柚子籽很小能种盆栽吗:金刚经讲义节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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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经讲义节要(上)

(编者按:净空老法师的《金刚般若研习报告》是依照江味农居士的《金刚经讲义》〔节要〕演讲的。如果学人有一定的文言基础,只读这个讲义节要就可以,万一有不懂处,则按下面的方法去查找老法师报告中的相应部分:这里的引文编号与老法师报告中的引文编号是一一对应的,可用三种文字顏色进行不同形式的滚动检索,绿色检索所在“研习报告”的集数;蓝色检索标题;红色检索金刚经引文并对号检索“讲义节要”的引文。但愿能给学者学习带来些方便。《金刚经讲义》及作者简介附于文尾。阿弥陀佛! 2010.3.30)

1995.5第1集:【09-23-001】

金刚经讲义节要卷一

◎纲要

1大乘以自度度他为本,自度度他以六度为本,六度以般若为本。

2般若摄无量义:性体空寂,我法俱遣,情执尽空,得无所得。(1)生知:诸法缘生,未见本性,逐相而转,迷而不觉。(2)佛知:缘生性空,有即非有,当体即空,觉而不迷。

3因迷而成六道,因悟而有三乘。

4本经纲要:遣除妄想执着,念佛净心之枢要。

无始无明:1.妄想→分别心→能变境界,十法界依正庄严。2.执着:〖(1)我执:烦恼障。(2)法执:所知障。〗=[惑→、业→、苦→]:(1)情执我见,实为爱根。(2)爱根不除,心何由净。

5般若是自性本具正智→无上正等正觉→照见事实真相,此即佛之知见。

6老实念佛,则能一心不乱。若不断世间一切染缘,攀缘不息,何能老实。

◎经题

1金刚:物名,金中之精,最坚最利。能坏一切物,一切物不能坏。又金刚宝光明能照数十里。喻般若正智,能破烦恼重障;彻见一切凡情妄相,照破无明。

2般若:是梵语,义为自性本具之正智,所谓佛之知见。就理体曰觉性。又名实相般若。就作用曰正智,即观照般若。体用一如,觉照一体,故皆名般若。佛为一切众生,开示大乘,使令悟入者,名文字般若。

3梵语波罗蜜:义为彼岸到。所谓离生死此岸,渡烦恼中流,达涅槃彼岸。波罗蜜又有到家、究竟、圆满诸多义。

4梵语涅槃:义为不生不灭,所谓本自不生,今亦不灭。又翻圆寂。

5因见思烦恼,而有分段生死。因尘沙无明,而有变异生死。

1995.5第2集:【09-23-002】

6大智度论云:有无二见,皆属此岸;二执俱空,始达彼岸。

7六度中,布施,捨也。若不捨,则不离此界。众生不肯捨,无观照正智耳。

8般若波罗蜜,因位名圆满之观慧;果位则般若即是波罗蜜。

9金刚即喻此观智,最坚、最利、最明。果位喻如来法身,金刚不坏身也。

10经:具贯摄常法四义,常则三世不易,法则十界同遵。又有径义,修行成佛之路径。

◎显体

1一切大乘经,皆以诸法实相为体。佛四十九年所说,无非宇宙人生真相而已。

2智者大师以「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为经体。江味农以生实相为体。

3实相即是非相,此中非字,是一切俱非,空、有、双亦、双非之诸相俱非,非亦不立。诸法实相,本来如是,真实如是。无以名之,强名实相耳。

4离即不取之义,不取于相,如如不动。无以名之,强名曰生。

5文字诠此实相。观照,观此实相。实相般若,则圆满显现,到彼岸矣。

6本经之文字般若、观照般若喻如金刚者,以其能离一切诸相,除我见,断烦恼,生实相。

◎明宗

1宗者修也。经义之主体虽显,非修莫证。读经闻法,必以如说修行为主。

2修学唯以自悟心性为主,不重经教,谓之宗下。依文字,起观照,证实相者,谓之教下。此佛家自称宗教也。

3智者大师,以「实相之慧,修无相之檀」为本经之宗。

4江注以「离一切相,修一切善」为本经依体起修之妙宗。

5本经修宗,在「无住」二字。全经观门、行门,尽在其中。

6大智度论云:般若要旨,在离一切法,即一切法。

1995.5第3集:【09-23-003】

7经云:离一切诸相,则名诸佛。又云:以无我人众寿修一切善法,则得阿耨菩提。阿耨菩提者,实相般若也。离一切相修一切善,观照般若也。因观照而证实相。

◎辨用

1明宗,是明因位之修;辨用,是辨果地之证。而显体,是显因果之目的。

2佛言:「一切众生,皆有如来智慧觉性,但以妄想执着所障,不能证得」。妄想,分别心是。执着,我法二执是。

3起信论云:「以不达一法界故,不觉念起,而有无明」。不达即不觉,无明即妄想执着。

4此经大用,能开众生究竟圆满之智慧。此智为一切众生性体所本具,即是众生皆有之如来智慧觉性。

5性具智开,不觉者觉,无明者明,便是通达一真法界,便是从根本上破障断惑。

6当知发大慈悲心,便是开此智。依教发心,分别心已融,我见潜消。故令发无上菩提心,灭度所有众生入无余涅槃,而实无众生得灭度。全经不外发挥此义。并忘其为菩提心,直令向一念不生处契入。

7一切众生,以不觉十法界同一体性,妄想分别,起人我见,遂生三毒,造罪受苦,轮迴六道。愈迷愈苦,愈苦愈迷。纵有善根遇善友劝令发心,归依三宝。以夙世障缘,叠起环生,欲修不得,修亦难成。故忏悔业障,极关紧要。

8经云:「端坐念实相,是名真忏悔,重罪若霜露,慧日能消除」。持名念佛,暗合道妙,即是行深般若,无异念实相,是故能灭重罪,能消重业。

9念实相者,空有不着,双照二边。实相之慧,从大悲生,以大悲广修六度,得无量福。

10经体为生实相。修宗为离一切相,修一切善。离相,观空也,修慧也。修善,不住空也,修福也。此是真忏悔,能灭重罪定业。内外障缘,一齐销尽。

11若能于本经,深解义趣,信心不逆,尽能受持,为人解说。即为荷担如来事业,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乃至灭罪生福,当得无上菩提。

12修行法门无量,而唯一宗旨,除障而已。障有三:(一)惑障:见思烦恼是,除则成般若德。(二)业障:一切罪业是,除则成解脱德。(三)报障:六道苦报身是,除则成法身德。江注举破我、灭罪、成就如来,为本经之大用。

1995.5第4集:【09-23-004】

◎判教

1诸佛出世,教化众生,必对机说。机有二义:根机,众生根性,各各不同,障有浅深厚薄故。时机,因时施教,如五时说,先浅后深,先小后大,循循善诱,引人入胜也。

2古德判教,意在方便学人,使对一代时教,纲领条目,浅深次第,一目了然,可以循序而进,其接引后学之苦心,良足佩焉。

3晋末判别经教者有十八家,唐后大众共依者,唯天台、贤首两家。天台判为藏通别圆四教,贤首则判为小始终顿圆五教。

4天台此经为通别兼圆。贤首则判属始教,亦通于圆。江注判本经为境心俱冥,遮照同时,慧彻三空,功圆万行,至圆极顿之大教。

◎译人:姚秦三藏法师鸠摩罗什译

1姚秦,三八四年姚苌称秦王,三八九年吕光称三河王(凉),四0一年什师至长安。

2三藏:(1)经:修正知见(学问)。(2)律:修正行持(品德)。(3)论:修正知见(学问)。

3法师,凡能弘扬佛法者,称为法师。三藏皆通,则称三藏法师。

4鸠摩罗什,梵语音译,义为童寿。七岁出家,日诵千偈(三二000字),博通世出世法,公元四0一年至长安,姚兴待以国师之礼,在西明阁与义学八百人讲学。译经论九十八部三九0余卷。

5传说法师乃七佛以来为译经师。以悟达为先,得佛遗寄之意。

6译,易梵为华语也。

◎倓虚法师示此经大旨

1离相,成就解脱,消诸业。

2无住,成就般若,破诸惑。

3无法,成就法身,脱诸苦。

4破三心,除四相,为发心之要务。(1)三心(妄心):过去心、现在心、未来心不可得。(2)四相(我执、法执):我相(由相对假立)、人相(由相对假立)、众生相(由缘和合假立)、寿者相(由相续假而立)。破处即是显处,是同时,是一时。

金刚经讲义节要卷二

一、证信序

经:如是我闻。一时佛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与大比丘众千二百五十人俱。

【节】

1东晋道安法师,分判一切诸经为序、正宗、流通三分。此说初起,闻者多疑,嗣就正于东来梵德,乃知西土亦如是分科,遂悦服成为定则。

2本经(1)序分:自『如是我闻』至『敷座而坐』。(2)正宗分:『时长老须菩提』至『是名法相』。(3)流通分:『须菩提,若有人以满无量阿僧祇世界七宝,持用布施』至『信受奉行』。

3『如是我闻』至『千二百五十人俱』一段,是证信序。

4凡结集一经,必具六缘,乃克成就。(1)信、(2)闻、(3)时、(4)主、(5)处、(6)众。此一段经文,六缘具足。

5不异为『如』,无非曰『是』。《华严经》云:「信为道元功德母,长养一切诸善法。」

6看经闻法,贵在如实会得其意。果能消融归我自性,则受用无穷。

7『如』,生佛本具之性体,真实之际如如不动。『是』,开化显示当下即是。

1995.5第5集:【09-23-005】

8『我』,即心佛众生,三无差别,常乐我净之我,破空间障碍。『闻』,反闻闻自性也。

9『一时』,十世古今,不离当念。三际心不可得,破时间障碍。

10『佛』,自性天真佛也。

11『舍卫国』,寂照圆融,自性圆具之丰德也。

12『祇树』,战胜五阴魔障,绍隆佛种,则是自性之祇陀太子之功德林也。

13『给孤独园』,昔日离家远走,今返家园,承受家业,衣里明珠,不劳而获,即性德也。

14『大比丘』,大指大悲大愿。比丘谓远离尘垢。『众』是理事和合。

15『千二百』,圆满功德。五十五,即十信、十住、十行、十向、四加行、十地、等觉是也。

16此节经文所表,谓如如不动之本性,当下即是。果能破障返闻,则自性佛现,而兴大悲大愿,远离尘垢,理事和合,圆满诸菩萨之修德,而与世尊心心相印,光光相照。则见此序境相为非相而见如来矣。一部经文所说,总不外此意。学者当于一切时、一切事、一切境,皆如是体会得,则动静一如,无往而不是矣。

二、发起序

经:尔时世尊食时着衣持钵。入舍卫大城乞食。于其城中。次第乞已。还至本处。饭食讫。收衣钵。洗足已。敷座而坐。

【节】

1出家本为度众,欲度众生,须先断惑。断惑必须苦行,使人见之,道心增长,俗念减少。则乞食之有益于众生也大矣。

2江居士以为,欲佛法大兴,非行乞食制不可。但须信心者多,然后能行耳。

3『还至本处』,回头也。『敷座而坐』,经行入定,意甚深广,须体会得。而落实到自家日常生活中。

1995.5第6集:【09-23-006】

4此经发起于日用寻常之事,是说明佛法全是教人觉不迷、正不邪、净不染之真、善、美、慧的幸福圆满的生活。佛陀就在生活中,如此示现。是故善现见知开口便叹希有,继曰,善护念,善付嘱。即是大悲大愿之无间也。

5乞食奔走同凡夫,不住佛相,显示无我相。不说一字,显示无法相。三空理彰,此谓之『善付嘱』。是乃身教也。

6四摄同事,以身作则为作榜样,此谓之『善护念』。

7佛法修证,即在寻常日用间,理显三空,观融二谛,此之谓希有。

8佛法即家常茶饭,一日不可离也。如来示同凡夫,奔走尘劳无他,欲令众生,回光返照耳。持戒、入定、生慧,示众生幸福美满之生活。如是!如是!

9修行之要,在理事双融。对境随缘,勤习勘验。历事锻心,动静一如,无往不是。

10道在善巧利用其环境,则无时无处不是道场。

11持戒修福,是入般若门。戒能资定,定能发慧。须知慧无戒定,乃狂慧,非正慧。

12学人能向衣食起居尘劳边锻鍊,便是降伏妄心最好方法。须是对境随缘、不迷、不烦。应事有条不紊即持戒,清净自在即定、慧。故经云:「一切法皆是佛法。」离相发心,降伏之道,尽在其中。

13经言:「五蕴即是法身。」这就是叫人要即幻有,见真空,非断灭相。古德云:「但勿逐妄,何须求真。」皆明不取不断,不即不离之义。

14般若妙法,任运由琐屑事相上自在流出,无法相也。以不言之教,护念付嘱一切发大心者,亦无非法相也。能随时如是观照,则得真实受用。

三、正宗分当机赞请礼赞具仪

经:时长老须菩提。在大众中。即从座起。偏袒右肩。右膝着地。合掌恭敬。而白佛言。

【节】

1此一段以下,至『是名法相』(一七九节),是此经正宗分。

2『时』字意深。是大彻大悟时,一眼觑破时,所谓千载一时也。亦即始觉之时。非时机成熟不可说也。

3凡事皆必时节因缘成熟,方能凑合。佛说法教人,亦如是也。

四、称赞

经:希有。世尊。如来善护念诸菩萨。善付嘱诸菩萨。

【节】

1『希有』四义:(1)时希有,人身难得佛难遇。(2)处希有。(3)德希有。(4)事希有。此希有正指般若波罗蜜言。

1995.5第7集:【09-23-007】

2『世尊』是总号,称呼时用之。称佛则表果德。称『如来』则表性德。

3世尊入城还园,如如不动。密示住心,以身作则。正是加护忆念。

4食讫宴坐,一念不生。密示降心,令众取法。正是託付谆嘱。动静之间,以身教不以言教。随时随处,无不为菩萨正觉模范。正是所谓善,须菩提今日始看出而叹为希有也。

五、请法

经:世尊。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应云何住。云何降伏其心。

【节】

1大论云,从因至果,有五种菩提:(1)发心菩提:十信。(2)伏心菩提:十住、十行、十回向。(3)明心菩提:初地至七地。(4)出到菩提:八地至十地。(5)无上菩提:如来果位。正等正觉属因,无上属果。

2问意有三:(1)凡为菩萨,须发『菩提心』,故先问。(2)初发心,不能如佛之随缘安住,故次问『住』。(3)又以妄心数起,不能似佛之自然降伏,故再问『降伏』。

3得人身闻佛法,必要发大心,方能修大行而得大果。

4善财每遇善友皆云:「我已先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而未知云何学菩萨行,修菩萨道。」是知发大心者,必修大行。住、降,正修行之切实下手处也。

5然此二问,实在相资。以觉心住,则妄心不降而降。妄心降,则觉心不住而住也。

六、如来赞许赞印

经:佛言。善哉善哉。须菩提。如汝所说。如来善护念诸菩萨。善付嘱诸菩萨。

【节】

1二『善哉』,一赞他大智能见,二赞他大慈代问。

2善现所见,世尊欲令众生于其着衣持钵、去来动静、日用平常生活中,领取护念付嘱之意。

七、许说总示诫听标宗

经:汝今谛听。当为汝说。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应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

【节】

1『谛』,真实正确。不贡高,不卑下,虚心领受。

2看经闻法,必须抛开一切知见。以一心对境,方能契入。

3二『如是』,剋指上文善护念、善付嘱二句。有现前指点、当下即是之义。

4佛之示现,是无我相、无法相、亦无非法相。真诚、清净、平等、正觉、慈悲、看破、放下、自在、随缘。都在穿衣吃饭上显示无遗。于此体会得,念佛必定见佛。

1995.5第8集:【09-23-008】

八、契旨请详

经:唯然。世尊。愿乐欲闻。

【节】

1『唯』,是住降之理,彻底明了。然如来护念付嘱,他尚未见,故代为启请。

2『愿、乐、欲、闻』四字,后后深于前前。义甚深广,应知。

3人人本具如如不动之自性。无明为障,致妄心生灭不停。故学者应在闻字上用功。返闻闻自性,时时照、时时闻,则见诸法实相。

九、详谈约境明无住以彰般若正智的示无住以生信标示

经:佛告须菩提。诸菩萨摩诃萨。应如是降伏其心。

【节】

1『佛告』句,甚为紧要,不可忽略读过。『诸菩萨』句,指发大心之善男女言。

2发心要发得圆满究竟。如上成佛道、下化众生。又知虽上成而实无所成,虽下化而实无所化。乃是无所成而上成,无所化而下化。则性德究竟,体用圆满,而称为大菩萨矣。

3如念佛法门,本是至圆至顿之无上妙法。因行人发心不大,只知自了。则最上乘法,竟成为小乘矣。所以只能往生下品,甚且并下品亦不够。岂不上负佛恩、下负己灵。此皆由不明无上大法之所以然也。是学佛不能不开智慧。

4『降伏其心』,是令妄想不起。使不觉者觉。初发心人,下手只有降伏。古人云:「但求息妄,莫更觅真。」即是此意。

5不但初发心,实则自始至终,亦只有降伏之功。乃至成佛,亦无所住。

6不住生死,不住涅槃。除降伏外,别无进修方法。

十、正明

经:所有一切众生之类。若卵生。若胎生。若湿生。若化生。若有色。若无色。若有想。若无想。若非有想非无想。我皆令入无余涅槃而灭度之。如是灭度无量无数无边众生。实无众生得灭度者。

【节】

1缘合现生,缘散即灭。当体即空,了无所得。就性言则本既不生,今亦无灭。

2妄尽情空,业识既转,生灭心灭,生死海出,而证入不生灭之圆明性海,谓之入无余涅槃。为究竟觉果之称。

3『入无余涅槃』者无他,灭识色欲之生灭心,便度生死海,而达涅槃之彼岸矣。

4经云:「佛种从缘起。」又云:「凡是有心,定当作佛。」又云:「有性无性,齐成佛道。」佛性虽众生本具,而佛种要待缘生。

1995.5第9集:【09-23-009】

5学性宗者,往往执性而昧种,如执性废修。学相宗者,又往往执种而昧性,皆不明经旨之过也。

6『实无众生得灭度者』,观照无生无得之理,乃真实无,非假想无也。古德以五义作观:(1)缘生,四大五蕴之假合,当体即空。(2)同体,相虽别而体同,一法界也。(3)本寂,本无生灭,安有涅槃。(4)无念,若无有念,则众生无,得亦无。(5)平等,一切众生,本来是佛。平等真法界,佛不度众生。

7总之,性真实,相虚妄。证真实性,于一切境界,不着相而归于自性,乃为真实。

8观照纯熟,当体即空。起念则有,若无于念,一切皆无。故知本来平等。

9真心妄心,本来同体,起心动念,则全真成妄。心开念息,则全妄即真。所谓除妄,实无可除。所谓降伏,乃善巧转移,大而化之耳。

10发大心便能化,发广度无量无边之心,久久观纯,不知不觉,情执消泯矣。

11发广度心,大悲也。观实无理,大智也。悲智具足,福慧双修。

12立志坚强,勿生怯弱。看破放下,求生净土,即此便是降住。

13真心不现,全由妄障。妄不除尽,而曰安住如如之真,即此一念,依然是妄想。经云:「因明照生所,所立照性亡。」又曰:「知见立知,是无明本」。所以古德云:「但求息妄,莫更觅真。」「但尽凡情,别无圣解。」经又云:「狂心不歇,歇即菩提。」

1995.5第10集:【09-23-010】

14度尽无量无数无边众生,如此大慈大悲,则贪瞋二毒除矣。又虽度生,实无所度,不着有也。虽无所度,度之不息,不着空也。具此妙慧,痴毒亦除矣。

15凡夫我见重,三毒深,病根实由心量狭隘。须以广大心治其病根。从根本上解决,诸病自然易除。

16大心行人,既不能无所缘境而着空,着空则无从起修。又不能取着于境而着有,着有则堕六道。要在不着两边,合乎中道。如此历事锻心,正大修行入手处。

17「识」,原是自性所变现。用以分别执我,便成为识,名之曰妄。若用以降伏分别我执,即是引归正道,名曰正智。若用以念佛求生净土,即是无上正等正觉。

18净土法门,下手便是转识成智,便是降伏,便是观照般若正智,便是即念离念,二边不着。

19念佛人要发大心,普愿法界众生,同生极乐。以此正念,冥熏法界,广度含灵。若能融会得这点道理,还有不加紧念佛的幺!还怕念佛不得力幺!要紧、要紧!

十一、徵释

经:何以故。须菩提。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非菩萨。

【节】

1执我分别,乃凡夫通病,岂是菩萨。

2我相因我见生,我见因我相显。一表一里,从来不离。破我相即是破我见。

3四相即是一个我相。发心为一切众生,即降伏我相。皆度之成佛,即降伏人相。心中不起如何能度尽之念,即降伏寿者相。实无众生得灭度者,即降伏众生相。

4发无上心者,要行菩萨行,普贤行。一切佛法,说到修持上,总不外观照。

5或云念佛不是观。此语不然,须知即念即观。若妄想纷歧,散心念佛,不得受用。必须口念佛号,心想弥陀,如在目前。如此念佛,则妄想无从起,即是观。修观是收摄意根。净宗心想佛,口念佛,手持珠。「都摄六根,净念相继」,实为最上乘之妙法也。

1995.5第11集:【09-23-011】

6观即思惟,照有二,照住照见。照住,由思惟而来。心寄一处,即照住,此时许多妄念,暂时停止。本有光明,自然发露,此即智慧。照见,指工夫修成,如《心经》之「照见五蕴皆空」是也。观照须观吾人之心性,所谓消归自性。

7读诵受持大乘经典。受持,即观照也。

8众生之大病根,即是心量狭小。因狭小,即执我。故佛教人将此心放大,潜移默化,大而化之。即是除我见,去烦恼之妙法。

9因缘聚合,当体皆空。又众生同体。如此观照,则不知不觉,我执自然化去,此乃消归自性之善巧方法。

10一切众生,无不有欲、色、识。此三者若不转移,则永远轮迴三界六道。而转移之最善巧,无过于念佛求生净土。

11化除我见,即转第七识为平等性智。不起分别,即转第六识为妙观察智。此二既转,则五、八亦随转为成所作智、大圆镜智。修行要在转识成智。

12佛法看似广大无边,实则亲切有味。看似高深,本是平实。

十二、明不住于相即是正住正明无住标示

经:复次。须菩提。菩萨于法。应无所住。行于布施。

【节】

1『布施』赅一切法,佛法要行不要住。应当无所住而行一切法。

2前发大愿,此起大行。愿与行不能相离,有愿必有行,有行必有愿。

3菩萨行六度,不外戒、定、慧三学,对治贪、瞋、痴三毒病根。

4布施有财、法、无畏三类。是对治无始根本之悭贪毒害。

1995.5第12集:【09-23-012】

5持戒为学佛之基始,有止、作二类。「止持」即诸恶莫作,「作持」即众善奉行。戒杀多治瞋,戒盗多治贪,戒淫多治贪、痴,戒妄语亦多治贪、痴,戒酒则治贪、瞋、痴三毒是也。最初持戒,重在事实不犯。若为菩萨,则动念即犯。

6忍辱,是安忍、顺受之意。安心顺受也。辱而能忍,则无事不能忍。若闻佛法,遵照实行,不怀疑、不夹杂,为法忍。又如「生本无生」之理,吾人能明了,能实行,为无生法忍。对治瞋恚。

7精进,精有精细、精密二义。进步而不盲从,是精细。进步而不躐等,是精密。对治懈怠。

8禅定,是寄心一处,久后得定,得定即称三昧。对治散乱、昏沈、掉举。

9般若,是性体上发生的正智,不同世智辩聪。对治愚痴,能破无明毒害。实行一切法之功夫,能不着相,即是般若。佛法最重定、慧。

10不修一切法,如何能度众生。修一切法而着相者,亦不能度众生。修一切法,究竟从何修起,则先行布施。布施为四摄法之首。

11布施即一切佛法。佛法自始至终,不外一「捨」字。布施即捨,即放下。推广之,持戒捨贪、瞋、痴,忍辱捨瞋恚,精进捨懈怠、昏沉、掉举,禅定捨散乱、昏沉,般若捨二边及我法二执。

12如听经,捨世间娱乐而来学佛,天人捨欲界即升色界,捨色界即升无色界,捨我执即证阿罗汉,捨法执即为菩萨,捨娑婆即生极乐净土,并捨亦捨即成佛。由此可知,只要一面行去,一面不放在心里,即两边不着矣。处事、待人、接物,必然公而无私,国而忘家。可知布施一切法,包括一切。

1995.5第13集:【09-23-013】

十三、指释

经:所谓不住色布施。不住声香味触法布施。

【节】

1举『色』等六尘,摄尽一切法。尘有众多义、有染污义。一有沾惹,即为所污。

2『不住』,即不执着。一无所住,方为波罗蜜。

3财施即前五尘,法施即法尘。皆是缘生之法,当体即空,又何必住。

十四、结成

经:须菩提。菩萨应如是布施。不住于相。

【节】

1《华严》分「捨」为多种,最后说究竟捨。须心中些微不着,不落二边,方为究竟。

2『应无所住』,是不住法相。『行于布施』,是不住非法相。学佛者,六尘固不可住。然若断灭,即不能度众生,众生正住六尘境界,故应从此处度之。

3修行本旨是不住,下手又不能灭境。如念佛、观想佛像,色境也。天乐水鸟,声境也。莲花香洁,香境也。饭食经行,味境也。但受诸乐,触境也。忆念弥陀,法境也。故「不住」二字须认清,决非断灭。断灭即空,亦即非法。布施摄一切法相,亦摄非法相。

4修行不得受用,不外二病。一不得扼要,二道理不明。离修说性则空谈。离性而修则盲进。

5发大愿行大行,方能入佛门。前云,「降伏即发大愿」。此云,「行于布施即行大行」。必无所住行于布施,方是大行。

6能不执着即大智,行于布施即大悲。悲智愿行无不大,方是菩萨摩诃萨。

7发心要广大,非广大不能化我见。修行则要细密。先观一切众生是缘生、同体、本寂。知自己习气之重而潜移之,方能修行。修行先除病根,此佛说行于布施之精意也。

8吾人事事依照佛说去行,心中却一无其事,方是不住法相。心中虽无其事,依旧精进去行,方是不住非法相。

9境与心,法与非法,对待之见未忘,尚未能出世间。故出世法,必须离开分别心,转凡夫观念。证性须要无念。心中若有「无念」二字,仍是有念,必并无念之念亦无。

1995.5第14集:【09-23-014】

1念即是观,观即是念。当起心动念时,除去分别心,依佛之方法,向内思惟,此为念无念。念佛亦然,久久相应,即能无念,即是觉、正、净。

十五、显释其故徵释

经:何以故。若菩萨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

【节】

1住于境则心不清净,须一无所为方可。何故处处言『不住』,又处处言『福德』乎。修行即有境界,不是不要境界,託境方能起修,方能下手。

2本经说不住六尘,而《净土三经》全说六尘,看似相反,实则相同,且正可见净土境界之高。

3观想极乐世界之六尘,即不住空,由此而脱离五浊之六尘,即不住有。故佛法治心,不重降伏而重转移。使众生心转向佛境之六尘,即脱离五浊之六尘,二边不着之下手方法,即在此。

4江味农居士极赞净土,见地精确,令人起敬。语在《讲义》卷二,九十三页第二行。

十六、喻明

经:须菩提。于意云何。东方虚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须菩提。南西北方四维上下虚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

【节】

1『不也』,含有唯唯否否之意,不完全作否定解。

2佛说经,随举一法,皆赅十方。盖佛法皆从无量无边性海中流出,故重重无尽。

3十方非定法,可知一切法均是假名,无有定法可得,所以不可住。

4一切法皆是同体,在性体上原是一个。若领会得,方知心、佛、众生三无差别。

6十方皆在虚空中,使知十法界,同在吾人一念心中。因果森然,而不碍同一性空。此显虚空虽无相,而不拒诸相发挥之理。

十七、法合

经:须菩提。菩萨无住相布施。福德亦复如是不可思量。

【节】

1虚空无相不碍诸相发挥,正似布施不住相。不住相布施,正似虚空不可思量。菩萨能如此有而不有,空而不空,方是背尘合觉。

2善男女,既发菩提心,故教以不住相布施。此处教之用功,必须达到真能无住,无一丝一毫之未尽方可。

十八、结示正住

经:须菩提。菩萨但应如所教住。

【节】

1归结到无住乃是正住,正指应无所住。又答应云何住,意谓但依我所教之二边不住去修行。本以不住为主,否则非大乘佛法。

2降伏及不住,两事即一事。修行下手,即是一捨字。「捨」,即破我执。究竟捨,我执方破尽。

1995.5第15集:【09-23-015】

3等觉菩萨,尚有一分法执未破,必至佛果,方究竟捨。故佛法自始至终只一捨字。捨者,正是不住空、不住有。

4心量大到无量无边,方是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十九、更明所以问答释明

经: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身相见如来不。

【节】

1佛意若谓,汝等众生,能就身相见汝之本性耶?

2此科是将上来所说之理,再说明其所以然。上文所说种种道理,最要紧者,即反覆陈明不住于相,而均归结到『可以身相见如来』一句。

3不住于相,要在证性也。执相即着有,不执即着空,是一切凡夫通病。小乘与凡夫相反,了知身相是幻,证得偏空,而了生死、出三界。然又得一病,病在着空,此空仍是相。

4须知有体必有用,有性必有相。只须知相之虚妄即可。如又执着空,即堕于断灭。性与相是不异,相即性之表现,性即相之根本。

5佛教人修行,原为度众生,若着空无为,如何能度。故般若要二边不住,必不住有,不住空,方能称性。千经万论,无非说明此理,发挥此理。

6此处『身相』,指上自诸佛,下至一切众生,皆是此相。引申其义则可遍摄一切法相。

二十、答双明

经: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见如来。

【节】

1『不也,世尊』之「不」,是唯唯否否,不可作否决解。既答不可,复说可以,故是双明。

2不可以相作性,就身相见如来。然相由性现,性相不二,亦得以身相见如来。显示性相无碍,相不障性。

二一、释成

经:何以故。如来所说身相即非身相。

【节】

1性即相之体,相即性之用。相非性不融,性非相不显。离相即无性,离性亦无相。但看执着不执着。着相,即为障碍,不得见性。不执着,即不落二边。般若之理,全在于此,须要观照,仔细用功。

2约相说是『身相』。约性说当体即空。相妄性真,故说不可。性能融相,真实即显,是又何必离相见性。故云『得见如来』。

二二、阐义印许明性本非相

经:佛告须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虚妄。

【节】

1『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说明身相义含一切现象,人、物、事、乃至虚空也。

2既知虚妄,不可驰求,不可住着。回光返照,从速归性,不至堕入轮迴。

二三、明即相见性

经:若见诸相非相。则见如来。

【节】

1『诸相』即一切相,只须彻底明了皆是虚妄,则相不障性,即『见如来』。何必灭相。即相可以见性。犹金之于器也。相实不可断灭,因其本由性现也。

2不执着,即不为相所转,且相反为我所转。凡夫执着,住法相生烦恼;修行人厌恶世法,住非法相生烦恼。佛教人不可执着,亦不可厌恶。

3吾人用功,须先观照,久久方能照住,最后能照见。

1995.5第16集:【09-23-016】

4用功最要是作观,作观即是改变想法、看法。凡夫见思皆不离执着,即是错误。

5吾人终日所闻,车声、人声,种种喧扰声。然此实非车声、人声、种种喧扰声,乃无常、苦、空、无我声,当体即空。则空有不着,乃是般若波罗蜜多声。

6此经经文,乃至一切大乘经,无论何句,皆可作观。行住坐卧,不离这个,则受用无穷。

7读经,是经转我。作观,则为转经。经转我,则以经转移凡情。我转经,则常生智慧,更为重要功夫。

8古德说:「但求息妄,莫更觅真。」若一觅真,即成为妄。必妄心分分除,真心分分现。

9妄心是无明、妄想、烦恼。真心是觉、正、清净。

10但不着相,则色即是空,相即是性。性相圆融,无碍自在。

二四、生信拣示根机问

经:须菩提白佛言。世尊。颇有众生。得闻如是言说章句。生实信不。

【节】

1『章句』二字,指上文所说道理。『实信』,是能了解如是言说之真实义。

2世尊所说,甚深、甚深。一切众生,闻者自然生信,然能『生实信』者不多,必上根利智也。

二五、答拣能信之机

经:佛告须菩提。莫作是说。如来灭后。后五百岁。有持戒修福者。于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为实。

【节】

1『莫作是说』,不但现在大众能生实信。即『如来灭后』至『后五百岁』,『有持戒修福者,于此章句,能生信心』。其他即不能。

2『为实』,言能明了此经道理,从此用功,全恃『以此为实』。不可轻忽众生。

3『莫作是说』一语,正对弘扬大乘佛法之人而言。要竭力弘扬般若法门。

4拣择持戒修福之根基,从实践上用功,何虑闻者不生实信。

5如来灭后,正法千年,初五百年,解脱坚固;次五百年,禅定坚固。像法千年,初五百年,多闻坚固;次五百年,塔寺坚固。末法万年,初五百年,斗争坚固。本经『后五百岁』,正指此时。

6凡夫能持戒,方能离外染。如不持戒,则心不清净。不能摄心一处,不能作观,如何能生般若。则持戒修福,是成佛基本条件。

7持戒,必少欲知足。修福,必深信因果。不住于相,则持戒者最宜。不入断灭相,则修福者最宜。

1995.5第17集:【09-23-017】

8「持戒」能捨世间之欲,「修福」能捨自己之财。以财、法、无畏施之于人,正是修般若即在持戒、修福下手。

9「诸恶莫作」是持戒,「众善奉行」是修福。谨小慎微,放下一切,是佛所拣定之机,必蒙佛加被。

10学佛者,定须行住坐卧,一切时、一切处,求三宝加被。即如念佛,念时心中一无所有,专精不杂,则得弥陀加被,成就三昧。应学愚夫愚妇之坚定信心。

二六、示夙根之厚

经:当知是人。不于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种善根。已于无量千万佛所种诸善根。

【节】

1此节文,正明持戒修福者,已具极长时之修习。是诸善合成之根,真是难能可贵。

2今在又后之五百岁中,斗争至于极。竟能读诵受持,必是于人无争,于世无求。少欲知足,有持戒之资格。更宜用功,再求坚固,种得善根,当结善果。又有诸佛加被,何不自勉。

3劝人学佛,一定要劝他持戒、修福,更要劝明般若。从速修学净土,求生西方,须知般若与净土,关系至深。

4生西不是为自了,原为度众生,方与弥陀本愿相合,为满大愿,可证性故。般若与净土,是一非二,有往生法门,方能成就般若法门。此文殊、龙树、智者、永明诸大士,所以皆发愿往生者也。

6持戒修福,极不容易。往昔已亲近承事无量诸佛,但种善根。可见欲成就般若法门,必须亲近弥陀,实相般若,方能现前。永明禅师云:「无禅有净土,万修万人去,但得见弥陀,何愁不开悟。」

7学般若者,须速修念佛法门。修净土者,亦须速修般若法门。《观无量寿佛经》明第一义,正是般若。

二七、明其福德正明其福

经:闻是章句。乃至一念生净信者。须菩提。如来悉知悉见。是诸众生。得如是无量福德。

【节】

1『闻是章句』,是指定持戒修福之人。以其能信、能依此说奉行也。

2『净信』,正指实信,亦即实相。『生净信』,有净念相继者,有不能净念相继者。『乃至』二字,包括许多功夫不同之人。

1995.5第18集:【09-23-018】

3龙树大士云:「一切法不生而般若生。」可见若非真实用功,净信不能得生。

4一念相应,即净念相继之根。净念相继,即从一念相应而来。相应,有性相、事理、因果,种种深解不同。

二八、释显其故正释

经:何以故。是诸众生。无复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无法相。亦无非法相。

【节】

1此是正面释生信得福之故。何以能生净信,何以能得福。须是除却分别心方可。

2分别妄想既除,无复我、人、众、寿四相。『诸众生』,是指各各修功不同之大众。

4四相空,即我执空。非法,即是无,即是空。『亦无非法相』,是空亦空,又名俱空。古人称为穷空到底,故名胜义空,又名第一义空。

5我法二执,由分别而起者粗。尚有俱生我法二执,从起心动念而来的细执。

6是人分别我执已除,贪瞋痴虽未去尽,已经很薄,还须再加功。

7但见诸相即着有,但见非相即着空。『见诸相非相』,即二边双融,即无相、无不相。得见实相,故云『则见如来』。见如来,故『得如是无量福德』。

8欲修般若,不可落空,先将非法一面堵住,脚踏实地,躬行实践。『法相』、『非法相』皆不着,是用功之要诀。

二九、反显

经:何以故。是诸众生。若心取相。则为着我人众生寿者。若取法相。即着我人众生寿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着我人众生寿者。

【节】

l无我人等相,我执空也。无法相,法执空也。无非法相,并空亦空。是名三空。由见三空,从此精进,净念相继,便证清净法身。故曰,得无量福德。此即是理一心不乱境界。

1此节经文,从反面显其必应三空之故。以明丝毫着相,便是分别心,便非清净自性。便是逐妄、迷却真性、起惑造业、苦报轮迴的凡夫。

2广修六度万行,而心中若无其事,湛然凝寂,不为所动。此即是不取法相的真实义。如此而行,既不着法,亦不着非法。二边不着,即名中道。

1995.5第19集:【09-23-019】

1经论有言:「宁可着有如须弥山,不可着空如芥子许。」此明着有者易为功,着空者难施救也。

三十、结显中道以双离结成

经:是故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

【节】

1下手方法,先令二边不取。渐能空相,心地清净。

2由是而信、而解、而行。至于究竟,亦不过两边不着耳。

三一、引筏喻显义

经:以是义故。如来常说。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捨。何况非法。

【节】

1『筏喻』是如来常说之法。以船筏原为过渡,既渡则捨。比喻佛法为度生死,生死未度,不可无法。既达彼岸,法亦无用。此示佛法可用不可执之意。《阿含经》中,佛为弟子等常说者也。

2此节经文,义蕴深微,不止如上所说。常说是法不需要了,则捨。而今为初发大心者说,乃是令于正需要时,捨法是也。

3正需时捨法,法捨岂非无法。无法将何以度。这不与常说相反了吗?乃又言,不应取非法。究竟有法乎?无法乎?未度者,需要法乎?不需要法乎?

4请看二十八节经说,『无复我相…,亦无非法相。』是说的「无相」。二十九节经说,『若心取相…,若取非法相。』亦是说的「不取相」。三十节经说,『是故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乃是法与非法,一併不取,不止是不取相。此即与前二节,大大不同的所在。

5所谓「无」者,乃是令人不取,并非无法无相。是教人虽取六度等法修行,而心无其相。然后学人才不致于偏空偏有,才有正确的下手处。

6当知第一义中,剿绝情识,斩断葛籐。法与非法皆不取,非即剿绝斩断乎。般若正宗是无住。而两边不取。此便是无上甚深微妙法,即经所谓的无上菩提法也。

7欲领悟经中真实义,唯在至诚恭敬的读。读熟了,常常观照其一段、二段,或一句、二句。观照即是思惟。然此思惟,必须尽离一切妄想杂念,澄心静虑,一心专注。不在文字上生解,便是不取法。又将全神贯注在这经上,便是不取非法。这就是修定。

1995.5第20集:【09-23-020】

8久而久之,忽于一念不生时,性光发现。经中真实道理,自然涌现。这就是思惟修,才是受持,才能领悟。即是得有受用时。读经要这样读法,定慧二学,便同时修了。

9总之,说「无」、说「不取」、说「捨」。但为破执,非捨其法。三执既离,则三空齐朗,三障全销。生死涅槃,两皆不住。

10捨法,是捨其着有之病。捨非法,是捨其着空之病。病除,则寂而常照,照而常寂,便是佛境界。此之谓,『皆令入无余涅槃而灭度之』。

11无论修何法门,如能领会此中精义而行,成就必速且高。

三二、问释证成举如来果德问

经: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耶。如来有所说法耶。

【节】

1此节经文是说明如何是两边不取,以及为何须两边不取。举果证因,明须因果一致。

2『于意云何』四字,浅说是试探听者明了程度。深说是指示我等读经莫错会佛意,要深深体会,方是正知正见。

3如来是法身,是性德。岂有所得,岂有所说。

三三、以法不可执释明无定法

经:须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说义。无有定法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亦无有定法如来可说。

【节】

1此答看似所答非所问,实则极圆、极妙。应当学。

2意谓佛问如来有所得、有所说。而我今尚未成佛,那里知道。故今依佛向来所说之义略解之,当不致大错。

3无上菩提是自性本具之实相般若,自性中亦本无此名号。众生因障而不显。障无一定,则除障之法,那有一定。除障之法无定,则佛说法当然亦『无有定法』可说了。

三四、释应双非

经:何以故。如来所说法。皆不可取。不可说。非法非非法。

【节】

1「双非」者,即『非法』、『非非法』。即双离,亦即双遮,谓皆非也。长老此数言,圆妙之极。

2佛经文句,应作面面观,佛自言:「我说法穷劫不尽。」何况我等凡夫,可不从多方面去领会耶!

3如来所说之法,即无上觉,即究竟觉。究竟觉即无念。经云:「离微细念,照见心性,名究竟觉。」可见究竟觉即无念。无念如何可取,能取所取,皆要不得,故云『皆不可取』。

1995.5第21集:【09-23-021】

4我们若执为真有无上菩提可证,是错了,故云『非法』。若执为没有无上菩提,那也错了,故云『非非法』。如来所说的法字,是指一切法。法与非法,皆不可取。

5一切众生及诸菩萨等,就性上说,皆是一真法界。故佛之说法,自真如本性中,自在流出。我们要证自性,须先离心缘相,如何可取。又要离言说相,如何可说。

6离言说相,正是言语道断。离心缘相,正是心行处灭。吾人在因地修行,亦先应离一切分别执着。

三五、引一切无为证

经:所以者何。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

【节】

1『所以者何』,即指出为何两边皆要非之所以然。一切贤圣皆用此双非之法。

2『无为』者,指自性清净心,原来具足,无造作相。经云「无修无证」,即指此而言。

3必须生灭心灭,自性清净心即现前。至于修行下手功夫,即是非法非非法,两边不取。

4世尊所说法,无浅非深,无深非浅。故教大心初学者,即从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上用功。到感果时,功候极深,亦是此法。

5如来依此法成如来。一切贤圣皆依此法而成。则知我等非如此生净信心,以此为实不可也。

6此节经文,亦是大乘修行之总纲领。

1995.5第22集:【09-23-022】

三六、校胜布施福多举事设问

经:须菩提。于意云何。若人满三千大千世界七宝。以用布施。是人所得福德。宁为多不。

【节】

1「校」是比较,「胜」是殊胜。本经就「福德」与「智慧」,校胜多次,每次必加胜,愈校愈胜。乃就修持功行愈胜,福德愈多也。

2须知福慧应双修,即是要人悲智具足。智即慧,悲即福。本经所说『福德』,皆由大悲心而发,并非令人求人天福报也。

3福德固要,而智慧尤要。故满三千大千世界之布施,即是救度众生。故只可不住相,不可不行布施。否则即不是大悲心。

三七、答释所以

经:须菩提言。甚多。世尊。何以故。是福德。即非福德性。是故如来说福德多。

【节】

1答意深长,『何以故』下,即自己释明答曰『甚多』之所以然。

2本经『是名』、『即非』之句很多。此乃初见,特举出『性』字,使人了解以后凡说「即非」,皆指本性言。凡说「是名」,皆指事相言。

3就自性上言,一切不可说。说福德多,是就事相言。

4性是里,相是表。性是本,相是末。性是能生,相是所生。意谓有如来之性,方有福德可说。若无性,则有何福德可言。

5『是福德,即非福德性』。表面说是福德,实则指示我们不可着相。『是故如来说福德多』,就是说,有是性,方有是相。教我们会相归性。

三八、信经殊胜

经:若复有人。于此经中。受持乃至四句偈等。为他人说。其福胜彼。

【节】

1看此节经文,若以为读诵《金刚经》,其福德即胜过大梵天王,那就是很大的误会。实则应注意『受持』二字,是人能受持此经,又能布施,福德方能胜过于彼。

2『受』是领纳,是指真能领会经义,而得受用者,比「解」字更进一层。『持』即拳拳服膺,一刻不放松之意,比受字又进一层。

3『为他人说』,是利他。『其』字,即指受持为说之『福』,超过前说只做布施之人。且只财施,是福德相。此人既能受持修慧,又能法施修福,福慧双修、悲智具足,乃是福德性,故能『胜彼』。

三九、释成经功

经:何以故。须菩提。一切诸佛。及诸佛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法。皆从此经出。

【节】

1佛说一切法,般若尽摄。本经尤是般若中之最要。可见读此经,无异读《大般若经》。且无异读三藏十二部经。此经所说,即无上正等之法。故云一切诸佛,及诸佛无上正等正觉法,皆从此经出。

1995.5第23集:【09-23-023】

2本经处处教人不住相,就是要人证性。可见此经所说,皆是自性。

3『皆从此经出』,实无异说,此经从性体而出,故教人不可住相,连「性」字亦不可执着。

4『一切诸佛,皆从此经出』,是指点学佛,要从此经入门。

四十、结归离相

经:须菩提。所谓佛法者。即非佛法。

【节】

1前言『一切诸佛,及诸佛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法』,是名相上说佛与法,即非就性上说佛与法。

2上来「的示无住以生信」一科。开口便令广度众生成佛,是开示吾人应无住我人等相。又说实无众生得灭度者,是应无住法相也。又说于一切法无住而行布施等法,是应无住生法相也。因以「不住于相」四字总结之。

3所以应无住者,降伏其妄心也。妄心非他,分别执着之谓耳。妄除一分,真便现一分,何须别觅真耶。

4若能不住法非法相,便见真性。此所以但言「降」不言「住」,而降伏即是正住也。

6此中独拣持戒修福为能生信。般若此云正智慧,而慧从定生,定由戒成。欲开正智,必应持戒。持戒则少欲知足,修福必深信因果。能生信心,信为入道之门也。

7佛所说法,本来皆不可取,皆不可说。故取法说法,取非法说非法,皆非也。明得此真实义,便为实信。一念相应得无量福。以一念相应是净念相继之根也。

1995.5第24集:【09-23-024】

8佛虽成佛,终不自以为有少法可得。无少法可得者,不自以为成佛也。故曰『所谓佛法者,即非佛法』。

9彻始彻终,一以贯之曰,「无住」而已矣。因赅果海,果彻因源,如是、如是。

金刚经讲义节要卷三

四一、推阐无住以开解约果广明泛论四果明初果离相

经:须菩提。于意云何。须陀洹能作是念。我得须陀洹果不。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须陀洹名为入流。而无所入。不入色声香味触法。是名须陀洹。

【节】

1初果断尽三界八十八使,已见真空之理,而知无我亦无我所矣。

2『须陀洹』,此云『入流』。根尘相对,名为六入,所以相入者,识为分别故。今曰『不入』,明其能空情识矣。虽名入流,而实『无所入』。

3故曰,『是名须陀洹』。「名」者,假名也、名相也。下是「名」句,皆此意也。

四二、明二果离相

经:须菩提。于意云何。斯陀含能作是念。我得斯陀含果不。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斯陀含名一往来。而实无往来。是名斯陀含。

【节】

1初果进断欲界思惑上上乃至中下,共六品。证二果,尚余下三品惑。

2二果须一往天上,一来人间断之,故称『一往来』。然其心中,实无往来之相。

四三、明三果离相

经:须菩提。于意云何。阿那含能作是念。我得阿那含果不。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阿那含名为不来。而实无来。是故名阿那含。

【节】

1『阿那含』,此云『不来』。二果进断欲界下三品惑尽。寄居色界四禅天,不来人间,故称不来。然其心中,实无所谓来。

2因其来意已无,故能不来。是亦假名「不来」耳。

四四、明四果离相

经:须菩提。于意云何。阿罗汉能作是念。我得阿罗汉道不。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实无有法。名阿罗汉。世尊。若阿罗汉作是念。我得阿罗汉道。即为着我人众生寿者。

【节】

1『阿罗汉』,此云「无生」。三果于四禅天,进断上二界七十二品思惑尽,便证无生法忍,不受后有。生死从此了矣,故称无生。然其心中,实并法亦无之。因其无法,则生灭心息,故曰无生。是亦假名无生耳。

2阿罗汉一云「杀贼」,杀烦恼贼之意。又云「应供」,以一切漏尽,当受人天供养之意。

四五、师资证成约当机无得证引佛说

经:世尊。佛说我得无诤三昧。人中最为第一。是第一离欲阿罗汉。

【节】

1不与物竞,一切平等。由不自是,故能无诤。

2『无诤』,则不恼他。意在守护他心,令不生恼。修此三昧,岂非大慈。

3『三昧』,此云正受,亦曰正定。不受诸受(苦、乐、忧、喜、捨),名正受。一切不受,则不为一切所动,是为正定。

4然此三昧之所以成者,则由于人、我、是、非之相皆空耳。

5虽得无诤三昧,而不存有所得心。是自忘其在定矣,此为离三昧障。乃真得无诤、真得三昧。故称『第一离欲阿罗汉』。

6不但于一切人中最为第一,即以阿罗汉之离欲言,亦称第一也。

1995.5第25集:【09-23-025】

四六、陈离相

经:我不作是念。我是离欲阿罗汉。

四七、释所以反显

经:世尊。我若作是念。我得阿罗汉道。世尊则不说须菩提是乐阿兰那行者。

【节】

1『阿罗汉道』,即谓离欲。『阿兰那』,此云寂静,亦云无事(心无事相)。相尽于外,心息于内,内外俱寂,无时不静也,即无诤三昧之别名。

2『乐阿兰那行』,谓心之与行,契合无间,即证得之意。

3凡夫所以起念无他,未能忘情于能得、所得耳。能得是我相,所得是人相,能所不一是众生相,执持不断是寿者相。作一得念,则四相具足。

4布施者若存有所施,最易志得意满。故发大心、行大行者,万不可住相也。

四八、正明

经:以须菩提实无所行。而名须菩提是乐阿兰那行。

【节】

1必得而无其所得,乃为真得。若有所得,便为非得。

2必行而无其所行,乃为正行。若有所行,便为非行。

3云何无其所得,无其所行,不作是念也。不取不住,无住始有入处。

四九、约往因无得证

经:佛告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昔在然灯佛所。于法有所得不。世尊。如来在然灯佛所。于法实无所得。

【节】

1此世尊往昔行菩萨道,初证八地时之事。望佛果则为因地,望初学人则为果地。

2八地证无生法忍。无生法,即是真如实相。「忍」是通达无碍不退之意。即理智相冥,忍可印持也。

3于法之法,蕅益大师约无生法忍说,极是。

4闻法住相,则心中生灭未息,何能便证无生。若有一所得之无生法在,仍然是生灭心。尚能谓证无生法乎。故知虽得无生,而于此法,实无其所得也。

5菩萨住相,便不能成佛。发心修大乘者,若其住相,岂能成菩萨,又岂是菩萨行。

6云何心能不生,必当无住于相。故无住,正是无生之唯一入手方法。

五十、约因详约因心正显先明严土不住

经:须菩提。于意云何。菩萨庄严佛土不。不也。世尊。何以故。庄严佛土者。则非庄严。是名庄严。

【节】

1菩萨修因时,六度万行,一一功行,回向净土。所谓「愿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是也。

2须知「庄严佛净土」,「净」字最要紧。土云何净,由心净耳。既须心净,所以庄严不能着相。若心取相,便不清净矣。

3『庄严佛土』,应不取着、不断灭。『则非』,明其不取着相。『是名』,明其非断灭相。

4性必现相,性相从来不离。相从性生,仍应会归于性也。

5「则非」、「是名」两句,即开念佛法要也。『则非』,明自性清净,本无有念。『是名』,明妄念繁兴,必须执持名号以除妄念。

6念佛必应念至无念而念,妄尽情空,一心清净,是谓一心不乱。心净即佛土净矣。

五一、显成发无住心

经:是故须菩提。诸菩萨摩诃萨。应如是生清净心。不应住色生心。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应无所住而生其心。

1995.5第26集:【09-23-026】

【节】

1此节经文是结束前文。为自开口说至此处,千言万语之点睛结穴处。义趣甚深。

2『是故』,承上起下之词。不但上承「生信」一大段,直是紧与开经处「总示」呼应相通。正明一切无住,最后更就菩萨修六度时,于庄严佛土,亦无所住。「则非」句,不住法相。「是名」句,不住非法相。

3上来所说,皆是为生心无住、无住生心作张本。亦即为发菩提心者,指示方针耳。

4『应』者,决定之词。无论小乘、大乘,果位、因地皆当无住。可知发大心者,决定亦当无住,非此不可。

5「生心」比「发心」义深。清净心即是本具之性。所谓自性清净心。清者不浊,净者不染。虽为无明烦恼尘垢所障,但能依法修行,清净本性,依然现前。

6凡发无上正等觉心之人,应令清净本性现前。故曰『应生清净心』。言下有回头是岸意,其警人也深矣。

7说一句『生清净心』,无异说明发菩提心之所以然。何谓发菩提心?曰,一心清净而已矣。当知「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此是教人,世间一切、皆应不着。

8觉照即是在起心动念处,微密用功,乃为切实。发大悲心,广修六度,利益众生,多读大乘。解慧增明,增长戒定。夏莲老净语教人,持戒、念佛、看经论,察过去习毋自欺。正是此意。

9本性活泼泼地,无相无不相。经云,不住色等。又云生心。以示发菩提心者,不应住于尘相,非令心如死水也。

10清净心是真心,住尘攀缘心,即是妄心。《楞严》云:「一切众生,从无始来,种种颠倒。诸修行人,不能得成无上菩提。乃至别成声闻、缘觉、及外道等。皆由不知二种根本,错乱修习。一者,无始生死根本。则汝今者,与诸众生,用攀缘心为自性者。二者,无始菩提涅槃元清净体。则汝今者,识精元明,能生诸缘,缘所遗者。」

11须知住尘之心是识,因其攀缘,名之曰妄。而此妄心,原是真心之所变现。云何变,由其不达一真法界,分别人我故也。

12『无所住』,含有不执着、亦不断灭二义。『而生其心』。「而」有「而又、而后」二义。「其」字指菩提、六度等。『如是』则所发修行六度之心,方为菩提心。以其与自性清净心相应故。

13「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两句贯彻全经。此中之「应生清净心」,「应无所住,而生其心」。又是「不应取法」两句之点睛处。『应无所住』,不应取法也。『生其心』,不应取非法也。

14但清净,不生心,便是死水。佛法所不许。清净要在「生心」中显现。

15「生」者,任运而生。「无住」,无妨随缘而住。虽住而实无所住。任运而生者,法尔显现。生而实无所生。果能如是,则法法都显无住生心,物物莫非般若实相。

16学佛必须依教奉行,教义幽深。必应得其纲要所在。『不应住色生心,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无论修何法,行住坐卧,不离这个,才有入处。而自性清净心,才能透露出些消息。所修之法,亦可望有成就之期也。

1995.5第27集:【09-23-027】

五二、证以报身不住

经:须菩提。譬如有人。身如须弥山王。于意云何。是身为大不。须菩提言。甚大。世尊。何以故。佛说非身。是名大身。

【节】

1『有人』,指发大道心之人。大心为因,『大身』为果。多劫勤修六度万行,福慧双严,功行圆满,方能证得。所谓无边相好身也。

2无论果位因地,相与非相,皆不可取。若于此理少有未明,则修因时,便于「应无所住,而生其心」,不能深契。此佛举问之微意也。

3『非身』,有二意。一约证果,所证乃清净法身之体,非此报身之相。则「非身」指报身言。二约证果,既是法身体。法身周沙界,其大无外。遍入微尘,其小无内。无形相,无数量。净名云,佛身无为,不堕诸数。意显约体言,故说非身。则「非身」指法身言。

4不必着有,不必着无。然后修因时,便能不取我相。不住六尘,而生清净心矣。

五三、约经功校显显福德胜引河沙喻

经:须菩提。如恆河中所有沙数。如是沙等恆河。于意云何。是诸恆河沙宁为多不。须菩提言。甚多。世尊。但诸恆河尚多无数。何况其沙。

五四、明宝施福

经:须菩提。我今实言告汝。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七宝满尔所恆河沙数三千大千世界。以用布施。得福多不。须菩提言。甚多。世尊。

【节】

1『实言告汝』,说在此,而意在下文。使知「所说、持说之福,更多于此」,是真实语,不可不信。

2恆河无量,河沙无边。借有为法之极大福德,作一比例。以显持说之无为法,福德更大于此。

五五、显持经胜

经:佛告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于此经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为他人说。而此福德。胜前福德。

【节】

1『四句偈』等,极言持说极少之经,尚福德胜前,则持说全经,其福更胜,不待言矣。

2『受持』,则能自度。『为他人说』,则能度他。自度度他,是菩萨行。故福德极大也。

3布施知离相,是福慧双修。又能深信因果,信心清净,老实念佛,求生净土。则能了生死、出三界,永脱轮迴,不退成佛,殊胜果德不可思议。

4财施不及法施,具含多义。(1)财施,施受未必有智。法施,非有智不能施,亦非有智不能受。(2)财施,施得大福,受只得眼前小益。法施,施受皆得大福。(3)财施但益人身命。法施则益人慧命。(4)财施伏贪。法施断惑。(5)财施,双方不出轮迴。法施,双方可了生死。(6)财施,双方受用有尽。法施,双方受用无穷。(7)财施,施小则所益小。法施,小施可得大益。

1995.5第28集:【09-23-028】

1菩萨摄受众生,财施不可无。但宗旨在行法施,不以财施为究竟耳。

2金刚般若,直指本性。若能见性,便可成佛。岂但自己了生死,令众生了生死而已。直可度无量无边众生,皆令成佛。绍隆佛种,莫过此经。

五六、显胜所以明随说福

经:复次。须菩提。随说是经。乃至四句偈等。当知此处。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皆应供养。如佛塔庙。

【节】

1『随』者,随缘、不限定之意。如随人、随机、随时、随处、随众、随文。

2『此处』指说经之处。说处如此,说经之人可知矣。言处必兼言人也。

3说者不可着相,远离名利,恭敬供养。闻者不可不存恭敬,尊重法故,不忘所自故。

4《大般若经》云:「帝释每于善法堂,为天众说般若波罗蜜法。有时不在,天众若来,亦向空座作礼供养而去。」此即诸天遵依佛说,恭敬说经处之事实。

5法供养者,如普贤大士所说,「如说修行、利益众生、摄受众生、代众生苦、勤修善根、不捨菩萨业、不离菩提心」等是也。

6说经即是道场,便与塔庙一般无二,故皆应供养也。

7《法华》云,能为一人说《法华经》,乃至一句。是人则为如来所遣,行如来事。《法华》然,一切经皆然。

1995.5第29集:【09-23-029】

8实相,佛之法身也。而为此经所明者。故『如佛塔庙』。塔庙必供佛像,必有经法,必有僧众。故一言「塔庙」,即是住持三宝所聚之处。

9说经之人,代佛宣扬,便同真佛在此。说此大法,绍隆佛种,便是住持三宝。故曰『如佛塔庙,皆应供养』。

10虽说说经处,意实在人。然而尊重说经人若此。倘说经人,非法说法,法说非法,妄谈般若,误法误人。其罪业之大,亦不可言喻。此又说经者所当知,应兢兢自审,不可少忽者也。

五七、明尽持福正明尽持

经:何况有人尽能受持读诵。

【节】

1言『受持』复言『读诵』者,明其必能领纳修持,方为真能读诵。以经义无尽,时时读诵、时时有悟处,薰习不断,增长定慧,受持之力,日益进步。

2若非尽受尽持,岂能头头是道,为众随缘而说也。

3如来之意,实欲人人既能受持,又能为人演说。世尊说此经法,实望人人成就,而成就必须自度度他,二利圆满方可。

五八、正明所以约成就正显

经:须菩提。当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

【节】

1『最上第一希有之法』,即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法也。《弥陀经》云:「释迦牟尼,能为甚难希有之事,能于五浊恶世中,得阿耨菩提。」甚难希有,即第一希有也。

2『当知是人』,福慧双修,自他两度,便得直趋宝所,大有成就。便知其福德,远胜于以充满无量无边大千世界之七宝布施者。

五九、约薰习结成

经:若是经典所在之处。则为有佛。若尊重弟子。

【节】

1『经』,本有路径之义。『典』,轨则之义。本经所说,皆是发菩提心者不易之正轨,共遵之觉路。故此经所在之处,便是宝所。佛及一切贤圣,莫不在此。

2『若尊重弟子』,是统谓一切贤圣、菩萨、罗汉,尽摄在内,不必分别专指也。总明此经殊胜,在处处贵,在人人尊而已。

3又为劝人供养此经、读诵此经、受持此经、广为人人说此经也。则持说者,便是亲近诸佛、菩萨等大善知识。

4须知此经专明实相,直指本心。受持之者,果能直下承当,依经起观,则生福灭罪,径证菩提,功德何可称量。

1995.5第30集:【09-23-030】

六十、请示名持请

经:尔时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当何名此经。我等云何奉持。

【节】

1『尔时』,意显领会得纲要时,便当行持,不容稍懈。所谓「解时即是行时」是也。

2他经请问经名,多说在全部之末。今在中间,何故?须知此经后半部之义,是从前半部开出。其义前半部中已有,不过说之未详耳。若非长老再问,则说前半部,便可终止。

3故此经名,虽似说在中间,仍与他经无别。请示持法,以便大众遵依。

4古人释『持』字义,曰「任弘」。「任」是担任,指自行。「弘」是弘扬,指劝他。

5请问经名,即是请求开示总持之法。

6信、解、行三,不能定说有次第,不能定说无次第。人必具有信心,而后研求佛法。必明得佛法真实之义,而后方知真实修行。此有次第也。

7剋实而论,若无功行,则障深慧浅,决不能深解。若无解行,信亦不真。由是言之,信、解、行定要同时并进,岂有前后次第之可言。

8或遇有人,无端而能信佛。一闻便得明了。亦有于佛法一毫不明,而能发心精进勇猛修行者。此皆夙世本有功行,今遇因缘,遂尔发现,非偶然也。

9必须真实如法做到,始名曰「行」。真实见到佛理,始名为「解」。真实知得皈依三宝之益,始名曰「信」。凡亲眼见得,亲身做到之事,则谓之「证」。

10解行做到究竟,名曰「究竟证得」。经云:「信心清净,则生实相。」由是可知,信、解、行、证,实际为一事,此之谓平等。即此四字,便可悟「由平等见差别,由差别见平等」之理。

11实相显现时,唯一清净。并信心二字,亦无痕迹。则是真究竟平等,如如不动矣。

12若明佛理,随拈一法,皆能穷其究竟,归于平等。是知佛法,无浅非深,深亦可浅,直无浅深次第可说。故不可取着其相,而曰「则非」也。然为接引众生,启导进步,又不能不假设一浅深次第,以及种种庄严之事。故不可断灭其相,而曰「是名」也。

13「无有定法」四字,通贯一切。会得此义,头头是道。荐得少许,活泼泼地。于深义趣,自能领会。

14因为无有定法,所以不可执有,不可执无。必须离相反照,庶几证入也。

1995.5第31集:【09-23-031】

15相即性体之用,有体必有用。性相一如,相何可灭。则知欲见本性,必应离名绝相,破其我见。我见不除,便生分别心,而起念即着相矣。

16「我见」是无始病根,必应依佛所说法,返观内照,息攀缘妄想。遵依仪轨、持戒、忏悔、布施等,求消业障,开发本智。令信心增长,解行成就。

17体会一念心性,与诸众生本是一体,且体本空寂。然后感应神速,成就自易。

18持此义以为人,则能胸襟旷达,不惹烦恼,而得自在。亦知谨言慎行,不错因果,而无罣碍矣。

19持此义以处世,则知万事皆空,任他风浪起,与我何干。亦知人情世态,纷纭往复,安危苦乐,随遇而安。

20持此义以当大任、作大事,以不着相故,事来即应。心神泰然,不为所动,条理秩然,头头是道。世出世法,一切尽摄,事事奉持,时时皆修,在在受用,处处皆是佛法也。

1995.5第32集:【09-23-032】

六一、总示名持示能断之名

经:佛告须菩提。是经名为金刚般若波罗蜜。

六二、示持经之法

经以是名字。汝当奉持。

【节】

1此是令人,顾名思义,因名会体。要知经义,皆是「应无所住」。所以急当断除我见,则烦恼障除。而业障、报障,亦随之而皆除矣。三障消除,则法、报、应,三身圆现。

2必须将「不住六尘生心」,放在心中,时时观照起心动念。倘于六尘少有触着,便当机立断,坚持不懈。至诚恳切,求三宝哀怜摄受,放光加被,助我之力。念佛不得力,亦全由未在此中用功也。

3吾人修行,必须于一切染缘,所谓六尘者,依此经能断、奉持二义,当机立断,坚持不懈,降伏习气。庶几有一心不乱之可能,而往生极乐,径登不退,不难也。

六三、详明所以总标

经:所以者何。

【节】

1『所以者何』四字,标词使人注意也。下(六四-六九节)经文,皆是开示修持之法。皆是说明,『以是名字,汝当奉持』之所以然。

2此一句中含三义:(1)如何而断。(2)从何断起。(3)因何须断。

3「如何而断」。断者,断我见也。我见是妄想之别名。妄想原是真心所变,本不能断。所谓断者,破之而已。

4云何能破,开解而已。断我见,并无别法,唯在彻底明理。亦即彻底开解,而见到宇宙人生之事实真相而已。

5众生处处执着,由其不知四大五蕴,以及一切法皆是缘生,如幻如化。云何可执,执之何益。

6若能于一切法不执,则我见自化,此真破见惑之金刚也。故曰,『以是名字,汝当奉持』。

7「从何断起」。应知其则非,而离名字相。知其无所说,而离言说相。大千世界,为佛教化之境。三十二相,为佛所现之身。皆不可执,其余可知矣。

8自己所修之法,所为之事,以及依报、正报等等,皆当奉此义以为观照。

9「因何须断」。倘不如是观照,断除我见,便不能明心见性。

六四、别示会归性体示应离名字相持

经:须菩提。佛说般若波罗蜜。则非般若波罗蜜。

【节】

1『则非』,令离相,所以会性也。成佛由于修般若,而不知实由修般若则非般若也。使修般若而未离名字相,则为四相具足之凡夫也。

1995.5第33集:【09-23-033】

2「佛」之一称,乃性相全彰之名。非同「如来」,但属性德之称。今曰『佛说』者,乃指般若则非般若,即名字以离名字也。明其虽不坏相,仍应会归于性。

3般若无上之法,尚应离名字相,何况其他一切法。

4不取法相,以修持一切法,则法法莫非般若。乃为『般若波罗蜜』。

六五、示应离言说相持

经: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所说法不。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来无所说。

【节】

1『有所说法否』,意谓心中存有所说之般若波罗蜜法相否?

2『如来』是性德之称。性体空寂,岂有所说之法相耶。不曰「佛说」而曰「如来」说,意在明此。

3『无所说』者,无其所说也,非谓无说。「无所行」、「无所得」等句,意同此。

4性体自证,名为如来。如来即是证得平等性体,理智一如,能所一如。

5如来所说,皆是真如自性中自在流出。初未起心动念。虽终日说、炽然说、剎说、尘说,实无言说之相。尚无说相,安有所说之法相耶。故曰『如来无所说』。

6须知此两节经文义趣,世尊实令奉持者离念也。念不离,则名言之相不能离。

7《起信论》云:「若离心念,则无一切境界之相。」又云:「离言说相,离名字相,离心缘相。毕竟平等,乃至唯是一心,故名真如。」

8离心缘相,即是离念。「缘」指攀缘。心缘,即是起心动念。心若动念,必有所攀缘,便落于名字相矣。

9《起信论》又云:「当知染法净法,皆悉相待,无有自相可说。是故一切法,从本以来,非色非心,非智非识,非有非无,毕竟不可说相。而有言说者,当知如来善巧方便,假以言说,引导众生。其旨趣者,皆为离念,归于真如。以念一切法,令心生灭,不入实智故。」此节论文,正此处之注脚也。

1995.5第34集:【09-23-034】

10「非识、非有、非无」,此三句,总谓一切诸法,不过彼此对待相形,虽似有而实无,当体即空。

11当知般若,亦是与彼诸法相形。名为般若耳,安可执着名字相。

12前云明了无有定法,是清我见之源。今云破除攀缘妄想,是截我见之流。

13一切众生,从本以来,不了达十法界理事,唯一真如,同体平等。念念相续,未曾离念,谓之无始为明。

14今欲返本还源,故必须从根本解决,以断其念。难哉、难哉。因其难也,故佛为说种种方便法门,令其随顺得入。

15《起信论》云:「当知一切法不可说不可念故,名为真如。问曰,若如是义,诸众生等,云何随顺而能得入。答曰,若知一切法,虽说,无有能说可说。虽念,无有能念可念,是名随顺。若离于念,名为得入。」

16心虽无法,而法从心生。因诸法一如,故不可说。因真心无念,故不可念。名为真如也。

17念是业识,性体并无是事。此明虽业识纷动,而性净自若。能大师云:「何期自性,本自清净。」

18当知念之为物,当处起,当处灭,剎那不停。病在前念灭,后念又起,念念相续。随灭随起,并无实物,犹之空花,幻有无实。故曰:「不怕念起,只怕觉迟。」

19归源无二路,方便有多门。念佛一法,尤为断念方便之方便。不念他念而念佛,亦是转换一个念头。而念佛更视作观亲切。盖作观,可说是智念,念佛则是净念。换一个清净念,以治向来染浊之念。一心念之,又是以纯一之念,治向来杂乱之念。

20佛者觉也,阿弥陀佛,是无量觉。念念是佛,即念念是觉。觉者,觉其本性本来无念也。故曰,更亲切。念佛功夫,虽未能做到念而无念。但能行愿真切,仗弥陀悲愿力,接引往生,便同阿鞞跋致,即是圆初住地位。如修他法,至此地位,须经久远劫数。今一生办到,其为方便之方便,更何待言。

21我等幸闻此法,岂可蹉跎,交臂失之。然行愿真切,必须一心在念佛求生上,方能谓之真切。

22所以念佛人,于断念一层,纵令未易办到。而「不应住色生心,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这两句务必要做到。念佛真实功夫,真实受用,如是、如是。

23妄想是众生无始来之病根,万不可强制。如其强制,反伤元气。因妄想是本心之作用,不过错用了,所以成病。只要依照佛法,将其转换过来,归到智念或净念上。久久自然无念,便是平等性智,妙观察智矣。

1995.5第35集:【09-23-035】

24今曰断除,是除其病,非除其法。断妄归真,便恍然大觉,了达万法一如,本是一真法界。本无人我差别,则万念冰消。

25必须多读大乘,亲近善知识,指示修学门径。首先要明了六尘等境,唯虚无实,不为所迷。知一切法唯心,心外无法。此是遣荡尘境之方便,渐渐乃能胸无点尘。则慧光开矣。纵有念头,亦极微薄。然后乃能断之。

26开智慧是转凡入圣之枢纽。经云,「以是名字奉持」。「名字」是金刚般若。故此经所明义趣,皆是开其金刚智也。离名字、离言说、离心缘、离念是也。离念即是断无明。无明分分断,法身分分证。等觉菩萨,复用此法,断最后一分极细无明而成佛果。

27总而言之,此两节经旨,即是先须了彻无有定法,以清妄念之源,此是智慧。更须破除攀缘心想,以截断妄念之流。此是能断。作观、念佛,乃能断之方便。

28『奉持』,即是念念不忘佛说。念念不违如来,即是一心念佛也。求生净土,即是一生究竟圆满也。

六六、不坏假名示不着境界相持

经:须菩提。于意云何。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尘。是为多不。须菩提言。甚多。世尊。

【节】

1凡一切法,皆有差别之相。就其差别,安立名字。相是幻有,名是假名。《老子》云:「名可名,非常名。」

2体不变,相常变。体是本,相是末。不应捨本逐末,迷相忘体,故不应着也。离与不着,乍看似同,细审不同。各不相涉曰「离」。于显用时而不为其所缚,是为「不着」。

3修行人先应证体,体明必须达用,故不可坏相。虽达用,终应会归于体,故又不可着相也。

4体会得但是尘多。便知「大千世界」,有即非有。依正二报,自不执着了。

1995.5第36集:【09-23-036】

六七、正示不着微细相

经:须菩提。诸微尘如来说非微尘。是名微尘。

【节】

1此意比前问意更进。不但世界,并且『微尘』非微尘,微尘亦是假相假名。

2《楞严》云:「汝观地性,粗为大地,细为微尘。至邻虚尘。」此是教小乘人析空观也。大乘人惟就性体上观察,知无论大相小相,皆是缘生幻有,当下即空。

3本非实体,故曰『非』。不无幻相,故曰『是名』。

六八、不着广大相

经如来说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

【节】

l知「微尘非微尘」,则『世界非世界』,不言可知也。

l合此二节经文观之,是令修持般若者,无论何种境界,大相小相,皆应不坏、不着。

六九、示不着身相持

经: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见如来不。不也。世尊。何以故。如来说三十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

【节】

1如来性体显现应身之相,教化大千世界。为众生开此宝藏,皆令迴光反照,不着一切相,而自见本性耳。众生自性,与佛同体,所谓一真法界是也。

2若能自见本性,便是得见如来。若着于相,则所见乃是应身之相,非法身之体,何能谓之『见如来』也。

3三十二相,亦是缘生,当体即空,有即非有。故曰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

4三十二相八十种好,是应化身所现。若佛报身,则不止此数。所谓身有无量相,相有无量好也。

5此「大千世界、三十二相」两节,合而观之,妙义无穷。果能于此悉心体会,可于般若要旨,涣然洞然也。下明其义。

6约众生以明。世界终为尘境,取着则心不清净,心不净则土不净,岂能了生死出轮迴。应身是法身如来所现之相,为众说法,欲令众生,皆证本具法身。倘众生取着此应身之相,便不能见性矣。

1995.5第37集:【09-23-037】

7约因果以明。大千世界为众生同业所感。三十二相是世尊多劫薰成。此二皆不外因果,因果即是缘会。缘生故是幻有,幻有故是假名。有因必有果,言是名,为令众生懔然于因果,虽性空而相有,丝毫不爽,不可逃也。

8约空有同时并具以明。说一「非」字,是令不着有。说一「是」字,是令不着空。曰非曰是,是令二边皆不可着。身心世界,皆为缘生,别无实法。故有即非有,非有而有。岂非同时并具。依正如是,其余可知矣。二边不着,乃断除妄念之极致。

9约究竟义以明。世尊说此二节,是令众生彻底领悟言语道断,心行处灭之性体耳。依正二报,唯是因缘聚合之相。经谓『是名』,明其假名为生,实未尝生。故说「非」,明其本来无生。既无所谓生,则亦无所谓灭。则诸法本不生不灭。而凡夫不知,迷为实有生灭,随之妄念纷起。是故世尊说为可怜悯者。

10须知身心界,本无生灭。而见有生灭相,安立生灭名者,无他。实是痴迷凡夫,妄念变现之虚相,妄念强立之名言。经云『是名』,如是、如是,此「是名」之究竟了义。

11若离于念,身心世界之名字言说,尚且无存。那有生灭之名字,又那有生灭可说。如此则泯一切相而入真实体。真如性体,从本以来,平等如如。总之起念即非,并起念之非亦非。经云『则非』,如是、如是。此则非之究竟了义。

12须知但遮无照,但泯无存,便非了义。遮中有照,泯中寓存,方是究竟了义。

13学人最初宜用遣荡功夫,以除其旧染之污,使此心渐得清净,乃有见性之望。

1995.5第38集:【09-23-038】

14但用此功,防堕偏空。故须圆融,性相圆融,无碍自在。言「是名」而言「非」者,是明幻有不离真空,相非性而不融。故虽不坏相,亦不可着相。言「非」又言「是名」,是明真空不妨幻有,性非相不彰。故虽不着相,亦不应坏相。而后乃为无碍而圆融。

15以上是不坏假名,会归性体,(六四至六九节)最精最要之义。若不明此义,便非真解,如何能行。虽勤苦学佛,必不能得大受用,甚至走入歧途而不自知。反之,则一日千里,受用无尽也。

16当知般若,是人人本具之智。即是清净心。此清净心,住处无方所,用时无痕迹。本是把不住、取不得的。所谓「心月孤圆,光吞万象」。《圆觉经》云:「有照有觉,俱名障碍。」

17佛说般若,本令人依文字、起观照、证实相。但恐人存有照觉之智。其下者甚至向名言中觅般若。故特于「奉持」之所以时,曰「般若则非般若」。如此一说,直使奉持者心中不留一字,不沾迹相。真是快刀斩乱麻手段。即此便是金刚般若。

18即一切法,离一切相。复能离一切相,行一切法。果能如是奉持,方于世出世法,究竟达其本末边际,谓之『波罗蜜』。

19般若无言无说,境智一如,非实有一法。而法法皆般若之意,以明诸法一如。

20若悟得细而微尘、大而世界,缘生无性,当体即空,皆是假名。则尘尘剎剎,莫非般若。所谓「坐微尘里转大法轮,于一毫端建宝王剎」。「尽十方世界是自己光明」。又曰,「山河及大地全露法王身」。皆境智一如之义。

21「三十二相」一节,是明般若无智无得。「般若非般若」,正显般若正智,觉性圆明,无能觉,无所觉。清净心中,不可有境界相也。总示当即相离相,以奉持而已。

七十、结显持福约命施校

经:须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恆河沙等身命布施。

【节】

1宝施,是外财。今以身命施,是为内财。重于外财远矣。

2『以恆河沙等身命布施』,可知其生生世世,常以身命布施。其为难能也何如,其福德之多也何如。然施相未忘,仍属有漏,不出三界也。

七一、明持福多

经:若复有人。于此经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为他人说。其福甚多。

【节】

1『受持四句偈』,胜过恆河身命布施,此何理也。前(三六节)因甫生净信。(五四节),因解慧增长。皆以宝施校胜。此则解义更深,已开金刚智,知断妄念而捨生死根本。其功行视前更为入里,故以内财校胜也。

1995.5第39集:【09-23-039】

2不知持说此经,金刚智便无从开。虽多劫捨身命布施,而仍未能脱生死轮迴,依然是苦恼凡夫也。

七二、成就解慧当机赞劝标领解

经:尔时须菩提。闻说是经。深解义趣。涕泪悲泣。而白佛言。

【节】

1解行从来不能分开,故曰并进。其必行到,方能解到。必解圆,而后行圆。

2修行不外三慧,闻说此经,便是闻慧。『深解』便是思慧修慧。若不思惟修观,便不能深解。故说解便摄有行。

3『深解义趣』,即是深领会得上文所说「当云何生信、当云何奉持」之所以然也。

4说一深解,不止摄信、摄修,并证亦摄在内矣。信、解、行、证,其实乃是一而四、四而一也。

5此成就解慧经文,乃是开经以来之归结处。师资问答,目的无非望闻法者,能开深解而已。

6经初(三至八节),彼时长老『即从座起』,『愿乐欲闻』,何等欢欣踊跃。此时闻欲所闻,且复深解。真乃希有之幸,此所以喜极而悲也。

7「深解」与最初之「谛听」相应。若不谛听,断难深解。故闻说是经之闻,非泛泛之闻,所谓闻慧是也。

8禅宗六祖能师,闻「应无所住、而生其心」,而得顿悟。古今无第二人。传授衣钵以后,尚为猎人羁绊十余年。此正佛祖加被,磨炼其金刚慧剑耳。若在末世,尤难之难。万人修道,成就不过一、二而已,原因在此。

9但亦不可因难自阻。佛说后五百岁持戒修福,能生信心,便能一念相应。果能闻经实信,尘境皆虚,不为所缚,便入般若之门。

10『义』者,义理。观门行门,若伏若断之真实义是也。『趣』者,归趣,亦云趣向。即下文所说「信心清净,则生实相」是也。

1995.5第40集:【09-23-040】

11长老是世尊之十大弟子,乃因闻解此经,至于悲泣。可见此经真是难遭难遇,岂可轻视,更岂可不悉心体会。

12长老向世尊垂涕泣而道,便是向遍法界尽未来一切众生垂涕泣而道也。意在警策一切众生,当速发无上菩提心,奉持般若,方为绍隆佛种,方为不负己灵。求生净土愿心,即是无上菩提心。大势至圆智抉择,即是无上般若法门。

13总之,长老之喜,为众生喜。长老之感,为众生感。其惭愧往昔,悲泣陈辞,皆为激发众生。

七三、陈赞庆

经:希有。世尊。佛说如是甚深经典。我从昔来所得慧眼。未曾得闻如是之经。

【节】

1『希有』两见。语同意则不同。前因乍悟,如人忽睹难得之宝,故赞希有。今则深解真实义趣,庆快万分。故赞希有。此二字,不止赞佛,兼及赞法,亦有自庆之意。

2『甚深经典』,此经所说,是佛法根本义,是究竟了义,是大智大悲、大愿大行之中道第一义,是第一义空之义,是令信解受持者成佛之义。且一言一字,含义无穷,其深无底,故曰「甚深」。

3长老如是自陈,意在开示大众,如是甚深经典,切不可执着文字,切不可向外驰求。当摄六根,返照自性(净念相继)。乃得开见地,了解经中甚深义趣。

4人之学道,浅深次第,丝毫勉强不得。时节因缘,亦丝毫勉强不得。发大悲心者,亦复性急不得,以机教必须相扣故。

5可见看经闻法,必应将往昔成见,一扫而空,始有契入之望。一有成见,便障道眼。

七四、劝信解约现前劝明成就

经:世尊。若复有人得闻是经。信心清净。则生实相。当知是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

【节】

1清净即是无相,如前以不住六尘生心,为清净心。正明住尘即是着相,少着相便非清净矣。

2『信心清净』,谓由信此文字般若,起观照般若,而得一心清净。虽只说一「信」字,而「解、行、证」并摄在内。

1995.5第41集:【09-23-041】

3观慧,即是奉持金刚般若,离名字言说,不着一切微细广大境界,并希望胜果,亦复不着。但蓦直如法行去,一念不起,果能断得一分虚妄相想,清净心便现一分。便是证得一分法身,而登初住,转凡成圣矣。

4『实相』,是性体之别名。性是本具,无生不生。今言『生』者,现前之义。与前生清净心意同。始觉也,无以名之,假名曰「生」耳。

5『信心清净』,便是实相现前。因其信成就,便心清净。而清净心也,实相也,皆是本性。此显生即无生义。

6所谓证得,亦是假名。实无所证,无所得也。不但此也,所谓「信心清净」者,亦他人云然。是人心中初不自以为信成就,初不自以为心清净。何以故,少有一丝影子在,便是法相,便是取着。

7『第一希有』。「第一」即是正等,言其既正觉,复平等也。「希有」者,正觉也。能以正法自觉,故曰希有。『功德』者,功指修功,德指性德。

8福德与功德,同乎、异乎?福德感果报,功德显体用。福德多就有为言,功德每就无为言。修功德而着相,则功德成为福德。修福德而不着相,则福德即是功德。

9一念相应,谓其一念而与自性清净心相应。相应之义便是证。净宗之一念相应,是指与弥陀之心愿解行相应。如是求生净土,决定得生。

10生清净心之人,虽未成佛,却已成就成佛之法。即离根尘识虚相,生清净心实相。

1995.5第42集:【09-23-042】

11由实信故,而能离虚显实,一念相应,其功德已成就第一希有之菩萨,有成佛之可能。

12信为入道之门。学佛必当首具信心。此经全部,是以生信、开解、进修、成证、明其义趣。故吾人闻得此经,对经中所说之如何生信、如何开解、如何进修、如何成忍,首当一一信入之。然后方为实信,乃能开解修证也。

13当知一即一切,一切即一。(一是任一,非是专一)。《华严》明此义。故约信解行证言之,若以信为主,则一切皆归信。若以解为主,则一切皆归解。余可类推。(主伴之主,也是任一,而非独一)。

14闻法当深会其用意之所在。若执着名言,死在句下,为学佛之大忌,亦非圆融无碍之佛法矣。信、解、行、证四事,无一不关紧要,而信解尤为最要也。

15《大论》卷五十云:「于无生灭诸法实相中,信受通达,无碍不退,名无生忍。」《大论》卷七十三云:「得无生法忍菩萨,是名阿鞞跋致。」《华严》谓八地证无生忍。《仁王经》则在七、八、九地。故言初住证者,是分证。八地等证者,是圆证。

16《观经疏》曰:「无生忍,是初地初住。」地住并说者,可见别初地,圆初住,见地相等。又可见见地不圆者,必至登地乃圆。是以十地菩萨,始终不离念佛也。

七五、明实相

经:世尊。是实相者则是非相。是故如来说名实相。

【节】

1此节经文,是解释实相,以及何以名为实相之义。『是实相』,『则是非相』。正是说明其所说的是性,而不是说相。假名为实相,意谓「性」不同「相」之虚妄,所以名之曰『实相』。

2须知佛经中,一言一名,无不善巧,能使人藉此名言,可以从此面达彼面,不致取着一面。性本非相,而能现起一切相,空而不空,此性之所以为真实也。经文『是故如来说名实相』句,正显此义。

1995.5第43集:【09-23-043】

3相而非相,色即是空。非相而相,空即是色。相即非相,非相即相,正是如来藏真实义。故曰『如来说』。

4佛经中常云,性体空寂。因防人误会性体之「空」为空无,性体之「寂」为枯寂。故复名性体为「实相」。实是真实有,非空无也。相是炽然显现,非枯寂也。

5说名为「实」,显其妙湛总持,常恆不变,虽空而非无也。说名为「相」,显其胡来胡现,汉来汉现,虽寂而常照也。

6古德说实相,为「无相无不相」。此说甚妙,极为简明。性体本不是相,故曰无相。虽不是相,而一切相皆缘起而生,故又曰无不相。无相无不相,正性体之真实相状。相不相俱离,如来藏之真实相状,如是、如是。

7当知佛之说法,原为破众生之执。因偏私故执,因执而愈偏私。众生所以造业受苦,轮迴不已,生死不休,全由于此。而世间所以多烦恼、多斗争,乃至杀人盈城、杀人盈野,亦莫不由此。故世尊出世救苦,首须破此。

8众生所以偏私成执,无他,由其智慧短浅,不知是偏,不知是执。佛曰「无有定法」,以破其偏执之病根。「法」字,通摄世出世间一切法。

9学佛必要修观,以观照圆融之佛理,便能转其向来所有之观念,以化其偏执之病耳。观深,而后见理深。观圆,而后见理圆。见理深则观愈深,见理圆则观愈圆。如是展转修习,智慧即展转增明。于不知不觉间,执情渐化,妄念潜消。遣执、断念,妙用在此。

10多读大乘,以广闻见。静意觉照,领会精微。定慧在其中矣。果能如是,不但修各种功行,皆得自在受用。对一切世法,皆得进退裕如。转凡入圣,基于此矣。

1995.5第44集:【09-23-044】

11清夜平旦时,向自心中观照。对境随缘时,向一切法上观照。依此所说义,深深观照。则受用无穷。

12学人欲见实相,当静心于「一切皆非」上领会。若领会得实相便是非相,便领会得心中少有相不相的影子,便非实相矣。修行用功下手处,即是须于未起心动念时,精密观照。

13当知念头不起则已。起则非之,便是离念之快刀利斧也。岂非最妙观门。

14六度万行,一一如法精进修行,而曾无芥蒂于其胸中。一一精进,不坏也,无不相也。心中若无其事,不着也,无相也。一切世间法,事来即应,事过便休。虽休而能应,应而能休。所谓提得起,放得下。

15如是久久体会四句皆离之义趣而力行之。便能做到应时便是休时,休时便能应时。自然二边不着,四句皆离,此又是最妙行门。人生最高享受,如是、如是。

16若知一切法,实亦非实,非实而实。便知一切法相即非相,非相而相矣。

17佛说一切法,但是幻相而无实体。体唯净心,故曰「万法唯心」。又曰「心外无法」。故可就诸法以明实相。因诸法之实相,即是性故。

18《起信论》云:「因不知一法界故,不觉念起而有无明,遂成众生。」一法界者,一真法界也。十法界万象森罗,而真如则是一也。即一切同体之意。

19若知得一切法之真实状况,莫不空有同时。则上自十方诸佛,下至一切众生,以及山河大地,情与无情。莫不皆以净心为体。净心之实相,本是空有同时,谓之一真法界,诸法一如。

1995.5第45集:【09-23-045】

20同体:(1)金:能现之体(唯一)。(2)器:所现之相(无量)。2.同时:(1)一为无量。(2)无量即一。3.实相:(1)一真法界。(2)诸法一如。

21须知一切法皆由心现。一切实者,一切法俨然在望。此语是破「执无」。一切非实者,一切法当体即空。此语乃破「执有」。若知空有同时,可见空有俱不可说。何所用其分别哉。

22若约究竟义彻底说之。言遣则一切遣。言不遣则一切不遣。须知凡言遣者,因执故遣。若无所执,则无所遣。故「空有同时」亦不可执,执亦应遣。

23「情见」若空,说「空有同时」也可。即说四句又何尝不可。若其未空,说四句固不可,即说空有同时,亦未见其可也。佛氏门中,一法不立,亦一法不捨也。

七六、约当来劝庆今劝后自庆

经:世尊。我今得闻如是经典。信解受持。不足为难。

【节】

1『信解受持』一语,明其不但能信能解,且能解行并进而不退也。

2长老身值佛世,闻法证果,能解空义。此所以自庆『不足为难』。正显末世之十分为难。

3末世众生,既不遇佛,甚难得闻、甚难信解受持者,而竟得闻、竟能信解受持。彼真难能可贵。其根性必远胜我,其鼓舞后学之心,拳拳极矣。

七七、广劝

经:若当来世。后五百岁。其有众生。得闻是经。信解受持。是人则为第一希有。

【节】

1『后五百岁』,则指佛入寂后,第五个五百年,即末法之初。今则三0二二,已在第七个五百岁初。经中凡言「后五百岁」,亦不定在第五。总明其是在末法时代而已。

2《楞严经》云,此时众生,斗诤坚固,入道甚难。斗诤起于执着,执着起于分别,分别起于我见。而佛法则是专治此病。

3可知今日欲补人心,挽回世运,唯有弘扬佛法。以其正是对症良方故也。

4斗诤坚固之人,其障深业重,内因不具可知。加以去圣时遥,善知识少,因缘两缺。于此深经,不但受持难、信解难。即得闻亦已甚难。倘无此三难者,非久植善根,定为佛遣可知。故曰『则为第一希有』。

5居末世而得闻深经,必具胜因,方能得遇胜缘。闻便能生信开解,持戒修福。持戒是断绝染缘,此自利之基。修福是发展性德,亦利他之功也。自他两利,必蒙诸佛摄受。自于此经能生信心,以此为实,解真实义也。

1995.5第46集:【09-23-046】

七八、释显其故正显不着有

经:何以故。此人无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

【节】

1上言是人便是第一希有。何以便得如此,此下三节,正释明其所以然也。

2末世众生,必宿具般若根性,我法等执较薄。方能于浊恶世中,得闻此法,超出常流,信解受持也。

七九、转显不着空

经:所以者何。我相即是非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是非相。

【节】

1我本缘生幻有,当其现幻相时,即是非有,故曰『我相即是非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是非相』,理亦如是。

2一切法相,皆是幻相,本非真实。正明其「有即是空」也。所以可离。譬如翳眼见空花,花处即是空处。何必灭花而别取空。翳净则花自无。此亦如是。

3约性,一真法界,本无差别,本来常恆。哪有我人众寿诸相。

4约相,五蕴本空,我、人、众生,莫非五蕴假合,本来皆空。所谓寿者相,是念念迁流,剎那生灭之相续,亦即是非相。

5《楞严》云:「纵灭一切见闻觉知,内守幽闲,犹为法尘分别影事。」其病在一「守」字。有所守,即是所执。何故如是,见未彻底故。

6今此人既彻见我人等相即是非相,是能洞明一切相有即非有也。故能见如不见。虽万象纷纭,而胸次泰然。慧彻三空,真是大根器者。故曰『第一希有』。

八十、结显名诸佛

经:何以故。离一切诸相。则名诸佛。

【节】

1若能『离一切诸相』,便证法身。故曰『则名诸佛』。

2诸佛有二说,一为十方三世诸佛。一为初住以上,极果以前,名分证觉,亦名分证佛。共有四十二位,故名「诸佛」。

3此人能「离一切诸相」,是已证得法身。亦即是「信心清净则生实相」,「成就第一希有功德」。

4所谓实相、诸佛,皆是假名,即皆不可执。故应一切非、一切离,信心方得清净。

1995.5第47集:【09-23-047】

八一、如来印阐印可

经:佛告须菩提。如是如是。若复有人。得闻是经。不惊不怖不畏。当知是人。甚为希有。

【节】

1《天亲论》曰:「惊,谓惧此经典非正道行故。怖,谓不能断疑故。畏,谓由于惊怖,不肯修学故。」《智者疏》曰:「初闻经不惊。次思义不怖。后修行不畏。」合《论》《疏》观之,则『不惊』即是信。『不怖』即是解。『不畏』即是受持。

2闻者当知,法本无定,佛不欺人。何必惊怖疑畏,庶几得有信解受持之望耳。

八二、阐义阐明观行离相义约般若明

经:何以故。须菩提。如来说第一波罗蜜非第一波罗蜜。是名第一波罗蜜。

【节】

1『第一波罗蜜』,指般若言。『如来说』,表是约性而说。性体空寂离相,故曰『非』也。性体虽无相,而一切相皆缘性起,此第一波罗蜜亦是缘性而起。故曰『是名』。明其相不离性,仍应会归于性也。

2此节经义,深极要极。「第一波罗蜜」三句,正是说明「不惊」乃至「希有」之故。

3般若称「第一波罗蜜」者,因其为诸度之母故。诸度因有般若在内,皆称「波罗蜜」。是诸度不能离般若,般若亦不能离诸度而别有存在。虽不别有,非无第一之名,故曰「是名」。皆明不可执着耳。

4佛所说法,无有一法能离般若。则菩萨道、菩萨行、五德、三福、六和、三学、六度、十愿。日用寻常处事待人接物,一一无非般若也。由是可知,法法不离般若,法法皆圆,皆可名第一。则般若之称第一,乃是假名也。当由悟得说「非」,说「是名」。无非空其着相之病,并非坏其相也。

5若于般若义趣未明,虽读其他圆融经论,既未在根本义上用功,其见地何能彻底。见未彻底,又何能圆融。

6佛所说法,本来法法皆圆。学者必当时时以此圆义,于自心上,于一切法上,微密观照,精进用功,以去其偏执之凡情。然后自己之圆解,庶几可开。

1995.5第48集:【09-23-048】

7学佛当审时机。「机」是根机,机缘也。所谓「时」者,如南北朝时,北魏南梁,无不大弘佛法,讲席极盛,然不无取着文字相。故达摩东来,乃不立文字,直指人心,正对时病。

8今则大都不明佛理,正当广劝读经,药其空疏。不立文字,今犹非宜也。故不如发起大悲大愿,修福持戒,一心念佛,亲近释迦、弥陀两位大善知识。一面以此经义理,观照自心,遣其凡情。一面恳切持名,求与众生同生净土,满菩提愿。现世修行,无逾此法。(此是江味农居士一生持修的心得。)

9般若非离余五度而别有,五度皆是行门。可见般若虽明空义,而空义不能离实行。则般若之绝非偏空明矣。

10五度离般若,不为波罗蜜,即不能到彼岸。

八三、约余度明正明

经:须菩提。忍辱波罗蜜。如来说非忍辱波罗蜜。

【节】

1「余度」,指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等。此为万法之总纲,即一切法无不含摄也。法法皆离相,则法法不离般若。法法即是般若。

2今独举『忍辱』言,以忍辱最难离相,故特举此,以概其他。佛说此,意在令众生举一反三也。

3般若即在余五度之内,不能独存。若行忍辱法,不学般若,便不知离忍辱法相。不离法相,则生瞋恨。忍辱之功行破矣。可见般若是与余度共行之法,非别行之法也。

4般若「空」也,余度「有」也。空有本来同时,不可离也。所以当两边不着,会归中道。

5菩萨行以「般若」为主,即以空为主也。所以虽不应坏有,仍不应着有也。虽会归中道,中亦不着。此佛菩萨所以以大空三昧为究竟。以无智无得为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6必能如此,然后可以随形六道,现百千亿化身。虽一切法炽然而生,而一心湛然,本无所生。此之谓得大自在,得大受用。能度一切苦厄者,端赖乎此。此是般若究竟义。非学此不能入门,不能究竟。

1995.5第49集:【09-23-049】

7「般若」,理也,智也。观门也。诸度,事也,境也。行门也。理事从来不离,观行要当并进,智境尤须双冥也。

8梵语「羼提」,义为「安忍」,又名「忍辱」。安忍是总名,忍辱是别名。总为安忍顺受也。

9学道人在在处处、时时刻刻,皆应安心不动。无论行何事、遇何境、修何法,皆应一心正受。即名为「忍」。

10如修诸法本不生观,而得妄念不起。其心已正受此法而安住不动矣。故名无生法忍。亦名证无生、悟无生。

11约世间法言,如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此即古人所谓坚忍。

12由是可知,「安忍」统括一切之名。要知举忍辱为言,意在以偏概全,以别明总。何以故,世间最难忍者,莫过无端受辱。此尚须忍,其他可知。

八四、引证引本劫事

经:何以故。须菩提。如我昔为歌利王割截身体。我于尔时。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何以故。我于往昔节节支解时。若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应生瞋恨。

【节】

1「歌利王」事,即在本劫,即贤劫也。世尊出现在住劫中之第九减劫。时人寿普通为百岁至七、八十岁。屈指至今,又三0二二年矣。故今时寿命,七十为最高,四十、五十最普通,此报纸所常见者,足徵佛语非虚。间有过百岁者,稀少已极,此必有特别善因,方能致此,乃是例外。

2生当此际,惟有劝导大众,同归佛法,持戒修福,能种善因,必得善果。

3佛言一切唯心造。又言一切法莫非幻相。故寿命、世事,虽有定数,实则定而不定,事在人为而已。更当普遍发大悲心,一心念佛,求生净土,得一个究竟。则世出世间,皆有一个办法矣。报佛恩在此,救一切苦在此,满菩提愿亦在此。

4歌利王事,见《讲义》卷三第一一0页。此王即憍陈如尊者之前身也。

5因无我、人等相,方能不着忍辱相,境缘现前,安心不动,任其割截,忍此奇辱。当知忍此奇辱,他人见之云然耳。菩萨尔时若无事然。无所谓辱不辱,无所谓忍不忍。此乃是忍辱非忍辱。正是般若正智。故内无能忍,无我相。外不见所辱,无人相。并割截之事亦不见,是无众生相,无寿者相。

6般若正智现前,则通达一真法界。一真法界中,哪有人、我、生、佛、生、死等一切对待之相。四相皆无,万念俱寂。何所谓辱,何所谓忍。知此,则知一切行门,非仗般若不能成就矣。

1995.5第50集:【09-23-050】

7一切修行人,非仗般若不能无罣碍,不能得自在,不能到彼岸矣。

8世间之人,纵令未能人人如此成就。但能人我分别之见少少轻减,则斗争亦必减少。世界当下太平,安居乐业矣。所以般若是佛陀教育的真精神,无上法宝,不可须臾离者也。

9必须离人我等分别之相,使其心一念不生,安住不动。然后乃得恩怨平等,成就大慈悲定。然后乃得虽遇极大之逆境恶缘,不生瞋恨。瞋恨毫无,然后乃得普度众生,满菩提愿。

10忍辱非易,非久久修学般若,得大空三昧。正恐忽遇极大逆境恶缘,瞋心少动,尽弃前功。

11菩萨发愿平复,便得平复如故,则有三义:(1)佛加被故。(2)大慈悲故。(3)心清净故。观照功行深醇,一心清净。心清净故,法界清净。此时悲愿之力伟大无比。有愿即成。谓之诸佛加被也可,谓之唯心所现也可。

12『瞋恨』为修行人之大忌。无论在何时、遇何境、修何法,皆断断不可生瞋恚心。

13世事莫非梦幻,如意不如意,何必认真。此而不知,尚何觉悟之有。故瞋心一起,菩提种子,便完全消灭。

14佛言,忘失菩提心而修诸善,魔所摄持。普贤菩萨说,菩萨之过失,莫甚于瞋心者,以前所积功德,虽多如森林,瞋火若生,一齐烧尽。可不惧哉。

15生瞋恨,由有四相。般若正智,药其着相之痴,贪瞋无由,可除也。

16世间万事,莫非对待。因对待故,极易生起分别计较。此所以有贪瞋也。若能于对待中,看出消长盈虚的道理。为之消息而通变之,以治理一切世事,不能不服其为世间圣人。

17佛法则看破其彼此相形(相对)而有。一切虚幻不实,有即非有。然而不无虚幻显现,非有而有也。故既超乎其表,而不为所拘。仍复随顺其中,而不废其事。超乎其表,是为不着。大智也。随顺其中,是为不坏。大悲也。

1995.5第51集:【09-23-051】

18学佛人能见及此者,曰开道眼。此时急当养其道心,当令心如虚空,超然尘表。必须生空、法空、而后心空。复于此际,提起一句万德洪名,一心而念。但念阿弥陀佛,佛外无念。上与十方如来,下与法界众生,息息相通矣。

19此心与佛以及众生,无异、无相。多读《大乘无量寿经》、《金刚般若》,以薰习长养之。则道眼益开,道心坚固。是为般若净土同修之法。

20此法与一真法界相应,与实相相应,与空有不着、性相圆融相应,与第一义空相应,与「心净土净」之义更是相应。修绝待殊胜之因,证绝待殊胜之果。

21欲出迷途生净土者,必须我法双空。因无论着我相,或着法相,少有分别计较,便是住尘生心。心有尘染,那得清净?净心未能,净土不生也。

22《华严》明「一即一切,一切即一」。本经曰「无有定法」。故不可执着。如布施统摄六度。忍辱亦统摄六度,忍名为戒。听其相害与结来世缘,是布施。不生瞋恨,是禅定。多劫修此是精进。无我人等相是般若。推之诸度,度度皆然。是故圆人一修一切修也。

1995.5第52集:【09-23-052】

23当知戒、进、定三度,离捨忍两度,便难成就。若不能捨、不能忍,则为修行之大障碍。故施忍两度,实一切行门之主要。此本经所以但举此二为言也。若此两度能离相,其余行门,自然能不着矣。

24学般若者,首先学「捨」。持戒,是捨一切染缘,捨向来恶习。修福,便应施捨,先学捨行,以遣执破我。乃能增长般若种子。所以于章句,能生信心,以此为实。此即是真实智慧也。

25若于般若、布施、持戒、忍辱、禅定,一一不懈不退,是为精进。须知于法,随得随捨,绝不着相自满。法法本来圆融互摄,故云「一即一切,一切即一」,是缺任一皆不可,皆不圆满也。

26一切行门,捨忍二度,固为主要。而「捨」尤为主要中之主要。以捨能遣执破我,最能消业除障。最能彰显般若正智。

27法与非法不取,便是一切皆捨。捨之罄尽,则如如而不动矣。得成于忍矣。当如是知,如是学。

八五、引多生事

经:须菩提。又念过去。于五百世作忍辱仙人。于尔所世。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

【节】

1『仙人』,通指一切修行人。古译佛为金仙。

2世尊往昔行菩萨道时,布施身命,不可数计,岂止五百世。今云『五百世作忍辱仙人』,意在显明多生多世布施生命,皆行所无事,其心安忍而不动也。故曰『于尔所世,无我相云云』。

3观门之般若,行门之捨忍,为学道要门。

4众生之为众生,因有贪瞋痴三毒。般若治痴,捨治贪,忍则治瞋。三毒之病根甚深,非多多修捨,贪何能破。非久久修忍,瞋岂能除。然若非精修般若,具足三空之智,以去其着相分别之愚痴,则捨忍亦终不能成。余度亦有名而无实矣。

1995.5第53集:【09-23-053】

5着相便是三毒。故当离相捨忍以拔除之。行人当知所先务也。

6若心取相,即为着我人众生寿者。心有分别,便是无明,便违平等一真法界。故发菩提心者,应无所住焉。

八六、阐明说法真实义总结前文结成无住发心标结

经:是故须菩提。菩萨应离一切相。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

【节】

1前云,离一切相则名诸佛,是约证果说。离一切相以修六度,是约修因说。此节经文即承其义,而结归到应离一切相而发心。是起修之因,是说到本源上。无论果位、修功、因心,而离相则始终一贯。则般若为贯彻始终之法门,离相是转凡成圣之途径,当可洞明矣。

2度无边众生,令入无余涅槃者,发『菩提心』也。实无众生得灭度者,『应离一切相也』。

八七、释成

经:不应住色生心。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应生无所住心。

【节】

1此节释成上文应离一切相。发起平等慈悲之觉心,则心生起时,便当摆脱色声等等对待之尘境,而不应住着。则一切相皆离矣。但应生起于所有对待的尘境,一无所住的心,乃是菩提心也。

2生心时即是无住时,无住时即是生心时。如此,则有即是空,空即是有,空有同时。在在处处,无一非中。所谓圆中,则我法双空,四句俱遣,乃无相之极致,方为发离一切相之无上菩提心。

3当知清净心,即是本性,所谓本来面目是也。十方法界所共具,故又名一真法界。

1995.5第54集:【09-23-054】

4若相离得一分,清净心便显现一分。最初离得一分时,名初住菩萨。亦名正定聚。(正定,住义。聚,类义。)言其人已入圣果之类,永不退转无上菩提,故名正定聚。至此地位,方称信成就。由是历尽四十一位,断最后一分无明,清净心圆满现前,是名妙觉,亦称为佛。可见由初心至果觉,功行唯一离相而已。

5受持此经,必将所说义趣,彻底领会。然后乃能历事练心。尤应于行住坐卧时、穿衣吃饭时、迎宾送客时、日常工作时,时时处处,常将所领会的义趣,存养心中,优游涵咏,勿令间断。务将经义与此心,融成一片。即此,便是薰习,便是观照。不必定要打坐观照也。如此用功,能使无明渐减、渐薄,增长菩提,遣执破我。此是最亲切有效的修行方法,毫不费力费事,而能得大受用。

6永嘉云:「恰恰用心时,恰恰无心用。无心恰恰用,常用恰恰无。」第一句「生心」也,有也,照也。第二句「无所住」也,空也,遮也。合而观之,便是『生无所住心』,亦即是空有相即,遮照同时。第三句,即「无住而生心」也。第四句,即「生心而无住」也。合三、四句观之,则是遮、照、空、有、无住、生心,俱不可说,而又恰恰是『生无所住心』。

7当知生无住心,即是生清净心。生清净心,即是生实相也。

8总之,『生无所住心』是离一切相之真诠,所谓圆离是也。圆离者,一空到底,亦即是理无碍、事无碍、理事无碍、事事无碍。

八八、反显

经:若心有住。则为非住。

【节】

1本来无一物,「住」则有物矣。『有住』,即有惑业苦。「住」,即三界六道之根源。故一切皆不应住。此一部经,千言万语,一言以蔽之曰,「无住」而已。

2『不应住色生心,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实具深意,因尘世众生之环境,不离此六。住尘生心,乃无始来之积习。而欲了生脱死,必须背尘合觉,定要做到一切不住,所谓「不住」,乃不着之谓,非谓不行其法。

3行之方便。以世法言,凡所当为者,自应尽心竭力,不错因果。无论如何艰难困苦,决不可起劳怨之心。无论如何成绩优良,决不可存居功之想。不幸失败,亦决不因之烦恼忧愁,慨叹忿恨。必须此层做到,方能达到事来便应,事过即忘,得与不着相应耳。

4以出世法言,要在无论修得如何久、如何好、如何完备,而决不自是,决不自满。如此乃能达到行无所事也。

5无我之理,破我之法,唯有佛典最精最详。当多读多诵大乘经论,深观圆观,而得深解圆解。如《圆觉》、《楞严》、《楞伽》、《地藏》、《净土五经》,皆应多读。《华严》、《法华》,若不能尽读,或读一种。若不能全读,或读数品皆可。

1995.5第55集:【09-23-055】

6读经,当至诚恭敬读,悠游涵咏读。其中紧要之句,须时时存养于心中,令与自心冥合为一,此最妙之观门也。尤须以行持助之。持戒修福,精勤忏悔,礼敬三宝,请求加被。消除夙障,开启正见。

7要发广度众生之大愿,读经念佛,仰仗弥陀本愿加持,除其障蔽,解行并进,久久不懈。则障渐轻,心渐空,慧开观圆,我法二执,渐化渐除。法与非法,渐渐不着。所谓水到渠成,有不期然而然者矣。

8菩萨广度众生,生生世世,不捨众生,不捨尘境。以是之故,必应不住六尘生心,而后乃离一切相。相离则性显,性显而后乃能不动道场,现身尘剎,满其上求下化之弘愿也。

9发大心,修大行,不亦难乎。虽然,有胜方便在,难而不难也。方便云何,念佛求生西方是也。

10当知念佛求生法门,正为发大道心者说,兼为余众耳。《起信论》云:「若人专念西方极乐世界阿弥陀佛,所修善根,回向愿求生彼世界,即得往生。常见佛故,终无有退。若观彼佛真如法身,常勤修习,毕竟得生,住正定故。」往生不但信根成就。且已分证法身,分身百界,广度众生。

1995.5第56集:【09-23-056】

11我等若离相与念佛同修,仰蒙本师及接引导师十方诸佛护念之力,则一推一挽,顺风扬帆,有不速登彼岸者哉。

12观照功夫,下手方法,若不得力。则念佛,心中有佛即是真实功夫。

13起心动念时,即提起一句佛号,令佛与念,水乳交融,与虚空法界,成一大光明海。但如是蓦直念去,心少昏散,便振作而融摄之。

14常令其心等虚空遍法界超出尘外者,性体本如是故。常作此观,令此心空空洞洞,则念佛时,便易得力。

15念即是佛,佛外无念。我与弥陀,本与十方诸佛、法界众生,同一性海,无彼此、无差别。念念上求、念念下化。所向无前,至诚念之而已。

16凡夫染念不停,不得不借念佛之净念,治其住尘之染念。念佛之念,虽非真如本体,却是趋向真如之妙用。何以故?真如是清净心,佛念是清净念。同是清净,得相应故。念佛之念,念念不已,能至无念,故曰「胜方便」。

17极乐世界,亦是幻相,然而不可不求往生。净幻非同染幻。清净土,本由清净心显现故。当知净心净土,本来不二。

18在凡夫位,应捨染趋净故。当知生净土后,则供养他方诸佛,普度遍界众生,何尝住着净土之相。亲近弥陀,成就信根,此求生净土之重要原因也。

19行菩萨道,应现起庄严妙相之清净土,以救痴迷着相之苦众生。今之求生,正为速证无生,乃得现起无边净土也。

20心净则佛土净,不着有也。求弥陀之接引,不着空也。此即是真修二边不着也。

1995.5第57集:【09-23-057】

21知一心作而无碍故。性相本来圆融,染幻尚无碍,净幻岂复有碍。知一切法心现识变。则不着不坏,性相圆融,一切无碍。

22知此,则知净土与般若、求生与离相,语别而义实无别。舍此不图,岂非自误。

23当知不应住、无所住,是但除其病,不除其法也。即色声香味触,供佛度众,乃至养此色身,皆不能废而不用。若能不着,何碍之有,当如是领会也。

24念佛,生心也。离相,无所住也。此心虽空空洞洞,却提起一句佛号,正是生无所住心也。妙莫妙于此。求生原为证无生。离相求生同修矣。

25行解方便,当同时并进。若解之一面,得其方便,则可以增智慧、养道心。若行之一面,得其方便,则喜怒哀乐,或不致牵动主人翁。亦不致矜张急燥,自是自满。不然,正念必提不起,千万勿忽。

26平时于起心动念时修。更须于对遇境缘时用功,以历事而鍊心。修福修慧、与众结缘、大慈大悲、自觉觉他、平等不二。但修慧不修福,仍是我相未除,诸佛未必护念。

八九、结成无住布施结不应

经:是故佛说菩萨心不应住色布施。

【节】

1发菩提心,即是发六度心。不应住六尘生心,正为行布施六度耳。

2一有所住,已为境转。则布施等功行,必不能圆满。故应离一切相,广行六度,利益一切众生。

3『佛说』二字,亦有深意。佛为过来人,乃经验之谈,非同理想。

4长老问意,在得一安住其心之方也。而一切无住,正是安心之妙方故。一切不住,即是离一切相。即是不为境转,则其心安住而不动矣。

5当知必一切无住,而后得所安住。必始终无住,而后法身常住。且并法身亦不应住,故曰不住涅槃。乃入无余涅槃也。

6禅宗可二祖,问安心法。初祖曰:「将心来与汝安。」曰:「觅心了不可得。」初祖曰:「吾与汝安心竟。」此与本经问答之意正同。会得了不可得,则安心竟矣。

九十、结成应总标

经:须菩提。菩萨为利益一切众生。应如是布施。

【节】

1发菩提心,所为何事?为利益一切众生耳。若不布施,与众何益。故『为利益一切众生,应如是布施』。

2此中是令离能施所施等相,布施一切众生。福慧双修,展转利益。皆知离一切诸相,成菩萨成佛。如是布施,是为真实利益。

3『布施』,捨己利他之行也。佛法中,不但布施是利他。一切行门,唯一宗旨,皆为利他。

1995.5第58集:【09-23-058】

4本经主旨,在于无住。无住之旨,在于遣执破我。而捨己利他,又遣执破我之快刀利斧也。故于观慧则发挥无住,于行持则独举布施。观行二门,相应必成。

5度他正所以自度,利众正所以自利。佛法妙用,正在于此。一切佛理,皆应如是领会。如但教以一切不住,而其心安忍,如如不动,便因是而成就。但令看破五蕴色身,放下贪瞋痴。而色身却因是而健康安乐。但令修出世法,而世法亦因是而日臻治理。

6能信者,皆知发菩提心,行菩萨道。上可转凡成圣。中亦成大仁大智。下亦是善人君子。三皇五帝之盛,不是过也。

7不信者,皆以为厌世。信者亦认为与世法无涉。辜负佛恩,莫此为甚。是皆未明佛理之过也。

8发大心欲弘扬佛法者,首宜将此义,尽力宣说,彻底阐明。俾大众渐得明了,多入佛门。则化全世界为大同国,化尽法界为极乐邦,亦不难也。愿共勉之。

九一、别明

经:如来说一切诸相。即是非相。又说一切众生。则非众生。

【节】

1『一切众生』、『一切诸相』,皆是同体之性所现。故莫不有即是空,空即是有也。此义前已屡说,此是般若主旨。若非彻底明了,一切佛法,便不得明了。所有观门行门,种种修持,便不能得力。故今更详析说之。

2当知一切法,莫非因缘聚会,假现有相。缘聚则生,缘散便灭。正当聚会时,复起变化,无常无定。可悟其并非坚实,实是幻现之假相。此之谓「有即是空」。凡夫误认为实,遂致取着,随之流转,此轮迴之因也。

1995.5第59集:【09-23-059】

3一切法所以有种种不同,是随业力而异(唯识所变)。业力复杂,现相亦复杂。业力纯净,现相亦纯净。丝毫不爽。此之谓「空即是有」。凡夫不明此理,拨无因果。取着空相,无所不为,此堕落之因也。

4业从何起,起于心之有念也。念与业时时变异。惟此同具之灵性,则从来不变不异,为一切法之本体。有体必有用,有用必有相。相虽幻有,而从来不断。故不应着有,亦不应着空也。

5既知相由业转,业作于心。则知一念之因虽微,其关系却是极大。学人应于起心动念时,观照用功也。

6应知相即非相,生即非生。既不着有,亦不着空。如是空有双离,以行六度万行,乃能利益一切众生。

7修二边双离之因,证寂照同时之果。是为究竟之利益。发大心者,如是空有双离,以行布施。布施此空有双离之妙法。则自他皆得离相见性,断念证体,同归性海。其利益之大,不可思议。

8一切众生,一切诸相,有种种义。概括为四:第一、「相」者,相状。谓有生之类之相状。不但指外形,兼指内心状况。种种生类,色心相状,差别不一,故曰种种。如是一切诸相,俗眼观之,宛然现有,道眼观之,除五蕴变现外,实无可得。经言「当下即空,生而无生」。故曰『一切诸相,即是非相』。此明生空之义。五蕴本身,亦众缘和合,亦本非实(今人谓之分子、原子、电子、粒子、波动等是也),当体即空。故曰『一切众生,则非众生』。此明法空之义。明生空,所以破我执、离我相。明法空,所以破法执、离法相。生空、法空、空空,是为三空。具此三空之正智,名金刚般若也。

9通达众生非众生,则知众生性本空寂同佛。故誓愿普度一切入无余涅槃,而无众生难度之想。且度尽众生,亦无众生得度之想。何以故,众本无众,生本无生故。如此,方是为利益一切众生发心之菩萨。

1995.5第60集:【09-23-060】

10第二、以「众生非众生」之义,证明「诸相非诸相」之义。一切众生,五蕴色身,皆是四大聚合,业力执持。清净心中皆无此物。

11第三、「相」者,我人众寿,四相不一,故曰『诸相』。无论取着身相、法相、非法相,皆为着我人众寿,故曰『一切』也。经初曰:「菩萨于法,应无所住,行于布施。」

12第四、『诸相』,谓布施之人、所施之物。『一切』者,人是五蕴和合,物则品类繁多。无论施者、施物、受者,莫非因缘聚合,现此幻有,故皆曰『非』。是之谓「三轮体空」。「轮」喻此三,展转利益,不休息也。此三皆是幻有,当体即空。又谓此三,相体幻有,性体空寂。若明当体即空,则能不着于相。若明性体空寂,则当会归于性。总之,虽布施而不住,虽不住而恆施。是为布施波罗蜜。

13常作正念,以为警策。应常存凡所有相,空有同时想。众生眷属想。万法同体想。众生本来是佛想。若有观慧而不行施,则等于空谈。若但行施而无观慧,则等于盲修。

九二、正明真实明说真实

经:须菩提。如来是真语者。实语者。如语者。不诳语者。不异语者。

【节】

1此明上来所说无住发心,无住布施诸义,皆由亲证而知,真实不妄,以劝信也。『真』谓真如,『实』谓实相。明佛所有言说,皆从真如实相中流出。故曰『真语者,实语者』。『如』者,无差别,明其无我也。契证无相无我空寂平等之真如也。

2相虽非体,然是体之用,用不离体也。体虽非相,体必起用,用不无相也。说「则非」、说「是名」、说「应无所住而生其心」、说「应生无所住心」,如是等等,双遮双照,双冥双存之语。皆是『实语者』。『不诳语』,佛不诳众生。『不异语』,虽说种种乘,皆为一佛乘也。「如语」,是如其所亲证者而说之也。故五语中,如语为主。

3应知真语、实语,皆是亲证如此。绝非影响之谈,何诳之有。言有千差,理归一致,何异之有。殷殷劝信,苦口婆心,至矣尽矣。

九三、明法真实

经:须菩提。如来所得法。此法无实无虚。

【节】

1此是如来所证,其深无底,包罗万象。所得之法,正指性言。犹言称为『如来』者,以其证得无实无虚之性耳。

1995.5第61集:【09-23-061】

2『如来』是性德之称。『无实无虚』,乃性德之容。「无实」者,生灭灭已,凡情空。无智亦无得,圣解亦空。「无虚」者,寂灭现前,体现。能除一切苦,用现。质而言之,无实无虚,犹言寂照同时。寂则无实、照则无虚。心清净,无实也。生实相,无虚也。

3约凡夫妄心言,亦复无实无虚。觅心了不可得,无实也。一念具足十法界,无虚也。由是可知凡圣同体矣。

4全经主旨,在于「应无所住」。世尊言此之意,是令以无实之观,成就无虚之果。无实观者,即最后所云,观一切法,如梦如幻是也。常作此观,执情自遣。此是破一切凡情之总观、要观。万不可须臾离者。

5『无实无虚』,最要之义有三。(一)是形容性德。(二)是形容如何得性德。(三)是形容如何修性德。理、事、性、修、因、果,罄无不尽。故此一语,不但将本经所说道理,赅括无遗。并将大小乘佛法,总括无遗。故曰:「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

6不但此也,一切凡夫心相,一切世间法相,一切因果法相,亦莫不尽括无遗。此正是《法华经》所谓:「如是相,如是性,如是体,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缘,如是果,如是报,如是本末究竟。」此之谓诸法实相。故此一语,真乃大乘法印。

九四、重以喻明喻住法之过

经:须菩提。若菩萨心住于法而行布施。如人入闇。则无所见。

【节】

1此节是明执实则布施之功德全虚。正是「无实无虚」的反面。『法』谓一切法,不外境、行、果。「境」者境界,五蕴、六根、六尘等。「行」者修行,即六度等。「果」者果位,即住、行、向、地,乃至无上菩提。亦兼果报,如福德、相好、神通、妙用等。

2行六度而自以为能行,此住于行。若有名誉等想,便住于境。心存有一所得,便是住果。无论心住何种,皆是住法。

3『闇』则一无所见,仍在无明之中。永嘉云:「住相布施生天福,招得来生不如意。」

1995.5第62集:【09-23-062】

4不知观空,必随境转。生天之后,决定堕落。『入闇』,喻不见性。喻此人道眼未开,无明未破。虽学大乘行布施,既是盲修,必生重障。

5当知学佛,若道眼未开,势必处处杂以情见。岂但六度行不好,且必增长我慢,竞起贪瞋,反将佛法扰乱,行得不伦不类,启人疑谤。直是于佛法道理一无所见。岂止不能见性而已。「执法为实」之过如此,我等当痛戒之。

九五、喻不住之功

经:若菩萨心不住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见种种色。

【节】

1若能『心不住法』(无实)。而又勤布施(无虚)。是其人道眼明彻,空有双离。真为依文字般若,起观照般若。则游于佛日光辉之中,彻见如实空,如实不空,具足体相用三大之性。如佛所得也。其功德不可思议也。

2住法布施,尚且如人入闇。然则住着根尘等境而不行布施者,当入何等境界,真不堪设想矣。

九六、结成

经:须菩提。当来之世。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于此经受持读诵。则为如来以佛智慧。悉知是人。悉见是人。皆得成就无量无边功德。

【节】

1『当来』,通指佛后,意在展转弘扬此经,不令断绝,利益无尽焉。

2『受』,领纳义趣,即是解也,思慧。『持』,如法而行,修慧。又执持,服膺不失。『读诵』是闻慧。

3先言受持,是明其已开圆解,信圆持亦圆。是人深契佛旨,蒙佛加被。是人功德,惟佛证知。

1995.5第63集:【09-23-063】

4若人能受持读诵此经。其无明,则受真如之薰。其知见,则受佛智之薰。是皆得蒙佛如来加被,『成就无量无边功德』。

5『皆得』者,无论僧俗男女,凡能受持读诵,无不如是成就。即不明义,但能读诵,亦必得之。何以故?果具有真实信心,至诚读诵。先虽不解,后必开解。

6『功德』,指自利利他,绍隆佛种。皆得成就如是功德,明其皆得成菩萨,乃至成佛也。总以劝人必须受持读诵此经,悟此心性,全性起修,全修证性耳。

九七、极显经功约生福显立喻

经:须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初日分以恆河沙等身布施。中日分复以恆河沙等身布施。后日分亦以恆河沙等身布施。如是无量百千万亿劫。以身布施。

【节】

1「显经功」,即是显般若正智,此智乃是佛智,所谓无上正等正觉。世尊历劫以来,为众生故,勤苦修证所得,无实无虚之法。今将此法和盘托出,而成此经。为未见性者,示以真确之图案。指引众生到彼岸之方针。以亲身经验告人,俾有所遵循故也。

2此经是佛佛传家法宝。世尊因亟欲传授家宝,亟欲一切众生,皆知此经之大,不可思议。正所谓开自性三宝,成常住三宝。

3能住持三宝者,就极低限度言之,亦足以启发善心,挽回世运。此经之最大宗旨也。

4显经功中,先显能生殊胜之福。喻云一日三时,以不可数计之身命布施。历时长极、布施重极、行愿坚极,此菩萨之行门。福德之大,岂可以数计,而不及闻此经而生信者,何故?此理下详。

九八、显胜约福总示闻信即胜

经:若复有人。闻此经典。信心不逆。其福胜彼。

【节】

1『不逆』,不违也。闻此经,深信非依此行不可。发起一一如法行之大心。是为『信心不逆』。即是发决定起行之信心。

2『其福』,正指下文荷担如来,当得菩提,果报不可思议。故非他福所可比拟。

1995.5第64集:【09-23-064】

九九、持说更胜

经:何况书写受持读诵。为人解说。

【节】

1发心即胜,正因其决定起行。『何况』者,显其更胜。

2『书写』,为广遍法施也。如今日发心弘扬流通,布施供养此经,无论印经、录音带、影带、电脑软件、CD等等,其功德与书写等同。

3『受持』即是解行并进,所行不外离相施供,利益一切众生。『读诵』是薰习胜解,增长胜行。『为人解说』,是行法施以利众。此经甚深,发心为众解剖无谬,乐说无碍。令闻者得明义趣,启发其信解受持之心也。足证其真是信心不逆。发此心时,悲智行愿,一一具足,故能「荷担如来」。

4若于此经不能信心不逆,自不能受持解说,广为弘扬。则佛法究竟义不明,佛种便有断绝之虞。此中关系,极其重大。则信心不逆之人,岂彼但知长劫苦行者,所能及哉。

5观行二门,虽然并重,而以观慧为主。而观慧要在实行中见。经中处处以「布施」与「无住」并说,即明此义。

6上来四次较显经功,次次增胜。初次(三六节)生信文中,能生信心,以此为实。乃至一念生净信者,其福胜一大千界宝施。以明其趋向佛智,便是承佛家业也。二次(五四节)开解文初。三次(七十节)开解文中。今第四次(九七节),说在深解义趣及自证之法后。明其既能信心不逆,便不必经长时之苦行,便能如佛所证得者,而证得之。

7「信心不逆」,是一一如法。由其已开慧解,知非如此不可。故能坚决其心,实行不违,正是所谓初发心时,便成正觉之人也(如发决定愿心,求生净土)。虽尚是凡夫,其功德已超长劫苦行之菩萨也。

8信得信心清净则生实相,信得应生清净心。岂非正念真如之直心乎。信得利益一切众生,应空有双离,行布施六度。岂非乐集一切诸善行之深心,拔众生苦之大悲乎。则信心不逆者,圆具三心也。

9此经观行,极圆极顿。果能深解义趣,信心不逆,其为圆顿根器无疑。而圆顿人乃是一位摄一切位,且可一超直入。惟在当人始终不逆,荷担起来,决定当得无上菩提也。

10信心不逆中,既具三心,即是具足三聚净戒。「直心」便是摄律仪戒。「深心」是摄善法戒。「大悲心」是摄众生戒。由此可悟经初言「持戒修福者,于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为实」之所以然矣。欲于此经信心不逆,决当从持戒修福做起。

11直心是断德,成法身。深心是智德,成报身。大悲心是恩德,成应化身。信心不逆,成就如是种种功德,其福之殊胜不可思议,果报亦不可思议也。

一00、举要别明约教义明

经:须菩提。以要言之。是经有不可思议。不可称量。无边功德。

【节】

1『不可思议』,指法身言,即是体也。性体空寂,离名字相、离言说相、离心缘相。故必须离相自证。『不可称量』,指报身化身言,报化即是相用也。

1995.5第65集:【09-23-065】

2『无边』以明事修,离四句之义。『功』,谓一超直入。『德』,谓体用圆彰。是此经教义,理事双融,性修不二,能以一超直入之修功,成就体用圆彰之性德者。此是将无量无边功德约自行者说。若言利他,则有令人成体用无边之三身,以利益众生,同证菩提。

一0一、约缘起明

经:如来为发大乘者说。为发最上乘者说。

【节】

1『发大乘』,谓发行菩萨道之心。『发最上乘』,谓发绍隆佛种之心。

2如来既为如是发心者说,则信心不逆,依教奉行之人,其发心可知。其开佛知见可知,其为绍隆佛种亦可知。则为发心胜、根器胜也。

一0二、约荷担明

经:若有人能受持读诵。广为人说。如来悉知是人。悉见是人。皆成就不可量。不可称。无有边。不可思议功德。如是人等。则为荷担如来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节】

1发心修行之凡夫,其福胜彼长劫苦行之菩萨者,因其发绍隆佛种之心,修绍隆佛种之行故也。『荷担如来』,正明其能绍隆佛种也。

2修学必须明了教义,云何得明?多读大乘以广其心,勤修观行以销其障,常求加被以开其慧。以如是增上缘薰习之力,久久自明。

3利益众生为『功』,长养菩提为『德』。「无边功德」四字,总明是经教义,有证体起用,遍满无边法界,利益众生,同证菩提,无量无边之功德也。

4须知因行同,因心不同,果报自然不同。欲成遍界分身,普度含识,不可量之化身。必当发利益一切众生,以拔一切苦之大悲心。发如是心,必证如是果。

5欲成福慧庄严,相好无边,不可称之报身。必当发广修六度万行,乐集一切善法行之深心。

6初发时,尚未断念,只有向生灭门中,精进勤修不着相、不坏相、普利一切之六度。且无始来妄想,非历事鍊心,决不能除。此皆学佛之紧要关键。

7住相以行布施六度,一遇障缘,必致退心。当知妄想未歇,起念便着。于四句中,必着一句。故欲得不着、四句皆离,必须无念。

1995.5第66集:【09-23-066】

8无论僧、俗、男、女,但能信心不逆,莫不如是成就。三心齐发,绍隆佛种。便是荷担如来无上菩提。

9「如来」为性德圆明之人。「无上菩提」,为觉王独证之法。许其荷担此二,即是许其为承继佛位之人,堪任觉王之法也。『如来悉知、悉见』,犹言常寂光中,印许之矣。

一0三、反显

经:何以故。须菩提。若乐小法者。着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则于此经。不能听受读诵。为人解说。

【节】

1『小法』谓小乘法,兼指不了义法。正是「无上深经」反面。『乐小法』又是「闻此经典、信心不逆」之反面。是借反面以显正面之义也。

2心若有取,谁使之取也。非他,我也。故无论取法取非法,皆为着我。不过较凡夫之我执,有粗细之别。何尝净绝根株哉。

3前云「我相」。此云「我见」。无论着见着相,着则成病。是之为同。然因有能取之妄见,乃有所取之幻相。故着见,是着相之病根。是之为异。由是观之,但知遣相,功行犹浅。必须遣见,功行乃深。妄见不除,病根仍在。幻相即不能净除。

4此经前后所明,只是一意。不过前半亦浅亦深,后半有深无浅。自证分:(1)见分:能见相(转相)→本经后半部约心明无住。(2)相分:所显相(境界相)→本经前半部约境明无住。

5应当发心依经实行。发此心时,便是荷担如来无上菩提。以经中所说,乃成佛之心要故。

6欲求契入大法,惟有听受读诵。盖大开圆解,诚为不易。若常听深解者(离相离见甚深者)之解说,可以事半功倍。

7得此听受薰习之力,加以读诵薰习之力。将于不知不觉间,三心齐发。虽极钝根,可变为上根利智。经云:「佛种从缘起。」仗此胜缘,何虑之有。

8欲除我见等虚妄之相想,非于此一切无住之金刚般若信解受持,必不可能。以一切诸佛,及诸佛无上正等正觉法,皆从此经出故。

一0四、结显经胜

经:须菩提。在在处处。若有此经。一切世间天人阿脩罗。所应供养。当知此处。则为是塔。皆应恭敬。作礼围绕。以诸华香而散其处。

【节】

1『在在处处』,有应弘扬遍一切处,无处不在之意。『一切世间』谓遍法界、尽未来,一切天龙八部、四生六道,所应拥护。『供养』,表其拥护也。『所应』者,是明供养为一切众生之责。故一切众生,皆应极力弘扬,令在在处处,皆有此经。

2『则为是塔』,经即是塔。前言「经典所在之处,即为有佛,若尊重弟子」。此处比前意深。应知此经为三宝命脉所关也。以此经能成三德、现三身耳。

3供养必用香花。『花』表庄严,『香』表清洁。『花』为果之因,『散』之,表种福慧双修之因,证福慧庄严之果。又『香』为佛之使。『散』之,表三业清净,感应道交也。

4经所在处,如是殊胜。则信心不逆、依教奉行之人,其福德之殊胜可知。

5经应供养。则受持读诵、广为人说者,其为龙天拥护可知。

6《行愿品》云:「诵此愿者,行于世间,无有障碍。如空中月,出于云翳。诸佛菩萨之所称赞,一切人天皆应礼敬,一切众生悉应供养。」当知此二经,一表智,一表悲。日以此二种为恆课,正是福慧双修、悲智合一,功德无量无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