是适应农业生产的最好或较好形式的论断,得出农业家庭经营是适应高度社会化经济条件的结论,显然难以令人信服。         3, 一种经营农业的崭新形式正在兴起         战后,随着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农业生产内部的分工越来越细,农业与工商业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农工一体化的发展,农工联合企业作为一种崭新的经营形式,已经登上了历史的舞台。农工联合企业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然产物,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它将最终取代家庭农场。农工联合企业是将农用生产资料生产、农业生产以及农产品加工和销售农产品有关的各个环节联合起来,形成一个供产销有机结合、统一经营的企业。在它的发展过程中,有的只包括农用生产资料生产和农业生产的联合经营,叫“前向一体化”;有的只包括农产品加工和农业生产的联合经营,则叫“后向一体化”。目前,农工联合企业已逐渐成为一种世界性的趋势,在农业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由于私有制的限制,在整个农业生产中所占的比重还不大,在公有制的苏联、东欧国家却发展得更快些。         在美国,农工联合企业生产的农产品,1970年占整个农业生产的4。8%。这类企业的典型,如科罗拉多州的蒙幅特联合企业,就是美国最大的饲养和屠宰牛羊的农工综合企业之一。1970年这家联合企业饲养牛羊50万头,每天能宰大牲畜2300头。除了屠宰场外,联合企业拥有牧草场27000多亩,并在美国四十个州拥有批发和零售机构。(参看《国外农工商联合企业的形成和发展》第92页)         在法国,把农工联合企业叫做“互相控股类型”的一体化。这种资本相交织的类型是垄断集中的最新形式之一。从1976年起,法国把这种形式叫做“内容丰富的联合体”。这种资本交织的混合体公司在法国特别流行,并且几乎每一个内容丰富联合体内,都包括工业、商业、银行和农业资本。比如法国最大的奶制品生产和销售合股公司“乌埃斯特莱”,股金是由五个农业合作社和三个私人公司提供的,每年生产奶制品250万吨。“乌埃斯特莱”混合公司和另外两家公司一起控制着法国奶品市场的70%。(参看《国外农工商联合企业的形成和发展》第23、25—26页)         “英国食品总公司”是英国农工联合企业的典型之一。该公司拥有生产鸡蛋的蛋鸡场和育肥肉鸡的仔鸡场,同时用自己收获的谷物生产混合饲料,并通过属于它的“托姆普松”公司经营肉类零售贸易;此外它还有自己的建筑公司。(《英国农业》于维霈编著第172页)         其它的资本主义国家,如西德等都有这样的农工联合企业,就不一一列举。         关于农工一体化、农工联合企业等,已经成为各国农经学界普遍关注的问题,而我国有的人在谈论家庭经营是农业最好的形式时,竟完全不考虑这一事实,不能不令人吃惊!         综上所述,无论从家庭农场不断被排挤的历史事实看,或者从现存家庭农场逐渐演变为兼业农户、被工商业资本以合同形式控制及向合作生产发展的趋势看,以及从农工联合企业的出现和发展看,都不能说明家庭经营是适于高度社会化经济条件的好形式。         (二)         农业家庭经营形式的问题,历史上早就有过争论,不过当时是以农业大生产与小生产的命题出现。         马克思在《资本论》三卷中指出:“小块土地所有者按其性质来说就排斥社会劳动生产力的发展、劳动的社会形式、资本的社会积聚、大规模的畜牧和科学的不断扩大的应用。”(《资本论》三卷第910页)如果抽象掉所有制关系,仅从经营形式看,这里讲的就是家庭经营的历史局限性。         恩格斯在《法德农民问题》中形象地说:“我们的小农,正如任何过了时的生产方式的残余一样,在不可挽回地走向灭亡。”“资本主义的大生产将把他们那无力的过时的小生产压碎,正如火车把独轮手推车压碎一样是毫无问题的。”(《马恩选集》第四卷第299、312页)         列宁为了捍卫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农业大生产必然战胜小生产的理论,与布尔加柯夫、吉姆美尔等论战,写下了许多有名的著作,用大量的统计资料,精辟的分析,驳斥了所谓小生产排挤大生产、小生产繁荣等论调,这些都是农经学界多数人知道的。         从那时到现在,情况发生了什么变化呢?二十世纪初,农业的情况正像列宁赞同的说法:“现代的农业,从它一般的技术水平和经济水平来说,接近马克思称为‘工场手工业’的那个工业发展阶段--------农业还没有达到马克思所说的真正的‘机器大工业’阶段。在农业中还没有结成统一生产机构的‘机器体系’。”(转引自《列宁全集》第五卷第119页)八十多年过去了,农业发达国家都先后实现了农业的现代化,农业生产已普遍采用了机器,结成了“机器体系”,应该说农业进入了“大机器工业”的阶段,那么能不能认为农业进入“大机器工业”的阶段,家庭经营放出异彩,不仅不被大生产排挤,反而排挤了大生产呢?前述事实证明并不是这样,人们也不会同意这种观点。         那么,论证家庭经营是适应农业生产的最好形式的论据,只有从农业的自然特点中去寻找,实际上他们的立论也是农业的自然特点。《再发现》非常明确地论证了这一点,而把技术进步放在非常次要的地位。文中指出:“农业活动,正是凭借这个有生命力的核心构造,才广泛地利用着包括阳光、空气、水分、风力和生产物内外各种物理化学作用在内的其他自然力。因此我们说,农业活动最根本的特点,是通过利用有构造的生命自然力进而利用其他自然力的活动。”(《家庭经营再发现》周其仁)这里似乎并没有什么新的发现。众所周知,农业与工业和其它物质生产部门的根本区别,主要在于劳动对象的不同。农业的劳动对象是有生命的动植物,农业生产的根本特点是:“经济的再生产过程,不管它的特殊的社会性质如何,在这个部门(农业)内,总是同一个自然的再生产过程交织在一起。”(《资本论》第二卷第398—399页)         《再发现》说:“任何人类可控的自然力、技术力以至社会结构中的经济力,无论多么强大,进入农业过程时都不能代替它的核心构造的作用,都只能适应而决不能违背农业有机界的规律。”这不能认为是农业的特点,因为任何物质生产过程,人们都必须适应劳动对象自身运动的规律,即使是较简单的陶瓷生产,也必须适应陶瓷土自身运动的规律,否则必然要失败。强调农业生产必须适应有机界的规律,只不过重复说明农业生产的对象是有机物,没有增加任何新的东西。         《再发现》强调:“同样,和新机器、新肥料共来的新能源和一切新技术,也都不可能承担更多的使命。它们不可能属于农业领域的中心---------有生命的自然力构造,在迄今为止任何最发达的机械化农场中仍然是真正的主宰。”确实,任何现代化的农场,都是要生产农产品,因此,农产品总是真正的主宰。工厂也是这样,任何先进的钢厂,钢产品也总是真正的主宰。问题不在于农业生产和工业生产中以什么为中心,问题是研究经营形式时,新机器、新肥料、和一切新技术对农业经营形式起不起作用?起什么作用?早在几十年前,布尔加柯夫就说过:“农业的特征就在于自然在生产过程中主宰一切,人的意志是不自由的。”“它(工业中的机器)代替人的不可靠、不精确的工作,而像数学那样精确的完成十分精密和十分庞大的工作。在农产品的生产中,机器都起不了任何类似的作用。”“机器在加工工业中的作用同在农业中的作用有根本的区别。”(转引自《列宁全集》第五卷第108页)列宁完全承认农业的特点,承认农业与工业的区别,他指出:“因为农业有许多绝对不能抹杀的特点,由于这些特点,农业中的大机器生产永远也不会具备工业大机器生产的全部特点。”但是,列宁更加强调:“另一方面,在工场手工艺时期,工业中的大生产已经取得优势,并且在技术上也已经显示出比小生产优越得多。很久以来,小企业主一直想用延长劳动日、减少消费的办法来抵制这种优越性,手工业主和现代的小农也同样具有这种特征--------”。列宁以丝织业为例,指出在机器还很不完善时,手工业者还能站得住脚,“20年过去了,技术夺去了小生产的最后一个避难所。”(《列宁全集》第五卷第110、119页)最后他指出:“经济学家永远向前看,向技术进步的方面看,否则他马上就会落后,因为谁不愿意向前看,谁就是转过身向后看,中间道路是没有的,也不可能有。”(《列宁全集》第五卷第120页)现代工业发展的事实证明了这一论断的科学性。随着农业现代化的进展,大量家庭农场被排挤,合作社的发展,农工联合企业的崛起,都说明技术的发展,对农业经营形式同样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经济学家只能向技术进步的方向看,才能真正认清农业经营形式的发展变化,否则就会落后。列宁在说了这段话之后,还引用了别人的话:“像海尔茨那样高谈农业小生产同大生产的竞争,而忽略了电工学作用的著作家们,应当再从头研究起。”(转引自《列宁全集》第五卷第120页)这对我们同样是有教益的。         《再发现》认为:农业经营是对“‘工厂式’组织形式的扬弃”,“农业的特性只是对组织形式有独特的要求罢了。”文章就此提出了三点,下面就来逐一进行探讨。         “(一)农业的特性既要求经济组织非常及时地得到充分的、通常是极不规则的信息,又要求能够作出十分灵敏、十分及时和十分准确的反映。”         及时掌握生产情况并迅速做出正确的反应,这并不是农业生产的特殊要求。任何社会化大生产都有这种要求。社会化程度越高,这种要求就越强。加工工业、矿业等都是如此。正因为这样,,工厂、矿山都设有庞大的管理机构,运用最先进的技术装备,即使反映生产过程的各种变化,并迅速采取对策。农业中只有大的公司农场、农工联合企业才有可能运用先进的技术、由专人负责,及时了解生产过程的各种变化,并采取相应的对策。而大量的兼业农场主、“摇摆人”既不可能及时掌握各种信息,也无力采取对策,因为他们在受雇期间,已不能支配自己的劳动力了。         “(二)要求农业经营组织既有果断而权威的决策,又有贯彻决策是高度自觉的积极、负责和主动精神。”这也不能说是农业生产特点决定的。工业生产不也是这样吗?恩格斯在《论权威》中以纺纱厂、铁路、轮船为例,说明生产越社会化,就愈“需要最专断的权威。”(参看《马恩选集》第二卷)可见,对“果断而权威决策”的要求,首先是来自生产的社会化。至于高度自觉的积极、负责和主动精神,则是搞好任何生产所必要的条件,也不是农业的特点决定的,更不能说只有家庭经营才能适应这一要求。         “(三)既要求经营组织较稳定的预期,又要求它随时准备承受难以预料的风险。”         正因为农业生产周期长,受自然界的影响较大,只有资金、财力雄厚的农工联合企业才能而且也必须做出较长远的规划,才能承担难以预料的风险。而家庭经营由于规模较小,人力、财力不足,很难做出长远的安排,承担不了意外的风险,这正是家庭农场不断被排挤的主要原因之一。事实上,在农业发达的国家,农业生产日益工业化,“工厂化”组织形式正在农业中逐渐取代家庭经营,首先是在畜牧业中逐渐实现“工厂化”。“美国生产家禽和蛋的联合企业在降低产品成本和价格方面获得了成功”,“日本和西欧是紧跟美国发展家禽的国家。在日本,家禽和蛋的生产在近30年中发生了根本的改变,从家庭后院和副业生产形式,过渡到大的专业化家禽联合企业。”(《美国农业的又一次革命》第101、51页)猪和肉牛的生产,也逐渐采用“工厂化”的形式。“牛的育肥转变为大型商业性围栏式,采用的方法是:(1)高度专业化的技术和工艺;(2)工业化的经营管理和市场销售。”(同上书)所以,有人称之为“牛肉工厂”。         农业的特点对经营形式的发展变化确实有很大影响。首先农业生产的对象是有生命的动植物,是经济再生产与自然再生产交织的过程。而生物体的运动是比无机物更高一级的物质运动形式,有关的生物学及其应用科学发展就比较慢,因此,农业生产的现代化过程也落后于工业和交通运输业,这就为小规模的家庭经营留下了苟延残喘的机会;其次,农业生产对土地的依赖性强,受大自然的影响大。人们要在广阔的空间控制大自然,使动植物按照自身运动的规律,在最有利的条件下生长发育,就需要大量的投资,而这种条件只能逐步形成,先从对土地依赖程度较低的畜牧业开始,再到一些特种经济作物。至于谷物等大宗作物,需要条件具备才能实现“工厂化”。此外,农业生产还有一些特点,如劳动对象的空间移动困难等等,也影响农业生产“工厂化”的实现。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经济条件的变化,农业最终是会实现“工厂化”生产的。说“整个近代农业组织演变的历史,从某种角度看,可以说就是照搬工厂组织模式而始终没有成功的历史”,既不符合事实,也过于武断,是对历史事实过于轻蔑的表现。事实上,农业经营形式的发展变化,正是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而在逐渐发生变化。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一些发达国家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农业现代化的实现,农业逐渐实行综合机械化。“每一部门都有自己的一套专用机器体系,互相通用的万能机器越来越少,养鸡的设备与养猪的设备不同,饲养奶牛和育肥肉牛的设备也不一样。谷物、甜菜、土豆、棉花的种植和收获,也各有各的一套机器。”(《苏联农业生产组织结构的改造》周新城等编著第7—8页)农业生产单位不可能、也没有必要购买各种各样的农业机械,因此,农业生产必然要实现专业化。除了技术装备的原因外,现代化农业经营管理也要求专业化。专业化企业可以配备技术专家,把最先进的科学技术运用到生产中去。而综合经营却不能实现现代化管理,反过来,农业生产的专业化、企业专业化,尤其是工艺专业化的发展,又要求协作,要求联合统一经营,否则再生产就难以正常进行,这是从农业内部看。         从农业外部条件看,随着农前、农后产业的发展,包括农机、饲料、化肥、农产品加工、贮存、运输、销售等行业的发展,也要求农业生产过程的整齐划一,要求农畜产品的规格化、集中化,因而也要求农业生产的专业化。为了保证获得较高的利润,工商业资本必然要控制农业生产,最终发展成联合企业,家庭经营显然不能适应这种发展的要求。         美国“工商业垄断资本通过垂直一体化的渠道渗透到农业部门。收购农产品并供应农场主工业产品的垄断组织,对大批规格化的高质量产品需求最大,而供应这样的产品只有专业化的农业企业才能做到。食品公司和现代的超级市场在加深专业化过程和建立现代化农工联合企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最近,非农业资本越来越经常地成为农业生产的组织者。”“工业公司(首先是配合饲料公司、罐头工厂和肉类联合公司)和大的食品百货商,为了保证有一个稳定销售市场,为了监督产品质量,便于与农场主订立农产品供应合同,并把农场主组织到一个统一的工业类型的综合体中。每个农场都变成了一个工艺环节,变成了综合体的分支部门。工商业资本把生产中的各个分散的阶段联合起来,并使生产与销售系统协调一致,便能够以最小的生产费用生产出大批的标准化产品。”(《美国农业专业化》第45、87页)         以上从农业内部和外部的考查,说明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农业生产将不断加深专业化,而专业化的发展又要求统一协调,要求集中统一经营,所以,说家庭经营是适应农业生产的最好形式,在理论分析方面也站不住脚。         总之,无论从事实和理论两方面看,说家庭经营是适应农业生产的最好形式,都是不能成立,因而不是科学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