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银行金卡年费多少:2011年上半年市工商局“百千万”测评内设机构工作总结——景德镇市机关效能建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8 04:26:36
景德镇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科

  2011年上半年开展“百千万”内设机构测评活动工作汇报

  

    我局2011年上半年商标广告监管工作紧紧围绕省局总体工作安排,扎实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以提升服务水平为目的,以改进监管方式为重点,有效开展各项监管执法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继续巩固和推进商标战略

  2011年上半年,商广科按照总局、省局的部署,继续突出商标服务理念,积极引导企业正确运用商标战略开拓市场。首先积极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加大了商标法律法规宣传的力度。年初,我科分别对我市 “望龙”、“佳洋”、“古镇”等企业进行走访,了解生产情况,了解企业对商标认识程度以及企业有何困难需要工商部门解决等问题,同时宣传企业要走商品品牌之路,要形成规模经营才能立足市场。在我们的宣传启发下,今年全市新申报2011年江西省著名商标达到11件。其次是进一步完善商标日常监管与服务机制。继续推行“三书一卡”制度。

  二、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违法行为,保护商标注册人权益

  上半年,我科继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违法行为,保护商标注册人权益。我科按照《江西省工商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统一安排部署, 结合本市实际,迅速行动,周密部署,有针对性地采取各项措施,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积极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市场环境,从而取得阶段性成效。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580人次,检查经营户4418户,检查批发零售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156(个次),整治重点区域34处,受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232件,查处“青岛”啤酒、 “大象”漆、“九牧王”卫浴洁具、“红叶”陶瓷、“暴龙”眼睛等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40起,罚没款15.6万余元。从而有效地保护了商标所有权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提高广告许可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水平

  我局制定了公开服务承诺书,将我科的主要职能、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承诺事项、主要负责人姓名、公办电话、手机号码、联络员姓名、联系电话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并做到了在提供材料齐全的前提下,户外广告登记由法定的7个工作日缩短为1个工作日办结;广告经营许可登记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缩短为2个工作日办结。上半年市局共接待服务咨询137人次,印制一次性告知单1000份。

  四、加强监管,大力查处虚假违法广告

  为严厉惩治虚假违法广告,降低违法广告发布率,今年以来,我局对新闻媒介、医疗机构、药店等相关单位加强全方位和动态监管,做到“四个强化”,一是治理源头,强化对广告主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管,把医疗、药品、保健食品、保健品等虚假违法广告发布频率高的广告主作为整治重点。二是卡住环节,强化对广告代理公司的监管,督促广告代理公司健全和落实广告管理制度,规范广告设计、制作和代理行为。三是堵住出口,强化对媒体广告的监测,督促媒体单位完善广告审查员制度,落实发布违法广告责任追究制。今年以来,先后共监测广告8771条次,其中电视广告6921条次,广播广告611条次,报纸广告1239条次,编发《广告监测报报》6期。上半年,我局也加大了对违法广告的打击力度。共清理垃圾户外广告近60处,收缴违法广告宣传单500份,下达行政提示书50份,责令改正通知书24份,立案查处4起,罚没款人民币3.8万元。

                 

   

     

  景德镇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局

  2011年上半年开展“百千万”内设机构测评活动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市工商局《关于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和市效能办《关于印发2011年度重点监测对象和市级测评对象的通知》的有关精神,以培育创业主体、加大政策引导、强化创业服务、规范执法行为、深化作风建设为着力点,进一步深化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进一步营造优质、便捷、高效服务创业的浓厚氛围,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 主要做法

  (一)加强登记“窗口”建设,围绕“快”字抓服务。制度化、规范化是提高窗口部门作风建设的重中之重。一是办事环节尽可能简。窗口人员在服务中实行了“三清”制,即答复咨询“一口清”、发放资料“一手清”、受理审查“一次清”,不让办事人多处问、反复找、来回跑。二是办事时间尽可能短。通过八小时外延时服务、节假日预约服务,尽可能缩短办事时间,企业开业登记、企业变更登记缩短为3个工作日,名称预先核准、股权质押、企业备案、企业换(补)照、企业注销做到随到随办。三是办事方式尽可能优。对不属于本单位办理的事项,由首位接待者提供引导服务,防止“踢皮球”。今年1—6月份共受理各类行政事项2518件,未有一件引起投诉。注册资本(实收资本)金5亿元的景德镇市中金国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在我局的全程指导和服务下,只用半天的时间就完成了工商登记注册。办事快,既为投资创业者争取了时间,也为工商部门赢得了满意票。

  (二)开辟“绿色通道”,建立重点项目和企业联络员制度。对地方政府确定的重点行业、重点招商项目和企业,提前介入进行服务。对开发区、工业园区和产业园区等区内企业提供设立、变更、年检、改制、合并、分立等全程服务。全力服务景德镇中国直升机生产基地的建设。为便于直升机产业的统一整合和管理,对基地下的直升机总装园、航空零部件园及国际合作园的新入驻企业不任属于那个县(区)管辖,都统一由市工商局办理注册登记。对当前无法提供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只要市政府有关部门证明其是入园企业的,我局都予以注册登记。目前已有7户入园企业顺利地办理了注册登记。

  (三)积极做好登记后续服务工作。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积极引导、扶持中小企业开展股权出质登记、债权转股权登记,帮助企业解决贷款融资问题,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截止目前共办理股权出质8次,为企业贷款融资拓宽渠道,融资5800万元。鼓励发展融资性担保公司,为社会提供便捷的融资服务,目前我市已有两家实收资本过亿元的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在我局的帮助下获得了省政府金融办核发的《金融许可证》。鼓励小额贷款公司为中小企业特别是“三农”企业提供灵活的融资渠道,切实为企业提供服务。

     (四)认真扎实做好企业网上年检的准备工作,全面实施网上年检。

  1.召开了全市企业年检工作会议,制定了《景德镇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O一O年度企业网上年检工作方案》。明确了网上年检工作实施步骤、时间及各部门工作职责:企业注册局负责全市在市局登记注册的内资企业网上年检,做好与相关科室协调工作;指导企业上网参检;协调电视台、报社做好企业网上年检工作的宣传报道。个私科:负责全市在市工商局登记注册的私营企业的网上年检。各县(市、区)局、高新工商分局:负责本级局登记注册的企业网上年检。信息中心:负责全市企业网上年检工作的技术保障及年检数据交换工作。监察室:负责全市企业网上年检的督察。

  2.在局服务大厅设置企业网上年检宣传公示牌,详细介绍企业网上年检工作流程及网上年检注意事项,细化“六项服务”:一是提供全程咨询服务。开通“网上年检”咨询电话,由专人负责解答企业网上年检咨询;二是提供即时指导服务。网上年检工作是一项新业务,很多企业办事人员对操作流程还很陌生,年检工作人员要耐心细致讲解有关年检注意事项、年检须知、操作规程、提交材料等等问题;三是提供现场快办服务。对于企业到年检窗口提交预审通过的书面年检材料的,经受理人员核对,只要与网上提交的材料一致,所附其它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应当场予以通过年检,以确保所有年检手续在最短时间内一次办结,绝不让企业多跑,切实提高办事效率,真正体现网上年检工作的高效、便捷与优越;四是提供热情耐心服务,每位年检工作人员和咨询服务接听人员,要切实注意工作方式,做到热情服务、文明服务,充分体现工商干部良好形象;五是延时服务。对企业到年检窗口提交预审通过的书面年检材料正遇下班时间时,要延时给予办理年检手续;六是上门服务。要主动预约企业上门为企业办理网上年检手续,对暂时不能接受网上年检或对网上年检有抵触情绪的企业,要做好深入细致的劝导工作。对网上年检申请业务不熟悉的,要认真为其讲解、对尚不具备条件的企业,我局在办事窗口都安排专人免费帮助其办理网上年检申请。

  3.强化责任,狠抓预审效率,畅通网上预审意见的反馈。网上预审是网上年检工作的重要环节,年检受理人员要通过这个环节及时告知企业能否通过年检、存在问题、如何修改、如何办理。对这一环节必需做到两个“务必”:一是务必按时审查。年检受理人员务必在承诺的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预审,并将网上预审结果及时反馈给企业;二是务必一次性告知。年检受理人员在认真审查企业网上提交的年检材料后,对企业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对预审通过的,要告知企业需要准备的材料及提交年检材料的地点。目前网上年检工作正在有序地进行,企业年检100%通过网上进行。截止6月30日共发放《2010年度企业年检须知》和《企业登陆年检系统操作流程》5000余份,对2010年度新设立的777户企业寄出年检明信片,共受理5800余户(次)企业网上年检申请,其中4732户企业顺利通过网上年检,356户企业通过网上年检初审。

  4.强化对前置审批事项的审查。企业经营经范围中涉及到前置许可项目的,要求企业提交有效期内的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尤其是对从事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食品、药品、网吧、交通运输、公众聚集场所经营等重点热点行业企业,以及涉及节能减排企业重点审查。凡是许可证或批准文件被吊销、撤销或有效期届满没有重新取得许可的,责令企业办理变更登记。共责令企业办理变更登记90余户。

  二、下半年打算

  (一)大力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一是围绕先进制造业、节能环保产业、新兴产业及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发展项目开展服务,做到主动服务、积极服务、创造性服务。积极探索对于新兴行业的企业名称、经营范围、行业分类等登记事项的规范表述;二是积极支持循环经济发展,配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的注、吊销及转产企业的登记注册工作;三是大力支持家庭服务业、外包服务业、经营性文化产业和创意性文化产业的发展,简化家庭服务企业在社区设立连锁分支机构的登记程序,积极为企业兼并重组、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提供注册登记服务。

  (二)围绕“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发展战略,自觉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一是积极争取对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冠江西省行政区划名称的受理核准权;二是运用企业登记信息,提供区域内产业结构、区域分布、经济规模等客观信息,为政府制定相关经济决策提供参考,为投资者创业提供依据;三是推行和完善工商联络员制度,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实行全程跟踪服务,主动帮助企业解决在登记、经营、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推进服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三)立足市场主体准入职能,在健全企业登记管理信息报送机制的基础上,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企业登记管理信息分析和综合运用工作制度。把做好企业登记管理信息综合运用工作纳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不断扩大信息分析的覆盖面,重点开展对特定行业特别是重点产业、新兴产业、限制淘汰产业企业登记管理信息的分析,发布有一定质量的信息分析报告,引导投资人合理投资,为政府宏观决策参考,服务国家经济结构调整。

  (四)全面推行网上登记。全系统各级注册登记办事窗口将在省局的统一部署下按照“外网提交、内网审核、外网反馈、窗口领照”工作模式,开通网上受理各类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开业、变更等各项注册登记业务。

   

   

    景德镇市工商局消保局

  2011年上半年开展“百千万”内设机构测评活动工作汇报

   

  根据《全市工商系统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局按照方案中工作任务的要求,开展了相关工作,现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利用12315投诉举报受理平台,加大对消费维权工作力度,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上半年我市12315申诉举报网络系统共受理消费者咨询1896件、申诉举报232件,办结率达90%以上,所有的来电来访均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答复。已成立消费者协会分会数32个,消费者投诉站和12315联络站341个。

  (一)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和“一会两站”的作用,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有关问题的咨询、申诉和举报。依法受理和按程序处理消费纠纷,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充分发挥12315行政执法体系“四个平台”的作用,健全商品市场消费维权体系。积极完善12315信息化网络体系,大力推进“一会两站”建设和12315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学校工作,扩大城乡覆盖面,进一步畅通消费者申诉举报渠道,积极完善社会消费维权组织网络、执法监督机制以及指挥调度、快速处置和分析发布机制,不断健全消费维权体系。

  (三)认真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切实加强部门配合协作和宣传工作。首先我局广泛宣传和普及商品消费知识,帮助理解和掌握有关政策、法规和操作程序,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与能力。其次各级工商部门指导商品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查验、不合格商品退市、商品质量承诺等制度,提升其诚信守法意识与自律能力。同时,利用报纸、电台、宣传栏,广泛宣传正面引导,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加大对“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省局要求,今年我局继续开展‘家电下乡’等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986人次,检查相关经营户560户次。受理消费者咨询38次,受理消费者申诉4件,已经全部办结,协调解决消费纠纷1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万元。、

  (一)加强对家电产品下乡活动定点销售网点的管理,切实规范家电下乡产品的经营行为。我局积极和商管部门沟通联系,掌握我市在商务部门备案的“家电下乡”中标销售企业及其所属销售网点名录(截至目前为306个家电下乡指定销售网点),对家电产品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排查,严防非销售网点违反规定销售“家电下乡”产品。一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家电下乡”产品质量的监管,监督中标销售企业及其所属网点切实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审验“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及号码,确保产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杜绝不合格和假冒伪劣商品进入“家电下乡”流通体系。二是加强对中标销售企业及销售网点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三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指导中标销售企业及销售网点完善管理措施,增强网点销售服务功能,严格履行流通企业承诺、“三包”规定和及时提供汽车保养、维修等服务。

  (二)严厉打击以“家电下乡”名义销售不合格和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农村商品市场消费安全。加强对家电市场经营主体资格、商品质量和经营行为的监管,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严厉查处打着“家电下乡”旗号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销售不合格商品和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违法行为以及利用“家电下乡”名义实施垄断、商业贿赂、虚假表示、虚假宣传、虚假广告、不正当有奖销售、强行搭售、假冒注册商标、冒用他人企业名称和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违法行为。

  (三)强化农村商品市场日常监管,切实维护农村商品市场秩序。一是严把农村商品市场主体准入关,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严格农村市场主体准入。二是加强农村商品市场交易行为的监管,依法监督农村商品销售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严格审验供货商经营资格,验明商品合格证明和标识,引导建立和完善商品质量承诺、不合格商品退市等自律制度。三是强化对农村市场商品质量的日常巡查,严格检查商品的标识、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日期或者失效日期和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依法监督经营者及时退市不合格商品。

  三、 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首先认真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切实加强部门配合协作和宣传工作。广泛宣传和普及“家电下乡”政策以及家电消费知识,帮助理解和掌握有关政策、法规和操作程序,提高农民消费者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积极性和依法维权意识与能力。其次各级工商部门指导家电产品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查验、不合格商品退市、商品质量承诺等制度,提升其诚信守法意识与自律能力。同时,利用报纸、电台、宣传栏,广泛宣传“家电下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正面引导,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