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柏溪中学:滨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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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政教督[2009]13号关于对邹平县2008年度教育工作综合督导的反馈意见  邹平县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落实“科教兴滨”战略,办人民满意教育,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市政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对2008年度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督导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64号)文件精神,组织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监察局、教育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21名同志,于2009年3月5日对邹平县2008年度教育工作自评情况进行了督导复评。复评期间,督导团听取了县政府关于教育工作的情况汇报,查看了有关档案、材料、账册,走访了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教育局,抽查了2个乡镇、16所中小学、幼儿园。现将督导复评的情况简要反馈如下:    一、主要成绩与经验                        (一)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教育督导,依法保障各类教育和谐、健康快速发展    1、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进一步落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大力实施“科教兴县”战略,把教育作为全局性、先导性和基础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县委常委会、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教育工作。先后出台了《关于建立教育执法目标责任制的意见》、《关于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意见》、《邹平县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关于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等加快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相关文件。在全面落实“两免一补”基础上,县财政投入410万元实施了“三免惠民”工程。教育重点工程进展顺利,教育中心交付使用,城南新区实验学校年内完成投资3000万元。    2、镇办投资兴教的热情进一步高涨。根据市委组织部《乡镇(办)“三十”目标考核方案》中有关教育目标考核要求,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各镇办认真开展自评,并将考核成绩作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评优、升迁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的运用,激发了各激发了各镇办投资兴教的热情。一批新建中小学校相继完工,进一步提高了农村中小学整体办学水平。    3、教育督导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县政府出台了《邹平县教育督导暂行办法》,建立健全了督政、督学的各项制度。督政方面,实施了教育执法目标责任制,对镇办教育工作进行年度考核。督学方面,一是把素质教育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学校督导评估体系中,加大对实施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和学校管理的督导力度。二是建立实施了分层次、发展性、探究式督导评估体系。三是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由2名或2名以上督学负责若干所学校或一定区域教育工作的经常性督查。四是继续强化了督导结果的运用,督导评估成绩作为年度评先选优的主要依据。    4、督导整改工作得到进一步重视。一是继续完善“以县为主”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二是规范两项教育附加的管理和使用,确保专款专用,足额用于教育事业;三是对教师队伍实行动态管理,实施老教师提前离岗政策,根据需求招聘新教师,优化年龄结构;四是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推进素质教育的文件精神,引导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五是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彻底排查安全隐患,确保师生安全。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    一是加强农村中小学音、体、美、微机教师的配备,确保开全课程、开足课时。2008年全县补充教师137人,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比例达80.39%。二是建立城乡教师交流制度,实施“农村支教”工程。三是加强师德建设,倡导廉洁从教,表彰先进,鞭策落后,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四是实施名师名校长工程,多渠道、多形式培养培训师资长。    (三)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普高与职高协调发展    大力实施“金蓝领”培养培训工程,职业教育发展迅速。两所职业学校投资4000多万元,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鲁中职业学院通过了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和全国百佳职业院校验收。职业中专承办并派员参加全市职业学校师生操作技能大赛,一举获得10个奖项中的9个第一名。4所普通高中上规模上水平,创优争先,均创建为省级规范化学校。2008年全县高中段在校生30898人,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14542人,职业学校在校生占高中段比例达47.06%,基本实现了普高、职高协调发展。    (四)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办学常规方面,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要求,加强学校常规管理。制发文件,召开会议,实行包学校制度,统一作息时间,控制学生在校时间、作业量,严禁假日集体补课,加大督查力度,多措并举,学校办学行为进一步规范。积极探索实施素质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更新教育观念、深化课程改革、培养学生综合能力,开展科技创新实践活动,素质教育取得明显成效。    课程实施方面,各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山东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及教学指导意见(试行)》、《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山东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设置指导意见》开设课程和教学。各高中积极开设相关必修和选修课程,探索实施研究性学习和安排开展必要的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活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设置指导意见与实施纲要要求,开全课程、开足课时,并在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环境教育、传统文化、人生指导五个领域进行了全面的开发实践,把地方课程纳入课程计划,落实了教师、课时、教材、备课。各学校努力挖掘校内外丰富的师资与课程资源,结合实际编写校本教材,安排校本课程,涌现了一批在校本课程研究、开发、使用、创新等方面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五)大力改善办学条件,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    全面启动标准化学校建设,为素质教育实施提供条件保障。全年累计完成建设投资1.36亿元,竣工面积8.24万平方米。实施中小学维修改造工程,全年消除危房2268平方米,规划改造面积17700平方米,完成投资1690万元。加大现代教育技术设备投资力度,学生用计算机、教师用计算机,均达省定配置要求。    (六)努力加大教育投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日趋完善    一是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逐年增长。2007年为16.78%,2008年为19.23%,提高了2.45%。二是中小学教师工资收归县管,统一标准、统一津贴、补贴和社会保障政策,并按时足额发放。2008年全县教师人均月工资比上年大幅提高。三是努力提高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并按时足额拨付。四是成立“学生救助管理中心”,落实各项资助政策。五是规范两项教育附加征管用,拨付使用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六是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继续实施“课桌凳更新工程”、 “仪器配套工程”。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建议    (一)教师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是农村中小学教师年龄偏大,比例偏高(全县小学教师2442人,50岁以上909人,比例达37℅,55岁以上492人,达10%),整体素质偏低,教学理念陈旧,教学方法落后,现代化教学手段不会运用,不适应新课改和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二是近几年向农村补充的新教师,只是缓解了学科教师不足的矛盾,实现了量的增加,素质方面、质的方面有待提高。三是英语教师供不应求,全县需求188人,现专任教师中,英语专科毕业的仅有65人。    建议:认真落实中央编办发〔2009〕6号文件精神。一是切实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总量调控与统筹使用。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县域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可以互补余缺,注意保证基层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教师力量的配备。二是认真落实国办发〔2001〕74号文件规定的增编因素,结合本地实际,切实保障编制紧张学校特别是农村寄宿制学校、教学点教职工的基本需求。三是不断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机制,及时调整接收流动人口子女较多学校的编制。四是严格规范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二)学校办学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    课程实施方面,个别学校存在随意增加或变相增加语、数、外、理、化等课时现象;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农村外、音、体、美等开课水平有待于提高;办学常规方面,个别学校作息时间与省定要求相违,寄宿生早起床时间为6:00;大课间时间安排不足时,学生体育锻炼时间得不到有效保证。    建议:依据省政府教育督导室《2008年度中小学办学行为督导评估方案》(鲁教督字[2008]3号)规定要求,各中小学校要逐一的认真的做好自评工作,发现问题,找出原因,多措并举,限期整改。学校自身能解决的由学校解决;教育行政部门自身能解决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解决,学校、教育行政部门自身不能解决的,由政府牵头,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创造条件去解决。整改结果于新学期后(10月30日前)报我室。    (三)办学条件有待进一步改善。    校舍方面,农村中小学存在超班额现象,功能用房面积不足。内部设施方面,农村小学分组实验不达省定标准,实验室实验桌、仪器橱等设施配备不足,水电源不足;现代化教育装备方面,小学学生用微机不能按最大班额配齐,微机严重老化,亟待更新。    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大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投入,尤其是对校舍、内部设施条件的投入。坚持与学校布局调整相结合,坚持与危房改造相结合,坚持与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相结合,力求做到,低投入,高效率。二是加大对实验教师的配备、管理和培训力度,使之适应教学需要。三是按国家规定要求,努力做好农村中小学内部设施设备仪器器材的配备、使用、更新工作。    (四)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两项教育附加征收不足额,2008年,城市教育费附加应征7615万元,实征4441万元,征收比例58.32%;地方教育附加应征2538万元,实征1315万元,征收比例51.8%;两项教育附加大部分由乡镇财政直接列支;2008年,城市教育费附加应拨8088.3万元,其中由乡镇财政直接列支5467.1万元(2007年2285.1万元,2008年3182万元),占应拨的68%;地方教育附加应拨1794万元,其中由乡镇财政直接列支1377.5万元(2007年553.4万元,2008年824.1万元),占应拨的77%;两项教育附加用于职业教育部分达不到省定比例(城市教育费附加30%、地方教育附加20%),2008年,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100万元,占当年实征额的2.25%;地方教育附加用于职业教育为零。    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下最大决心、尽最大努力,创新举措,切实抓好两项教育附加的征管用问题,尤其是征收不足额问题。省市综合督导查了多年,提了多年,县里也改了多年,问题始终未得到有效解决。今年,省政府将对邹平县省级教育示范县的创建工作进行复评,能否顺利通过复评,两项教育附加征管用是个决定性因素,希望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确保一次性通过省的复评。    (五)教育督导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是现有教育督导制度还不尽完善,督政督学的体系、内容、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创新,与时俱进;二是教育督导的程序还不够规范;三是教育督导专职督学配备偏少,难以适应教育督导需要。    建议:进一步提高“国家实行教育督导制度”的认识,依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及市政府相关文件政策要求,加强教育督导制度建设,特别是专职督学队伍建设,确保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更好的履行对义务教育工作的督导职能,推进素质教育的全面深入实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