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有花海旅游景点:广东开先河:错捕错拘精神赔偿最高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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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30日06:58新快报黄琼我要评论(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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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王云涛
广东在全国首开先河明确精神损害赔偿实施细则
新快报讯 记者 黄琼 通讯员 韦磊 林俊杰 报道 被拘留、被逮捕后又无罪释放,在索取国家赔偿的同时,能否索取精神损害赔偿?近来,广东省检察院联合广东高院、省公安厅就此召开专题联席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在全国首开先河,明确对错拘错捕进行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及数额等,最高赔偿可达30万元。
据介绍,新国家赔偿法首次规定,被“错拘错捕”的权利人一定条件下可以获得精神损害抚慰金。但并无具体实施细则。现实中,除佘祥林、赵作海等轰动全国的无辜错案获得巨额精神损害赔偿外,对于错拘错捕的相关赔偿并不明确。今年上半年,广州市检察机关受理的国家赔偿申请案件80%以上都提出了精神损害抚慰金请求。而且,申请人提出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往往特别巨大,动辄几十万元、数百万元,甚至天价。
精神损害抚慰金到底该不该给、该给多少?如何杜绝漫天要价,赔付不一?广东省检察院刑申处与广东省高院国家赔偿委员会办公室、省公安厅法制处就召开专题联席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对此作出明文确定。
以下情形可索精神损害赔偿
◎违法拘留、逮捕;
◎拘留、逮捕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
◎判决宣告无罪等情形;
◎执法人员有刑讯逼供、暴力殴打、使用武器等造成公民伤亡等。
引发6种结果
(1)死亡;
(2)重伤或者残疾;
(3)精神疾病或者严重精神障碍;
(4)婚姻家庭关系破裂或者引致家庭成员严重伤害;
(5)因丧失人身自由而失去重要的(就业等)机会,以及对其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或者重大亏损等,产生重大精神损害;
(6)受损害人完全没有犯罪行为或者犯罪事实并非受损害人所为的。
其中精神损害后果特别严重的:
(1)非正常死亡,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负有重大责任;
(2)因超期羁押造成重大人身损害;
(3)因刑讯等造成伤残或者精神失常。
索赔标准
《会议纪要》还明确规定了,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应当以丧失人身自由的时间长短为主要依据,结合身体的伤害程度,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方式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综合酌定。
被错拘错捕20天以下
可获精神损害赔偿 1000 元以下
精神损害后果特别严重的,2000 元以下
被错拘错捕两个月以下
可获精神损害赔偿 3000元以下
精神损害后果特别严重的,5000 元以下
其后以一年、三年、五年的梯度递增,达十年以上的,可获精神损害赔偿20万元以下;精神损害后果特别严重的,30万元以下;而致受损害人重伤、残疾或者死亡的,可不受受损害人丧失人身自由时间长短限制,在30万元以下确定。
精神损害赔偿幅度:原则上为被羁押人身自由赔偿的一半。如以错拘错捕被羁押一年来说,人身自由损害赔偿为每天140余元,则约为5万元,其精神损害赔偿则为2万余元,后果特别严重的,可获赔5万元等。
怎样申领赔偿金
据统计,今年1至11月,全省检察机关参照《会议纪要》的相关规定,对精神损害赔偿案件中符合条件的5件申请给予了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对其他不符合条件的申请通过说理与协商,申请人或不再坚持,或已撤回申请。
另外,此前赔偿经费往往先由检察机关从办公经费中垫支,年终才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核拔,欠发达地区易出现“法律白条”。今年以来,省检察院大力推行深圳、东莞各基层院做法,作出赔偿决定后,赔偿申请人即可直接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支付赔偿金。
省检刑事申诉处处长沈丙友:索赔30万以上抚慰金应报省级主管部门审批
1994年因妻出走失踪,佘祥林因涉嫌杀人被抓,一审被判处死刑又被发回重审,后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服刑11年后,其妻出现,佘祥林被宣判无罪,随后提出国家赔偿437万余元。后获得当地政府生活困难补助20万元,及法院给付的人身侵权赔偿金25.6万余元。
1999年,河南人赵作海涉嫌杀了同村人赵振裳被抓,后被刑讯逼供,判定故意杀人罪获判死缓,服刑11年后方获昭雪。其间,妻子改嫁,两个孩子送予他人,另两孩子则由其大嫂照顾。2010年河南商丘中院对其作出65万元的赔偿,“50万元国家赔偿金,15万元生活困难补助费”。
沈丙友表示,佘祥林案、赵作海案即属于典型的无辜冤假错案,目前广东并无此类案例。包括上述案例在内,若精神损害后果特别严重,在30万最高限额内赔偿仍不足以抚慰、需要在限额以上确定抚慰金的,应当层报省级主管部门审批。
名词解释
【刑事申诉检察】这是刑事诉讼程序终结后的特别救济程序。对检察院不批捕、不起诉等决定,对法院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不服的,当事人及其近亲属仍可以向检察院申诉;公民、法人在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过程中,如果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申请国家赔偿;被害方因犯罪而遭致生活困难,又不能从加害方获得赔偿的,可以申请国家救助。
【国家赔偿条件】公民被拘留、逮捕后作无罪处理,包括法院判决无罪、检察机关存疑不起诉、侦查机关撤销案件等情形。
检察机关在送达《不起诉决定书》时,还将送达《申请国家赔偿权利告知书》
涉嫌犯罪被拘留、逮捕后获得无罪处理时,旧法实施时许多机关为怕影响形象、怕丢面子、怕承认自己“错误”,往往想方设法找理由拒赔。
今年来,省检率先尝试在佛山等地推广建立“国家赔偿绿色通道”,即公诉部门如果因证据不足对犯罪嫌疑人作存疑不起诉,如犯罪嫌人此前被拘留或逮捕的,检察机关在向被不起诉人送达《不起诉决定书》的同时,还送达《申请国家赔偿权利告知书》,告知其有权因其人身自由受侵害而申请国家赔偿。
刑诉部门主动揽责后,国家赔偿人权保障大幅上升。今年1-11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国家赔偿案件101件,已作出赔偿决定80件,比去年同期上升了57%和45%。同时赔偿金全部执行到位,已作出赔偿决定的80件案件共支付赔偿金353万元,同比上升87.1%。
省检副检察长王雁林表示,此举开全国先河后也得到了最高检察院的高度肯定,接下来将在全省推广实施。
■律师说法
过错责任人应承担赔偿 不能全推到政府由纳税人埋单
广州知名律师周玉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旧国家赔偿法被戏称为“国家不赔法”,而精神损害赔偿更是无法律依据。新国家赔偿法修订首次将精神损害赔偿纳入其赔偿范围,但其大多是原则性的规定。此次广东省有关部门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对此进行了可操作性规定,是一个值得肯定的尝试。
其同时提出,因为国家公权力特有的财力、智力、武力,其远比民事主体更甚,且更应在道德和法律层面起表率作用,若其犯错,惩罚性应更突出。因此,国家赔偿索赔应再降低门槛。
最后,他建议,对国家赔偿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就“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制成细则,明确谁有错就该由谁埋单,司法机关过错责任人也应承担赔偿责任,而不能全推到政府财政,由全体纳税人来埋单。
(新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