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6年日均车流量:第四篇 纳 税 申 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7 02:31:08
简 介
纳税申报是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后,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书面报告的法律行为。纳税人必须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各类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纳税申报常用的方式有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和网上电子申报。纳税申报后,纳税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足额解缴税款。本篇将对一些常用税种的纳税申报办理作简要介绍。
一、纳税申报要点
办理步骤:

申请受理场所:
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纳税申报窗口)
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
办结告知:
经税务机关核准的各税种的纳税申报表
注意事项:
1、 如纳税人一次申报多个税种,提交的相关资料有重复的,可只报送一份。
2、发生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须同时以所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为7%、5% 和1%)、教育费附加(3%)和河道管理费(征收率为1%)。
3、处罚规定:
(1)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2000 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申报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税税额,并处以2000 元以上10000 元以下的罚款;
(2)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一) 增值税申报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需缴纳增值税。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 日、3 日、5 日、10 日、15 日、1 个月或者1 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 个月或者1 个季度为1 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 日内申报纳税;以1 日、3 日、5 日、10 日或者15 日为1 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 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 日起15 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依照前两款规定执行。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 年1 月1 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起180 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所属期)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在规定的申报期内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 年1 月1 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 日内输入通用税务数据采集软件,并在输入的当月(所属期)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在规定的申报期内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税目税率:
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适用范围
零税率
出口货物(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农业产品
6.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
7.二甲醚
8.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17%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及除了零税率、13%税率以外的其他货物销售或进口
6%或4%
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
3%
小规模纳税人
按规定应当携带和提交的材料目录: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3、《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
4、《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新版票认证);
5、《成品油购销存情况明细表》;
6、《加油站月销售油品汇总表》或《成品油购销存情况明细表》;
7、《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清单》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领用存月报表》;
8、《农产品普通发票和收购凭证抵扣清单》;
9、载有与纸质清单相应的数据采集软盘;
10、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资料;
11、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如进行防伪税控系统报税,另需携带和提交的材料目录:
1、防伪税控IC 卡(报税成功,退还纳税人);
2、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生成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汇总表》及其销项清单;
3、《增值税防伪税控非常规申报表》及附件(非常规申报适用);
4、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如进行防伪税控系统认证,另需携带和提交的材料目录:
1、本纳税期需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2、经专管员签字确认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和相应加盖销售方企业公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抵扣联遗失企业适用);
3、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如进行货运发票税控系统认证,另需携带和提交的材料目录:
1、本纳税期需抵扣的公路、内河货物运输发票;
2、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二)消费税申报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从事金银首饰、铂金、钻石及钻石饰品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需缴纳消费税。消费税的纳税期限为所属期结束后的15日内,遇国定假日纳税期限顺延。
税目税率:
税  目
税  率
一、烟
1.卷烟
工业
(1)甲类卷烟
56%加0.003元/支
(调拨价70元(不含增值税)/条以上 (含70元))
(2)乙类卷烟
36%加0.003元/支
(调拨价70元(不含增值税)/条以下)
商业批发
5%
2.雪茄
36%
3.烟丝
30%
二、酒及酒精
1.白酒
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
2.黄酒
240元/吨
3.啤酒
(1)甲类啤酒
250元/吨
(2)乙类啤酒
220元/吨
4.其他酒
10%
5.酒精
5%
三、化妆品
30%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1.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
5%
2.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
10%
五、鞭炮、焰火
15%
六、成品油:
1.汽油
(1) 无铅汽油
1.0元/升
(2) 含铅汽油
1.4元/升
2.柴油
0.8元/升
3.航空煤油
0.8元/升
4.石脑油
1.0元/升
5.溶剂油
1.0元/升
6.润滑油
1.0元/升
7.燃料油
0.8元/升
七、汽车轮胎
3%
八、摩托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250毫升(含250毫升)以下的
3%
2.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的
10%
九、小汽车
1.乘用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
1%
(2)气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
3%
(3)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
5%
(4)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
9%
(5)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的
12%
(6)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
25%
(7)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
40%
2.中轻型商用客车
5%
十、高尔夫球及球具
10%
十一、高档手表
20%
十二、游艇
10%
十三、木制一次性筷子
5%
十四、实木地板
5%
按规定应当携带和提交的材料目录:
1、《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分行业填写);
2、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资料;
3、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三)营业税申报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营业税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营业税。营业税的纳税期限为所属期结束后的15 日内,遇国定假日纳税期限顺延。
税目税率:
税目
征收范围
税率
一、交通运输业
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
3%
二、建筑业
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
3%
三、金融保险业
金融业包括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贷款、金融经纪业、其他金融业务;保险
5%
四、邮电通信业
邮政、电信
3%
五、文化体育业
文化业:表演、播映、其他文化业;体育业
3%
六、娱乐业
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包括夜总会、练歌房)、音乐茶座(包括酒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如射击、狩猎、跑马、游戏机、蹦极、卡丁车、热气球、动力伞、射箭、飞镖等)
5%-20%
七、服务业
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其他服务业
5%
八、转让无形资产
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商标权、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权、转让著作权、转让商誉
5%
九、销售不动产
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
5%
注:娱乐业中台球、保龄球自2004年7月1日起减按5%。
按规定应当携带和提交的材料目录:
1、《营业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分行业填写);
2、《营业税营业额减除项目明细表》;
3、货物运输自开票企业需同时报送发票信息清单及数据采集软盘;
4、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四)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
1、查账征收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A类),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所得税。
2、核定征收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B类),按照月度或者季度核定的应纳税所得额预缴企业所得税。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应纳所得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 应税收入额× 应税所得率
应税收入额= 收入总额- 不征税收入- 免税收入
其中,收入总额为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
或者:
应纳税所得额= 成本(费用)支出额/(1- 应税所得率)× 应税所得率实行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经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其主管项目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
应税所得率按下表规定的幅度标准确定:
行业应税所得率(%)
行业
应税所得率(%)
农、林、牧、渔业
3-10
制造业
5-15
批发和零售贸易业
4-15
交通运输业
7-15
建筑业
8-20
饮食业
5-25
娱乐业
15-30
其他行业
10-30
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增减变化达到20% 的,应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调整已确定的应纳税额或应税所得率。
3.纳税人在报送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纳税人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或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本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数额,确定该纳税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
纳税人需要报经税务机关审批、审核或备案的事项,应按有关程序、时限和要求报送材料等有关规定,在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前及时办理。
纳税人应如实填写和报送下列有关资料:
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
2.财务报表;
3.备案事项相关资料;
4.总机构及分支机构基本情况、分支机构征税方式、分支机构的预缴纳税情况;
5.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纳税申报的,应当出具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并附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包括纳税调整的项目、原因、依据、计算过程、调整金额等内容的报告;
6.涉及关联业务往来的,同时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7.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纳税人采用电子申报方式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保存有关资料或附报纸质纳税申报资料。
(五)个人所得税申报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以及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均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税率:
1、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1500元的
3
0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105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555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100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2755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5505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13505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以及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2、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15000元的
5
0
2
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10
750
3
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20
3750
4
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30
9750
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35
14750
(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3、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4、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实行加成征收。
级数
劳务报酬所得
税率
速算扣除数
第一级
不超过20000元的
20%
0
第二级
超过20000-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第三级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
5、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20%。
6、财产转让所得,将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适用比例税率20%。
自2008 年10 月9 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储蓄存款在1999 年10 月31 日前孳生的利息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1999 年11 月1 日至2007 年8 月14 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20% 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2007 年8 月15 日至2008 年10 月8 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5% 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2008 年10 月9 日后(含10 月9 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按规定应当携带和提交的材料目录:
1、《个人所得税月份(次)申报表》;
2、《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
3、《特定行业个人所得税年度(月份)申报表》;
4、《特定行业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
5、《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
6、《支付个人所得汇总表》;
7、《个体工商户所得税月份申报表》;
8、《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年度申报表》;
9、《个人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月份(或分次)申报表》;
10、《个人承包承租经营年度所得税申报表》;
11、《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定期定额户适用);
12《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
13、《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个人所得税带征户适用);
14、《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15、《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汇总申报表》;
16、《限售股转让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
17、《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清算申报表》;
18、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六)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
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都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自2010年12月1日起,按照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税率: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的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纳税须知: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纳税环节、奖罚等事项,比照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有关规定办理。
(七)房产税申报
凡在本市市区、金山卫石化地区、县城、建制镇和桃浦、安亭、高桥工业区的房产,均应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为产权所有人。产权所有人不在本市或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其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融资租赁房产,由承租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计税依据:
自用房产依照房产原值(房产原值包括不可分割的附属设备)一次减除20% 的余值以年税率1.2%缴纳房产税,出租房产以房产租金收入的12% 缴纳房产税。
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房产税。
纳税期限: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具体期限为:上半年在五月份,下半年在十一月份。
按规定应当携带和提交的材料目录:
《上海市房产税纳税申报表》
(八)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申报
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对象是2011年1月28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下同)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以下统称“应税住房”)。新购住房的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网上备案的日期为准。
纳税人为应税住房产权所有人。产权所有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纳税。
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为参照应税住房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确定的评估值,评估值按规定周期进行重估。试点初期,暂以应税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房产税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
适用税率:
适用税率暂定为0.6%。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
纳税期限:
纳税人应当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凭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缴清当年度应纳税款。未按时足额缴纳的,逾期缴纳的税款从次年1月1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按规定应当携带和提交的材料目录:
1、房产交易合同,包括新建商品住房的房屋交接书;
2、新购住房的契税完税凭证;
3、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
4、购房人的户籍(或居住)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
5、无住房同住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申请计入无住房同住人的提供);
6、其他有关书面证明文件、资料。
(九)车船税申报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按规定缴纳车船税。
车船税纳税期限为,纳税人应当在年度终了前缴清当年度应纳的车船税。有特殊情形的除外。
按年申报,一次足额缴纳。
税目
计税单位
每年税额
备注
载客汽车
包括电车
其中:大型客车
每辆
540元
核定载客人数大于或者等于20人
中型客车
每辆
510元
核定载客人数大于9人且小于20人
小型客车
每辆
450元
核定载客人数小于或者等于9人
微型客车
每辆
300元
发动机气缸总排气量小于或者等于1升
载货汽车
按自重每吨
90元
包括半挂牵引车、挂车
三轮汽车
按自重
每吨
72元
低速货车
专项作业车
按自重
每吨
72元
轮式专用机械车
摩托车
其中:两轮、三轮摩托车
每辆
120元
轻便摩托车
每辆
48元
船舶
拖船和非机动驳船分别按机动船舶税额的50%计算
其中:净吨位小于或者等于200吨的
按净吨位每吨
3元
净吨位201吨至2000吨的
按净吨位每吨
4元
净吨位2001吨至10000吨的
按净吨位每吨
5元
净吨位10001吨及其以上的
按净吨位每吨
6元
注:车辆自重尾数在0.5 吨以下(含0.5 吨)的,按照0.5 吨计算;超过0.5 吨的按照1 吨计算。船舶净吨位尾数在0.5 吨以下(含0.5 吨)的不予计算,超过0.5 吨的按照1 吨计算。1 吨以下的小型车船,一律按照1 吨计算。
按规定应当携带的提交的材料目录:
1、《车船税纳税申报表》 ;
2、应税车船的行驶证或登记证等。
(十)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征税款的50%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征收范围:
1、外环线以内的区域;
2、长宁区、徐汇区和普陀区在外环线以外的区域;
3、外环线以外区县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的区域、建制镇人民政府所在区域和经市政府批准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工业园区等其他区域。
前款第三项规定的建制镇人民政府所在区域的具体范围,由区县人民政府征求市地方税务局意见后确定。
纳税等级:
本市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下列不同区域,分为六个纳税等级:
1、内环线以内区域:一至三级;
2、内环线以外外环线以内区域:二至四级;
3、外环线以外区域:三至六级。
税额标准:
一级区域,每平方米年税额30 元;
二级区域,每平方米年税额20 元;
三级区域,每平方米年税额12 元;
四级区域,每平方米年税额6 元;
五级区域,每平方米年税额3 元;
六级区域,每平方米年税额1.5 元。
纳税期限:
1、企业、单位纳税人年度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一般可按四个季度平均缴纳。对年度应纳税额较少的纳税人,经主管税务机关确定,也可按上、下半年平均缴纳。
2、个人纳税人年度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缴纳期限。
3、纳税人在年度中发生土地使用权变更(包括转让、被收回、征用等)的,其尚未缴纳的税款,应当在变更时申报缴纳。
4、纳税人按季纳税的,应分别在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 日前办理纳税申报;按半年纳税的,应分别在每年的6 月20日和12 月20日前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须知:
按照规定纳税人的计税土地面积应根据有关资料计算确定的,可由纳税人按照有关房地产登记资料和相关建设用地批准文件记载的面积计算,并提供相关依据(原件和复印件)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作为计税土地面积。
按规定应当携带和提交的材料目录:
《城镇土地税纳税申报表》
(十一)土地增值税申报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税率:
土地增值税税率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 的部分,税率为30%;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 的部分,税率为40%;
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 的部分,税率为50%;
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 以上的部分,税率为60%。
以上每级“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均包括本比例数。
按规定应当携带和提交的材料目录:
1、房地产开发预缴税款提交《房地产开发企业预缴土地增值税申报表》及附表;
2、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及其他单位缴纳土地增值税核定:
(1)《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2)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十二)印花税纳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根据书立、领受应纳税凭证的不同,其纳税人可分别称为立合同人、立账簿人、立据人和领受人,对合同、书据等凡是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共同书立的凭证,其当事人各方都是纳税义务人,各就所持凭证的金额纳税,政府部门发给的权利、许可证照,领取人为纳税义务人。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税目
范围
税率
纳税义务人
说明
1、购销合同
包括供应、预约、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
按购销金额0.3‰贴花
立合同人
2、加工承揽合同
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按加工或承揽收入0.5‰贴花
立合同人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按收取费用0.5‰贴花
立合同人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额0.3‰贴花
立合同人
5、财产租赁合同
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
按租赁金额1‰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立合同人
6、货物运输合同
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
按运输费用0.5‰贴花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7、仓储保管合同
包括仓储、保管合同
按仓储收取的保管费用1‰贴花
立合同人
仓单或栈单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8、借款合同(包括融资租赁合同)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铜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按借款金额0.05‰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9、财产保险合同
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
按保费收入1‰贴花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10、技术合同
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按所载金额0.3‰贴花
立合同人
11、产权转移书据
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数据
按所载金额0.5‰贴花
立据人
12、营业账簿
生产经营用账册
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0.5‰贴花。其他账簿按件贴花五元
立账簿人
13、权利、许可证照
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按件贴花5元
领受人
纳税须知:
1、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的缴纳办法。
2、在合同的签订时、书据的立据时、账簿的启用时和证照的领受时贴花。
3、印花税票应当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并由纳税人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者画销。已贴用的印花税票不得重用。
4、应纳税凭证粘贴印花税票后应即注销。纳税人有印章的,加盖印章注销;纳税人没有印章的,可用钢笔(圆珠笔)画几条横线注销。注销标记应与骑缝处相交。骑缝处是指粘贴的印花税票与凭证及印花税票之间的交接处。
5、已贴花的凭证,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其增加部分应当补贴印花税票。
6、凡多贴花税票者,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
7、纳税人对纳税凭证应当妥善保存。凭证的保存期限,凡国家已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办;其余凭证均应在履行完毕后保存一年。
二、网上电子申报申请办理的方法
按规定应携带和提交的材料目录:
1、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2、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企业用户须提交);
4、《网上电子报税申请审批表》;
5、《单位证书申请(更新)表》;
6、提供网上电子申报税款扣缴银行及银行账号;
7、CA 数字证书材料费用(人民币80 元整);
8、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申请及受理:
纳税人向税务受理部门(办税服务厅)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对符合条件的,由办税服务厅予以受理。
办理时限:20 个工作日
办结告知:
由受理窗口向纳税人发放《网上电子报税申请审批表》一份和CA 数字证书,并通知纳税人到相关软件维护系统单位进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