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观后感1000字:论社会不稳定的根源及政府责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15 06:07:34

论社会不稳定的根源及政府责任

摘  要:改革开放丰硕成果的背后正隐藏着种种复杂多变的不稳定风险。由于这些风险具有一定的潜伏期和高度不确定性,在特定环境和条件下一旦爆发,很可能导致非常态扩散和放大。文章对五种不稳定因素进行分析,指出社会稳定重在构建五种运行机制以及政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五种责任。

关键词:社会稳定  政府责任  运行机制

应当看到,改革开放丰硕成果的背后正隐藏着种种复杂多变的不稳定风险。由于这些风险具有一定的潜伏期和高度不确定性,在特定环境和条件下一旦爆发,很可能导致非常态扩散和放大,尤其是以下五种不稳定因素正处于从潜在风险向公共危机转化的临界点上。
 
   一是贫富差距正在进一步扩大,逼近社会容忍线。世界银行的一份报告指出,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基尼系数为0.287,2009年已达到0.49。全世界还没有一个国家在短短的30年内收入差距变化如此之大。数据表明,90年代以来,基尼系数仍在以每年0.1个百分点的速度提高,并且有进一步扩大的可能。进一步说,收入差距的扩大不仅表现在收入上,同时也反映在财富的占有上。据新华社调查,当前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比达到3.3倍,国际上最高在2倍左右。行业之间职工工资最高与最低相差15倍左右;上市国企高管与一线职工收入差距在18倍左右,国有企业高管与社会平均工资相差128倍。收入最高的10%人群与收入最低的10%人群的收入差距,已从1988年的7.3倍上升为2007年的23倍。土地、资源、资本,这三种生产要素发挥了巨大的财富调整力量。房地产、矿产、证券成为“最赚钱”的暴利行业。据2009年福布斯中国财富榜统计,前400名富豪中,房地产商占154名;前40名巨富中,房地产商占19名;前10名超级富豪中,房地产商占5名。房地产行业成为中国财富的主要集中地。近年来,资本市场的“火热”表现,尤其是投机性投资行为的盛行,也进一步强化了资本财富的累积效应,拉大了资本收益与劳动收益、实业收益的差距,造成了“有钱的越来越有钱,没钱的越来越没钱”的局面。而且,资本与土地、资源三者之间互相拉升,加剧了贫富差距。财富向少数人集中,污染向大多数人扩散的趋势愈演愈烈。收入的差距和财富拥有的不平衡,正在定型化为一种两极分化的社会结构。一端是以拥有大量财富为特征的强势群体,另一端是以拥有众多人口为特征的弱势群体。中间阶层缺失正成为社会不稳定的潜在根源。
 
   二是社会深层次矛盾日益凸现并有激化的趋势。通货膨胀、社会分配不公、贪污腐败乃当前之首。在社会发展滞后于经济发展,政府改革滞后于企业改革,软环境建设滞后于硬环境投资的情况下,经济失衡、社会失序、文化失范、心理失落成为矛盾的催化剂。国有企业改制导致城市下岗失业人数剧增和农村城市化过程中农民失地、失业又失去社会保障状况严重,导致群体性事件不断发生并且极易激化为社会矛盾。而这些矛盾和问题的根源又直接、间接地和政府改革相关。在经过上一轮改革周期之后,社会公众对改革出现综合冷漠症。支持改革的信心降低,而推进改革的成本增大,政府改革已陷入不得不改而又确实难改的尴尬局面。
 
   三是社会治安形势严峻,无直接利害关系的群体事件或恶性事件出现新的变化。从2010年3月23日到5月12日,从南平到雷州,再到泰兴,再到陕西南郑,短短50天内,连续发生六起校园血案。社会矛盾增多,而社会控制力相对减弱,成为滋生和加剧社会治安问题日益突出的重要因素。犯罪数量呈上升趋势,而且上升较快;非常发犯罪种类有所增加,新型犯罪不断出现;黑社会性质和黑势力犯罪规模有所发展并呈上升趋势;群体性暴力事件以及恐怖事件呈高发事态;各类犯罪的智能化、组织化和复合化程度越来越高,在造成巨额经济损失的同时,对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威胁。
 
   四是官民冲突、警民冲突现象加剧,并且极易放大为社会危机。从2003年哈尔滨的“宝马案”,到2008年贵州的“瓮安事件”,云南的“孟连事件”,再到2009年湖北的“邓玉娇事件”,“石首事件”以及吉林的“通钢事件”等,这些群体性事件让我们看到,公众关注的往往不是事件本身,而是事件中这些有权有势的人,这些人可能依靠权势逃避法律的惩处,它反映出社会普遍存在的一种官与民、公众与权势对立的不满情绪,这些情绪正是隐藏在社会最深层的不稳定因素。
 
   五是非传统安全问题和人为制造的危机正成为公共安全的主要威胁。非传统安全来自人为危机和人为制造的自然危机。在天灾和人祸组成的“灾害链”中,非传统安全涉及社会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能源安全,这些安全问题可能由疾病引起,可能由生产事故引起,可能由环境灾难引起,可能由突然大停电引起,也可能是个别人恶意的反社会行为引起。由于其发生的机理、危害方式与传统安全问题不同,更具有隐蔽性、高度不确定性、突发性、紧急性以及和人民群众生活的密切性,因此政府和公众对这类危机的预警、救治、防范难度更大。危机一旦发生,敏感性、连带性和非常态扩散性很强,聚集效应和放大效应明显,而且随着信息化发展,传播渠道的多元化,一些局部危机往往迅速蔓延而变成全局性危机。而现代信息技术与传媒的结合,更使“矛盾集群”和危机事件大面积辐射,从而加重了危机的冲击力和危害程度。
 
   二、社会稳定重在构建五种运行机制
     
   和谐社会是活而不乱、活而有序的社会,关键是看能否形成一种促使社会稳定的运行机制。这种机制一旦形成,当社会中有不和谐因素时,它就能自发地搜寻、发现影响社会和谐的因素,并发挥调节、矫治作用,有效地整合社会各种力量,使社会结构获得平衡。社会稳定的运行机制可概括为以下五种:
 
   一是通畅的社会流动机制。社会是分层的。由于社会成员地位的差异会造成社会分层利益的不平等。这些差异和不平等必然形成不同社会阶层之间沟通与协调的障碍。如果社会阶层的界限凝固化,就会强化不同阶层的集团意识。处于社会底层的阶层在比较利益面前,会产生和累积不满能量,引起社会隔阂、磨擦甚至冲突。而化解矛盾冲突的主要途径是社会正向流动。也就是说,当一个人或一个群体从一种社会集团移向社会地位相对更高的另一个社会集团,或从社会集团内部一个层次移向另一个相对更高层次时,便会打破社会阶层之间的壁垒,使社会阶层的成员处于正向非负向的更新变换之中,就会缓和社会地位差异造成的冲突,释放由社会不公平的能量形成的社会张力。一个社会的流动程度越高,就意味着越能够为社会成员提供更多的机会和希望,社会的阶层结构越具有弹性,社会集团性冲突越不容易产生。必须承认,目前我国仍然存在不少有碍于社会阶层相互开放和平等进入的必须予以消除的因素,比如农民进入城市的就业限制、社会保障政策、教育机会的不公平以及代表城乡差异的户籍制度及其依附的各种属性等。
   二是合理的利益协调机制。社会的核心价值理念是公平与公正。当前社会矛盾集中体现为“利益的冲突”,这种冲突大都是由于不能合理地协调各个阶层、各个群体利益引起的。特别是以牺牲弱势群体利益来维护强势群体利益的制度安排,使社会财富向少数人集聚。这种利益流向的不平衡,会引发占人口大多数的普通劳动者和弱势群体的不满。构建利益协调机制关键在通过合理的补偿机制扭转利益流向,通过制度设计消除政策上的不平等,通过利益调整让有钱人有事干,让没有钱人不闹事,从而形成全社会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又和睦相处的局面。
 
   三是有效的民意诉求机制。当前的社会矛盾主要是人民内部矛盾。这些矛盾是自发的、零散的、轻微的利益矛盾。如果这些矛盾不能及时得到解决,就有可能转化成自觉的、有组织的、严重的群体性对抗,使矛盾磨擦上升为社会冲突,以至引发更大范围内更加激烈的冲突。解决这些矛盾,就要求建立健全通畅的民意诉求机制和有效的矛盾疏导机制。比如,在社区建立社会民愿接待制度,通过政府与百姓的零距离沟通、无障碍对接和全方位服务,倾听“民意”,化解“民怨”,从政府与老百姓的情绪对抗转化为平等对话。从某种意义讲,一个弹性的政府治理模式比僵化的服务更重要、更充满活力、更具有和谐性。
 
   四是健全的制度保障机制。贫困的原因是复杂的。从本质上讲,贫困源于没有权利,源于主流社会设计的不合理制度。至少有十几种制度限制了穷人的权利,包括产权制度、财政制度、社会保障制度、金融制度、税收制度、教育制度、医疗制度、就业制度、土地制度、法律制度等等。如果这些制度对穷人与富人、城里人与乡下人、当官的与老百姓、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是一视同仁的、公平的,穷人可能就不会这么穷。制度性贫困导致了结构性贫困,结构性贫困导致了社会的二元。在所有的二元对立中,一面处于弱势,一面处于强势,强势从弱势中获取利益,以至贫富悬殊并呈现两极分化。如果缺乏健全的制度保障机制,消除这种不平等是根本不可能的。而健全制度保障机制必须打破社会结构,打破社会结构要付出巨大的成本。我们究竟采取什么路径去改变不合理的社会结构,去争取包括农民在内的占人数绝大多数的社会底层应有的、平等的权利,还需要我们深入思考和探索。
 
   五是敏捷的安全预警机制。有预案而无预警,重预案而轻预警是我国公共安全管理中的一大通病。社会预警是多方位的,不仅仅指利益冲突的预警,也应有公共卫生、社会治安、基础设施安全、突发性事件等等。全面审视新时期我国城市的安全形势可以发现这样一些特点:危机事件呈现高频次、多领域、大规模发生的态势;非传统安全危机和人为制造的危机成为现代城市安全的主要威胁;突发性灾害事件极易被放大为社会危机;危机事件的国际化程度加大。在全球化、城市化和经济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我国城市特别是大城市,从整体上已经进入一个典型的危机频发期。加之我国城市安全基础薄弱,安全欠账较多,预警机制不够健全甚至在很多领域出现空白,公共安全形势不容乐观。这一点必须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尤其是政府的高度重视。
 
   三、政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五种责任
     
   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是政府行为、市场机制和社会参与互动的结果。政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至少应承担以下责任:
 
   一是创造和谐环境。和谐是一种氛围,和谐意味着秩序,和谐是各种社会关系的有机协调,和谐需要在公平和效率之间保持必要的平等。和谐本质上是一种宽容,和谐社会应当鼓励差异的合法存在,是对差异性的充分包容,是人的个性和人性的充分张扬,并以机会的平等和彼此的融合而不是相互排斥和抵制形成社会和谐环境。这种环境是多元共处的、良性的和长久的。一个机会平等的社会才能创造效率与公平。政府应当创造一种更加开放、平等、宽容和多元的生存空间和发展环境,激发各行各业人们的创造活力,消除各种人为制造的制度性障碍,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
 
   二是提供制度保障。不合理的制度设计造成了不和谐社会结构。在一个由不同利益群体阶层构成的社会结构体系中,各种利益群体均能够通过制度化的手段,通过正当的途径和正常的利益诉求机制满足自己的需要,无须通过越轨才能满足,这个社会阶层结构才是合理的、有序的、稳定的。而这种合理、有序和稳定必须通过政府的制度设计和制度保障来实现。这种制度主要包括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机制、社会阶层之间的流动机制以及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对话协商机制。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有饭吃,有钱花,有事干,有奔头”。而现实情形并非如此,正如吴敬琏先生所言:“在国家制度和政府政策制定中,强势集团声音大,而弱势集团没有声音。”其结果就是弱势群体的利益不断被侵蚀,社会资源迅速向强势集团聚集。如何让各种群体、各种利益集团都能平等地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尤其是让弱势群体有足够的制度来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使社会的各种力量相互制约、平衡发展,是政府必须正视并解决的首要问题。
 
   三是强化公共服务。政府转型已经成为“十二五”乃至更长时间改革的中心和重点。政府转型的目标是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为全社会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产品和有效的公共服务,以不断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利益诉求,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政府治理的制度安排。公共服务是政府应该做的事,是建设有效政府的重要内容。评价政府的关键不在于政府规模的大小,而在于是否为有效政府。政府在公共服务方面的作用,主要不是直接提供公共服务,而是保证公共服务的提供,尤其是遵循公平、有效和充分的原则,通过建立公共服务制度和公共财政制度,改变城乡之间和不同阶层之间在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的不均衡和公共服务产品分配的不公平现象,逐步提高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的覆盖率,为农民和城市弱势群体提供平等的医疗、教育、就业、养老等方面的公共服务,让多数人分享改革、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成果。
 
   四是推进社会管理。推动公民社会形成,是政府社会管理工作的主要目标,也是充分履行社会管理职责的主要标志。公民社会的灵魂是现代个人主义、社会生活的多元化、政治生活的公开化、公民对国家的多方参与、公共领域的法治原则和公民社会自身的独立性、自主性。公民社会是一种拒绝条块分割、拒绝等级化的社会,是一种在各种政治、经济和社会利益面前人人平等的社会,是一种能够代表多数人利益、保障尽可能多的公民权益的社会。中国传统的单位体制、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和贫富分化的社会现状,是与公民社会的要求不相符合的。推动社会结构的调整,推动单位体制向社会体制转型,推动民间组织和社区为主体进行社会自我管理体制的加速过渡,推动农民向市民进而向公民转变,尽力控制贫富分化,努力扩大社会中间层,使贫富差距不断扩大、中产阶层数量较少的哑铃型社会结构逐步转变成为贫富差别不大、中间阶层居多的橄榄型结构。当前中国的社会空间还比较狭小,民间组织的发展还很不充分,公民社会还远未形成,必须通过国家的强力推动建立健全社会管理体制,通过强有力的社会管理体制解决社会发展与经济发展不相协调的失衡现象。
 
   五是优化治理结构。与此相适应,政府的治理方式、治理结构也要随之发生变化。当代公共事务的复杂性需要政府、公民社会、企业的共同参与,才能有效地解决社会问题。也就是说,今天政府制度创新一个很重要的任务,就是要改变政府单独治理的强势治理模式,而建立一个政府、社会、企业共同治理的模式。优化政府治理结构,就是要从“善政”到“善治”,就是要变全能政府为有限政府,并在此基础上让有限政府为社会最大化地提供有限服务和有效服务。实现这一点,政府制度必须创新,通过创新逐步建立一个满足公民需求的政府,一个很开放和透明的政府,一个有回应力和负责任的政府,一个公平的和具有社会包容性的政府,一个有效率和高绩效的政府,一个法治化的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