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院合伙合同协议书:冯仑:富人的财富早晚是大家的 不必仇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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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仑:富人的财富早晚是大家的 不必仇富

2012年01月05日 10:55
来源:中国企业家网 作者:冯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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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营企业发展到今天,存活下来的好公司长的有30年,短的将近10年,万通也已有20年。现在大家越来越多地关注富二代的话题,我在上海还看到有专门做富二代自律培训的组织。

我经常接触到一些富二代,在交流中我看到他们眼里有希望、信心,也有惶惑、踌躇甚至恐惧。几十亿元财产和事业突然降临在二十几岁的年轻人身上,会让他们感觉不安。所以我有时会和他们的家长讲,就让他们做点自己想做的事情吧。从各方面看,企业的传承、财富的传承、精神的传承在今天的民营企业里已经变成了第一代创业者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这件事为什么会给大家造成这么多困扰?因为它十之八九都做不好,但还得做,就像人们追求爱情,十之八九都不顺利,有时只是昙花一现,但最后日子还得过,传承也是这样。

创业者设计传承方案的时候像谈恋爱,制定了很多计划,做了很多美梦,结果看到的却是继承者的改弦更张,甚至背叛。

宗教找继承人经常讲徒孙不如徒子,徒子徒孙能超过祖师爷的很少。所以传承这件事的成功概率确实不大,和最初的辉煌相比,继承者总是黯然失色或出乎意外。

中国社会也是这样,几千年来不断在选皇帝,从孩童时代就开始培养他们,最后也还是要面临王朝衰落,再经过动乱、杀伐出新皇帝。这件事情似乎成了一个悖论,但又不能不面对,需要在不可能的环境下尽可能做出好的选择。

传承包括四个方面:财产的传承、人的传承、体制制度的传承、精神价值观的传承。

富人的财富早晚是大家的,不必仇富

读书时经常讲继承老一辈的传统、理想,那都是精神传承,比较抽象,但财产传承则比较具体。

首先看财产的传承。今天在中国要把财产传下去,我个人认为是不大可能的。第一从中国历史看,明代是中国资本[4.39 0.00%]主义萌芽时期,中国民营企业发展的黄金时期是1927-1937年,就是北洋政府倒台、蒋介石北伐后在南京建立国民政府一直到抗战前这段时间,但那代民营企业的财富都没有传承下来,在1945年以后的战乱中民营企业损失很大,再加上1956年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民族资本家被迫把财产都裸捐了。所以在中国历史上,财富很少有传承成功的。

土地也一样。1945年以前,大陆把有地的人叫地主,抗战以后实行土改,把地主杀了、土地抢了,分给没地的人,所以对于地主来说没有传承。对于拿到土地的人来说也没有传承,1956年全国发展人民公社,国家又把地拿走了,所以也没传下来,今天仍然是土地国有,农民只是租用,免费在国家的土地上耕种而已。

到了我们这代,经过改革开放,民营企业进入第二个黄金时期。从以往的制度、基因、文化、历史来看,在中国没有传承财产的智慧和制度条件。那么接下来能不能传下去呢?我认为不确定,八成也传不下去。

第一,先来看看税收。假定你有一套房子价值100万元,你如果要卖掉,需要交增值税、所得税等,这样一大半所得都交掉了。如果你不卖,死的时候得交遗产税(这个税在不远的将来就会征收),遗产税至少交50%,就是价值100万元的遗产要交50万元的税。如果遗产是房子,就得先变卖房产,换得现金,这一过程完成后,可能只能剩下70万?80万元,再交完遗产税,所剩不过20万?30万元而已。若遗产是现金,也一样要交税,只不过损耗少一点,但也得交一半多。股权或其他财产的转让也要交税。

这样看来,第二代没什么可指望的,所以也不用仇富,政府都替人民安排好了,富人的财产都是大家的,就算你坐拥百亿,除非你有本事不死,一旦去世,这都是社会的钱,有产者想把钱在中国传下去的梦想显然要大打折扣。对于老百姓来说应该鼓励富人好好赚钱,因为他越富,咱沾光越多。所以,就像富人想把钱都传给第二代一样,仇富本身其实也是不理性的。

高额遗产税制度使财富的纵向传承很难实现。中国社会遗产税的法律一旦正式颁布,我相信全国人民都会拍手称快,但各路首富、二富可能就没精打采不想干活了。所以目前很多中国人把财富转移到低税的地方,像新加坡等国家以及中国香港和台湾等地区,它们的综合税率大概是10%或11%。但如果你转移的方式方法不对,不仅转不过去,甚至还要坐牢。资产转移到境外,操作不好就违法,中国现在的法律是堵,中间会有风险。另外,比如你把财产转到美国,美国遗产税是50%,比中国执法、税务还严,而且它在全球征税,就算以后你在中国炸个油饼,都得在美国交税。新加坡不是全球征税,最近新加坡大选,其中辩论得最激烈的话题就是新移民给他们社会带来的挑战。台湾声称全球征税,但因为它是一个地区,并不是一个主权国家,所以实际上没法实现。

除了税收,目前财富继承人也是个很大的问题。现在民营企业家最大的挑战就是老婆有限,孩子更少,如果孩子再没教育好,那传承百分之百有风险。在这种情况下,我觉得使用信托的方法比较好,把财产做个信托,通过专业团队来管理,使子女变成受益人,但不成为经营者。这样就可以把家族财产交给专业人士来管,挣的钱专业人士拿一部分,即所谓的管理费;受益人拿一部分,这样可防止辛苦创下的家业被不争气的孩子糟蹋掉,从而规避风险。通过信托,比如可将受益人分成三份,孩子拿一份,公益基金拿一份,另外一份给家族其他人。这种方式在西方很流行,最后子女饿不死但也富不了,他永远能有一份比工资略多点的收入,但想创业他还得再折腾。

富人的财产早晚是大家的,如果都是这种制度,富人挣再多的钱,穷人也无所谓,反正你最后信托给公益基金,你的后代也就拿着比我工资略高一点的收入。这是要靠时间的,给富人点时间,等到临死之前他总得琢磨这事情,他一琢磨,发现可用的就这套制度,也没别的可选。比如巴菲特,我不认为他在道德上会比我们更高尚,如果将财富全留给后代,他要交遗产税,那他所持的股票就要全部卖掉,公司立即不值钱。他只有将财富交给比尔·盖茨,比尔·盖茨是最会挣钱的人,这样他死后第一省了税,第二公司股价不会往下跌,他的财产不会缩水。这是制度安排,不是道德安排,如果是道德情操的话,为什么早几年不想这事,老了快死了才想这事?希望中国未来也这样,把制度设计好,那些有钱人老了快死的时候,他自然会采用这套制度。

按制度操作之后,有专业团队帮着管理财富,后代不至于饿死就行。这样的话,富人的财富等于是社会财富,富人只是辛苦而已,证明了你很能干,满足了虚荣心,但并不证明你的后代能有多少福气。比如说巴菲特,财产如果不捐,股价维持不住,后代能不能交得起遗产税都不知道,所以按美国的制度,他不捐不行。我可以举个例子,陈逸飞去世后,他儿子跟后妈打官司,后来在底下怎么调解的?很简单,一打官司,这事在美国吵嚷起来,人们发现这人死了,税务局马上开始收遗产税;在税务局没弄清之前,需要先押一笔钱,打完官司再说。这样里外一算,再加上诉讼费、律师费,没准还赔钱。俩人一看不行,不如在中国和解。美国就是这样一种制度。

传承实际上包括四方面的内容,财富的传承、制度的传承、人的传承、价值观的传承。究竟要传承什么?其实这个属于价值观和体制的范畴。就像美国和中国封建社会的传承内容截然不同,封建社会只传承给人,结果老出事;华盛顿就传价值观,至于总统是什么人无所谓,结果这个价值观一直传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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