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ee手电筒怎么拆:山爷收藏:揭秘齐襄公为何迷恋兄妹乱伦生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22:29:39

山爷图书馆



揭秘齐襄公为何迷恋兄妹乱伦生活

 

李恒昌

 

 

熟悉春秋时期齐国和鲁国历史的人都知道,春秋初期的齐国,曾出现过一个令齐国和鲁国双方都丢尽脸面的大人物,他就是齐僖公的大儿子、与妹妹乱伦、害死妹夫鲁桓公、名叫姜诸儿(根据他的本性,在这里实在应该写作“猪头”的“猪”)的齐襄公。只是世人都知道他的卑劣行径,对于他为何如此迷恋与妹妹的乱伦生活,缺乏冷静客观的分析。

 

历史上有关国君淫乱的故事,多数出于野史或传说,但齐襄公与妹妹乱伦的故事,却是为正史所记载,貌似很确凿,很真实。司马迁先生在《史记•齐太公世家》中曾有这样的记录:

 

“襄公之醉杀鲁桓公,通其夫人,杀诛数不当,淫于妇人,数欺大臣”。

 

连治史一向非常严谨的司马迁都如此记载,看来这事儿绝非杜撰或传说。

 

不仅如此,在《诗经》这一诗歌总集的《齐风》卷里,也专门有两首诗歌记录了齐襄公的这一“丰功伟绩”。《齐风•南山》中记载:

 

  南山崔崔,雄狐绥绥。鲁道有荡,齐子由归,既曰归止,曷又怀止!

  葛屦五两,冠緌双止。鲁道有荡,齐子庸止。既曰庸止,曷又从止!

  蓺麻如之何?衡从其亩。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既曰告止,曷又鞠止!

析薪如之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既曰得止,曷又极止!

 

《齐风•敝笱》中则记述道:

 

  敝笱在梁,其鱼鲂鳏。齐子归止,其从如云。

  敝笱在梁,其鱼鲂鱮。齐子归止,其从如雨。

  敝笱在梁,其鱼唯唯。齐子归止,其从如水。

 

从齐襄公本人的情况来分析,他之所以与妹妹乱伦,并长期迷恋于这种畸形生活,从本性上来看,主要有两大原因。其一,齐襄公是个性情中人。他虽然贵为齐国太子,而且后来还掌握了齐国大权,成为齐国君主,忝列政治家行列。但是,从骨子上看,这个人终究是个性情中人。从他和妹妹的交往史来看,这个人很看重感情,而且不是一般的看重,而是特别的看重。他迷恋与妹妹的乱伦生活,不是仅仅出于发泄或玩弄,实际上是他对妹妹的确有些真挚感情。

 

那么,齐襄公对妹妹的感情体现在哪里呢?首先体现在他曾和妹妹互通“情诗”上。妹妹出嫁鲁国前夕,齐襄公由于父亲的限制,不能与妹妹文姜见面,思念之情甚切,于是他给妹妹作诗一首:

 

“桃树有华,灿灿其霞,当户不折,飘而为直,吁嗟复吁嗟!” 

 

意思说说:妹妹你艳如桃花,灿若云霞,近在咫尺我却不能攀折,花落到谁家?叹息又叹息,我无法割舍!

 

对此,妹妹文姜回复道:

 

“桃树有英,烨烨其灵,今兹不折,证无来者?叮咛兮复叮咛!”

 

意思是说:妹妹我美如桃花,光洁明灵,今哥哥你若不折枝,等待何时?唯恐哥哥不解其中意,我叮咛了又叮咛! 

 

齐襄公与妹妹的感情,其次体现在他对妹妹“十八相送”上。当初,妹妹出嫁时,齐襄公依依不舍,一直送到齐国和鲁国的交界处,18年后妹妹回来他又亲自到边界迎接。这一送一迎,好似梁山伯和祝英台十八相送一样感人,说明他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流失,把妹妹遗忘。

 

齐襄公对妹妹的感情,还体现在他对妹妹一往情深上。妹妹文姜出嫁后,齐襄公一度失魂落魄,常常茶饭不思,夜不安睡。当了国君之后,他的身边美女如云,但依然思念远在他乡的妹妹。

 

从以上可以看出,齐襄公实在是一个性情中人。相对于那些过于理性、过于刻板、过于机械的人,性情中人有他的长处,那就是看重感情,但凡事必须有个度,一旦超过了应有的限度,“性情中人”就极容易成为“性中情人”。齐襄公就是这样一个典型。

 

齐襄公之所以迷恋与妹妹的乱伦生活,还在于他是一个缺乏理性的人,尤其是在事关重大的问题上,缺乏明智的判断和抉择。

 

虽然春秋时期人们对两性生活比较宽容,也比较解放,但是兄妹之间的感情,还是被社会所不允许的。当齐襄公对妹妹产生感情的时候,如果他时一个理智和理性的人,就应该明确知道,这是一种不健康的、邪恶的、不被允许的感情,从而将其扼杀在萌芽之中,然而他并没有这样做,而是一任这种畸形感情发展,而且把比自己小两岁的妹妹拖向罪恶的深渊。

 

如果说,最初他和妹妹的感情,里面还有年轻不懂事的成分,还可以原谅,那么,自己和妹妹长大成人,特别是妹妹出嫁之后,他依然和妹妹保持这种畸形关系,则说明他已经在罪恶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更令人发指的是,当自己和妹妹的奸情被妹夫鲁桓公发现后,他应该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妹妹一起,想法悔改,并向妹夫赔礼道歉,发誓绝不再犯。然而,这时候,他再次丧失理性,做出错误的选择,拿出最下三烂手段,专门设宴邀请妹夫参加,然后令人将妹夫害死。其罪行堪与西门庆相媲美。

 

当妹夫死去的消息传到鲁国,影响到齐国和鲁国的关系时,作为齐国国君的他,本应认识到自己错误的严重性,想法挽回影响和损失,然而,此时他在犯罪道路上越走越远,居然把自己派遣的杀手当作替罪羊予以惩办。就这样,因为和妹妹的奸情,齐襄公先后杀死妹夫和手下的打手,手中有两条人命,如果依法治罪,其罪当死,而且应该立即执行,绝对不能缓期执行。

 

齐襄公长期与妹妹保持畸形关系,并全是他一个人的过错,妹妹文姜也有一定责任。妹妹之所以有错,从人性上来看,最关键的是她是一个多情之人。

 

齐国自古出美女,齐僖公的两个女儿更是美貌惊艳。据说,齐文姜是一个绝色尤物,美艳无与伦比,与她的姐姐齐宣姜堪称“绝代双娇”。人,长得美,这不是自己的错,但是拿自己的美貌故意诱惑男人,尤其是诱惑自己的哥哥,这就不对了。

 

文姜是否依靠自己的美色诱惑哥哥,咱不敢说,但是,至少当哥哥要和自己发生超出兄妹关系的感情时,她没有拒绝、反对和反抗,这应该是真的。如果她真的反抗,哥哥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得手。

 

特别是后来,当文姜已经出嫁,还和哥哥保持不正常关系,这样的过错,就不能全记在哥哥身上。这一切,与其说是她的不理智,毋宁说这是出自她的天性。这一点,她和姐姐宣姜绝对有得一拼。姐姐的风流成性,害苦了卫灵公;而她与哥哥的奸情,害苦了自己的丈夫鲁桓公。

 

同任何事物的发生和发展都有一定的客观原因一样,齐襄公和妹妹的乱伦关系之所以发生,也有一定的客观原因。两小无猜的儿时生活,是催生他们畸形恋情的首要原因。齐襄公和妹妹文姜从小就在一起玩耍,也许正是因为他们是兄妹关系,使得他们在一起时没有任何顾虑,无拘无束,互不设防。

 

可以想见,他们在那些能给人带来快乐的儿童游戏中,难免有时会有些手足乃至肉体的亲昵、摩擦和接触。也许正是那短暂的接触,使他们无意间获得性的愉悦,并最终偷吃禁果。性是人的本能反应中最难以控制和把握的一种,一旦被某种因素唤醒,便一发不可收拾,兄妹由此陷入不被世人理解的畸形恋情也就成为很自然的事情。

 

哥哥无微不至的关怀,温暖了妹妹失恋的心,也是导致他们走向畸形恋情的重要原因。妹妹文姜年轻的时候,曾经有过一段失恋的经历。那时候,她和爸爸齐僖公都看上了郑国的太子忽,于是派人向郑国求婚。当时,文姜一心想,单凭自己的美貌,也能打动郑国太子的心。但是,没想到最终却遭到了郑国的拒绝。太子忽为此还创造了一个成语,叫什么“齐大非偶”。意思是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配偶,齐国是个大国,不是我的配偶。”根本没把绝世美女看在眼里。

 

太伤人的自尊了。文姜自此陷入失恋的深深痛苦之中,但却给自己的哥哥提供了一个难得的机会。妹妹因失恋生病卧床不起,感到活着一点意思也没有。这时候,当哥哥的齐襄公站了出来,对妹妹体现了属于自己的“人文关怀”。他悉心照顾妹妹,给他端饭倒水,经常安慰她,引导她想开些,告诉她郑国公子其实并不适合你,应该赶快把他忘掉,他还告诉她真正的爱可遇不可求,也许它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哥哥的话语,温暖了妹妹的心。慢慢地,她原本死去的心,开始活了过来。她突然发现,世上只有哥哥,才是最爱自己的人。他被哥哥的呵护打动了,他被哥哥的真情感动了,一种难以控制的惊喜的念头在她内心像涟漪一样扩散开来。突然有一天,她倒在了哥哥的怀里,两只手和哥哥的手紧紧地抓在一起,从此两人的手没有再真正分开。

 

丈夫鲁桓公被自己和哥哥齐襄公害死之后,文姜感到无脸再回鲁国,于是让儿子鲁庄公在齐国和鲁国交界的一个叫禚的地方,为她专门修建了一座宫殿,名叫“离殿”,长期在此居住,与自己的情夫哥哥遥遥相望。

 

后来,他们兄妹二人干脆完全抛开道德的约束和限制,公开在一起居住。白天,他们在一起出游打猎,晚上他们在一起饮酒听歌,十年鱼水相欢,十年风流快乐,听从内心的声音,遵从内心的召唤,把一份“奸情”和“乱伦”,演绎出荡气回肠的色彩,直到哥哥齐襄公被人所杀,始终难忘那份兄妹恋情。

 

出来混,迟早要还得。由于齐襄公作恶太多,终于到了要还得时刻。有一年冬天,他外出打猎,突然前面跑出来一头野兽。奇怪的是那野兽在齐襄公眼里是一头野猪,在其他人眼里却是被他当替罪羊杀死的害死鲁桓公的打手。齐襄公举箭就射,那野兽发出凄厉的哭声,哭声惊了齐襄公,导致他脚步受伤。没过多久,一瘸一拐的他就被人杀死在厕所里。

 

齐襄公死后,妹妹文姜化悲痛为力量,她果断地回到鲁国,担当起拯救鲁国的大任,表现出一个“荡妇”所没有的气概和能量。她倾尽全力协助儿子鲁庄公处理国家大事,调整外交策略,致力发展经济和军事,很快使原本弱小的鲁国,一度成为军事强国。在著名的长勺之战中,她依靠曹刿,帮儿子,力挫赫赫威名的齐桓公,取得大胜,名震天下。

 

这样一位具有领导才能的绝世美人,当年如果没有和哥哥发生奸情,而是全心全意地辅佐自己的丈夫鲁桓公,当一个有远见卓识的贤内助,鲁国该会创造何等辉煌的伟业?而她的哥哥,如果当初没有沉迷于与妹妹的恋情,把主要精力用在治国安邦上,又怎会犯下害死妹夫的滔天罪行,并最终得到死无葬身之地的天理报应?

 

     2010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