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运河大桥:穷县:日进万金的书记咋炼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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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被告人王先民在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看守所内听取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当日,记者从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经过法院审理,甘肃省陇南市宕昌县原县委书记王先民因涉嫌受贿1000余万元,并对其300多万元家庭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一审判处王先民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新华社2011年4月8日)


据悉,宕昌县是一个财政支出主要依靠国家转移支付、人均财政收入在甘肃省排名靠后的国家级贫困县。如果去过甘肃的人,大概都了解那里十分恶劣的自然条件,以及当地群众异常贫困的现状。


按理说,像这么穷的地方,这么穷的县,这么穷的百姓,只要稍微有点良心的官员,无论如何也不忍心大肆贪污受贿。即使贪婪钱财,那也是小贪或中贪,最多贪几百万,也出不了千万巨贪。再说,自2008年11月10日起,中央决定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和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井冈山干部学院、延安干部学院集中培训了所有的县委书记,王先民自然也在其中,他应该有所醒悟。


然而,“穷庙富方丈”、“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在王先民身上演绎得活灵活现。自2006年11月24日王先民被任命为国家级贫困县——宕昌县委书记至2010年上半年案发,他在1212天内共疯狂敛财1300余万余元,平均每天受贿都在万元以上,真可谓日进万金。可以说,中央对他的培训,纯属对牛弹琴、秋风灌驴耳,根本没听进去半句,他不但没有收敛,反而更加疯狂——“渐进式”的腐败,受贿金额一年比一年多:2007年受贿42.2万元,2008年受贿125万元,2009年受贿724万元,2010年1月至3月受贿476万元!王先民的贪欲如此之强,贪功如此了得,贼胆如此之大,实在令人瞠目结舌,又让人愤慨、寒心不已。同时,其“渐进式”的腐败特征又发人深省。


一是高度集权的体制为王先民提供了腐败的空间。按现行体制,县委书记的“集权程度”太高,不仅干部的提拔任用,就连重大工程的决策,都是县委书记“一锤定音”。虽然一些重大事务都召开常委会、书记碰头会等,这些看似“关卡重重”,程序合法,但由于县委书记一言九鼎,成了名副其实的“土皇帝”、“一霸手”,最终体现的多是书记的“个人意志”。


二是王先民不注重党性修养,又结交了不该结交的“朋友”,且贪婪成性,经受不住诱惑。贪如水,不遏则滔天。虽然他经常参加各种培训和会议,但对他来说那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造福。虽然宕昌县穷,但依然还有许多工程项目,还要几百名副科以上领导的帽子握在他手中,这两样成了他致富的法宝。因此,他经常与某些建筑老板打得火热,仅在工程建设领域,王先民就先后收受贿赂19人48次,总金额超过1300万元。他贪婪成性,大肆收受贿赂:从几百元到上千元、上万元,再涨至数十万元乃至上百万元;从过年、生病收“人情礼”,到不给钱不办事;从半推半就到来者不拒,王先民的贪婪令人瞠目,成了宕昌干部群众眼里名副其实的“捞钱”书记。


三是监督县委书记太难。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弱,下级监督太难。要靠个别反腐的“勇士”,也毕竟势单力薄,弄不好还将赔了夫人又折兵。因此,基本上无人监督县委书记。


“现在自己失去了自由,愧对国家和人民对自己多年的培养和信任。身在高墙之内备受煎熬,痛心疾首,追悔莫及啊!”王先民在法庭上痛苦流涕后悔不迭。可如今后悔又有何用?(文/秦汉雄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