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琴巨擘:关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十个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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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十个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意见


黄冈市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hg.gov.cn 2010年8月9日 来源: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黄办文〔2010〕65号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十个全覆盖”
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军分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关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十个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黄冈市委办公室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6月29日

关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十个全覆盖”
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深化治本抓源头工作,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省源头治理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10年推进“十个全覆盖”深化治本抓源头工作安排及责任分工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10]11号)精神,现就我市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十个全覆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十个全覆盖”,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全面展开、重点突出、难点突破、特色明显”的要求,以“十个全覆盖”为目标,以标准化建设为主线,以制度化管理为保证,以推进创新为重点,以科技和目标考核为手段,着力推进全市源头治腐工作的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科技化建设,在全省率先实现“十个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一)以促进扩大内需政策贯彻落实和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取得实效为目标,实现对每笔财政资金和每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全覆盖
  1、工作目标
  (1)确保扩大内需政策贯彻落实,确保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2)健全完善并落实监督检查组织机制、考评机制和责任追究制。
  (3)政府全投资或部分投资的项目建设单位自查面达到100%,各级政府对管辖范围内的政府投资50万元以上的单个建设项目抽查面达到100%。
  2、工作内容
  (1)开展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对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以及2008年以来立项、在建、竣工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并建立台帐。对工程项目立项、审批、环评、节能、征地、招投标、安全生产、施工、审计、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开展监督检查。检查面达到100%。
  (2)开展对工程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扩大内需资金和政府投资工程资金投向、资金管理使用和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检查面达到100%。
  (3)落实监督检查机制。按照部门各负其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点线面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建立并实施项目建设考评机制、第三方评审机制。建立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规划局、市招标办、市园林局
  (二)以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目标,实现腐败风险教育、排查、预警、化解工作全覆盖
  1、工作目标
  (1)全面落实《湖北省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暂行办法》,开展腐败风险教育、排查、预警、化解工作。
  (2)抓好重点行业、重要岗位腐败风险防控工作,制定防控办法,确保权力行使安全、资金运用安全、项目建设安全、干部成长安全。
  2、工作内容
  (1)在全市各级各部门全面开展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全面实施“3105”腐败预警防控标准化工程,通过组织开展查找三类风险、完善十项制度、健全五项机制等工作,逐步形成对重要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腐败风险进行超前预警、科学防范、及时治理的工作格局。
  (2)开展重点领域腐败风险防控研究。在工程建设、医疗卫生、政府采购、土地出让、教育文化、涉农、司法、干部人事、执法执纪监督、经济适用房建设与分配等领域开展腐败风险预警防控研究。
  (3)制定重点行业、重点部位、重要人员腐败风险防控办法。重点抓好重要决策、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部门和重要岗位腐败风险防控工作,制定县委书记腐败风险防控办法、涉农领域腐败风险防控办法并组织实施。
  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局
  配合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党校、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以提高行政效能为目标,实现市县(市、区)两级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全覆盖
  1、工作目标
  (1)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的原则,建成上联省、下联县乡的电子政务网络。
  (2)市、县(市、区)两级全面建设电子监察系统。年内实现省、市、县电子监察网络对接。
  (3)建立完善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各项规章制度,实现科学化、规范化运行和管理。
  2、工作内容
  (1)有效提升政府网站绩效。突出政府信息公开、便民服务、舆情收集等重点功能,加快打造高水平、一站式政府门户网站群。
  (2)大力推进网上办事。加快完善电子政务网络,实现所有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全覆盖,并逐步向县市区直单位和乡镇延伸。积极推进办公应用系统建设,力争年内实现50%以上的政府职能上网,逐步实现市县两级政府及主要职能部门办公业务网络化、数字化、无纸化。
  (3)加强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依托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在市县(市、区)两级行政服务中心安装电子监察应用软件,配置相应设施,实现实时监控。建立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数据库,在互联网上建立行政审批电子专网,逐步实现网上监察。2010年建成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社保资金、公众诉求等电子监察管理系统。
  (4)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制定市县(市、区)政府及市直部门门户网站考核和绩效评估办法,制定电子监察绩效评估办法,制定电子政务标准规范。建立健全电子政务工作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电子监察各项工作制度。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配合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监察局
  (四)以从源头上防治“小金库”为目标,强化公共资金监管,实现市县(市、区)两级国库集中收付全覆盖
  1、工作目标
  (1)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为基础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规范政府性资金管理,加强监督控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从源头上防范腐败现象发生。
  (2)“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达到三个100%。
  2、工作内容
  (1)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和部门预算改革。将市县(市、区)国库集中支付范围覆盖到直属二级单位和乡镇在内的所有基层预算单位。规范市县(市、区)直部门预算与管理,预算单位实行国库单一账户管理,对未经批准擅自开设的账户,一经发现,立即撤销。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建立市县(市、区)国库动态监控系统。制定财政资金支付审核管理办法。探索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资产管理与预算编制有效结合的办法和机制。
  (3)继续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全市所有单位“小金库”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对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的单位抽查面达到100%,对在自查和抽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处理面达到100%。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审计局
  (五)以为民利民便民为目标,实现市县乡村四级行政服务网络体系全覆盖
  1、工作目标
  (1)按照“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要求,全面建成市县乡村四级行政服务网络平台,建设面达到100%。
  (2)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各级服务平台,着力构建全市上下互动、统一协调的行政服务模式。
  2、工作内容
  (1)全面建成四级行政服务网络平台。到2010年底,市县行政服务中心平台全面建成,所有乡镇建立便民服务中心,所有村建立便民服务室。
  (2)加强服务网络平台标准化建设。在全面建成四级行政服务网络平台的基础上,实现窗口办事流程公开标准化、窗口工作人员行为标准化、窗口服务质量标准化、窗口收费标准化、窗口管理标准化。
  (3)加强对四级网络平台的规范管理。制定四级行政服务网络平台的标准化管理及考核评价办法,规范行政服务机构的运行。实现窗口设置、项目进驻、标准化建设、便民服务措施、电子监察和监督检查、责任考核的全覆盖。
  牵头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
  (六)以公共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为目标,实现全市政务厂务村务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和基层党务公开全覆盖
  1、工作目标
  (1)全面推进政务、厂务、村务、事务和党务等五项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2)各项公开实现公开方式、内容、程序、时间、考评“五个规范”。
  2、工作内容
  (1)政务公开。制定直属机关政务公开标准化管理办法,完善和落实政务公开相关制度,抓好政务公开目录确定的常规内容公开,突出抓好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环节、扩大内需政策措施实施过程、化解社会矛盾和解决重大事故(事件)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政务公开。
  (2)厂务公开。进一步完善厂务公开制度,研究制定厂务公开规范化管理办法,规范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3)村务公开。按照《湖北省村务公开目录(试行)》公开村务,实现村务公开专栏标准化、公开内容规范化和公开工作制度化。完善村务公开规范化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抓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中“难点村”治理,确保“难点村”治理工作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4)事务公开。所有公用事业单位建立办事公开制度和机制,规范公开内容,加强公开载体建设,落实新闻发布会、咨询、听证等制度。
  (5)党务公开。按照省委《关于在全省各级党组织中推进党务公开的意见(试行)》的要求,制定党务公开落实的具体措施,稳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探索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配合单位: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总工会、市民政局、市直机关工委
  (七)以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为目标,实现市县两级“五统一”招投标综合监管模式的全覆盖
  1、工作目标
  (1)市县两级建立统一综合监管机构、统一招投标综合平台、统一行政监管规章制度、统一评标专家库、统一行业自律组织“五统一”的招投标综合监管模式,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
  (2)逐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处置、资源交易纳入综合招投标中心运作。
  2、工作内容
  (1)建立健全统一招投标综合监管机构。建成市县两级招投标综合监管机构,理顺综合监管体制,完善监管办法。
  (2)建立健全统一招投标综合平台。制定建设、交通、水利、国土等重点行业的招投标资格预审办法和评标办法,落实经营性土地招拍挂出让制度、产权交易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将建设工程招投标、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政府采购、产权交易、药品集中采购等全部纳入综合招投标中心运作。建立电子招投标管理系统平台,逐步推进网上招标、网上投标、网上评标、网上监管。
  (3)建立健全统一行政监管规章制度。制定出台《招投标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及扣分标准》、《招投标活动不良记录与网上公示暂行规定》、《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办法》、《评标专家评价考核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统一评标专家库。到2011年,市评标专家库入库专家人数达到500人以上,且专业覆盖面广、技术层次高、年龄结构合理,能基本满足招投标项目评标工作需求。完善评标专家分类管理,建立评标专家考评奖惩机制。
  (5)建立健全统一行业自律组织。制定《招投标行为信用评价体系标准》,确立行业诚信评价标准。制定《招投标行业自律公约》,组建招投标协会,推进行业自律建设。
  牵头单位:市综合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配合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财政局、市经管局
  (八)以规范村级资产、资金、资源管理为目标,实现农村“三资”清理及监管代理全覆盖
  1、工作目标
  (1)全市村级“三资”清理达到100%。
  (2)建立健全监管代理平台,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2、工作内容
  (1)切实完成“三资”清理工作。7月底,完成对村组集体所有资金、资产、资源的全面清理,盘清存量,建立台帐。
  (2)成立监管代理机构。乡镇依托财经所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服务中心,监管代理达到100%。
  (3)明确监管代理内容。监管代理机构监督村级资金收付使用、资产经营和处置、资源开发利用和招投标等工作。
  (4)建立健全监管代理制度。健全“三资”监管制度,制定规范化管理考评标准。
  牵头单位:市经管局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民政局
  (九)以推动廉政文化“六进”为目标,实现廉洁教育全覆盖
  1、工作目标
  (1)整合教育资源,搭建教育载体,制定教育规划,全面推进廉政文化“六进”。
  (2)明确教育内容、教育对象、教育形式和主体责任,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在参与中自觉增强廉洁意识。
  2、工作内容
  (1)全面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结合创建学习型、服务型机关,开展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学习教育活动。
  (2)全面推进廉政文化进社区。有效利用和整合社区文化资源,广泛开展以廉政为主题的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大力营造崇尚廉洁的良好社区人文环境。
  (3)全面推进廉政文化进学校。制定大学、中学、小学廉政文化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具体实施方案,定期开展青少年廉洁教育实践活动。
  (4)全面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发挥农家书屋、农村文化大院、文化中心户等公益性文化实体的作用,利用民间艺术、地方戏曲等形式,开展富有农村特色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
  (5)全面推进廉政文化进企业。制定廉政文化进企业实施方案,把廉政文化融入企业党建工作和文化建设之中,开展依法经营、廉洁从业教育,引导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
  (6)全面推进廉政文化进家庭。大力弘扬以廉立身、以廉治家、以廉教子的优秀文化传统,把廉洁教育融入家庭日常生活。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市农村工作办公室
  (十)以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水平为目标,实现县乡纪检监察组织和村纪检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全覆盖
  1、工作目标
  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县乡纪检监察组织和村纪检组织建设,实现组织建设全面落实、制度建设更加完善、业务建设更加有效。
  2、工作内容
  (1)加强县乡纪检监察组织和村纪检组织组织建设。按照中纪委、省委和市委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文件要求,落实县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职级待遇、职务排序、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决策参与和资格准入等规定。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实现“七有”。村级纪检组织建设实现组织、人员、责任、制度、保障“五落实”。
  (2)加强县乡纪检监察组织和村纪检组织制度建设。加强纪检监察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工作台帐制度、工作议事和决策制度、信访工作制度、目标管理等制度。
  (3)加强县乡纪检监察组织和村纪检组织业务建设。制定县、乡纪检监察干部和村级纪检员的教育和培训规划,利用集中培训、上挂锻炼、跟班学习、以案代训等形式开展业务知识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执纪执法能力。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编办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十个全覆盖”,要坚持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纪委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县市区长为常务副组长、有关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纪委书记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直各牵头单位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
  2、明确工作责任。各县市区和市直牵头单位要切实担负第一责任,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内容、强化工作措施,全面推进“十个全覆盖”工作。市直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牵头责任,督促各配合单位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各配合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工作,发挥整体合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督办检查,了解工作进展情况,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3、强化检查考核。将推进“十个全覆盖”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的内容。实行季度通报、半年检查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抓好督办整改。年底,组织专班对“十个全覆盖”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4、落实工作保障。推进“十个全覆盖”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级党委政府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加大对牵头单位、配合单位的支持和投入力度,为推动实现“十个全覆盖”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