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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3 05:54:00

任泽民: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再上新台阶
    今年2月,习近平、贺国强、回良玉、李源潮等中央领导同志相继作出批示,高度肯定浙江省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的实践成果。为此,本刊记者近日专门采访了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任泽民。 
  “浙江省委、省政府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工作始终高度重视。”任泽民介绍说,早在2004年6月,浙江省率先在武义县后陈村开展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之初,时任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就对这项创新之举高度关注。这些年来,省委常委会多次听取专题汇报,省委书记赵洪祝同志多次作出批示,亲自研究部署有关工作。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2009年底,全省所有行政村已全部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而且工作不断规范、作用不断发挥,进一步加强了村级民主监督工作。可以说,我们探索出了一条符合基层实际、具有浙江特色的村级民主自治、民主监督新路子,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在浙江已经有了一个很好的基础。 
  任泽民说,最近,中央多位领导同志对浙江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这充分说明了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的重要意义,也充分肯定了我省这项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这既是对我们的极大鼓舞,更是对我们的有力鞭策。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是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有益探索,是规范村干部用钱用权行为、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力抓手,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载体,是畅通联系沟通渠道、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积极举措。我们一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性和责任感,认真做好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扎实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谈到下一步的工作要求,任泽民指出,我们要以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为强大动力,抓住机遇、借好东风,着力在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上狠下功夫、再创佳绩,决不辜负中央领导同志的期望,决不辜负人民群众的期盼。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的意见》,希望各地认真抓好落实,着重在突出监督重点、严格依法办事、配齐配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力量等方面下功夫。 
  “一要突出监督重点,进一步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任泽民说,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关键在于如何发挥好他们的民主监督作用。村务监督委员会要紧紧围绕我省农村工作实际和形势发展要求,紧紧围绕村务活动中的重大事项和村民关注的热点问题,紧紧围绕事关村民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强农惠农政策措施等重大决策部署在农村基层落实情况的监督,加强对村级民主决策的监督,加强对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的监督,加强对村级集体“三资”管理的监督,加强对村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督,切实维护好广大村民的切身利益,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村务监督委员会要把中央和省委强农政策落实、支农资金物资使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改善等情况列为监督的重点,保证这些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到实处,真正惠及广大农民。要把加强对村级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的监督,作为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重中之重。“三资”问题事关农民切身利益,管好了“三资”,就抓住了工作的牛鼻子、监督的关键。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参与制定村集体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从决策、管理、公开等各个环节,重点加强对村级各项收支、集体土地征收征用、村级集体资产资源的使用和处置等情况的监督,加强对财务支出事项的定期审查,对村级集体投资经营情况和集体土地、房屋、山林、矿产等资产、资源处置情况实行全过程监督。要贯彻落实《浙江省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意见》,通过加强监督,力争全省提前一年,即在2014年前基本实现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要通过加强监督,认真解决村干部侵占集体资产、资源、资金以及铺张浪费、损公肥私等问题,确保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资源有效利用、资金安全使用。 
  “二要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促进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运行。”任泽民说,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一次以国家立法的形式,为村务监督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这是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中的大事,也是依法治国、依法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保障。去年7月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浙江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组织设置、任职条件、工作职责、权利义务、监督内容、监督程序、工作制度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要把贯彻落实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工作规程》,作为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的重点内容来抓,不断提升村务监督委员会依法履职,规范运行的水平。一是要完善配套制度。各地要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工作规程》,结合本地实际,抓紧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和实施办法,细化监督内容,规范监督流程,完善监督方法,进一步规范收集民意、调查核实、监督落实、通报反馈、公布结果等具体制度,进一步完善学习培训、工作报告、工作台账、业绩考评、申诉救助、经费保障等配套制度,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二是要严格依法依规实施监督。要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工作规程》,坚持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定期研究村务监督有关事项,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同时,村务监督委员会自身也要强化自律意识,每年向村党组织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三是要积极探索和推行程序式监督、参与式监督、审核式监督、评议式监督等行之有效的监督方式,努力提高监督水平,增强监督效果。 
  “三要抓好集中换届,进一步配齐配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力量。”任泽民告诉记者,今年是浙江省村级组织的集中换届之年。能不能通过集中换届,使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组织建设水平再上一个层次,既是一次难得机遇,也是一次现实考验。为抓好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工作,去年底,省纪委在全省11个市开展了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同步换届的试点工作,并及时总结各地试点经验,在今年年初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各地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的要求,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换届选举工作意见》的要求抓好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工作。换届工作结束后,各市、县(市、区)和乡镇要采取专题学习、业务交流、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分级组织开展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政治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四要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进一步抓好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任泽民指出,在着力抓好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的同时,要进一步扩大视野,坚持一手抓监督、一手抓服务,把加快推进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摆到与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好。推进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使便民服务网络延伸到村,进一步完善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整合基层资源,强化村级自治和服务功能,有利于转变机关作风、有利于提高服务效率、有利于方便群众办事。我们要把这“服务到基层、三个有利于”作为工作目标,叫响这个口号,营造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 
  任泽民最后强调,浙江省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乡镇党委、政府要把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和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扎实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和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再上新台阶。



来源:《中国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