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睿的意思是什么:新税收稽查工作规程及其个人解读之九 税务 管理 工作 纳税 发票 - 飘泊税官王越的博客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13:00:08

新税收稽查工作规程及其个人解读之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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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条 查阅或者借阅税务稽查案卷,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办理手续。
   
税务机关人员需要查阅或者借阅税务稽查案卷的,应当经稽查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以外人员需要查阅的,应当经稽查局所属税务局领导批准。
   
查阅税务稽查案卷应当在档案室进行。借阅税务稽查案卷,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完整归还。
   
未经稽查局局长或者所属税务局领导批准,查阅或者借阅税务稽查案卷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摘抄、复制案卷内容和材料。

 第五十六条 本机关工作人员查阅税务稽查档案应当征得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本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查阅税务稽查档案,应当经本级税务机关局长批准。查阅税务稽查档案应当在档案室进行,需要抄录、复制或者借阅的,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办理手续。查阅人要为纳税人及其他当事人和税务机关保密。

解读:本机关人员查阅税务稽查档案的批准权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改为稽查局长批准,因为稽查局长要比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更熟悉案情、更负有档案管理主管之责。但是76条第4款让人费解,未经批准的,看来也是可以查阅或者借阅的,只是不能摘抄、复制案卷内容和材料。那还要批准做什么?
   
第七十七条税务稽查案卷应当在立卷次年630日前移交所属税务局档案管理部门保管;稽查局与所属税务局异址办公的,可以适当延迟移交,但延迟时间最多不超过2年。

解读:此条是配全档案法的规定。

 第八章   则     
   
第七十八条 本规程相关税务文书的式样,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协调税务机关可根据本规程制定具体规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解读:最近普通发票统一样式工作,总局稽查局估计也是出于这种思路,要求相关税务文书的式样,必须由总局规定,以便书同文,车同轨,划一整齐而不是你穿西装、他穿中山装,还有个家伙穿个长袍马褂。
   第七十九条 本规程所称签章,区分以下情况确定:
   
(一)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相关人员签名,加盖单位印章并注明日期;
   
(二)属于个人的,由个人签名并注明日期。
   
本规程所称以上、日内,包括本数。

第五十八条 本规程所称税务机关,除特别说明的外,均包括各级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
  本规程所称“以上”“以下”均含本数。

解读:特别解释了签章的规定,一般来说不需要个人印章,签名比印章更易于司法鉴定也更方便。签名可以随时签,而个人印章却不是随时带在身上的。
   第八十条 本规程自201011执行。国家税务总局1995121印发的《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同时废止。

第五十九条 本规程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解释。

第六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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