谍战电视剧羊城暗哨:关于利润的几点想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11 03:08:19

 

几乎所有的商品都有利润,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利润是合理合法的。其实,利润合法但并未见得合理。利润是不是剥削?希望和大家探讨。

关于利润的几点想法

 

关于利润的问题,直觉告诉我,这是个很简单的事;但就我所读过的一些著作和文章,和我的直觉相去甚远,以致我常常怀疑自己的直觉。先将一些点滴想法杂乱记述如下,与大家进行讨论。

1、关于利润,《辞海》(1979年版)是这样说的:“②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之一。资本家在销售商品后所获得的超过成本价格的余额。这个余额来源于工人劳动所创造的剩余价值。当剩余价值被看作全部资本的产物时,它就转化为利润。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掩盖了可变资本是剩余价值的真正源泉和资本主义剥削的实质。③社会主义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出售商品的收入,扣除成本和缴纳税金后的纯收入,通常也称为利润。是社会主义积累的主要来源。与资本主义的利润根本不同,它是劳动者提供给社会支配的那部分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反映社会主义生产关系。”

2、以上的说法我认为大体是对的,但我以为剩余价值只是利润的一个组成部分,来源之一,而不是全部。

3、利润是不合理的,是对最终消费者的掠夺。道理很简单:利润=出售价格-(成本+税+利息)。也就是说,对于生产、出售产品的人来说,他的所得,超出了他的付出(税除外)。“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凭什么产品的拥有者要有额外的获得呢?这额外的获得(利润)是从哪里来的呢?显然是由最终消费者提供的,显然这是不合理的。

4、在现今社会中,“公平交易”是公认的市场准则;同时,“利润”的存在也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可是,“公平交易”和“利润”其实是相悖的。

    如果甲用一元的纸币交换乙的一元硬币,那么,我们可以说是“公平交易”。很显然,甲乙双方在这个交易中都没有获取“利润”。又如果甲用一元一角纸币去交换乙的一元硬币,那么,乙获取了一角的“利润”。显然,任何一个思维正常的有常识的人一定会认为甲乙双方的这个交易是不公平的。甲在这个交易中吃了亏,而乙却占了便宜。也可以说,乙实际上是无偿地占有了甲的财产。

    显然,“利润”和“公平交易”是不可能同时出现在同一个交易之中的。而且,同样明显的是,在一个不公平的交易中,只可能有一方获取利润。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当然不会用纸币去交换硬币,而是用纸币或硬币去交换货物。但实质同上面的例子是毫无二致的。在这个交换(买卖)过程中,除非双方都没有利润,否则就不能成为“公平交易”。用最通俗的话讲,在任何一种交易(买卖)中,有获取利润的一方,就有吃亏的另一方。

5、每个人都是最终消费者。从某个角度看,所有的人(即最终消费者)可以分为两类:出卖劳动者和收买劳动者。在现今社会中,前者是绝大多数,这是无疑问的。有意思的是,在现今社会中,不管卖什么,都有利润可得,只有出卖劳动的是谈不上利润的。

6、在市场经济下,一切都是商品,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所有的商品都有利润,否则就一定会被淘汰,这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而惟独“劳动”这种商品对于大多数出卖者而言没有或极少有利润,为什么它没有利润还会不断地被出卖呢?因为太多的人除了“劳动”已经一无所有了,尽管没有利润,也得卖,否则无法生存。

7、利润什么时候产生的呢?在人类社会的最早阶段,人们只是将自己多余的产品拿出来去和别人交换,在这个交换过程中,就一定会有利润出现,因为人们当时(其实今天也仍如此)不可能精确地计算出不同产品之间的价值差异,当时人们应该还没有“利润”的概念。简单的分工决定了生产力的低下,交换产品的双方,仅仅是从既有多余的某种产品,又有对另一种产品的需要出发而进行的自发行为。利润这一概念的产生应当是在商品出现以后。

8、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将利润推到颠峰状态。在这种制度下,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成为生产的目的(人类进行生产的目的本来应该是满足自身生存的需要),资本的运作(银行金融业)成为追求最大化利润的重要工具,也是掠夺普通劳动者的有力武器。

9、银行是什么?银行是人们存钱的地方。其实,银行自己并没有多少钱,它不是一个生产单位,它不会生产物质产品,也就是说,银行本身并不会产生价值。因为大家都把自己暂时不用的钱存到它那里,于是它便有了许多的钱。但是,这些钱并不是银行的,它只是代那些把钱存在它这里的人们看管这些钱,用这些钱放贷,以获取利息的回报,并利用存贷利差赚取利润。

    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银行其实是一个股份公司,每一个存钱的人都是银行的股东,存得多的是大股东,存得少的是小股东,总之,大家都是股东。银行的管理者只不过是这些股东雇佣的经理人。从这个意义上说,银行的利润应当归属于全体股东。

可惜,现在我们的银行的定位,却将上面的关系完全弄颠倒了。

10、银行是如何运作的呢?简单说,就是放贷和收贷。在现今社会中几乎所有的生产者和经营者(所有的经济活动)都离不开银行。虽然我没有条件进行调查,但我相信,稍具规模的生产经营者,都是用银行的钱在开展自己的经济活动。我不相信李嘉诚是用自己的私房钱盖起东方广场!金融街上的一座座高楼大厦有哪一座不是用银行的贷款建起来的?恐怕没有。

11、生产经营者用银行的钱(其实就是全民的钱,因为现在所有人的工资、退休金、医保等等,都在银行放着)生产出商品,再出售给最终消费者,并从中赚取利润。最终消费者中的绝大部分人都是打工一族,他们仅靠出售自己的劳动,而无法获取额外的利润,反过来,他们还要支付银行和生产经营者的利润,以及缴纳给国家的税收。可见,整个国家的负担主要是压在占人口绝大多数的打工者身上的,银行和生产经营者(在资本主义社会就是资本家)联合起来对他们进行剥削。

12、在私有制的社会中,掌握着生产资料的少数人们,永远都掌握着对社会财富的分配权,因此,无论这些打工者的生活状况如何随着社会的发展而逐步得到改善,都不会改变他们受剥削的地位。只能是富者恒富、贫者恒贫。

    13、报酬不等同于利润。报酬是对你所付出的劳动所给予的回报,可能少于或大体等于你的付出,也可能多于付出,而多于付出的这一块才是利润。

14、或者可以说,利润就是多于你所创造的财富的财富。那么这多余的财富是从哪里来的呢?一般来说,社会的财富总量在一定时期大体是一个常数,如果有人额外多取得财富,就意味着一定有人少取得,因为天上不会掉馅饼。

15、令我困扰的是,就我有限的涉猎,经济学家们只是告诉人们如何去以最小的付出获取最大的利润,却没有告诉人们这最大的利润是从哪里来的,是他们也不知道,还是讳莫如深?更没有给出利润的合理性的解释。

16、一般说来,利润的合法性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同样毋庸置疑的是具有合法性并不就一定具有合理性。我这里所说的合理,并不是黑格尔所说的“现实的就是合理的”那个意思,而是指人类社会经过漫长的历史而形成的、相对稳定的、与自然规律相契合的、得到普遍认同的社会规则以及社会道德伦理。法律仅仅是它的底线。法律的首要功能是维护已有的社会秩序不被破坏,只是在这个前提下,法律的制订者才会考虑(兼顾)其合理性(如社会的公平、正义等等)。

17、关于银行,应当说银行不创造物质财富。说到底,人类社会是靠物质财富支撑的,钱(货币)仅仅是物质财富的符号(?)。钱,不能生钱,只有物质产品增加,钱才能增加。所谓钱能生钱的说法,只是假象。

18、股份公司的股金是不能随意撤除,但是可以转让,只不过程序比较繁杂,所以就出现了证券交易,使得股份的转让变得简单、方便,以至于和在银行的活期存款几乎没有区别,只是风险要大一些。(证券交易市场是一个更大的金融陷阱,问题更为复杂,另作讨论)不过银行的存款也同样要面临银行倒闭的风险,只是在目前的中国由于人们的惯性思维,尚未意识到而已。

19、利润的存在是交换过程不可避免的,而且利润也有它积极的一面,因为有利润才使人们有可能扩大再生产,也才使人们能够发展出生产之外的其他事业(税收其实也是利润的一部分)。问题的要害不在于利润本身,而在于利润的归属和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