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纤解码器套什么定额:民主是个不好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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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主是个不好的制度?

                                                                                        刘仰   (2007-06-12 23:56:50)

    本来今天想接着昨天的“垃圾黄金”,再写点垃圾文章,但是,看到北京酒仙桥危改项目的某些评论,临时改主意,写一篇民主文章。
    先简单介绍一下北京酒仙桥地区危房改造的事由。北京酒仙桥地区有一批建于上世纪50年代的房子,已经成为危房。北京市政府早就定下要对其实行危房改造。这本来是一件好事,但是,现在遇到一个麻烦。大家对发展商的拆迁方案意见不同,于是,举办了一个全体居民的投票。总共5473户居民,2451票同意,1228票反对,32票无效,1762票弃权。显然,同意接受拆迁方案的占多数,那么,是否反对者也就必须接受这个方案?
    按照人们对于民主通常意义上的理解,既然是全体投票,依照民主的规则,就应该少数服从多数。那些不愿接受拆迁方案的人应该无话可说,无条件地接受大多数人的意见。否则,搞这个投票活动干什么?这个民主投票的方式似乎找到了对付“钉子户”的合法、有效的手段。但是,人们思来想去总觉得不对劲,如果这个拆迁方案对于很多居民确实不尽合理,那么,这种民主投票的方式岂不真的成为“多数人对于少数人的暴政”?于是,很多专家、学者站出来说话了。
    部分专家、学者旗帜鲜明地反对“酒仙桥民主”。必须承认,反对“酒仙桥民主”的人,并不是站在民主对立面上的专制主义拥护者,而恰恰是一些“真民主”的忠实追随者。因此,他们反对“酒仙桥民主”的理由是:发展商在酒仙桥搞的民主是一种假民主。这些专家和学者指出,真正的民主是有条件的,对于公民生命权和财产权这种至高无上的绝对权利,不适用于民主表决。也就是说,我们不能用投票来剥夺他人的生命,也不能用投票来剥夺他人的财产。这种解释听上去很有道理,但是,生命和财产是每个社会每个人最大的、最根本的问题,如果在这两个根本问题上民主不适用,那么民主究竟适用在哪里?是否可以说,在一个社会的根本问题上,不能采取民主的方式?
    事实上,民主社会里始终都对生命和财产问题实行投票表决。罗马竞技场上观众的呼声就可以决定角斗士的生死。美国国会的投票决定了几十万伊拉克人的生死。废除或保留死刑的法律其实也是在用民主的方式决定着他人的生与死。虽然我们可以说,刑法的生死决定针对的是确定有罪的人,而酒仙桥反对拆迁方案的居民不属于这个范畴,那么,有些民主国家通过“安乐死”的法律,算不算用民主方式决定他人的生死权?再比如,一个用民主程序通过的法律就可以向社会上的某一部分人征税,是否应该算作就是在用投票的方式剥夺他人的财产?因此,在我看来,反对“酒仙桥民主”方式的理由都站不住脚。
    更有甚者,6月12日《广州日报》上有一篇文章,赫然写到:“我想,即使不是‘多数人’,而只是‘少数人’的房屋是危房,都必须引起政府警惕,并对其实施改造。在这样的情形下,我们显然不能只讲民主的‘少数服从多数’,而应当追求生命与财产保护的‘多数服从少数’。”这个观点让我更感到无比惊讶,如果对于至高无上的生命权和财产权必须遵守“多数服从少数”的规则,如果这个少数是极少数,甚至最后到一个人,那么,这种论点不是在为独裁铺平道路吗?
    我也同样认为用民主投票的方式解决拆迁方案不是一个可取的办法,但是,专家们站在拥护民主的立场上,反对这一民主方法的理由,实在让人无法接受。由此我们看到,针对北京“酒仙桥民主”事件,一些专家学者表现出对于民主的混乱意识和自相矛盾。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况?我认为,原因就是他们把民主当成了一种信仰,当成一种绝对正确的真理。为了维护民主信仰的纯洁,为了捍卫这个真理的绝对正确,当现实产生民主制度的不良结果时,他们就要为绝对真理的民主添设很多附加条件,以使得这个信仰或真理能够自圆其说。但是,一旦附加了条件,还是绝对真理吗?
    英国前首相丘吉尔说过:“民主是个不好的制度,但是,还没有发现比它更好的制度,所以我们不得不用它”。因此,我同情不愿接受拆迁方案的北京酒仙桥的居民,他们的遭遇再次证明了丘吉尔的论断,证明了民主对于他们是一个不好的制度,而这个不好的制度正在以绝对真理的架势压迫着他们。酒仙桥投票事件至少让我们看到,民主不是万能的。它还让我们看到:民主与追求个人自由是对立的。我不知道酒仙桥民主投票之前,是否全体居民都同意用这种方式来解决问题,如果是,这一事件还让我们看到,民主其实是具有实用主义价值的:民主如果对我有利就是好的,民主如果对我不利就是坏的。
    我想知道,那些本质上拥护民主,行动上又反对“酒仙桥民主”的专家、学者们,如果他们自己也在酒仙桥被危改的范围内,他会不会为自己的民主理想做出牺牲:接受发展商的拆迁方案?我们很奇怪地看到,保护酒仙桥不愿接受拆迁方案居民的,是一些坚决拥护民主的人,但是他们拥护的方式却是反对民主。这种自相矛盾是如何产生的?
    人类社会对于民主的迷信从来没有像今天这么严重。把民主视为信仰,视为绝对真理,就会导致这种对于民主地迷信。事实上,民主制度并不是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苏格拉底说:雅典的民主是一种愚蠢的制度。结果雅典人用民主投票的方式判处了他死刑。柏拉图“理想国”里的哲学王就是在抵御民主制度。亚里士多德对于民主充满了警惧和戒备。美国学者罗尔斯说,公平是比民主更高的社会原则。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哈耶克强烈反对民主制度,被称为“反民主的自由主义者”。如果哈耶克支持酒仙桥不愿接受拆迁方案的居民,那就很正常,因为自由和民主是对立的。法国哲学家皮埃尔-卡蓝默说,必须打破对民主的迷信,今天的民主都是破碎的。
    从这个意义上说,丘吉尔对于民主制度的本质是看得比较清楚的。再引用一遍丘吉尔的话:“民主是个不好的制度,但是,还没有发现比它更好的制度,所以我们不得不用它”。丘吉尔的这段话也许是关于民主被引用最多的话。从这段话里我们应该看到两层含义。第一,民主制度并非完美的制度,它有自身难以克服的缺陷。但是,有些人简单地认为,既然没有发现比民主更好的,那么民主就是最好的。因此,民主成为一种制度崇拜。这种看法显然忽视了民主制度的某些缺陷。第二,一种制度总是在某一个社会形态中才能发挥最大的作用,对于资本主义社会来说,民主是在还没有找到更好的制度之前的一种比较好的制度。如此,我们就能更加清晰地理解,民主制度不是人类社会政治形态唯一正确的方式。
    美国哲学家理查德-罗蒂说,民主不是真理,民主与真理无关,民主只是特定的人们选择的一套有效的管理方法。按照理查德-罗蒂的观点,丘吉尔把民主说成是“不好的”,这种说法本身就错了。民主无所谓是好的或不好的,就像科学也不能用好坏评价一样。民主既非“好东西”,也非“坏东西”,民主和科学一样,都是一种工具,关键在于如何使用它。民主掌握在坏蛋手里,将会造成更大的灾难,而且,民主制度并不能保证避免坏蛋掌握权力。
    对于北京酒仙桥的拆迁居民来说,关键问题不是要不要民主投票,而是如何使用民主这个工具。按照真正的民主,如果这个投票活动是大家都同意的,那么投票结果就应该被每个人接受。如果并不是每个人都同意,那么这个投票就不该举行,举行了也是无效的。换句话说,如果大家都同意使用民主这个工具,那么就应该接受这个工具的任何结果。如果并不是每个人都同意使用民主投票这个工具,那么这个工具就不能以绝对真理的姿态强迫每个人。
    民主是把锤子,可以盖房子,也可以拆房子。
    民主是个杯子,可以盛美酒,也可以盛毒药。
    民主是把刀子,可以切菜,也可以杀人。
    民主是条绳子,可以钓鱼,也可以上吊。
    民主就是一个工具,就看谁在使用它,如何使用它。坏人实行的民主也是民主,并不因为坏人在实行民主,坏人的民主就是假民主。好人实行的民主也不等于就是真民主。民主没有好坏之分,政府可以使用它,黑社会也可以使用它。民主不是真理,也不是信仰,只是一个社会管理工具,因此,民主只有多大程度适应社会现实的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