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说中的特殊句式:深圳龙岗区原副区长受贿近4000万 一审被判死缓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5 18:51:51

深圳龙岗区原副区长受贿近4000万 一审被判死缓

2011年12月29日 18:21
来源:新华网

字号:T|T
13586人参与 371条评论 打印 转发

资料图:钟新明

深圳市龙岗区原常务副区长钟新明因巨额受贿一审被判处死缓

新华网深圳12月29日电(记者武彩霞)深圳市龙岗区原常务副区长钟新明伙同其弟弟钟伟明利用手中职权,收受房产商贿赂港币3590万元、人民币519.8763万元,被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至2010年,钟新明利用其担任龙岗区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深圳市体育新城土地整备安置领导小组副组长、地铁3号线建设和深惠路改扩建工程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钟伟明参与钟新明共同受贿。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钟新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港币3590万元、人民币519.8763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an{background-image:url(http://y0.ifengimg.com/mappa/2011/12/27/21b5b9195144b7a651edd09109a12ea6.jpg);} 

早前报道:

·深圳龙岗常务副区长“落马” 帮亲属建违法建筑·龙岗常务副区长钟新明落马 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调查·深圳龙岗副区长钟新明严重违法违纪被“双开”·原深圳市龙岗区副区长认罪 受贿总金额近4000万[责任编辑:PN030] 标签:钟新明 3g.ifeng.com 用手机随时随地看新闻  分享到:

13586人参与   371条评论(查看)  

网友评论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同步到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