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换整口活动假牙:新拆迁条例施行为什么止不住自焚事件重演?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11 00:01:28
  新拆迁条例施行为什么止不住自焚事件重演?作者:陈庆贵来源:作者赐稿来源日期:2011-4-24 

  湖南株洲云龙示范区22日发生一起司法强制拆迁过程中自焚事件,引发社会各界的关注(4月24中新网)。

  看到网上汪家正点燃液体以及现场惨叫声连连的视频,我不禁心中流泪。对事件描述,我注意到媒体采访自焚者女儿说法与当地拆迁司法执行主体介绍大相径庭。在让我信服的事实真相出来之前,我无意就个案各执一词的是非曲直置喙臧否。我思考的是,新拆迁条例施行为什么止不住自焚事件重演?它到底告诉了我们什么?

  取消行政强制拆迁不等于能必然消灭自焚事件。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并从公布之日起施行。新拆迁条例中以“征收”取代“拆迁”,取消行政强制拆迁被普遍关注。各界一致认为,如是规定有利于加强对基层政府征收补偿活动制约,有利于减少在房屋征收与补偿中矛盾。然而,株洲司法强拆自焚事件告诉我们,新拆迁条例并非万能,取消行政强拆并不能必然消灭自焚事件。对此,有关方面理应保持高度认知警觉和充分思想准备。

  善法还须善治。行政强拆也好,司法强拆亦罢,强拆主体不同,藉以公权力本质一样。无论由谁执行强拆抑或如何强拆,引发或不能制止自焚事件发生就不能算是善治。据当事法院介绍,4月22日上午其依法进行司法强拆。“在法律宣传的过程中,为防止爬上楼顶的汪家正父子掉下造成伤害,安排了一台铲土机搬运松土,铺在汪家楼下水泥地上。对话过程中,汪家正突然情绪失控,8点40分左右,在往身上浇汽油的过程中,不慎摔倒,身上突然起火(起火原因正在调查中),并从楼顶滚落到地面。现场工作人员迅速上前扑火,在遭其侄子二人强行抢夺灭火器和担架的情况下,以最快速度灭火并将伤者送至医院救治。”我不想用正常逻辑推敲其中疑点,也不想引用自焚者女儿截然相左的说法追问真相。我只想说,无论如何,我从中看到的不是人文情怀的善治;我相信,相关责任人将为其行为付出代价。

  如果不排解利益平衡症结,新拆迁条例就难止强拆自焚事件重演。24日,相关法院表示引发该事件的核心问题是拆迁补偿,换言之,是拆迁双方利益失衡导致事件升级。其实,早先的唐福珍、席新柱、陶兴尧等人以自焚抵制拆迁的悲剧,张剑、周颖智、杨义等人以暴力反抗拆迁付出人命代价的事件,哪一件不是肇因于利益失衡。已经施行的新拆迁条例除了被普遍关注的取消行政强制拆迁外,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被认为是明显亮点和进步。然而我注意到,早在新拆迁条例施行前,就有专家担心怀疑此条款能否在地方顺利落实,难以落实的根本症结在于当下地方政府依然未改变土地财政本质。换言之,如果地方政府按照市场价进行拆迁,那么通过拆迁拍卖土地获得的差价将大幅缩小必然影响相关土地收入。更何况,目下各地缺乏对房产价值进行公正评估的中介机构,“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只能望梅止渴画饼充饥。事实上,在利益博弈机制上,司法部门也不愿介入强制拆迁,因为现实中地方法院判决独立性地球人都知道。很多法院因为吃喝拉撒都靠地方财政供养,他们如何扛得住政府部门的压力,要他们在利益博弈司法天平上“一碗水端平”委实很难。现下,地方行政部门向法院提出申请只是走走过场难道还少吗?

  新拆迁条例施行后自焚事件仍然重演告诉我们,不能指望新条例一招灵验一劳永逸。当下要做的是:对司法,需要相关配套措施及时跟进;对地方,需要净化司法博弈环境;对官员,则要转变骨子里的强拆逻辑,学会权力谦卑和尊重公民物权,真正让公民免于拆迁恐惧和以生命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