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阳湖二院四维彩超:近二十年关于孙过庭与《书谱》的研究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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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二十年关于孙过庭与《书谱》的研究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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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二十年关于孙过庭与《书谱》的研究综述

本文系聊城大学艺术学院2008届毕业生-仇洪博原创


前  言


      近二十年来,全国性的“书法热”的兴起,使得书法这一古老而且又独特的艺术再次获得了良好的发展契机。值此良机,书法艺术进入了学科化的发展,一批书法专业在各高校相继成立,这也就使得当前对有关书家书作的理论研究进入了空前繁荣的阶段。
    孙过庭,唐代著名书法家,书法理论家,其著作《书谱》,内容涉及中国书学许多重要方面,并揭示出书法艺术的本质以及许多的重要规律。它的出现标志着中国古代书学的发展进入了一个辉煌的、新的阶段。
    作为有唐一代习王的杰出代表——孙过庭及其书作《书谱》因其“里程碑” 式的意义,对后世的影响以及许多由于史料的匮乏而存在分歧“尚难作为定论” 的问题,自然又成了人们竞相学习研究的热点对象。在近二十年中,对于孙过庭与《书谱》中的争议性问题,朱建新、启功、马国权、朱关田等,以及海外学者的一些研究成果是较具代表性的。
    本文试就近二十年来对孙过庭及其《书谱》存在问题的研究现状以及《书谱》这篇传世佳论的研究成果做一阶段性的综述。

一.关于孙过庭


    孙过庭作为唐代一个职位低微的艺术家,在历代的传记中言之甚少且多不可据。唐代张怀瓘《书断》、明代张丑《清河书画舫》、《宣和书谱》以及窦臮的《述书赋》等是我们今天所见到的只言片语,这自然无法真正描绘出他的一生和他那精彩的草书艺术。因此,对孙过庭其人的研究就成了研究《书谱》及其它问题的基础和出发点。
(一)姓名
     在《谈孙过庭书法艺术理论》一文中,甄予先生提到“孙过庭,又名虔礼” ,这似乎没有什么错。洪丕谟先生在其著作《点击中国书法》一书中说“孙过庭,字虔礼”。 而朱关田先生在《中国书法全集》(隋唐卷)中则写到“孙过庭,名虔礼,以字行”。
     这样一来,在孙过庭姓名问题上就出现了三种不同的观点。但当代大多数论著皆认为“过庭”只是其字。陈振濂先生在其著作《中国书法批评史》 中指出“字过庭”这一观点,其中多数人都是以陈子昂《率府录事孙君墓志铭》 中所提到的“君讳虔礼,字过庭”为依据,一般论者也较同意这一说法。
(二)籍贯
     由于孙过庭位卑名轻,传世记载较少,因此其籍贯也众说纷纭。熊秉明先生在《中国书法理论体系》一书中讲到孙过庭是“吴郡人(今苏州一带)”。 这显然是依据孙过庭自己在《书谱》中的说法。而朱关田先生认为孙过庭为“陈留人(今河南开封),郡望出自富阳”。 陈振濂先生在《中国书法批评史》中也是引用的朱氏考据之说,“富阳原名富春,隶于苏州,旧称吴郡。孙过庭自署吴郡当属富阳分支,为吴孙子后裔,吴郡富阳盖其郡望” 。此种说法当为可信。又因张怀瓘与孙过庭所处的时代相距较近,其记载的资料真实性应较为可靠,因此陈振濂先生继续猜测“或其祖先已徙于河南而为陈留人” ,也是有一定道理的。综述诸家观点,大多都较赞成孙过庭为“陈留人,郡望出自富阳(吴郡)”之说。
(三)生卒年
     关于孙过庭具体的生卒年,史料上没有记载,以至于“生卒年代不详”几乎成了当代论著中的统一模式。朱关田先生考证认为孙过庭“天授元年(690年)暴卒于洛阳,年约四十四岁”。 马永强先生认为约生于公元648年,卒于公元703年,享年五十五岁。 启功先生依据《宣和书谱?卷十八?孙过庭传》所载,虽疑其“为传闻之误”,仍引为其据,认为孙过庭“当生于贞观二年”,“享年六十岁”。 而张弩先生也同朱关田先生一样给出了较为具体的生卒年,其先于《二王书法甄优管见——<书谱>》中,提到孙过庭三十九岁著《书谱》,四十岁遇暴疾而卒。 又于数年后在《孙过庭生卒年考辨》一文中经过论证推翻马永强、启功等先生的说法,果断的提出孙过庭“生于贞观二十三年,即公元648年,卒于武后垂拱四年,亦即公元688年”。
     虽然诸人都给出了较为具体的生、卒、享年,然而文献记载有限,多是倚重推理,但凡推测,即非定论。

二.关于《书谱》


     唐代孙过庭的草书《书谱》墨迹,向来为书家所推崇,研究临习,代不乏人。它虽非鸿篇巨制,但包容的书学思想却是博大精深,然而如果我们仅仅看到它内容上的丰富性,以及精辟的论证,还不足以准确全面地评估其价值。而且各家关于《书谱》还存在着是否全文、序文的分歧,在文章理论体系和书学思想上也有其不同的观点。我们将就近二十年在这些问题上书法研究成果加以综述。
(一)篇幅之争
     关于《书谱》的篇幅,与孙过庭的姓名、籍贯、生卒年一样,留下了一个疑案——即现存的这篇文章究竟是不是全文,如果不是全文,它是否是序文的问题。
     甄予先生认为“原著所谓‘六篇’,除自述以外不见著录,可能并未成书”。 这应是依据《书谱》的记述——“今撰为六篇,分成两卷”之说,认为它并非完整篇,“或未成书,或成书已佚”。当然也有不同观点——认为这是全文。近人朱建新先生便持这种意见,认为现存的《书谱》上卷就是文章全篇,“上卷之末、文章之首,已经残阙”, 并且将之分为六段,以便其符合《书谱》文末的“六篇两卷”之说。
     朱关田先生认为《书谱》并非全篇:“《书谱序》即存世的《书谱》卷上序言,旧称《书谱》”, 认为它是一篇序文。裴芹先生亦认为它是一篇序文,并推出了三个观点来证明其为序文的说法。
其一,考证“谱”在唐以前尚未形成目录学类目,但体式已出具,并且有很强的资料参考性质,而非理论著作。
其二,其内容具有很强的序言体特点,符合序言的一般要素构成,“没有一点‘谱’的格式味道。”
其三,从其墨迹修改痕迹中的信息判断《书谱》为序言。认为孙过庭在写《书谱序》时应做过多次的尝试性书写,并记明时间以区别于其他版本。
     又熊秉明先生引用清朱履贞“泯灭无传”和包世臣“六篇之谱,亡于南宋”之说,来佐证现存《书谱》墨迹当为序言。
     对于孙过庭《书谱》是否全篇或序文的观点,虽众说纷纭,暂无法求证其是“泯灭”还是“未竟”,亦或是“完篇”,然而当前学术界多赞同其为“未竟”之稿,且将现存版本暂定为序言。
(二)理论体系
     对于《书谱》的理论体系,由于各家分析角度和方法的不同,结果也有所不一。
陈振濂先生在《书法史学教程》中,从文章的性质上进行归纳,将其理论分成八个方面:
一、        书法艺术形象的规定
二、        对书家抒情观的阐述
三、        著名的“五乖五合”论是其创作论
四、        技法规则
五、        书体论,即书法的“书势”
六、        书法艺术的学习观
七、        书法的审美标准
八、        提出具体的学术规点
而郑晓华先生在《古典书学浅探》中,则将《书谱》分拆研究,得出了一套理论体系:
一、        关于艺术的基本原理
二、        关于艺术创作实践
三、        关于艺术批评
     通过这三方面,进而对《书谱》进行研究,并在《孙过庭书学思想理路再繹》一文中再一次将《书谱》从“孙过庭在书法本体意义认识的深化”,“孙过庭在书法创作理论的开拓”,“对历史和现实的批评和对后世书法理论发展的影响”四方面对孙过庭书法理论 体系的理路做了进一步的阐述。
更加细致并且贴近学术的分法则是甄予先生在《谈孙过庭书法艺术理论》通过《书谱》中对书法多个方面:书法源流、书体特点、书品标准、学书经验以及流派、利弊等等阐述的不同观点的归纳作为其理论体系。
     至于戴家妙先生讲到《书谱》的理论结构更是言简意赅:“抑献扬羲,崇质弃妍,好古修本,合乎自然,达其性情,形其哀乐”是贯穿序文前后的脉络。
虽然对《书谱》理论体系的切入点不同,但诸家均对《书谱》的理论思想推崇备至。
(三)书学思想
    “《书谱》几乎包括了书法艺术的所有内容”, 如“书法的功用、地位、创作原理、各体特征、技法、规律、个性风格、学书途径、批评鉴赏”, 教育、美学、史论等等方面并且都为开创性的见解,从而使“中国书学的理论框架初步建构起来”, 因此也就筑就了其在中国古代书法理论史上的崇高地位。那我们就进一步来看一下近二十年当代理论著作中对其书学思想的理解。
     陈振濂指出《书谱》中的观点的提出,“表明传统儒家的伦理观念对书法艺术领域的渗透”。他认为“传统儒家的审美思想已明显地体现在孙过庭的书法发展观、学习观、抒情论以及审美标准的确立上”, 并在其著作中加以阐述。
     而刘启林先生在《<书谱>的艺术人格论——略谈孙过庭书学思想的精髓》一文中也同样提到了关于儒家审美理想的问题,认为《书谱》最具特色之处,便是在全文中贯穿了“孙过庭的儒家审美理想与人生价值观”,并认定这种“弘扬政治理想与艺术统一的书法高尚完美人格”的艺术观是孙过庭书学思想的精髓,亦是有别于前贤的主要特色。
     陈振濂与刘启林两位先生所阐述的《书谱》中处处闪烁着儒家传统的审美思想,这的确是异曲同工。
    具体体现方面,陈振濂先生在书法发展观中认为孙过庭沿用了儒家的“不拘古法,联通历史”的做法。而刘启林先生则对孙过庭沿用的“功定礼乐”的社会功能加以论述,等等。两人将《书谱》中贯穿的儒家思想提纯出来,并对孙过庭的书学思想进行分析,可谓切中精髓,一语道破。
     然而,儒学并非《书谱》的全部,它只是一个贯穿始终的思想脉络。而具体到人与书法艺术本身,则主要体现在抒情论、创作论、技法论、书体论、风格论等几个方面。对于抒情论,在这方面熊秉明先生是一个代表。 他将美术中的语言、研究方法引入书法,将书法的抒情作用,叫做“缘情派”,还将《书谱》中很多的比喻,称之为“喻物派”,最后又将孙过庭《书谱》的文章归类为“天然派”。
“抒情”既非熊秉明先生独创,也并非只有他重视。在《中国书法理论纲要》一文中就提出,孙过庭在王羲之书法艺术的总体评骘与具体赏析中体现得很分明。认为“作为一代书法创作和理论大师的孙过庭,其评骘书作的最高准则不在于单纯的技法的高明,而是书作中特定的情感体现地鲜明而充沛”。
     陈振濂先生在对书法艺术的“抒情说”上讲到:“达其性情,形其哀乐”,其内在含义在于孙过庭摆脱了“泛泛的‘情’,而把‘情’作为一个整体分为更细的类型:‘情性’与‘哀乐’。” 这其实是针对孙过庭“抒情论”的深入挖掘。
     还有一点也是历代书家重点评述的——审美标准的问题。
     蓝铁、郑朝两位先生合著的《中国书法的艺术与技巧》一书中分析并综述了孙过庭对这一问题的观点,“由于时代的不同,书法艺术得审美观点也在不断的变化,书法艺术贵在学传统而不违背时代精神,搞创新而不流于世俗”。
     陈振濂先生在其著作中提及孙过庭在理论上建立了“骨气为书法之本”的观点,而且还要求对创作主体的修养、气质、心理在更高的层位上进行规范。并将孙过庭的观点与“唐初三家” 进行比较,从而得出“到了孙过庭以儒家精神为核心的唐人之法的建立或者说对书法艺术秩序化的努力,已经处在了一个相对全面、系统稳定的高度上了”的结论。 这一分析,对孙过庭的审美标准的内在实质更显深刻全面。
     与上述几家不同的是范建华先生在《老庄思想对<书谱>的渗透》一文中则从老庄思想在《书谱》文章中的大量体现上作了进一步的探窥。 他提出老庄的有些思想,孙过庭在《书谱》中是一种批判的继承,并分析其具体体现在“创作心态的影响”、“重天然自成的美学观”、“重有无相生的辩证观”、“实践观念置于重要位置”,还有老子的“守中”“无为”“不争”等哲学观点与“儒家的‘中庸’之道共同影响”孙过庭的书法审美观等问题上。最后又选取《书谱》中直接引用的老庄语言,如“得意忘言”、“朝菌不知晦嗍,蟪蛄不知春秋”、“岂可执冰而咎夏虫哉”、“埏埴之冈穷”等等进行佐证。这也应该是研究《书谱》书学思想的又一切入点。郑晓华先生也在其著作中提到了《书谱》揉合的老庄思想。
     而萧元先生则把“变易哲学” 在《书谱》中的体现作为其研究的着手点,这也是一种独特的视角。
     除从上述角度对孙过庭书学思想进行发掘之外,任漫丛先生还从《书谱》中的兼通观问题上进行了分析、总结,最终认为“孙过庭《书谱》在书学史上承上启下,切于实用,摒除泛泛空洞或玄虚莫测的议论,体现了孙过庭为书法树立了一个充满辩证统一和发展潜力的理想国”。
在近二十年书法论著中,除对孙过庭的生、卒、理论体系、书学思想等进行研究外,戴家妙先生还对孙过庭之所以未被史书所更多地记载,《书谱》在当时未能更广泛地流行的原因作了五点大胆的推测,最后得出孙过庭一手正宗的“二王”书风是其被潮流淹没“理所当然”的结论。

结  语


      以上通过对孙过庭生平及其书作《书谱》的综述,可以看出孙过庭的确是中国书法理论史上的杰出代表。其著作《书谱》已初步形成了中国书法理论体系的基本框架 。尽管其中的一些思想还不够“充实和完善”,有“一些看法也仅是一家言”,但它毫无疑问为“中国书法理论体系的最终确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应该承认近二十年来,对孙过庭及其《书谱》的研究成果很多,然而在众多文章中多数都是对针对某一方面的论述,缺乏综合性、全面性的研究。究其原因:其一,孙过庭在唐代这样一个书法人才高产的时代,位卑官轻,很容易被淹没。历代文献对其人其事的记载少之又少;其二,孙过庭除了《书谱》这一件能够确定是它的作品真迹外,其余所传的如《草书千字文》、《景福殿赋》等不足为信;其三,对于《书谱》这样一篇传世佳品做一番准确的论述和研究,其难度是相当大的,这要求研究者除具有一定的文史哲方面的较深修养外,还必须在对草书这一艺术的认识和把握上达到一个相当高的层次。
     基于孙过庭与《书谱》在中国书法理论史上的特殊地位,对其做进一步的研究探索与总结,是十分必要的,亦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当前,时代的发展为书法学习与创作提供了良机,我们应把握这一机会,排出各种干扰,持续深入对书法理论的研究,争取开创新的繁荣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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