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雍梅花诗真伪: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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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第一章: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一、哲学和哲学基本问题
1.哲学与世界观和方法论
哲学作为一门学问,是同人们的世界观联系在一起的。世界观是人们对世界的根本观点,世界观人皆有之,但人们自发形成的世界观还不是哲学。哲学是将人们的世界观用理论的形式加以高度的抽象概括,通过一系列特有的概念、范畴和系统的逻辑论证而形成的思想体系。哲学是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是世界观的理论形态。这样的世界观不仅要回答世界“是怎样”的问题,还要解决世界对人来说“应怎样”的问题,反映人的情感、愿望、理想和信念,所以哲学世界观同时包含人生观、价值观。哲学是一门科学,又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哲学与各门具体科学知识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它源于知识,又高于知识,是知识的综合和升华,达到对世界、人与世界的关系以及人自身本质的认识。各门具体科学是哲学的认识基础,哲学是各门具体科学的理论指导。哲学既是世界观又是方法论,是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统一。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是人类文明的活的灵魂,哲学革命是社会变革的前导。哲学是人类把握世界的一种特殊方式,是使人崇高起来的学问。
2.哲学基本问题
恩格斯总结哲学发展的历史,明确提出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哲学的基本问题,指出哲学基本问题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思维和存在何者是第一性与思维和存在有无同一性。
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之所以是哲学的基本问题,这是由哲学作为世界观的学问这一性质和特点所决定的:①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任何哲学派别都不能回避而必须回答的问题,是解决其他一切哲学问题的前提;②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划分哲学中基本派别的依据,对思维和存在何者是第一性的不同回答是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标准,对思维和存在有无同一性的不同回答区分了可知论和不可知论;③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也是人类实际生活中的基本问题,它普遍存在于人类的实际生活并决定着人们思想和行动的出发点和方向。
  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哲学基本问题原理的意义在于:它为研究哲学发展的历史和现实提供了一条基本的指导线索,为划分哲学中的基本派别确定了科学标准,是反对形形色色的唯心主义、不可知论、形而上学的锐利武器;它是实际工作中的基本问题,为我们认识和改造世界提供了一个根本原则,是引导我们不断更新思维方式、价值观念和审美意识,现实地变革自己的生存状态和生活方式的强大工具。
  3.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
  ①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含义
  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是对哲学基本问题第一个方面的不同回答而形成的哲学中的两个基本派别,它们只能在哲学意义上,即在回答思维和存在、精神和物质何者是第一性上使用,而不能在别的意义上使用。唯物主义是主张物质是世界的本原,物质第一性、精神第二性的哲学;唯心主义是断言精神是世界的本原,精神第一性、物质第二性的哲学。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这两个专门的哲学术语有着特定的含义和确定的标准,不能随意乱用,也不能另立标准,否则会造成混乱。
  一切哲学都不能超越或调和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大派别,这是哲学的党性或党派性。哲学史上有所谓二元论,认为精神和物质是平行的,同为世界的本原,企图调和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对立,但它不是一个独立的哲学派别,最终还是陷入唯心主义。
  ②唯物主义的历史形态
  要把作为一般世界观的唯物主义与它在各个时代的具体形态区别开来。唯物主义在其发展过程中经历了三种形态,即古代朴素唯物主义、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现代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作为一般世界观的唯物主义坚持按世界的本来面目去说明世界而不附加任何外来的成分,唯物主义与科学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它是无神论的哲学基础。古代朴素唯物主义肯定世界的物质性,并力图从某种具体的实物中寻找世界的本原,如中国古代的五行说,古希腊、罗马关于水、火、气是世界本原的学说。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是适应资本主义发展的需要,伴随着近代自然科学的产生而出现的。这种唯物主义以自然科学为依据,对唯物主义的论证比起朴素唯物主义有许多进步,但缺少古代哲学那种把世界看成是相互联系的整体的观念。
  ③唯心主义的基本类型和存在根源
  唯心主义的基本类型有主观唯心主义和客观唯心主义。主观唯心主义把主观精神(人的感觉、经验、观念、意志、心等)作为唯一真实的存在和世界的本原,客观事物以至整个物质世界都是这种主观精神的产物。其荒谬之处在于它必然导致认为只有自我才是唯一存在的“唯我论”。客观唯心主义把某种脱离任何个人的精神(理、理念、宇宙精神、绝对观念等)变为独立的存在,并把它作为世界的本原和万物的创造者。其荒谬之处在于以哲学化的方式承认“宗教创世说”,其所谓的客观精神不过是上帝的别名。
  唯心主义之所以长期存在和发展有着深刻的社会历史根源、阶级根源和认识论根源。人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是一个充满矛盾的复杂的过程,它不是直线式地进行的,而是近似于一串圆圈,近似于螺旋的曲线,这一曲线的任何一个片断都可能被片面地变成独立的完整的直线,这条直线会把人们引到唯心主义的泥坑,而反动或保守的阶级和势力的利益和政治需要则会把它巩固下来。把人的认识过程中的某一特征、成分、片断、方面加以夸大,使之绝对化,造成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的分离,这就是唯心主义的认识论根源。一般说来,主观唯心主义片面夸大感觉经验,客观唯心主义片面夸大概念理性。列宁说,唯心主义是一朵不结果实的花,然而它却是生长在结果实的、活生生的人类认识之树上的一朵不结果实的花。

  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特征
  1.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是哲学发展史上的伟大变革
  作为唯物主义现代形态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既是基于无产阶级革命实践的需要而诞生的,又是在实践基础上对旧哲学的全面的清算和批判的继承,它是哲学史上伟大的革命变革。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革命变革,主要表现在:第一,创立了唯物主义历史观,结束了社会历史领域中唯心史观的统治地位。唯物主义历史观是马克思的伟大发现。以往的一切唯物主义者在探讨社会历史的时候都背叛了自己,成了历史唯心主义者。在社会历史领域,唯心史观长期占统治地位。唯物史观的创立,把唯心主义从其最后的避难所驱逐了出去,把唯物主义自然观和唯物主义历史观统一起来,使唯物主义成为完备的、彻底的科学体系。第二,结束了旧唯物主义缺乏能动原则的状况。以往的一切唯物主义对于物质世界仅仅从客体方面去理解,不能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只是把物质世界当作人们直观的对象,而不是把物质世界当作人们改造的对象,抹煞了人的主体性和能动性,相反地,能动性原则却被唯心主义抽象地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把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结合起来,在实践活动的基础上去理解物质世界,使唯物主义具有了能动性,成为生气勃勃的科学体系。第三,为无产阶级解放提供了思想武器。以往的一切占统治地位的哲学都是剥削阶级的哲学,只有马克思主义哲学以解放全人类为目的,是无产阶级的思想武器。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革命变革,已充分显示出马克思主义哲学在理论体系的内容结构上、哲学的主题和研究对象上、哲学的本质特征及其功能与使命上,都具有不同于以往哲学的特点。
  2.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首要的基本的观点
  实践概念的科学规定和实践观点的确立,是实现哲学上伟大变革的关键。马克思主义哲学区别于其他一切哲学的根本之处,在于它解决哲学基本问题的独特方式,即以实践为基础去解决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都不了解人类实践活动及其意义,因而导致它们在对世界的理解和观察世界的视角等一系列问题上存在着重大缺陷。马克思主义哲学扬弃了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提出了能动性与受动性相统一的实践概念,并以此为基础去解决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从实践出发去理解现实世界,把对象、现实、感性当作实践去理解,从而在世界观、自然观、历史观和认识论上都获得了全新的解释,构筑了统一的、彻底的、科学的哲学体系。实践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贯穿于全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各个环节。离开了实践观点,就不可能真正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质,不可能真正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整个思想体系。
  3.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统一、唯物主义自然观和历史观的统一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革命变革表现在理论内容上,是把唯物主义与辩证法、唯物主义自然观和唯物主义历史观结合起来,形成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体系。
  在马克思主义以前的旧哲学中,唯物主义和辩证法从总体上说是互相分离的。古代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有过某种结合,但缺乏科学根据。近代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是分离的,出现了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辩证法。而唯物主义脱离了辩证法,唯物主义就不能坚持到底;辩证法脱离了唯物主义,辩证法就要受到窒息或歪曲。马克思主义哲学通过实践活动的物质性和辩证运动揭示出世界以及人与世界关系的物质性和辩证性,就为唯物论与辩证法的统一提供了现实的基础。唯物论和辩证法这两种哲学传统获得了统一,从而创立了辩证唯物主义。辩证法被置于唯物主义的基础上,成为唯物主义的辩证法。
  在马克思主义之前,唯物主义只是存在于自然领域,而在社会历史观上,虽然也有个别哲学家表述过某些唯物主义的观点,但在总体上却一直由唯心主义占据着统治地位。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实践为基础去解决哲学的基本问题,把思维与存在的统一理解为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现实的历史过程,揭示了自然和社会的相互渗透和相互转化,形成社会的自然和自然的社会,说明自然史和人类史是密不可分的,这就把唯物主义原则贯彻到社会历史领域,实现了唯物主义自然观和历史观的统一。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是人类科学思想中的最大成果,它揭示了人类自身活动的规律,使人们对历史的研究真正成为科学,为人类自觉地创造自己的历史、成为自己历史的主人提供了强大的认识工具,它是社会主义由空想变为科学的理论基石。
  4.马克思主义哲学是革命性和科学性相统一的哲学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科学性是指它始终严格地以客观存在的事实为根据,以揭示事物的规律为己任,通过概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思维科学的成果,揭示了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发展的普遍规律,从而为人类正确地认识和改造世界提供了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革命性集中体现为它的批判精神,它用唯物辩证法观察事物,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反对把客观世界和人的认识绝对化、凝固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在本质上是革命的和批判的。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科学性和革命性,是由它的实践性所决定的,也是它的阶级性所要求的,因而这两个方面是内在统一的。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实现共产主义、解放全人类,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崇高使命。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特征决定它必然是一个生机勃勃的、开放的、不断发展的创造性科学。它随着时代的前进、实践的发展、科学的进步,在同其他各种学说的比较和斗争中不断丰富自己的内容,改变自己的形式。马克思主义哲学永不枯竭的生命力在于理论和实践的紧密结合。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品质。
  5.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精髓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一般规律的科学,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体系,是实践性、革命性和科学性相统一的哲学,是无产阶级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思想武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集中概括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内容、本质特征和社会功能。实事求是就是从客观存在的实际出发,从中找出其固有的规律,作为行动的向导,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解放思想就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打破不符合客观实际的旧的思想观念的束缚,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革命的批判的本质所在;与时俱进就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其指导下的实践要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不断开拓创新,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品质,也是它的强大功能。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是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和根本要求,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精髓。
  6.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在人们正确认识社会现象、提高道德素养和精神境界中的重要作用
  胡锦涛同志指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马克思主义最根本的理论特征。因此,掌握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第一,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正确揭示了人类社会的本质,为我们理解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在马克思主义以前,旧的社会历史观之所以从总体上看都是唯心主义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社会现象具有不同于自然现象的特点。离开人和人的活动,自然界照样存在,自然规律照样发生作用。但是,社会是由人组成的,历史是人的活动的结果,离开人和人的活动,也就无所谓社会和社会历史的发展;而人则是有思想的,人的活动是受思想支配的。这种现象使得在社会历史领域内,人们往往会片面夸大思想的作用,在思想中寻找社会历史发展的原因。而马克思主义哲学指出,关键的问题在于找出人们思想动机背后的客观的物质的动因,也就是恩格斯所说的“动力的动力”,这是发现“在历史中起支配作用的规律的唯一途径”。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这个动因就是社会的物质生产方式,这就坚持了对社会历史现象认识的唯物论原则。列宁指出:“只有把社会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把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的高度,才能有可靠的根据把社会形态的发展看做自然历史过程。不言而喻,没有这种观点,也就不会有社会科学。”具体到我们今天的实际,那就是发展是硬道理,发展社会生产力是解决中国各种社会问题的最终出路。第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我们认识社会提供了辩证法的原则。马克思主义哲学坚持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唯物论思想,同时又强调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反作用的辩证法思想。今天,思想道德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积极建设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思想道德体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的思想,深刻地体现了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则。因此,我们要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建设中道德建设和思想建设的重要作用。我们不能像过去一段时间那样空洞地夸大思想的作用,但又不能陷入只讲物质利益,只讲金钱,不讲理想,不讲道德的拜金主义。我们要保护和发扬一切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思想和精神,一切有利于人民团结、社会进步的积极思想和精神。总之,我们要变精神力量为巨大的物质力量,引导亿万人民共同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第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能够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学好马克思主义哲学,终身受益,它能够帮助人们把握自我、规范人生,正确理解自我与他人、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摆正自己在社会上的位置,为人们树立科学的人生观起着导向和激励的作用。第四,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能够提高人们对社会发展、社会管理规律的认识和运用能力。“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我们既要反对那种要求马克思主义哲学为自然、社会、思维等领域提供一个万能公式的“哲学万能论”,也要反对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已经失去价值的“哲学无用论”。当今社会变化越来越快,社会互动越来越频繁,社会组织越来越复杂,更要求人们具有越来越高的社会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我们提供了科学的方法论。
  正确认识社会现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哲学和社会科学起着特殊的作用。江泽民同志指出:“哲学社会科学,是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重要工具,是推动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能力和成果,也是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说,在认识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同样重要;培养高水平的哲学社会科学家,与培养高水平的自然科学家同样重要;提高全民族的哲学社会科学素质,与提高全民族的自然科学素质同样重要;任用好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与任用好自然科学人才并发挥他们的作用同样重要。”

  三、马克思主义哲学与现时代
  1.马克思主义哲学与现代科技革命
  马克思主义哲学有着坚实的科学技术基础,它十分重视科学技术领域的一切成就。恩格斯说,随着自然科学的重大发现不断出现,唯物主义也必然要改变自己的形式。马克思主义哲学和科学技术是相互促进的,现代科技革命突飞猛进,对于创造性地推进马克思主义哲学既是机遇又是挑战,认真研究和概括现代科技革命的成就是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重要方面,而坚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指导作用则是推动现代科技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现代科技革命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推动作用,主要表现在:第一,现代科技革命中一系列重大成果丰富和深化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观点。例如,新的物质结构理论对于辩证唯物论的物质观、运动观和时空观,现代高级神经生理学和脑科学的新进展以及人工智能的研究对于辩证唯物论的意识论,系统科学和自组织理论对于唯物辩证法和认识论,一系列现代科学技术的新成就及其应用所引起的社会生活的深刻变革对于唯物史观,等等。第二,现代科学技术的新发展拓宽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领域。例如,人工自然系统、生态系统、技术系统和网络系统以及基因技术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所关注和研究的重要内容,系统认识论和系统思维方法成为现代哲学的重要研究领域,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可持续发展战略以及知识经济等理论观点的提出大大拓宽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对社会历史的研究,哲学与现代科学技术的结合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应用研究开辟了广阔的前景,等等。第三,现代科学研究的新方法引入哲学领域,使哲学研究的方式方法发生变革。因此,我们要重视科学技术对哲学的作用,善于运用科学的力量来丰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
  马克思主义哲学对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指导作用,主要表现在:第一,马克思主义哲学为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发展提供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例如,在透析科学技术的本质,发挥科学技术的作用,把握科学技术研究和发展的方向,解决科技发明和创新中的各种问题,提高科技工作者的研究能力和水平以及科学技术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等等方面,都需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指导。第二,马克思主义哲学为现代科学技术的创新与发展提供哲学论证。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灵魂是创新,而创新具有不确定性和难以预测性,更需要科学论证,而哲学论证具有特殊的重要作用。从科学假设到科学理论的形成,从科学理论的形成到新技术的产生,从科学技术的付诸实践到改造自然和改造社会的成果的获得,既需要反复的实验、实践,也需要不断的科学论证和哲学论证。第三,马克思主义哲学有助于正确分析和解决现代科技革命进程中出现的新问题。科学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它的应用所带来的后果是双重的。如何评价科技应用中所出现的各种社会思潮,怎样解决当今世界所面临的全球性问题,都需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指导。当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没有也不可能推翻马克思主义哲学,相反地,它愈益显示出科学技术越发展,越需要马克思主义哲学。
  2.马克思主义哲学与现代西方哲学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在同现代西方哲学思潮的比较和斗争中发展起来的。19世纪40年代,随着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哲学朝着两个不同的方向发展:一个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它批判地继承了德国古典哲学的传统和积极成果;另一个是现代西方哲学,它反对德国古典哲学特别是黑格尔哲学的理性主义传统,转向非理性主义。
  在当代,西方哲学主要存在着两种对立的思潮,即科学主义和人本主义。科学主义以实证主义和逻辑实证主义为代表,它推崇自然科学,主张哲学应仿效自然科学,放弃或排斥传统的“形而上学”(世界观)的研究,致力于对具体科学知识的综合或逻辑、语言分析,强调人的认识只能停留在实证范围内,哲学由此变成了对科学进行分析的认识论和方法论。以叔本华、尼采、伯格森以及存在主义为代表的人本主义则批判科学技术,反对理性,认为科学不能回答人的价值问题,主张哲学应抛弃对外界的认识而回到人的存在本身,注重对人的内心生活的非理性的发掘,重建“现代性”崩溃后人类的精神价值,强调入的存在的本体论,具有强烈的非理性主义色彩。
  现代西方哲学作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社会现实问题和自然科学问题的特殊认识,对某些哲学问题的研究是有一定意义的,但总的来说,它们在本质上是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相对立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既反对极端的科学主义,也反对抽象的人本主义。它反对科学主义但重视科学精神,反对抽象人本主义但重视人文精神。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反对科学主义和人本主义思潮的同时,注意吸取它们中某些合理的有启发性的思想,力求在当代科学成就的基础上,实现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的完美统一。
  3.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国化
  马克思主义哲学必须与各国实际相结合,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原则。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际及中国哲学的优秀传统相结合,使之具有中国的作风、气派,以中华民族的风格和形式表现出来并获得发展,为中国人民所掌握,这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国化。
  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以往的哲学不同,它不是专属于某一民族的哲学,而是国际性的学说,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世界性哲学”;同时它又可以在各个民族和地区生根发芽,与各国的优秀文化传统相结合,成为它们民族文化的一部分。马克思主义哲学之所以能在中国生根结果,除了中国革命实践的需要这一根本原因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即中国自古就有丰富的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优良传统,因而中国人民比较容易接受和体会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哲学。中国传统哲学中的丰富的唯物论和辩证法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便利的思想桥梁和理论途径。
  在推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伟大事业中,毛泽东和邓小平是最杰出的代表,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及其哲学中国化的最辉煌的成果,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两次伟大飞跃。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创造性发展。 4.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科学社会主义则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结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在当代中国的伟大实践,它同样是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理论基础的。

  首先,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世界观基础。邓小平指出:“搞社会主义一定要遵循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也就是毛泽东同志概括的实事求是,或者说一切从实际出发。”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精髓,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指导原则。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现代化建设相结合的产物,是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同中国国情的统一。马克思主义哲学不仅为我们从中国实际出发建设社会主义指明了思想原则,而且为我们坚定社会主义信念、不断解决实践中提出的新问题提供了思想武器。
  其次,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论基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伟大的认识工具,它能指导我们正确地认识中国的历史和现状,把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基本规律,不断地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开拓新局面,逐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
  再次,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方法论基础。马克思主义哲学既是科学的世界观,又是科学的方法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制定,中国社会主义发展战略的选择以及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方案的有效实施,都是正确地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的结果。
  5.“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意义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为回应当代世界和中国发展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把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实际相结合而创立的最新的理论成果,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第一,“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条件下,研究了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在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作用,进一步深化了党的性质、宗旨和任务的概括,揭示了执政党先进性的实质和内容,提出执政党建设的基本规律,成为党在新时期的理论旗帜。
  第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抓住新时期治党的根本点,赋予党的根本性质、宗旨和任务以新的内涵,指明加强党的建设的根本途径,科学回答了“进入新世纪后,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历史性课题,是新时期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伟大纲领。
  第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化了对“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重大课题的认识,突出发展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题,强调全面改革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内在动力,提出三大文明协调发展的总体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思想武器。
  第四,“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品质作为党的思想路线的重要内容,强调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创新,以一系列新的科学成果实现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的新飞跃,开辟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新境界,是发展和创新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指南。

第二章 世界的物质性和人的实践活动

  一、物质及其存在形式
  1.辩证唯物主义物质观及其意义
  “物质”范畴是唯物主义哲学关于世界本原和统一性的最高抽象,是唯物主义世界观的一块基石。对“物质”认识的不同深度和广度,是区分唯物主义三种形态的重要依据。古代朴素唯物主义依据对自然现象的笼统直观,把物质归结为一种或几种实物。这是一种天才的猜测,但没有科学根据,过于简单化。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根据当时自然科学关于原子是物质最小单位的认识,把物质归结为原子,认为原子的属性就是一切物质形态的共同属性。这虽然有了一定的科学依据,但混淆了自然科学物质结构概念同哲学物质范畴的区别,经不起自然科学发展的检验,也经不起唯心主义的进攻,尤其是不能说明社会生活的物质性。辩证唯物主义从无限多样的物质现象(个性)中抽象出共同的本质(共性),从哲学上作了最高概括,指出客观实在是物质的本质规定。
  马克思主义的物质观集中体现在列宁关于“物质”的经典性定义中:“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列宁是从物质和意识的关系上给物质下定义的,其基本思想包括: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物质的根本特性是客观实在性;物质是对一切可以从感觉上感知的事物的共同本质的抽象,它既包括一切可以从感觉上感知的自然事物,也包括可以从感觉上感知的人的感性活动即实践活动;这种客观实在独立于我们的意识而存在,为我们的意识所反映。列宁的这个物质定义,包含了丰富的内容,具有重大意义。
  第一,它坚持了彻底的唯物主义一元论,同唯心主义、二元论划清了界限。这个定义从物质和意识的关系中规定物质,指出物质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的客观实在,说明了物质对于意识的独立性、根源性,意识对于物质的依赖性、派生性,体现出马克思主义哲学科学地解决哲学基本问题的彻底的唯物主义观点。这一定义还表明,物质和意识的对立,只有在本体论的范围内指出它们何者为第一性、何者为第二性才具有绝对的意义;超出这个范围,物质和意识的对立便是相对的。因为意识不过是物质的反映,而反映者是不能同被反映的对象相脱离的,因此二元论是错误的。
  第二,它指出物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具有可知性,坚持了辩证唯物主义的反映论和可知论,同怀疑感觉经验之外的客观实在、否认客观事物可知性的不可知论划清了界限,为人类探索宇宙的奥秘指明了方向。
  第三,它对物质世界的多样性统一作了最高的哲学概括,指出客观实在性是一切物质形态的共性,具有深刻的辩证性质。它肯定了哲学物质范畴同自然科学物质结构概念的联系,又把它们区别开来,从而克服了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物质观的缺陷。物质的具体形态和具体结构是物质的个性,人们对它们的认识是相对的、可变的,但它们都具有不依赖于人的意识的客观实在性,这是绝对的、不变的。不管物质的形态、属性和结构多么特殊、复杂和多变,它都永远保持着客观实在这一共性。现代科学的发展不断丰富和证实了辩证唯物主义物质观的正确性。
  马克思主义哲学对物质观的变革,突出地表现在它把人类实践视为一种客观实在并将它包含到对物质范畴的理解中,从而使马克思主义哲学物质观体现了唯物主义自然观和历史观的统一、唯物论与辩证法的统一、本体论与认识论的统一。首先,把实践纳入到对物质的理解,既把物质范畴拓展到社会历史领域,又深化了对自然物质的理解,实现了唯物主义自然观和历史观的统一。作为客观实在的物质,既包括自然事物,也包括人的实践活动;既可以是物质实体,也可以是物质联系、关系和活动;既包括天然自然,也包括人工自然。其次,把实践纳人到对物质的理解,人成为客观物质过程的实际参与者,人在自己所进行的客观物质活动中内在地认识物质,这就彻底地解决了物质的可知性问题,实现了唯物主义本体论与能动反映论的统一。再次,把实践作为一个必要因素包含到现实世界的辩证运动中,把能动性贯注到物质运动过程中,就能从物质过程的内部来理解事物发展的辩证法,真正把物质的客观性及其发展的辩证性统一起来,实现了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统一。
  2.物质的存在形式
  客观实在性是物质的根本属性,是物质的共同、一般本质,它通过运动表现出来,人们通过认识物质的运动而认识物质本身。作为哲学范畴的运动是指宇宙中发生的一切变化和过程,它是物质的根本属性和存在方式。
  物质和运动是不可分割的。一方面,物质是运动的物质,没有不运动的物质。运动是物质所固有的根本属性和一切物质形态的存在方式。设想有不运动的物质是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特征。另一方面,运动是物质的运动,没有无物质的运动。物质是运动的承担者,是一切运动和发展的实在基础,运动的原因也在物质自身。设想有离开物质的运动是唯心主义的观点。
  物质是运动的,没有不运动的物质,这说明运动是普遍的、永恒的、无条件的,因而是绝对的。但是,在物质运动中又包含着暂时的、有条件的、相对的静止。静止是运动的特殊状态,是物质运动在一定条件下、一定范围内处于暂时稳定和平衡状态。相对静止有两种基本情形:一是机械运动中特定物体之间没有发生位置移动;二是事物处于量变阶段,没有发生根本性质的变化。静止是相对的,但并非单纯消极保守的,它也有积极的意义:相对静止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相对静止是人们认识和利用事物的前提;相对静止是理解和衡量运动的尺度。
  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是辩证统一的:相对静止中包含着绝对运动,静中有动;绝对运动中也包含着相对静止的状态,动中有静;物质的具体形态都是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统一。王安石集南朝人诗句:“风定花犹落,鸟鸣山更幽。”上句静中有动意,下句动中有静意,动静相映成趣。因此,承认运动的绝对性,并不否认相对静止;承认相对静止,但不能把静止绝对化。否认绝对运动,把相对静止绝对化,就会走向形而上学不变论;借口绝对运动,否认相对静止,就会导致相对主义诡辩论。马克思主义关于运动和静止辩证关系原理的实践意义在于:它要求我们用运动、变化、发展的观点观察和处理一切问题,使我们的思想和行动跟上发展着的客观实际,防止思想僵化和行动保守,对事物的静态分析必须与动态考察相结合;在实践中把变革和稳定结合起来,既要勇于变革以推动事物的发展,又要注意稳定局面以巩固变革的成果,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物质运动的具体形式是复杂多样的。各种运动形式之间相互区别,它们具有不同的物质基础和特定运动规律,不能把低级运动形式拔高为高级运动形式,也不能把高级运动形式归结为低级运动形式。把机械运动看成是物质运动的唯一形式,是机械论的错误观点;用单纯的生物运动来说明社会运动,这是社会达尔文主义的错误观点。各种运动形式之间相互联系,低级运动形式是高级运动形式的存在基础,高级运动形式是在低级运动形式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并包含低级运动形式。各种运动形式之间相互转化,既有从高级到低级的转化,也有从低级到高级的转化。运动形式多样性原理对于科学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其一,它提供了科学分类的客观依据。各门科学的区分正是依据物质运动各种形式的质的区别。其二,它提供了理解科学发展过程的一个正确方法。研究低级运动形式是了解高级运动形式的基础,利用研究低级运动形式的规律和方法去研究更高级运动形式是科学研究中的重要环节;研究高级运动形式有助于理解低级运动形式,“人体解剖是猴体解剖的钥匙”。
  物质运动同时间和空间存在着内在的联系。物质运动具有时空特征,并且只有在时间和空间中才能进行。时间和空间是运动着的物质的存在形式。时间是物质运动过程的持续性、顺序性,时间的特点是一维性。空间是运动着的物质的伸张性、广延性,空间的特点是三维性。时空和物质运动是不可分离的,离开时空的物质运动和离开物质运动的时空都是不存在的。
  时间和空间同物质运动的不可分离性,表明了时间和空间的客观性,它们作为物质运动的存在形式同物质运动一样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的客观存在。时间和空间的这种客观性,要求我们做任何工作,都不能不考虑时间、空间问题,一切依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
  时空既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是绝对和相对的统一。时空的绝对性是指时空作为运动着的物质的存在形式,它的客观实在性是不变的、无条件的,因而是绝对的。时空的相对性是指时空特性的具体性、可变性。时空的具体特性随物质运动特性的变化而变化,人们关于时空的观念也是可变的、发展的。爱因斯坦的狭义相对论揭示了时空特性随物质运动速度的变化而变化,非欧几何学和广义相对论揭示了时空特性随物质形态的不同而不同,这些都进一步证明时空和物质运动的不可分离以及时空是绝对和相对的统一。形而上学时空观割裂时空与物质运动的联系,否认时空特性的相对性。相对主义时空观借口时空特性和人们时空观念的可变性、相对性,否认时空的绝对性、客观性,陷入唯心主义。二、人对物质世界的实践把握
  1.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
  马克思主义哲学不仅承认世界的物质性,而且主张从实践中去把握物质世界。马克思主义的物质观和实践观是统一的。
  实践是指人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对象性活动。其含义有二:一是实践是人们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活动,具有物质的性质和形式,具有直接现实性的特点,这是实践活动区别于意识活动的一般本质;二是实践又是人所特有的对象性活动,实践以人为主体,以客观事物为对象,并把人的目的、理想、知识、能力等本质力量对象化为客观实在,创造出一个属人的对象世界,具有主体性的特点,这是实践区别于自然物质形态运动和动物本能活动的特殊本质。
  实践有三个基本特征:①客观现实性。实践是客观的物质的活动,实践的要素、过程和结果都是客观的。②自觉能动性。实践是人有意识、有目的地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具有目的性、自主性和创造性。这种自觉能动性是人区别于动物的特点,也是实践发展水平的标志之一。③社会历史性。实践不是孤立的个人的活动,而是社会活动,并受着一定历史条件的制约。
  实践的基本形式有:①生产实践,也就是处理人和自然之间关系的活动,即物质生产活动。这是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是决定其他一切实践活动的根本前提。②处理和变革人与人的社会关系的实践,即人类的社会交往以及组织、管理和变革社会关系的活动,在阶级社会主要表现为阶级斗争的实践。③科学实验,它是从生产实践中分化出来的,是专门为了认识世界而进行的探索性和准备性活动。此外,艺术和教育活动也与科学实验一样,属于以生产精神文化产品为直接目的的精神文化创造实践。
  实践的本质、基本特征和基本形式决定了实践在人类生活中具有基础和根本的地位,实践构成了人类存在的基本方式。第一,实践是人类生命的特殊运动形式。所有的生命物质都有自己特定的存在方式,动物是在消极地适应自然的过程中维持自己的生存的,人则是在利用工具积极改造自然的过程中维持自己的生存和发展的,劳动实践把人类与动物区别开来。第二,实践创造了人的基本特征。实践使人成为“社会存在物”、“有意识的类存在物”和“能动的自然存在物”,创造出了人之为人的一切特征,把人类从动物界提升出来。总之,实践是人类不同于动物的特殊生命形式,即它是社会生命的特殊运动形式,是人类的存在方式。也正是在实践过程中,人成为一种自我创造的主体性存在。
  2.实践是人与世界相互作用的中介
  在以往的旧哲学中,人与世界被看做是截然对立的两极。形而上学唯物主义把世界看作是从来如此、始终不变的自然界,人不过是从属于自然界的一部分;唯心主义把世界看作是某种主观精神或客观精神外化了的产物,人不过是一种精神性的存在或精神的工具。它们一个抓住自然,一个抓住精神,各持一端,始终建造不起沟通人和世界关系的桥梁。因而在他们那里,人和世界始终是抽象的、贫乏的、空洞的。
  马克思主义哲学从实践的观点来看待人和世界及其关系,认为实践是人与世界既对立又统一的基础,实践是人和世界相互作用的中介。实践对人和世界的中介作用是通过实践的主体和客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实现的。主体和客体就是从人的活动中去考查人与世界的关系而出现的两个范畴。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及其运动深刻地表明了实践在人和世界相互关系中的基础地位和中介作用,也正是实践的这种中介作用,才使人和世界获得日益丰富的内容。
  主体是指从事着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人。实践的主体是实践活动中具有自主性和能动性的因素,他担负着提出实践目的、操纵实践工具、改造实践客体,从而驾驭和控制实践活动的多重任务。要完成这些任务,主体需要具备相应的能力。实践主体的能力结构包括:①人本身的自然力,是实践主体能力结构中的物质基础;②主体实际掌握、运用的知识和经验,是实践主体能力结构中的智力因素;③主体的情感和意志,是实践主体能力结构中的精神动力因素。主体能力结构中的这些要素都是人的本质力量。实践主体的社会结构可分为个人主体、集团主体、社会主体和人类主体四个层次,不同的主体之间也发生着相互关系。
  客体是指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实践的客体是进入主体活动的领域同主体发生功能性关系,成为主体活动所指向的客观事物。对于实践的客体要从两方面去理解:一方面,客体首先是一种不以主体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这是客体自身的客观性方面。另一方面,客体又不是与客观事物相等同的概念,只有那些进入主体实践活动范围、与主体发生联系的客观事物才是现实的客体。哪些客观事物能够成为实践的客体,不仅取决于这些客观事物的自在本性,同时也取决于人的本质力量的发展程度和水平。所以客体同主体一样都是历史的范畴。客体的基本类型有自然形式的客体、社会形式的客体和精神形式的客体。
  主体和客体是实践活动的两极,但仅仅有主体和客体还不能形成现实的实践活动。在主体和客体之间还有一个将二者联结起来的中介,这就是各种形式的工具、手段以及运用、操纵这些工具的程序和方法。实践活动就是一个以主体、中介和客体为基本骨架的动态的发展系统。
  关于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要着重掌握两点:
  第一,从实践的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特点和实质看,这种相互作用既不同于一般物质实体之间的相互作用,也不同于一般的精神和物质之间的相互作用,而是把这两种相互作用都包含于自身。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具有物质性的特点,但又不能把这种相互作用的本质归结为一般的物质性,它体现了一般物质实体相互作用所没有的崭新的关系,即目的与手段、创造者与被创造者、能动者与受动者之间的关系。在实践过程中,主体一方面受到客体的限定和制约,另一方面,又能不断地发展自己的能力和需求,以自觉能动的活动不断打破客体的限定,超越现实客体。主体和客体之间的这种限定和超越或限定中的超越关系,就是实践的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实质。
  第二,从实践的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内容和结果看,这种相互作用是通过主体对象化和客体非对象化的双向运动而实现的。主体对象化指人通过实践使自己的本质力量转化为对象物,即主体客体化。客体非对象化指客体从客观对象的存在形式转化为主体生命结构的因素或主体本质力量的因素,客体失去对象化的形式,变成主体的一部分,即客体主体化。
  主体客体化造成人的活动成果的体外积累,形成了人类积累、交换、传递、继承和发展自己本质力量的特殊方式——社会遗传方式,从而使人类的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的成果不会因个体的消失而消失;而人通过客体主体化这种形式占有、吸收对象(包括前人的活动成果),则不断丰富和发展着人的本质力量,从而不断提高主体能力,使主体以新的更高的水平去改造客体。因此,实践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总是不断地在新的基础上进行。
  主体客体化和客体主体化的双向运动是人类实践活动的两个方面,它们互为前提、互为媒介,人类就是通过这种运动形式不断解决着现实世界的矛盾,这也是人类实践活动的本质内容。
  作为主体客体化和客体主体化的双向运动过程,实践在改造物质世界的过程中,又形成了人的主观世界,创造出属人世界即人类世界,从而实现了人对物质世界的观念把握和实际把握。实践使世界二重化为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自在世界和人类世界,是它们分化和统一的基础。实践不仅具有认识论意义,更具有世界观意义。
  3.自在世界与人类世界的关系
  人在实践活动中,不仅反映客观世界及其规律,而且要依据自己的目的利用客观规律去改变客观世界的现存状态,使之成为符合人的目的要求的新的状态,即成为属人世界。因此,在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分化与统一的过程中,又同时形成了自在世界和人类世界的分化与统一。
  自在世界又称天然自然。从时间上看,自在世界是人类世界产生之前的自然界,是人类世界产生前的先在世界;从空间上看,自在世界又是人类活动尚未深入到的自然界,即尚未被人化的自然界。人类世界又称屑人世界,它是在人类实践基础上形成的人化自然和人类社会的统一体。所谓人化自然就是指被人的实践改造过并打上了人的目的和意志烙印的自然。自在世界和人类世界都具有客观实在性。人们并不是在自在世界之外创造人类世界,而是在自在世界所提供的材料的基础上建造人类世界。人的实践可以改变天然自然的外部形态、内部结构乃至其规律起作用的方式,但它不可能消除天然自然的客观实在性。相反,天然自然的客观实在性通过实践延伸到人化自然、人类社会、人类世界之中,并构成了人类世界客观实在性的自然基础。
  自在世界和人类世界的区别在于,自在世界是独立于人的活动或尚未被纳入到人的活动范围的自然界,其运动变化完全是自发的,一切都处在盲目的相互作用之中。人类世界则与人的活动不可分离。人化自然是被人的活动所改造过的自然,它体现了人的需要、目的、意志和本质力量;人的社会关系则是人的活动的对象化。人类世界的独特性就是它的主体性及其对主体实践活动的依赖性。人类世界是人的实践活动的对象化,是人的对象世界。
  实践是自在世界和人类世界分化与统一的基础。生产实践不仅使天然自然发生形态的改变,而且把人的目的性因素注入其中,从而改变物质的自在存在形式,使天然自然这个“自在之物”转化为体现人的目的、满足人的需要的“为我之物”,这就是自然“人化”的过程。人们在从事生产实践改造自然的同时,又形成、改造和创造着自己的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没有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也就不可能有人与自然的现实关系。因此,自然的“人化”过程同时就是人类社会形成和发展的过程。在人的实践活动中生成的人化自然和人类社会及其统一,构成了人类世界。
  人通过自己的实践活动在自在世界的基础上建造了属人的世界,从而使世界二重化为自在世界和人类世界。自在世界和人类世界又具有内在联系。这种内在联系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自在世界构成了人类世界存在和发展的自然基础,人类世界形成之后又反过来制约天然自然,不断地改变自在世界的界限。在实践中,自在世界和人类世界“这两个方面是不可分割的;只要有人存在,自然史和人类史就彼此相互制约”。其次,天然自然通过人的实践活动转化为人化自然,人化自然又不可避免地要参与到整个大自然的运动过程中,这会出现两种情况:一是自在世界的运动以其强大的力量强行铲除人化自然的痕迹,使人的活动成果趋于淡化和消失;二是人化自然改变了自然规律起作用的范围和结果,改变了各种自然过程,特别是生物圈内物质、能量的流通与变换,出现生态失衡、全球危机。
  从表面上看,生态失衡、全球危机是自然系统内平衡关系的严重破缺,实际上它是人与世界关系的严重失衡,因为这种危机是由于人的实践活动进入自然系统而导致的,它是以“天灾”形式表现出来的“人祸”。恩格斯早就提出了自然界“对人进行报复”以及“人类同自然的和解”问题。马克思也认为,应当合理地调节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人类本性的条件下进行这种物质变换。
  总之,人的实践活动是一种不断分化世界,不断使世界二重化,又不断统一世界的活动。人来说,世界既是本原性的存在,又是对象性的存在。所以,马克思认为,不仅要从客体方面且要从主体方面,从“感性的人的活动”即实践方面去理解“对象、现实、感性”。

  三、意识与世界的物质统一性
  1.意识的产生、本质及其能动作用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意识论从意识与物质的关系上科学地揭示了意识的起源、本质和作用,全面地论证了意识对物质的依赖性和能动性。
  首先,从意识的起源看,意识是物质世界高度发展的产物,既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又是社会的直接产物。自然界物质之所以会产生出它最美的花朵——人类的意识,这是自然界物质本身所固有的特性决定的。列宁说,一切物质都具有在本质上跟感觉相近似的特性、反映的特性。正是由于一切物质都具有反映的特性,即反映外界作用的能力,所以在一定条件下能够发展成为最高级的反映形式——人脑的反映形式即意识。这说明意识从自然界产生出来不是偶然的,而是必然的、合乎规律的。但是,自然界物质产生出意识又不是突然的,而是经历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这个过程大体经历了三个决定性的环节:从无生命物质的机械的、物理的、化学的反应到低等生物的刺激感应性;从刺激感应性到动物的感觉和心理;从动物心理到人类意识。
  意识是人类所特有的反映形式,它包括感知、思维以及情感、意志等全部心理活动。人类意识和动物心理的区别在于,它是以思维为主要形式,以语言为外壳,因而能对事物的本质和规律进行抽象的反映。人类对周围世界所反映的东西,已经是被人所意识到了的东西,即达到自我意识。为了强调人类对周围世界反映的有意识性,所以把人类的反映形式叫做意识。
  意识不仅是自然界的产物,而且是社会的产物。理解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弄清劳动在从猿到人、从猿脑发展为人脑过程中的决定作用。人类意识由高等动物发展而来,但意识不是纯粹生物进化的结果,而是同人和人类社会一起产生的,是社会的产物。劳动是促使猿向人转化、猿脑向人脑转化、动物心理向人类意识转化的决定性因素。具体地说,劳动为意识的产生提供了客观的需要和可能,而劳动一开始就是社会性的活动;社会性的劳动促进了语言的产生,语言是意识的物质外壳和直接现实;在劳动和语言的推动下,猿脑变成人脑,为意识的产生提供了物质基础。
  意识起源问题的科学解决,揭示了物质对于意识的根源性,意识对于物质的派生性,从意识的起源方面论证了世界的物质统一性,证明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这一基本原理的正确性。
  其次,从意识的本质看,意识是物质在人脑中的主观映象。意识是物质的产物,但不是物质本身。从物质器官看,意识是特殊的物质——人脑的机能。作为人脑的机能,意识是在第一信号系统和第二信号系统基础上进行的精神活动。所谓第一信号系统是指那种接受外部的具体刺激而引起的条件反射;第二信号系统也就是信号的信号——语言和文字系统。在第一信号系统基础上产生的反映是具体形象的感性反映,在第二信号系统基础上产生的反映则是抽象概括的理性反映。第一信号系统是动物和人共有的,第二信号系统是人所特有的。人类在第一信号系统和第二信号系统基础上所进行的意识活动,无论其深度和广度都是动物心理所无法比拟的。
  人脑是意识的器官,但不是意识的源泉。从内容上看,意识是人脑对物质世界的反映,是对外界输入的信息不断加工制作的过程。意识在形式上是主观的,在内容上是客观的,是客观世界的主观映象。在意识中体现了主体和客体、主观和客观的对立统一。这种对立统一表现在:
  第一,从意识的主观形式和客观内容来看,意识的形式有感觉、思维、情感、意志等,这都是人的主观世界所特有的,但它们的内容都是来自客观物质世界。感觉是对客观事物外部现象的反映,思维是对客观事物内在本质的反映,情感是对客观事物是否符合人的需要而产生的态度的体验,意志是人们自觉地调节自己的行动以实现一定目的的意识形式,而目的是对人的需要和客观可能的双重反映。
  第二,从意识的主观差别和客观根源来看,意识的主观性还表现在不同主体之间的差别性,同一主体在不同条件下的差别性。对于同一对象或同一客观过程,不同的人、不同的主体会有不同的反映,即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是,造成这种差别的根源却是客观的。
  第三,从意识的主观特征和客观基础来看,意识的主观性不仅表现为它是对客观对象近似真实的反映,而且还可能表现为它是对客观对象的歪曲的或虚幻的反映,但这种虚假的主观映象(如鬼神观念)仍然是对于客观对象的反映,都可以从现实世界中找到其物质“原型”。正确的意识和错误的意识的区别不在于它们是不是对存在的反映,而在于前者的反映是近似真实的,后者的反映则是虚假的。
  意识是物质世界在人脑中的主观映象,体现了主观形式和客观内容的对立统一。唯物辩证地理解意识本质的原理,既批判了否认意识客观内容的唯心主义,又批判了抹煞意识形式主观性的机械唯物主义和庸俗唯物主义。
  再次,从意识的作用看,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辩证唯物主义在肯定物质对意识的决定作用的前提下,又承认意识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中具有巨大的能动作用。意识的能动作用主要表现在:①意识反映世界是自觉的有目的的反映,具有目的性和自觉性。②意识不仅反映事物的现象,而且反映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不仅能反映现存事物,而且能追溯过去、推测未来,创造一个理想的或幻想的世界,具有能动创造性。③意识可以通过“思维操作”实现对客观事物的超前的、观念的改造,指导并通过实践把理想变成现实,从而改变、创造世界。这就是列宁所说的:“人的意识不仅反映客观世界,并且创造客观世界”。此外,意识还能控制人体的生理活动。
  意识的能动作用是十分巨大的,但它的发挥又是有条件的,它必须遵循物质运动的客观规律,必须把正确的思想付诸实践,必须借助一定的物质条件和手段。
  正是由于意识是一种特殊的物质运动形式即人脑的机能并具有强大的功能,所以人们能够根据控制论的原理,运用功能模拟的方法,模拟人脑的部分功能,制造电脑,这就是人工智能。人工智能在本质上是对人的思维的模拟,并不就是人的智能本身,更不会超过人的智能。人工智能出现的意义不仅在于解放了人的智力,而且为研究人脑的意识活动提供了新的方法和途径。它说明了人的意识思维活动不管多么复杂,都是以客观的物质过程为基础的,而不是什么神秘的超物质的东西,人们完全可以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方法来加以研究和模拟,它进一步证实了辩证唯物主义意识论的科学性。
  2.世界的统一性在于物质性
  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世界本质问题的一个基本原理。这一原理的内容包括:①世界是统一的,即世界的本原是一个;②世界的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即世界统一的基础是物质,而不是某种“始基”的物体;③物质世界的统一性是多样性的统一,而不是单一的无差别的统一。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说明,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和现象,包括意识现象,归根到底都是物质的表现形态或物质的属性和存在形式;世界上的一切发展、变化和过程都是物质运动的具体表现,其原因在物质世界自身。正如列宁所说:“除了运动的物质以外,世界上什么也没有。”
  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其理论意义在于,它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基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系列原理和原则都是以此为根据和前提的,从而成为彻底的唯物主义一元论的世界观。它是反对二元论或多元论、唯心主义一元论以及宗教神学世界观的有力武器。这个原理的实践意义在于,它是我们从事一切工作的立足点,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的哲学基础。世界是按其固有规律在时空中永恒运动的统一的物质世界,我们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和任何条件下从事任何工作,都要按照世界的本来面目去认识世界,坚定不移地从物质世界及其运动规律出发,也就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这是从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中得出的最重要的结论。
  3.一切从实际出发是唯物主义一元论的根本要求
  马克思主义哲学全面地、正确地揭示了物质和意识的关系,坚持物质决定性和意识能动性的辩证统一。其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意义在于坚持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的统一,也就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精髓。所谓实事求是,就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从中找出其固有的规律性即事物的内部联系,作为我们行动的向导。为了实事求是,必须解放思想。所谓解放思想,就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破除一切不符合客观实际的传统观念和主观偏见的束缚,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使主观和客观相符合,也就是实事求是。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是统一的,解放思想是实事求是的内在要求和前提,实事求是是解放思想的目的和归宿,两者的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使主观和客观相符合,创造性地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开拓新局面。只是二者的着眼点有所不同,解放思想着眼于从主体方面,强调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实事求是着眼于从客体方面,强调遵循事物的客观规律。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体现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尊重客观规律性的辩证统一。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革命性和科学性高度统一的体现,是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基础。因为它概括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根本观点。首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和反映论的根本要求。恩格斯指出:“人们决心在理解现实世界(自然界和历史)时按照它本身在每一个不以先人为主的唯心主义怪想来对待它的人面前所呈现的那样来理解;他们决心毫不怜惜地抛弃一切同事实(从事实本身的联系而不是从幻想的联系来把握的事实)不相符合的唯心主义怪想。除此以外,唯物主义并没有别的意义。不过在这里第一次对唯物主义世界观采取了真正严肃的态度,把这个世界观彻底地(至少在主要方面)运用到所研究的一切知识领域里去了”。其次,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体现了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统一。马克思说:“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为核心的彻底的唯物主义正是这种革命辩证法精神的贯彻,它既体现着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又体现着联系和发展的观点。再次,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体现了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的统一。实事求“是”,既是求“真”,又是求“善”;既是合规律,又是合目的;既追求真理,又创造价值。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毛泽东思想的根本点。毛泽东率先把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概括为“实事求是”,确立和倡导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并以此为指导,把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原理与中国革命具体实际相结合,创立了中国特色的革命理论,形成了毛泽东思想,夺取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过程中的第一次伟大飞跃。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也是邓小平理论的精髓。首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重新确立,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历史起点,也是邓小平理论开始形成的逻辑起点;其次,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穿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发展和邓小平理论形成的全过程;再次,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体现在邓小平理论的各个基本内容之中。邓小平理论中的每一个重大理论问题的形成和发展,都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尊重实践、尊重群众的结果。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继续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开拓前进,创造性地运用和发展了邓小平理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引导社会前进的强大力量,是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并不断取得胜利的根本思想保证。
第三章 世界的联系、发展及其规律

  一、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
  1.联系的客观性、普遍性和多样性
  唯物辩证法是关于普遍联系的科学,联系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一个基本观点和总特征。所谓联系是指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以及事物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约。辩证联系是以承认事物之间的区别为前提的,相互区别的事物又通过联系而相互过渡。辩证法要求在区别中看到联系,在联系中看到区别。
  联系是客观的,凡真实的联系都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联系,而不是人们强加给事物的主观臆想的联系。联系的客观性,要求人们从事物的固有联系中去把握事物,切忌主观随意性。用主观臆想的联系代替事物本身的真实的联系是典型的唯心主义。离开事物的真实联系,抓住事物的表面相似之处,主观任意的联系,是诡辩论的一个重要特征。
  事物的联系是极其复杂而多样的。按照联系的特点和性质可分为内部联系和外部联系、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主要联系和次要联系、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本质联系和非本质联系,等等。事物的不同联系对事物的存在和发展起着不同的作用,其中事物内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决定着事物的基本性质和发展趋势,事物外部的、非本质的、偶然的联系可以起加速或延缓事物发展的作用,有时甚至起着重要的关键作用。
  联系既是客观的,又是普遍的。联系的普遍性是指:①每一事物内部的各个要素、部分、方面及其发展的各个阶段、过程都是相互联系的;②每一事物都与其他事物处于相互联系之中;③世界是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每一事物都是世界普遍联系中的一个成分或环节,并通过它表现出联系的普遍性;④世界的普遍联系是通过“中介”来实现的,所谓中介就是事物相互联系的媒介、环节或桥梁。世界的普遍联系是世界物质统一性的内在体现。实践和科学的发展证明,不论是物理领域、化学领域、生物领域,还是社会领域和人的思维领域,以及各个领域之间,联系都是普遍存在的。
  联系的普遍性造成了事物普遍地以系统的形态存在着。所谓系统就是由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若干要素组成的具有稳定结构和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系统的主要特征:①系统的整体性。其含义有二:一是系统的整体性质只能存在于各个组成要素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之中.而不是各个孤立要素的性质和功能的简单相加。如亚里士多德所说的“整体不等于各个孤立部分的总和”。二是处于某系统中的要素,其性质、功能要受该系统整体的影响和制约,离开了整体,其性质就会发生变化。如黑格尔所说,从人身体上割下来的手,就不是原来意义上的手。②系统的结构性。结构是指系统诸要素的结合方式。系统结构对于系统的功能、属性具有决定性的作用。系统的功能和属性不仅取决于构成系统的各要素的性质,更取决于这些要素的结合方式即结构。③系统的层次性,是指系统的结构有一个依次隶屑的层次关系,不同的层次在系统中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不同,其运动的规律也不完全相同。④系统的开放性,是指系统与周围环境处在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关系之中,系统不断与其环境进行着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换。系统的基本特征具体地体现了普遍联系这一世界最本质的特征。世界的普遍联系与世界的系统性是内在统一的,所以唯物辩证法在坚持世界普遍联系的观点的同时,也坚持系统的观点。
  科学的任务是揭示事物的联系,科学的突破往往表现在把人们通常看来似乎没有联系的事物联系起来,发现事物新的联系。唯物辩证法普遍联系的观点要求我们用整体的观点认识事物,正确处理整体和部分的关系。任何事物都是一个整体,同时又包含各个部分,整体和部分是相互依赖的。整体是由部分构成的,整体依赖于部分,只有深入认识部分才能清晰地把握整体;部分是整体的部分,离开整体的部分,就失去它原有的性质和功能,部分依赖整体,只有从整体中才能真正认识部分。当今世界是开放的世界,也是各个地区、各个民族或国家之间相互联系日益紧密的世界,普遍联系的观点已成为现代社会和现代人的一个必备观念,是我国改革开放的方法论基础。
  2.中国传统哲学中的整体观
  辩证法的整体观是中国传统哲学的一个特色。中国传统哲学认为“物无孤立之理”,万事万物都是相互联系、相互贯通的,天、地、人虽然表现形态不一,但三者是有机联系、和谐统一的整体。源远流长的“阴阳”、“八卦”之说,把“阴阳”看作是万事万物的基本属性,把阴阳互补、相依相待看作是事物的基本联系,用阴阳之间的联系和变化来解释天、地、人和万事万物的存在、变化和发展及其和谐统一。古代哲人“五行”说认为万事万物是由水火木金土构成的,用“五行变化、相生相克”来说明万事万物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关系。在老子和庄子哲学中,“道”是万事万物的根本,它贯通和统摄天、地、人三大系统。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整个宇宙的演化是“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庄子说:“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在他看来,天地与我都是由“道”所生,所以天地万物与我是统一的。中国古代哲学家们尽管对宇宙的本体有不同的理解,但多能以一种“统观”、“会通”的方式来观察、把握宇宙、自然和人类社会,提出“万物一体”、“天人合一”的思想。这种鲜明的辩证整体观正在强烈地影响着当代世人的思想观念。
  3.世界的永恒发展
  唯物辩证法不仅是关于世界普遍联系的科学,也是关于世界永恒发展的科学,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又一个基本观点和总特征。
  世界是联系的,又是运动、变化、发展的,联系和运动是不可分割的。一方面,联系构成运动,事物的相互联系即相互作用必然引起作用双方的状态或性质发生变化,概括一切形式的变化就是运动。联系是运动的前提,没有联系不能构成运动,也不能显示运动。另一方面,联系即相互作用,本身就是运动的一种态势。因此,不能离开运动来讲联系,离开运动就不能理解联系。
  运动、变化、发展是三个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概念。运动作为物质的固有属性是指事物的一般变化和过程,标志着事物变动不定的动态过程。变化则主要指运动的一般内容,即事物所发生的改变,包括事物性质、数量、结构、形态上的改变。运动和变化都既包括事物量的变化,也包括质的变化;既可以是上升的、前进的运动,又可以是下降的、倒退的运动,还可以是平向的运动,二者都具有最大的普遍性,无处不在、无时不有。二者的区别在于,在阐述物质的根本属性时,往往使用运动这一概念;而在表述事物的具体运动过程、状态时,常常使用变化这一概念。发展是在运动、变化的基础上进一步揭示事物运动、变化的整体趋势和方向性的范畴。发展是具有前进性质的运动,是事物由低级向高级、由简单向复杂、由无序向有序的上升运动,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尽管在事物发展过程中,伴随有下降、重复、循环等各种运动形式,但发展始终是运动多向性中的主流。“发展才是硬道理”。发展不同于增长,它不仅是指数量的增加,更是指结构的改变和优化、质量的改善和提高,只有发展才能产生新事物,发展的本质是创新。我们要增强创新意识,积极进行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促进事物发展。
  4.唯物辩证法过程论的内容和意义
  一切事物都是运动、变化和发展的,就是说一切事物都是作为过程而存在,作为过程而发展的。所谓过程是指一切事物都有其产生、发展和转化为其他事物的历史,都有它的过去、现在和未来。在唯物辩证法看来,一切事物都处在发生、发展和灭亡的过程中,凡是在历史上产生的都要在历史上灭亡,任何事物都不可能永恒地存在。历史上的任何东西,从当时的历史条件来看,都有其存在的根据和理由,但随着条件的改变,又会丧失其存在的根据和理由,从而转化为其他事物。一个事物的结束,意味着另一个事物的开始,如此生生灭灭,循环不已,构成了整个物质世界永恒发展的过程。恩格斯指出:“世界不是既成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这是唯物辩证法的“一个伟大的基本思想”。在唯物辩证法面前,“不存在任何最终的东西、绝对的东西、神圣的东西;它指出所有一切事物的暂时性;在它面前,除了生成和灭亡的不断过程、无止境地由低级上升到高级的不断过程,什么都不存在。它本身就是这个过程在思维着的头脑中的反映。”把世界看作是永恒不变的既成事物的集合体,这是形而上学的思想特征。
  唯物辩证法关于事物发展是过程的思想,是我们认识和改造世界的一个重要原则,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它要求我们用历史的观点看问题,把一切事物都如实地看作是变化、发展的过程,把它们放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加以具体的考察,既要了解它们的过去,观察它们的现在,又要预见它们的未来。只有这样,才能全面、正确地认识事物,才能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发现新问题、提出新方法、解决新问题,不断地开拓前进。在今天,科学地认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必然性、历史过程、历史阶段、发展规律和发展趋势,对我们坚定信念,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5.事物联系和发展的规律性
  事物的联系和运动构成规律。规律是事物内部的本质联系和发展的必然趋势。规律这一范畴揭示的是事物运动发展中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客观的联系。第一,规律是本质的联系。规律同本质是同等程度的范畴,规律是本质的或本质之间的联系。第二,规律是必然的联系。规律性与必然性也是同等程度的范畴,事物发展的规律性也就是事物发展的必然性。第三,规律是稳定的联系。规律的稳定性也就是它的重复性。只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某种合乎规律的现象就会重复出现。第四,规律是客观的联系。规律的客观性是指规律的存在不依赖于人的意识,相反,人的意识活动本身则要受规律的支配。
  唯物辩证法的诸范畴从不同的侧面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和发展的基本环节。它在人们的辩证思维中,作为联系和发展之网的网上纽结,同唯物辩证法的规律一起,相互交织、相互渗透,综合地发挥作用。
  ①现象和本质。现象和本质是揭示客观事物的外部表现和内部联系相互关系的范畴。首先,本质和现象是有区别的。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人们可通过感官感知,本质则是事物的内在联系,只有靠人的理性思维才能把握;现象是个别的、具体的,而本质是一般的、共同的;现象是多变的,本质则是相对稳定的;现象是丰富的,本质是比较深刻、单纯的。现象有真象和假象之分,假象与错觉不是一回事。其次,本质和现象又是统一的,它们相互联系、相互依存。任何本质都是通过现象表现出来,没有不表现为现象的本质;任何现象都从一定的方面表现着本质,现象是本质的外部表现,即使假象也是本质的表现。本质和现象的辩证关系表明:正是因为现象和本质是统一的,所以我们能够通过现象认识事物的本质;同时由于现象和本质是对立的,又要求人们透过现象看本质。透过现象发现本质是科学研究的任务,因为“如果事物的表现形式和事物的本质会直接合而一,一切科学就都成为多余的了。”
  ②必然性和偶然性。必然性和偶然性是揭示客观事物发生、发展和灭亡的不同趋势的一对范畴。必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一定要发生的、确定不移的趋势;偶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并非确定发生的,可以出现、也可以不出现,可以这样出现、也可以那样出现的不确定趋势。首先,必然性和偶然性是有区别的:它们产生和形成的原因不同,必然性产生于事物内部的根本矛盾,偶然性产生于非根本矛盾和外部条件;它们的表现形式不同,必然性在事物发展过程中比较稳定、时空上比较确定,是同类事物普遍具有的发展趋势,偶然性则是不稳定的、暂时的、不确定的,是事物发展中的个别表现;它们在事物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必然性在事物发展中居于支配地位,决定着事物发展的方向,偶然性居于从属地位,对发展的必然过程起促进或延缓作用,使发展的确定趋势带有一定的特点和偏差。其次,必然性和偶然性又是统一的。必然性存在于偶然性之中,通过大量的偶然性表现出来,并为自己开辟道路;偶然性背后隐藏着必然性,受必然性的支配,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和补充;必然性和偶然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把必然性和偶然性割裂开来会产生三种错误观点:一是机械决定论,只承认必然性,否认偶然性。它表面上抬高必然性,实际上是把必然性降低为偶然性,往往会导致宿命论。二是唯心主义非决定论,把一切看成是纯粹偶然的,根本否认必然性,它既会导致唯意志论,也会导致宿命论。三是既承认必然性,也承认偶然性,但认为有些事情是纯粹必然的,有些事情是纯粹偶然的,把必然性和偶然性看成是没有联系的两种孤立的现象。这种观点在科学上的突出表现就是主张只有必然的东西才是科学研究的对象,偶然性同科学无关,甚至认为“偶然性是科学的敌人”。马克思主义认为,科学的任务正是要从偶然性中发现必然性。偶然性不仅表现必然性,而且对事物发展也起着重要作用。“如果偶然性不起任何作用的话,那么世界历史就会带有非常神秘的性质。”原因和结果。原因和结果是揭示事物的前后相继、彼此制约的关系范畴。客观世界到处都存在着引起与被引起的普遍关系,唯物辩证法把这种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称为因果关系或因果联系。其中,引起某种现象的现象叫原因,而被某种现象所引起的现象叫结果。因果联系的特点是:因果联系是有时间顺序的联系,总是原因在前结果在后,但并不是任何前后相继的现象都存在着因果联系。原因和结果的关系是辩证的:第一,原因和结果的区分既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第二,原因和结果是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相互转化的。第三,原因和结果的关系是复杂多样的。把握原因和结果这一对范畴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认识因果关系的客观普遍性,可以同唯心主义的“因果报应”论、神学目的论划清界限。正确把握事物的因果联系是自觉的实践活动的必要条件。“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正确认识因果联系,可以提高实践活动的预见性。
  ④可能和现实。可能性和现实性是揭示事物的过去、现在和将来的相互关系的范畴。现实性是指已经产生出来的有内在根据的、合乎必然性的存在。可能性是指事物发展过程中潜在的东西,是包含在事物中并预示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把握可能性这个范畴,要注意区分几种不同的情况:要区分可能性和不可能性;要区分现实的可能性和抽象(非现实)的可能性;要区分两种(好或坏)可能性。可能性与现实性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关系。第一,可能性和现实性是两个内容不同的范畴,具有明显的区别。第二,可能性和现实性紧密相联,在一定的条件下相互转化。把握可能性和现实性辩证关系原理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我们要立足现实,认识可能性的复杂性,创造条件使事物的可能性成为现实,从而获得实践的成功。
  5.坚持唯物辩证法,防止和反对形而上学
  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是两种对立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它们的主要分歧是:①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形而上学则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彼此孤立、互不联系的。②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是发展变化的,经历着由量变到质变、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的曲折前进过程;形而上学则认为事物是静止不变的,如果说有变化,也只是数量上的增减或场所上的变更,没有质的飞跃。③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自己运动的源泉,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形而上学则否认事物的内部矛盾,把事物的变化看作是单纯外力推动的结果。是否承认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这是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对立的焦点和实质,也是其他方面分歧的根源。
  唯物辩证法全面而科学地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动力、形式和过程,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世界发展的普遍规律,为人类认识和改造世界提供了锐利的思想武器。恩格斯说,唯物主义辩证法“多年来已成为我们最好的工具和最锐利的武器”。
  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将人们的认识停留在某一局部或某一阶段上,“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是就是、否就否”,虽然在日常经验的范围内和科学研究的搜集材料阶段有其存在的历史理由,但这种思维方式一旦踏入广阔的研究领域,便暴露出它的狭隘性和局限性,成为束缚人们思想的桎梏。由于形而上学所执著的那个“片面”确实是客观事物具有的,使得这种片面认识似乎是合理的、有效的,这就使得形而上学还有一定的市场。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坚持辩证法,必须注意防止和反对形而上学。

  二、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
  1.事物发展中的量变和质变及其相互转化
  事物发展的过程,经由量变和质变两种状态。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质是一事物成为它自身并区别于他事物的规定性。事物质的规定性是由事物内部矛盾的特殊性所决定的。质和事物的存在是直接同一的。事物总是具有一定质的事物,丧失了自己的质,它就不再是自身而变成他物;质也总是属于一定事物的质,质不能脱离事物而独立存在。质和事物的不可分离,既表明了事物的确定性,又表明了质的客观实在性。事物的质是通过属性表现出来的,属性是一物和他物在相互联系中表现出来的质。认识质是认识和实践的起点和基础。只有认识质,才能区别事物。区别是制定政策的基础,没有区别就没有政策。蓄意抹煞和混淆事物质的区别,是诡辩论的一个特征。
  量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它的构成成分在空间上排列组合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量和事物是不可分离的,但量和事物的存在不是直接同一的,在一定范围内量的增减不影响事物的存在。认识量的意义:一是认识事物的量是认识的深化和精确化。区分质是认识量的前提,考察量是认识质的深化。只有精确地认识量,才能更深刻地把握质。马克思说,一种科学只有成功地运用数学的时候,才能达到真正完善的地步。二是只有正确了解事物的量,才能正确估计事物在实践中的地位和作用,因为同质的事物由于数量不同,在实践中的地位和作用往往不同。做任何事情,既要有质的要求,又要有量的要求,做到心中有数。
  质和量的统一为度。度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量的范围、幅度和限度。它的极限叫关节点,超出了关节点,事物就形成了新的质量统一。认识度才能确切地把握事物的质,不致混淆不同的事物;认识度才能为实践活动提供正确的准则即适度原则,防止“过”或“不及”。当然,也不能把“度”绝对化。
  由于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因而事物的变化表现为量变和质变两种运动状态。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或场所的变更,是一种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是渐进过程的中断。区分量变和质变的根本标志是事物的变化是否超出度,在度的范围内的变化是量变,超出度的变化是质变。
  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发展变化的两种基本形式或基本形态,它们是有区别的、对立的,又是相互联系、相互转化的。量变和质变的相互转化是:一方面,量变向质变转化,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这说明量变对于质变既有必要性,又有必然性,没有量变就没有质变。另一方面,质变向量变转化,质变不仅可以完成量变,体现和巩固量变的成果,而且可以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这说明质变对于量变既有必然性,又有必要性,而且只有质变才有新事物的产生和世界的发展。因此,承认不承认质变,是区分辩证法和形而上学两种发展观的重要标志之一。辩证法的发展观既与只承认质变、否认量变的“激变论”不同,又与只承认量变、否认质变的庸俗进化论相区别。
  量变和质变还是互相渗透的。一方面,量变中渗透质变,这是指在总的量变过程中包含着部分质变。部分质变是指在总的量变过程中,事物的根本性质未变,但事物的非根本性质或局部性质发生变化,表现出阶段性部分质变和局部性部分质变两种情形。部分质变为根本性变化创造条件,是由量变过渡到根本质变的阶梯。另一方面,质变中渗透量变,这是指质变过程中包含着新质在量上的扩张。质变中的量变已不是单纯的量变,它每一步都是新质因素的产生。
  唯物辩证法关于量变和质变关系的原理揭示了事物的发展过程是:量变转化为质变,质变又转化为量变,在量变中有部分质变,在质变中有新质在量上的扩张;由量变到质变,由部分质变到根本质变,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如此循环往复,相互交替,以至无穷。掌握这一原理对于革命和建设工作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首先,它揭示了事物发展过程是连续性和阶段性的统一,这是无产阶级政党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理论依据。任何事物的发展都表现为量变和质变两种基本形式和状态,量变体现了事物发展的连续性,质变体现了事物发展的阶段性。连续性和阶段性的统一,表明事物的发展过程既有历史的联系,又有不同的历史阶段。这一原理是我们党的不断革命论与革命发展阶段论相统一、最高纲领与最低纲领相统一的哲学依据。
  其次,它是我们分析社会发展形式的基本理论工具,对于我们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社会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具有指导意义。像世界上一切事物的发展一样,社会的发展也有量变、部分质变和质变等基本形式。社会发展中的量变是在保持社会的基本的质不变的情况下进行的,是稳定状态中的连续性变化,社会在这种变化中保持自身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这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形式。对于新生的社会来说,尤其需要稳定的量变过程来建设自身和完善自身。社会发展中部分质变主要是社会体制的改革与调整,它是解决社会基本矛盾的重要途径,调整与改革是新建立的社会逐步走向完善的必由之路。社会发展中的质变即社会革命是解决社会基本矛盾和阶级矛盾的决定性环节,革命是历史的火车头。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就是在这三种形式的循环交替中实现的。社会主义社会要获得发展,必须在保持稳定的前提下进行改革,发展是目的、改革是动力、稳定是前提。
  再次,它是指导我们从事一切实践活动的重要思想原则。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要把远大的革命目标和科学的求实精神结合起来,把敢想、敢闯的革命精神和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结合起来,既反对因循守旧、止步不前,又反对急躁冒进、陷于空想。
  2.事物发展中的肯定和否定及其辩证关系
  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在新事物取代旧事物的过程中,辩证的否定是决定性的环节。
  任何事物都包含肯定和否定两个方面。肯定是事物中保持其存在的方面,它肯定这一事物是它自身而不是其他事物。否定是事物中促使其灭亡的方面,它破坏现存事物使之转化为其他事物。事物内部的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相互斗争,当肯定方面居于主导地位时,事物处于量变过程中,呈现出相对静止状态;当否定方面不断发展壮大,上升到主导地位时,促使事物自己否定自己,事物发生质变,转化为他事物。
  肯定和否定不仅是对立的,还是统一的。其统一在于:首先,它们互相依赖。一方面,没有离开否定的肯定,一个事物肯定自己是这个事物,也就否定自己是别的事物,所以肯定也就是否定;另一方面,没有离开肯定的否定,否定不是把某个事物化为乌有,而是改变这个事物存在的形态,对这种形态的否定,也就是对与它对立的另一种形态的肯定,所以否定也就是肯定。
  其次,它们互相渗透。一方面,肯定中包含着否定,因为事物要维持自身存在,必须通过运动过程才能实现,而运动即是对自身的否定;另一方面,否定中包含着肯定,因为否定必须通过吸取和依靠现有事物的某些积极因素才能实现,而这正是对事物的肯定。
  因此,辩证的否定观认为,否定是事物内在矛盾所引起的自我否定;否定是发展的环节和联系的环节,是包含肯定的否定,作为发展环节和联系环节的否定就是扬弃,即既克服又保留。
  与辩证否定观相对立的形而上学否定观则认为,否定是外在的否定、主观任意的否定;否定是绝对的否定,是不包含肯定的否定,这就既割断了事物的联系,又使发展中断;它的信条是:“是就是,不是就不是;除此之外,都是鬼话。”
  辩证的否定不是一次完成的,而是经历两次否定、三个阶段的有规律过程,即“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过程。事物的这种否定之否定过程,从内容上看,是自己发展自己、自己完善自己的过程;从形式上看,是螺旋式上升或波浪式前进的过程,方向是前进上升的,道路是迂回曲折的,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所以辩证的否定,不仅是事物内部联系的一个辩证因素,即与肯定因素既对立又统一的因素;也不仅是新事物取代旧事物过程中的一个辩证环节,即发展环节和联系环节的统一;它还是事物发展全过程中的一个辩证阶段,即它使第二次否定也就是否定之否定有可能或将有可能发生,从而成为事物自我发展、自我完善过程中的一个必经阶段。可见,辩证的否定包含着十分丰富的内容。
  辩证的否定观既是世界观又是方法论,是观察和分析一切问题的方法论原则。
  第一,它是我们坚信新生事物不可战胜的哲学依据。新事物必然要战胜旧事物,是由事物发展的辩证本性和新旧事物的本质特点所决定的。①事物都是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的统一体,代表否定方面的新生事物是旧事物中不可缺少的因素。新事物对于旧事物来说,既是促使其灭亡的因素,又是其赖以存在的因素,即所谓“容不得又离不得”。②新生事物代表着事物的发展方向,是适应了当前和未来的发展条件应运而生的,所以它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远大的发展前途,而旧事物则是丧失其存在的必然性、日趋灭亡的事物。③新生事物是在旧事物的母腹中生长的,它吸取了旧事物的优点,又克服了它的缺点,并增加了旧事物所容纳不了的新内容,因而它比旧事物具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④在社会领域中,新生事物代表着历史发展的方向,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所以它能得到广大人民的拥护。由于新生事物是在旧事物的母体中产生的,它在成长过程中必然要遇到旧事物的抵抗,因此新生事物战胜旧事物不是一帆风顺的,而是要经历一个曲折的过程。社会主义是在资本主义内部产生的新生事物,它必将战胜资本主义,这是社会发展必然性、上升性的体现。但是它的成长过程又是异常艰难曲折的,有时还会出现暂时的复辟、倒退,这是上升运动中曲折性的表现。那种一遇曲折,就对社会主义丧失信心的态度,不是唯物辩证法的态度。
  第二,对一切事物采取科学的分析态度和方法。在考察事物时,必须同时看到它的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如果看不到肯定方面,就不能正确地把握事物当前的性质;如果看不到否定方面,就不能正确地展望事物发展的前途。在肯定中看到否定,在否定中看到肯定,不能肯定一切或否定一切。对待古代文化遗产,要批判地继承,“古为今用”,“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对待外国东西,要有选择地吸收,“洋为中用”,既不能一概拒绝,也不能全盘照搬。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要大胆地吸取人类社会包括资本主义社会所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同时对其腐朽的东西给予坚决的批判。

三、对立统一规律
  1.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唯物辩证法是一个完整的科学体系,包括一个系列的基本规律和范畴,其中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这是因为:①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普遍联系的实在内容和发展的内在动力,它是联系和发展的实质;②它是贯穿唯物辩证法各个规律和各对范畴的中心线索,是各个规律和各对范畴的实质;③矛盾分析方法是最根本的认识方法,把握对立统一是辩证认识的实质;④是否承认对立统一学说是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对立的实质。
  2.矛盾及其同一性和斗争性
  对立统一规律又称矛盾规律,矛盾是辩证法的核心概念。矛盾是指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的对立和统一及其关系。简言之,矛盾即对立统一。要区分逻辑矛盾与辩证矛盾。逻辑矛盾是指人们思维过程中由于违反形式逻辑规则所造成的自相矛盾;辩证矛盾则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对立统一关系。列宁说:“辩证法就是研究对象的本质自身中的矛盾。”任何科学的认识,一方面要排除逻辑矛盾,另一方面要研究事物自身所固有的矛盾。
  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是矛盾双方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联系、相互吸引的性质和趋势。它包含两层意思:一是矛盾双方相互依存,即矛盾双方互为存在的条件,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二是矛盾双方相互贯通,即矛盾双方相互渗透以及相互转化的趋势。这种包含着向自己对立面转化的相互贯通性,最深刻地体现了对立面之间的内在的统一性。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分离、相互排斥的性质和趋势。矛盾斗争性具有丰富的内容和多样的形式。不同的矛盾具有不同的斗争形式,同一矛盾在不同发展阶段上的斗争形式也不同。不能把斗争性归结为一种形式,也不能把斗争形式的改变误认为斗争的消失。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一方面,同一性不能脱离斗争性而存在,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因为矛盾的同一是以差别和对立为前提的,是包含差别和对立的同一。同一性要受斗争性的制约,矛盾双方的共存要靠斗争来维持,矛盾双方的转化要靠斗争来实现。另一方面,斗争性也不能脱离同一性而存在,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斗争性要受同一性的制约,同一性规定和制约着斗争的形式、规模和范围。
  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原理,要求人们在分析和解决矛盾时,必须从对立中把握同一,从同一中把握对立。这是辩证认识的实质所在。形而上学割裂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关系,“在它看出有差别的地方就看不见统一,在它看见有统一的地方就看不出差别”。这种只见对立、不见同一或者只见同一、不见对立的观点往往造成思想上的绝对化和片面性。
  同一性和斗争性相互制约的原理是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有力工具,它是党制定战略策略的理论基础,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方法。任何事物都包含着矛盾,矛盾着的各个方面既对立,又统一,既相互斗争,又相互依存、相互渗透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这就要求我们全面地把握事物矛盾的对立和统一两个方面,能够把同一的事物区别开来和把对立的事物联系起来,做到同中求异和异中求同。我们党的历史上关于统一战线中的“又联合又斗争”的策略和现阶段改革开放中“利用资本主义、建设社会主义”以及实现祖国统一的“一国两制”的方针,就是成功地运用对立统一学说的范例。善于发现和利用事物矛盾的对立和同一的关系,从同一中发现和利用对立,从对立中发现和利用同一,对于我们做好一切工作,使事物向着有利于我们的方向发展,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3.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不仅揭示了事物联系的实在内容,而且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所谓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又斗争、又同一,由此推动了事物的发展,或者说矛盾的相对的同一性和绝对的斗争性相结合,构成了事物发展的动力。
  在矛盾推动事物发展中,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各有其作用。同一性对于事物发展的作用主要是:①由于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矛盾双方互为存在的条件,矛盾双方可以利用对方的发展使自己获得发展;②由于矛盾双方相互包含,矛盾双方可以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而得到发展;③由于矛盾双方彼此相通,矛盾双方可以向着自己的对立面转化而得到发展,并规定着事物发展的方向。斗争性对于事物发展的作用主要表现在:①斗争推动矛盾双方力量对比发生变化,造成事物的量变;②斗争促使矛盾双方地位或性质转化,实现事物的质变。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不能孤立地起作用,它们对事物发展的作用只有在两者的结合中才能实现,矛盾推动事物发展是同一性和斗争性共同作用的结果。了解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对于我们自觉地利用矛盾的这两种力量推动事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它说明事物的发展不仅表现为“相反相成”,而且表现为“相辅相成”。
  矛盾推动事物的发展是通过矛盾的转化而实现的。矛盾转化是指矛盾双方走向自己的对立面,是具体矛盾的暂时的或最终的解决和新旧矛盾的交替,它既是矛盾同一性的最高形式和最终确证,又是矛盾运动的最重要的表现。矛盾的转化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研究和创造一定的条件,促成事物向进步的方向转化,这是革命者的任务。否认矛盾转化,把事物当作死的、凝固的东西,这是形而上学的错误思想。抹煞转化的条件,空谈对立面双方的转化,不仅不能实现矛盾的转化,还会陷入相对主义和诡辩论。
  矛盾推动事物的发展,说明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在事物的外部,而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内因。内因即内部矛盾是事物存在的基础,是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内在本质,是事物变化的根据,它规定着事物发展的方向,所以它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外因是指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是事物变化的条件,它能够加速或延缓甚至暂时改变事物发展的进程,但它必须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它是事物发展的第二位的原因。内因和外因辩证关系的原理对于我们分析问题和指导实践活动具有重要的意义,它是我国实行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和对外开放方针的重要哲学基础。
  4.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即所谓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科学和科学发展的历史证明,一切事物都是对立统一的,矛盾是事物的普遍本质,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矛盾不仅存在于自然界,也存在于人类社会和人的思维中,人的思维中的矛盾是客观世界矛盾的反映。只要我们从事物的内部,从联系和运动中看事物,就会发现矛盾。“运动本身就是矛盾”。认为矛盾只存在于观念中,现实中没有矛盾的观点是错误的。承认矛盾的普遍性是一切科学认识的首要前提。科学都是研究事物矛盾的,科学每前进一步都是以揭露和认识新矛盾为内容的。矛盾分析方法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方法。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包含矛盾的,因而对任何事物都是可以分析而且应该分析的,所谓分析就是分析事物的矛盾。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在其运动中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具体表现在:①每个不同的事物和不同的运动形式各有其自身特殊的矛盾。②在事物发展的不同过程和同一过程的不同阶段,都有各自的特殊矛盾。由于事物中所包含的根本矛盾(基本矛盾)不同,因而事物的发展表现为不同的过程,根本矛盾是贯穿于过程的始终并规定过程的基本性质的矛盾。由于根本矛盾在发展过程中逐渐激化,被它所规定和影响的其他矛盾,有些激化了,有些暂时或局部地解决了,或者缓和了,又有些发生了,因此事物的发展过程就显出不同的阶段,这些阶段都包含着各自的特殊矛盾。③各种矛盾及矛盾诸方面在矛盾总体中各具有不同的特性,表现为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的区别。④由于矛盾的性质、地位以及条件的复杂性,矛盾解决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主要有:矛盾一方克服另一方;矛盾双方同归于尽;矛盾双方融合成一个新事物。用不同的方法解决不同的矛盾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则。分析矛盾特殊性的意义就在于,它既是科学地认识事物的基础,又是正确地解决矛盾的关键。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即一般和个别、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的关系,它们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它们的区别是:任何一般(普遍)只是大致包括个别(特殊),只是包括了个别的某一部分属性、某一方面特征或共同本质;任何个别都不能完全地被包括在一般之中。它们的联系是:一般存在于个别之中,只能通过个别而存在;任何个别都是一般,都具有一般的本质或属性。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一。普遍和特殊的区分是相对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全面地把握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不仅是理解和解决具体矛盾的出发点,而且是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论基础。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相统一的原理,是坚持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各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哲学基础,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哲学基础。
  5.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
  构成事物的多种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在事物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有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这种矛盾力量的不平衡性,也是矛盾特殊性的重要表现。
  主要矛盾是在一个矛盾体系中居于支配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过程起决定作用的矛盾;非主要矛盾则是在一个矛盾体系中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过程不起决定性作用的矛盾。主要矛盾规定和影响非主要矛盾,解决好主要矛盾,非主要矛盾也就比较容易解决;非主要矛盾对主要矛盾也有影响,非主要矛盾处理得好,有利于主要矛盾的解决。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其地位可以相互转化。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辩证关系原理的意义是:它要求我们在一切实际工作中,必须首先抓住主要矛盾,也就是抓住重点、抓住中心;同时也要注意非主要矛盾,在抓重点时要照顾一般,学会“弹钢琴”的工作方法。在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发生转化时,要及时地实现工作重点的转移。我们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就是这一原理的具体运用。在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只能通过进行经济建设、发展生产力才能加以解决,其他工作都要围绕并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
  不论主要矛盾或者非主要矛盾,其对立的双方中总有一方处于支配地位,起着主导作用,成为矛盾的主要方面;与此相应的便是处于被支配地位、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的非主要方面。一般说来,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了事物的性质。非主要方面对矛盾总体的变化、发展也有不可忽视的影响作用。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也会互相转化。
  矛盾力量的不平衡性,要求我们把唯物辩证法的两点论和重点论结合起来。两点论就是要同时看到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之间的辩证关系,不能只看一方面而忽视另一方面。重点论就是在看到两个方面的同时,必须分清主次,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因为事物的性质主要地是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规定的,不要把两者等量齐观,更不能颠倒主次。两点论和重点论是统一的,重点论要以两点论为前提,两点论要以重点论为补充。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是唯物辩证法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它要求我们在工作中抓住重点,带动全盘;看问题时要看主流,同时注意支流;在克服一种主要倾向时,也要注意可能掩盖着的另一种倾向,防止思想上的片面性。
  6.中国传统哲学中的矛盾观及其现代意义
  在中国传统哲学中,不仅有丰富的系统、整体观念,还有丰富的辩证矛盾观念。中国传统哲学常用“有两”、“有对”、“有耦”等来说明事物普遍地存在着矛盾,用“相反相成”、“相依相济”、“相形相生”、“一分为二”、“合二而一”等来阐明矛盾双方的辩证关系及其在事物运动发展中的作用,用“和而不同”、“执两用中”的态度和方法来对待和处理矛盾。
  中国哲学家历来认为“万物莫不有对”。春秋末年的晋国太史史墨提出“物生有两”,北宋王安石说万物“皆各有耦”、“耦之中又有耦”,程颐说“天地之间皆有对”,程颢说“无独必有对、万物莫不有对”,南宋的朱熹提出“万物皆有两端、独中又自有对”。老子的《道德经》提出了一系列“相反相成、物极必反”的概念,老子说:“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恒也。”他还提出“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的矛盾转化思想,并从多方面论证了万物无不向自身反面运动的观点,称之为“反者道之动”。《孙子兵法》对于战争中一系列矛盾关系进行分析,提出了一套奇正相生的思想,说:“战势不过奇正,奇正之变,不可胜穷也。奇正相生,如循环之无端,孰能穷之哉?”这里说的“正”是指正面对阵作战,“奇”是指旁出奇袭。要打胜仗,就必须灵活运用这两种战术。明清之际的王夫之提出“反者有不反者存”的观点,认为相反者之间有不相反的同一性,不要一见“反者”就“疑乎其不相济”。君子应该“乐观其反”、“不畏其争”,抱“乐观而利用之”的态度。张载提出“一物两体”,朱熹进一步概括为“一分为二”,说“一分为二,节节如此,以至无穷,皆是一生两尔”。明朝方以智在此基础上提出“合二而一”,“有一必有二,二本于一”,“两间无不交,无不二而一”,“交也者,合二而一也”。王夫之又把两者结合起来:“故合二以一者,既分一为二所固有矣。”
  中国哲学家还提出了“和而不同”、“执两用中”的解决矛盾的辩证方式。史伯说:“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它平它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孔子从为人处事的角度继承了史伯“尚和去同”的思想,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又说“礼之用,和为贵。”《中庸》提出“致中和”、“执其两端,庸其中于民”,即“执两用中”的方法论。这里的“庸”即“用”的意思。所谓“中庸”之道,就是“执其两端而用其中”的方法论。
  中国传统哲学中的阴阳和谐的辩证法,“两极相联”、“一分为二”、“合二而一”等矛盾观曾对欧洲哲学,特别是德国古典哲学产生过深远影响。马克思说:“中国的社会主义跟欧洲的社会主义像中国哲学跟黑格尔哲学一样有共同之点。”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辩证法思想与中国传统哲学中的辩证法思想有许多相似、相通之处,这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的传播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国化奠定了深厚的思想、文化基础。中国传统哲学中注重和谐统一的矛盾观和“中和”、“中庸”之道,对于维护生态平衡、维持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对于争取社会的和谐稳定、不同民族和国家的和平共处,对于促进社会人际关系的和谐有序、家庭的和睦相处等都有十分重要的积极意义。

第四章 认识的本质和过程

  一、认识的发生和本质
  1.认识的发生
  人的认识是怎样发生的,也就是人的认识能力是怎样来的?这是认识论首先要解决的问题。马克思主义哲学把认识发生的自然史因素和社会因素结合起来,从实践出发,认为以工具性为主要特征的劳动在认识的发生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首先,劳动实践的发生和发展为人类认识活动的发生提供必要性和可能性。实践是人以自觉目的性为特征的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它要求人首先以观念方式把握和改造对象;工具性的实践活动又为主体以观念方式把握客体提供了可能。其次,劳动实践活动促进了人脑的发展,并通过这种活动在人脑中的内化,产生了人所特有的认识结构和图式,形成了人的认识能力。作为人的认识能力标志的认识结构,是在人与对象的实际相互作用中,通过活动的内化逐渐形成的。这种认识结构或图式又成为主体进一步“同化”即认识外界客体的内在基础,并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得到丰富、转变和提高,人的认识能力也因此相应地发展起来。再次,劳动实践活动促进了人的交往及语言、符号的产生和发展,使人的认识活动获得了不同于生物遗传的社会遗传方式。人在社会交往中通过语言使思想获得了共同的表达方式,使认识超出了个人体验的狭隘范围,人通过语言不但能掌握前人的经验,同时也能学习和掌握相距遥远的他人的经验,从而大大提高了人的认识能力。
  从认识的发生可以看出,人的认识能力是在实践中形成的。而对于有认识能力的人来说的认识的产生和发展仍然是由实践决定的。实践是认识的基础,是认识的来源和发展动力。
  2.认识的本质
  如何理解认识的本质,这是认识论的关键问题。马克思主义哲学把实践引入认识论,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创立了能动的反映论,科学地揭示了认识的本质,指出认识是在实践基础上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其主要内容是:
  第一,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任何认识都是主体在与客体的相互作用中对客体的反映,都是以观念的形态再现客体的特征、本质和规律。在这里,客体即客观对象是人类认识的出发点。没有客观对象的存在,就不可能产生相应的认识;一定的客观对象规定着一定的认识指向和内容。把认识看成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这是一切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共同原则,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自觉地把这一原则作为自己理论的前提和基础。与唯物主义反映论相反,唯心主义则把认识看作是纯精神领域的活动,或宣称认识是对独立于物质世界之外的观念的东西的领悟,或断言认识是对主观体验、感觉、心灵活动的内省,这就割断了认识同客观现实的联系,否定了认识的客观依据,陷入了主观随意性。尽管彻底的唯心主义也主张可知论,但由于它把思维和存在看作是一个东西,因而也就取消了人能否认识世界的问题。不可知论认为世界不能认识或不能完全认识,对人的认识能力和认识成果持怀疑态度。其错误是在人的认识和客观世界之间划了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贬损人的理性,为信仰主义保留和开辟地盘。所以,肯定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就是坚持了唯物主义,反对了唯心主义和不可知论。
  第二,主体对客体的反映是一个能动的创造性的过程。认识是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和结果,既有客体对主体的作用,更有主体对客体的作用。主体是具有复杂结构和进行活动的社会性的人,它在反映客体的过程中,必然会动用其内部结构的所有功能,对所反映对象的内容进行选择、整理、改造、解释、猜想等等,因此不仅能对客观对象进行直观的摹写,而且能对客观对象作出抽象和概括的反映;不仅能反映事物当下的样子,而且能反映它由于人的改造活动而可能成为的样子。也就是说,人的认识不仅仅是客观事物的“摹本”,并且为改造客观事物提供“蓝图”。因此,由反映所形成的观念的映象,既是一种反映,又是一种创造,是一种创造性的反映。反映和创造是人类认识功能的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反映离不开创造,反映过程是在创造过程中实现的;创造也离不开反映,是受反映对象的客观本性制约的。
  第三,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是以实践为中介而实现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不仅提出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而且揭示了这种能动反映的基础和机制,这就是实践。实践是主体——客体结构中的一种基本的功能关系,它表现为主体借助工具与客体发生实际的、物质的相互作用,是把主体和客体真正联系起来的中介。认识之所以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正是由于实践不仅能把客观事物提供给主体作为其认识的内容,而且能为主体提供加工、改造客体内容的认识模式,从而把认识的反映性和创造性统一起来。恩格斯指出:“人的思维的最本质和最切近的基础,正是人所引起的自然界的变化,而不单独是自然界本身。”
  3.反映与信息、选择、重构的关系
  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过程,自始至终伴随着信息的过程。信息是同世界的物质过程、能量过程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普遍现象,它是系统内部和系统之间相互联系而实现和保留的某一事物形态、结构、属性和含义的表征。反映过程也是信息的交换过程。认识是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产物,这种相互作用是以信息为媒介的。主体认识客体就是主体通过一定的手段从客体中获取信息,并经过加工、改造即信息变换,使之在主体头脑中建构出一个与客体具有同构异质关系的观念系统的过程。第一步是通过认识工具的参与以及感觉器官的作用,把客体以物理、化学等形式表现出来的实物形态的信息转化为能被人的感官接收的关于客体特征的信息;然后再借助于语言符号系统将其变为适于主体思维进行操作的编码信息;最后是经过人脑的再加工和再反映,形成观念信息。认识的主体就是凭借能动的、自觉的活动对观念信息进行逐级深化的思维操作,不断深化着对客体本质的反映。
  在主体对客体进行能动反映的过程中,选择机制起着重要作用。选择是反映者由其自身的需要、结构、特性以及客观条件所决定,只反映被反映者的某些特性,而不反映它的其余特性。人在认识过程中对客体信息的选择,首先表现为以感觉器官为门户的神经生理系统所决定的选择;然后是主体思维对知觉、表象中的信息进行有选择的加工和重组,形成对特定对象或特定对象的某一方面的认识。人所特有的选择机制和认识的反映特性并不矛盾,它本身就是能动反映的具体表现,而且人的选择不是主观任意的,它既要受被反映客体的制约,也要受逻辑思维方式和方法的制约。
  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也离不开建构。建构是指主体在思维中对客体信息的重构过程。认识中的建构就是主体按照正确反映客体的要求把经过选择、加工和变换的客体信息在大脑中重新组合为观念的体系。这种经过重构的观念体系与所反映的客观事物之所以能够一致,不仅在于观念体系的内容来自客观事物本身;而且在于主体用之于加工、组织客观事物及其信息材料的认知模式,它本身就是自然界客观法则通过人的实践动作的内化,人们用这个认知模式来加工、组织客观材料,实质上是按照内化于人脑中的自然界的建构法则,在头脑中精神地重建客观事物自身,从而建构起作为客观事物反映的认识图景(观念体系)。所以,重构或建构不仅同反映不相矛盾,恰恰是实现能动反映的重要环节和内在机制,它是认识过程中主体能动性和创造性的突出表现。
  由于主体对客体信息的组织或建构不能脱离自己已有的思维结构、思维定势,而这种思维结构、思维定势又是在过去经验的基础上形成的,因此,认识应向实践开放,认识的主体应以实践为基础不断调整和更新自己的思维结构,不断修正和完善自己的认识成果,从而实现主体对于客体的相符性反映。马克思主义的能动反映论鲜明地体现了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的辩证统一。所谓解放思想,也就是“换脑筋”,主要的就是要更新思维结构、思维定势,更新观念,这样才能使认识跟上不断发展着的客观实际,真正做到实事求是。
  4.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
  在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中,马克思主义哲学首先强调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
  第一,实践是认识的来源。首先,实践为认识的产生提出了需要。人的认识活动是适应实践的需要,为解决和完成实践提出的问题和任务而产生的。人成为认识主体的根本原因是由于人改造客观世界活动的需要;客观存在的事物也是由于实践的需要,作为实践改造的对象,才逐一地成为认识的客体。科学研究的任务,科学工作的课题是由实践的需要提出的,并且围绕着人类实践的需要这个中心来展开的。其次,实践还为认识的形成提供了可能,并把这种可能变为现实。实践把主体和客体直接地、现实地联结起来,使主体能从客体中获得真实可靠的信息。客观事物只是由于实践的中介才转化为主体的认识对象和认识内容。不仅如此,主体用以加工客体信息的各种思想模式,也是来源于实践。实践作为一种客观物质活动,是按照一定规律进行的,这种合规律的活动,久而久之,会在人们头脑中积淀下来,形成各种思想模式,如逻辑格式等等。列宁说:“人的实践经过亿万次的重复,在人的意识中以逻辑的式固定下来。这些式正是(而且只是),由于亿万次的重复才有先人之见的巩固性和公理的性质。”
  对于认识来源于实践,不能作狭隘的简单化的理解。首先,认识来源于实践并不否定人的大脑和感官在生理素质上的差异对认识的影响。但是人的生理素质只是人们进行实践和认识的一种物质条件,并不是人们的实践和认识本身。它对于形成人们在认识和才能上的差别不起决定性的作用,造成人们认识和才能差别的决定性原因是后天的社会实践。马克思曾引用亚当·斯密的话说明这个问题:“他很清楚地看到:‘个人之间天赋才能的差异,实际上远没有我们所设想的那么大,这些十分不同的、看来是使从事各种职业的成年人彼此有所区别的才赋,与其说是分工的原因,不如说是分工的结果。’搬运夫和哲学家之间的原始差别要比家犬和猎犬之间的差别小得多。他们之间的鸿沟是分工掘成的。”所谓人的才能的差别是由分工掘成的,就是由实践的地位、实践的领域及其广度和深度等等造成的,而不是天生的。其次,认识来源于实践并不否认学习间接经验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由于具体的主体的生命和能力是有限的,不可能事事亲身实践,而且理论或认识本身也具有历史的继承性,所以主体可以也应该通过读书或传授等方式来获取间接经验,这是发展人类认识的必要途径,它的意义充分体现在牛顿的一句名言中:“假若我能比别人望得略为远些,那是因为我站在巨人们的肩膀上”。但是间接经验归根到底也是来源于前人或他人的实践,而且人们接受间接经验也要或多或少地以某种直接经验即实践为基础,只有把间接经验和直接经验结合起来,才能有比较完全的知识。
  第二,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首先,实践的发展不断地提出认识的新课题,推动着认识向前发展。恩格斯说:“社会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则这种需要就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其次,实践为认识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一方面,实践的发展不断揭示客观世界的越来越多的特性,为解决认识上的新课题积累越来越丰富的经验材料;另一方面,实践又提供日益完备的物质手段,不断强化主体的认识能力。最后,实践锻炼和提高了主体的认识能力。恩格斯说:“人的智力是按照人如何学会改变自然界而发展的”。
  第三,实践是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标准。马克思说:“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人用自己的思维模式在头脑中重建客体模型,并根据这个客体模型推导出应当具有的未知性质,然后再用实践加以检验,当理论预言与对客体的实践结果一致时,就证明头脑中精神地重建的客体模型与客体自身相一致。
  第四,实践是认识的目的。认识活动的目的并不在于认识活动本身,而在于更好地去改造客体,更有效地指导实践。认识指导实践、为实践服务的过程,即是认识价值的实现过程。
  总之,实践是认识的起点,也是认识的归宿,是全部认识的基础。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我们学习马克思主义认识论,首先就要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树立实践的应有权威,尊重实践,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实践,就能从根本上保证我们的思想和行动符合客观世界的规律,有效地改造世界。只有尊重实践,才能有力地反对各种形式的唯心主义,克服主观主义,防止用空想代替现实、用抽象的原则裁剪实际生活。
  马克思主义哲学又承认并十分重视认识对实践的反作用。首先,人的实践活动不同于动物的本能活动,它是受意识支配的,实践的这种本质特性决定它不能离开认识的指导。其次,认识活动及其成果具有相对独立性,遵循其特有的活动方式和发展规律,它一经形成,便能反作用于实践。再次,认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表现在许多方面:认识可以使主体了解、把握主体和客体及其相互作用的规律性,指导主体自觉地按照客观规律去从事改造世界的活动;认识可以使主体在实践活动之前,确定既符合自身需要、又符合客观实际的目标、方案、步骤和措施,对实践活动作出预测和规划;认识可以使主体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及时调节自己的行动,指导主体选择实现目的的最佳行为方式;认识可以指导主体将局部经验上升为理论;认识还可以使主体实现对自身的认识,并自觉调整自己的活动,以适应改造客体的需要。最后,认识反作用于实践有两种情况:一是正确的认识指导实践,会使实践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的效果;二是当错误的认识指导实践时,就会对实践产生消极的乃至破坏性的作用,使实践失败。
  认识对实践的能动反作用,充分体现在作为认识的高级形式的理论对实践的巨大指导作用上。首先,理论是对事物本质和规律的认识,它可以而且应该走在实践的前头,指导实践活动的进程;其次,科学理论能预见未来,端正实践的方向;再次,科学理论作为一种精神力量,能推动人们在实践中创新。列宁说:“没有革命的理论,就没有革命的运动。”
  总之,就认识的来源和基础而言,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实践决定认识;就认识的功能和作用而言,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以正确的认识和理论指导实践;就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而言,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实践与认识的统一,强调二者的紧密结合和相互促进。毛泽东说,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坚持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的学风,是党的思想路线的重要内容。
  5.中国传统哲学中的知行观及其现代意义
  在中国哲学中,认识和实践的关系表述为知与行的关系。问题的探讨,提出了许多深刻的思想。其主要观点有:
  第一,行先于知,由行致知。一些具有唯物主义倾向的哲学家大都认为行先于知,主张由行而致知,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和源泉。孔子说:“行有余力,则以学文”。把“行”放在对知识的掌握(学文)之先。墨子说:“言足以复行者常(尚)之,不足以举行者勿常(尚)”。强调言行一致者值得崇尚。荀子把“行”作为出发点和归宿,指出“不闻不若闻之,闻之不若见之,见之不若知之,知之不若行之。学至于行之而止矣”。并对“行”在认识中的地位和作用有深刻的理解,他说:“不登高山,不知天之高也;不临深溪,不知地之厚也”。先秦以后,历代具有唯物主义倾向的哲学家,都有关于“行先于知”的论述,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明清之际的王夫之,他建立了“行先后知”、“行可兼知”、“知行相资以为用”、“知行并进而有功”的比较完备的朴素唯物主义的知行学说。
  第二,知之明也,因知进行。许多唯物主义哲学家还辩证地肯定了知对行的指导作用。荀子说,“知明”则“行无过矣”。他认为有两类人:一类人知而后行,以知统行,这是“君子”;另一类人知而不行,知行脱节,这是“小人”。《札记·大学》把“格物致知”放在八条目(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乎天下)之首。王夫之指出“知行终始不相离”,他既强调“力行而后知之真”,同时又提出“行听乎知”。孙中山提出“因知以进行”、“能知必能行”,指出人类的认识是在“以行而求知,因知以进行”、“行其所不知以致其所知”、“因其已知而更进于行”的过程中不断前进的。
  第三,以行验知,以行证知。孔子提出要“听其言而观其行”。墨子认为,判断言论是非真伪的标准有三个,即以前人的间接经验、群众的直接经验、运用于社会政治的实际效果作为检验认识的标准。荀子认为有价值的知识和言论必定是“有符验而可施行”的。韩非提出以“参验”作为检验认识的标准,“参验”的标准既包括事实的排列比较,经验的互相参照,也包括实践效果的验证。王充认为,对于各种知识和言论,要坚持以“效验”来“订其真伪,辨其虚实”。孙中山则明确提出,认识的正确与否,不仅要通过行才能得到证明,还要对实际生活产生功用。
  第四,知行并进,相资为用。关于知和行的辩证关系,中国哲学史上许多唯物主义哲学家都认识到知行并举,相互促进。其中,尤以王夫之关于“知行相资以为用”、“知行并进而有功”的论述最为明确和深刻。他既反对在知先和行后之间划一条截然界限,又反对混淆知行差别、取消先后次序的“知行合一”说。至于一些唯心主义哲学家把知行混同,是不可取的,但强调知与行不可分割这一点还是有合理之处的。如南宋的朱熹说的“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行之愈笃,则知之益明”。明代的王守仁提出的“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
  中国传统哲学中的知行观由于受当时的社会条件的限制,难免带有历史的局限性。但他们所提出的许多深刻的见解,对于我们仍具有启发意义;认真总结这些思想,有助于加深对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理解,并可作为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有益借鉴。

  二、认识的发展过程
  1.认识过程中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及其辩证关系,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
  认识的发展过程,首先是由实践到认识,即从实践中产生感性认识,然后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这是认识过程中的第一次飞跃。
  感性认识是认识的低级阶段,是人在实践中通过感官对事物外部形态的直接的、具体的反映。它包括感觉、知觉、表象三种形式。感性认识的特点是直接性和具体性。这既是它的优点,也是它的缺点;既是它的可靠性所在,也是它的局限性所在。感性认识的局限性是只反映了事物的现象、各个片面和外部联系。而认识的任务却要求把握事物的本质、全体和内部联系,这是认识过程中首先遇到的一个矛盾。要解决这个矛盾,必须实现由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的飞跃。
  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是人通过思维对事物内部联系的间接的、概括的反映。它包括概念、判断、推理以及假说和理论等形式。理性认识的特点是它的间接性和抽象性。理性认识在形式上超脱了客观事物,而在内容上则更深刻、更正确、更完整地反映了客观事物。这是它的特点和优点,但也造成认识脱离现实的可能性。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统一的认识过程中的两个阶段,它们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在内容和形式上都有质的区别。所以,“熟知不等于真知”,“感觉到了的东西,我们不能立刻理解它”。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又是有联系的:首先,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互相依存。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这是认识论的唯物论;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到理性认识,这是认识论的辩证法。其次,在实际的认识过程中,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又是互相交织、互相渗透的。一方面,感性中渗透着理性的因素。人们在获得感性认识时,总是以原有的知识为背景,使用已有的概念和逻辑框架,在理性认识参与和指导下进行。同样接触客观事物,由于理论准备不同,感受就可能大不一样。所谓“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能更深刻地感觉它”,就是这个道理。现代科学哲学中所谓“观察渗透理论”、“观察总是负载理论”的命题,也指明人总是以自己的历史文化为背景进行观察的。另一方面,理性中渗透着感性的因素。理性认识不仅以感性认识为基础,而且要通过感性的认识来说明。感性认识丰富的人与经验贫乏的人相比,对事物理解的深度是不一样的。黑格尔说过,对于同一句格言,出自饱经风霜的老年人之口与出自缺乏阅历的青少年之口,其内涵是不同的。
  把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割裂开来,在哲学史上表现为唯理论和经验论。唯理论片面强调理性认识的可靠性,而认为感性认识是靠不住的;经验论则片面强调感性认识的可靠性,而认为理性认识是靠不住的。唯理论和经验论又各有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区别。唯心主义的唯理论和经验论不仅在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关系上各持一端,而且在认识论的前提上也是根本错误的,即都是否认反映论。认识起源于感觉、经验,这是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都可以承认的。但是,从感觉、经验出发,既可以沿着客观主义的路线走向唯物主义,也可以沿着主观主义的路线走向唯心主义。唯理论和经验论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是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
  认识过程之所以经历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两个阶段,既与认识主体有感觉器官和思维器官的区分有关,又同认识客体即客观事物有现象与本质的区分密切相关。任何事物都是现象和本质的统一体。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能为人的感官直接感知。本质是深藏于现象背后并制约现象的内部联系,只有靠人的抽象思维才能把握。现象和本质是对立和统一的关系。正因为现象和本质之间存在着矛盾和对立,现象并不直接就是本质,才需要进行科学研究,才需要把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正因为现象和本质具有一致性、统一性,才能为人们透过现象看本质、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提供客观的可能性。
  要透过现象抓住本质,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首先要在实践的基础上观察大量生动的现象,尽可能地占有丰富而真实的感性材料,把现象作为人门的向导。其次,要运用科学的思维方法对感性材料进行加工制作,透过现象揭示本质,因为只有认识了本质,才能更深刻地理解现象,也才能指导实践。从现象进入本质是认识的深化,但不是认识的结束,还要继续深入研究更深层次的本质。
  2.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
  由感性认识飞跃到理性认识,是否可靠,能否转化为现实,理性认识本身无法回答。这是认识过程中遇到的又一个矛盾。要解决这个矛盾,就必须实现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这是认识过程中更为重要的一次飞跃。
  理性认识向实践飞跃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是:①从实践的角度看,理性认识向实践的飞跃是一个认识指导实践的过程,认识世界是为了改造世界,理性认识只有回到实践,才能指导实践,使认识物化、对象化,达到改造世界的目的。②从认识的角度看,理性认识向实践的飞跃是一个在实践中检验认识的过程,理性认识只有回到实践,才能使认识受到实践的检验而得到修正充、丰富和发展。
  实现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首先,要从实际出发,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原则。理性认识反映的是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是一般性的东西,实践所要解决的问题则是个别的、具体的事情。一般与个别、理论与实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必须从实际出发,把一般理论和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而不能从理论原则出发,不顾实际情况地生搬硬套。成语中的“量体裁衣”和“按图索骥”,就是两种正反的典型事例。
  其次,要把关于客观事物本质和规律的认识同主体自身的需要和利益的认识结合起来,形成正确合理的实践观念。理论向实践转化,根本目的是为了改变事物的现存形式,以满足人的需要。为此就必须以对客观事物的事实性认识为基础,对客体的价值即它对人的有用性作出科学的评价,按照客观事物的尺度(外在尺度)和人自身的尺度(内在尺度),在观念中建构成实践改造所应达到的理想客体,即形成实践观念。这是由理性认识向实践飞跃、变理论为现实的决定性的环节。


  时空既是无限的,又是有限的,是无限和有限的辩证统一。物质运动的永恒性决定了作为物质运动形式的时空的无限性。时间的无限性是指物质世界的存在和发展的持续性是无限的,它无始无终、无尽无休。空间的无限性是指物质世界的广延性是无限的,它无穷无尽、无边无际。时间的无限性表明物质世界的永恒性,空间的无限性表明物质世界的唯一性,即物质世界是唯一现实的世界。物质世界在时间和空间上是无限的,而具体事物的时间和空间都是有限的,在时间上是暂时的,在空间上是有界限的。时空的无限性和有限性是辩证的统一:无限存在于有限之中,无限的时空是由特定的有限时空构成的;有限包含无限,任何有限的事物都包含无限的结构和层次;有限转化为无限,有限的界限是可以超出的,超出有限即趋向无限。因此,只有同有限相联系的无限,才是具有现实性的真无限,也才是人们所能捉摸和理解的。科学和哲学的发展,不断冲破时空有限论所设置的界限,日益证实着时空的无限性。时空无限性原理是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坚持世界物质性原理的必要条件,是批判唯心主义、破除宗教迷信的重要环节,也是确立积极的革命人生观的科学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