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燃捣固机图片:权力欲望与恶性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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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张绪山:权力欲望与恶性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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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1232011 于 2011/12/28 10:46:10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
[陈有西按]张绪山教授这篇文章,我是在最近一期的《炎黃春秋》上读到的。炎黃网只上了半篇摘要。查到了《学术批评网》上的全稿,同时把另一篇相近的议题的文章也一并转发。
这篇文章非常有价值。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一直踌躇不前,我们多从政党政治、经济基础、社会基础、国民性、世界环境、怕和平演变上找原因。张教授研究到了更深一层,即人的权欲、财欲、性欲等更本质的东西。
他的文章能够让我们明白很多的道理。很多人痛很腐败,是恨别人有机会有资格腐败,自己没有办法也进去参加腐败。他反腐败反独裁反专制,不是真正的反,而是要反了别人,让自己有机会掌权,自己再去专制、独裁、腐败,占有权势、金钱、名望、美女。知道了这一本质,人民就能够分清真正的开明领袖和野心家的区别,就能够防止城头变幻大王旗,防止赶走一只恶狼,迎来一只饿虎。
华盛顿、曼德拉、戈尔巴乔夫、蒋经国、甘地、昂山素姬等人的伟大,在于他们明白了这些道理,得天下而不为自己占天下。他们知道没有永远的皇帝,没有永远的执政党。民主的、文明的政体,只有让人民来定期选举选择,防止权力的野兽,为已而肆虐。
中国现在的民主与法治运动,包括律师界为追求民主与法制的抗争,很多都还没有达到这样的境界。很多对现实不满的人的直接动力,还是争这“三欲”。赶走皇帝自己做,没收华屋自己住,赶走嫖客自己睡。批评时局,往往自己也陷入时局。没有一个明确的方向。
公务员队伍现在声名狼藉,这个队伍的腐败,大学生们骂得最凶,但是选择社会职业时,公务员是大学生的第一选择。几千人去竞争一个岗位。中国的改革进步,不从这些基本的人性基础思考,会永远走不出怪圈。
张绪山:权力欲望与恶性果报
时间:2011年12月12日
作者:张绪山(清华大学教授)
来源:学术批评网
一、人性欲望客观存在
恩格斯说:“人来源于动物界这一事实已经决定了人永远不能摆脱兽性。所以问题永远只在于摆脱得多些或少些,在于兽性与人性程度之间的差异。”(《反杜林论》)换言之,在恩格斯看来,人类无论如何进化,都摆脱不了兽性与人性这两种本质属性,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只在于这两种属性所占比例不同而已。由此说来,人类的全部活动,在本质上都摆脱不了这两种属性的支配,毋宁说在不同时间与空间里表现着这两种属性;“半是天使,半是魔鬼”这句谚语对人性的界定,是恩格斯见解的另一种表述,只是更为简洁而已。
人作为天使的属性,体现在高度发达的理性及由理性决定的社会性,理性的发达决定人具备分辨善恶及择善而从的能力;而作为魔鬼(野兽)的属性,则主要表现在人类与生俱来的与动物无异的本能欲望,即性欲、权力欲和贪物欲。人虽以理性的发达而有别于动物,但在本能欲望的层面上,人与动物没有区别;故人类的行为有些接受理性的控制,有些则不受理性控制,或者说理性不能完全控制,而主要受制于原始本能欲望。研究人类历史活动,不能忽视这个潜层面上人类本能欲望的巨大作用。如果从这个层面审视人类的活动,呈现出来的画面,就如同自然界所展示的所有事物的机械运动一样,是一幅清晰的因果相依相生图景。人类活动中恶因与恶报循环往复的一幕幕场景,透过权力欲望的运行可以看得非常清晰。
二、一本名著展现的权欲恶性果报
我们不妨从家喻户晓的《三国演义》说起。人们读《三国演义》,往往注意其中所包含的“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历史循环论政治伦理,而它所包含的“为人剃头者,人亦剃其头”的政治伦理,即权欲恶性果报律,却不太为人重视。不过,稍加注意便可发现,罗贯中笔下的权欲恶性果报律,也是这部名作中非常重要的主题之一。这个主题通过汉亡魏兴与魏亡晋兴两个历史片段,清晰地呈现出来。
片段一:曹操把持朝政后,玩汉献帝于股掌之上,汉献帝不甘心于被人挟持,与大臣董承反抗,事不机密,董承为曹操所杀;曹操又勒令汉献帝交出董承女儿董贵人。当时董贵人已有孕在身,献帝“累为请”,仍不获免。董贵人与肚子中的孩子一起受刑而死。伏皇后惊惧,写信给其父伏完,让其父谋杀曹操,未料伏完胆怯,不敢发动,事泄伏完被杀。《资治通鉴》对这段历史有明确的记载:“操大怒,十一月,使御史大夫郗虑持节策收皇后玺绶,以尚书令华歆为副,勒兵入宫,收后。后闭户,藏壁中。歆坏户发壁,就牵后出。时帝在外殿,引虑于坐,后被发,徒跣,行泣,过诀曰:‘不能复相活邪?’帝曰:‘我亦不知命在何时!’顾谓虑曰:‘郗公,天下事宁有是邪!’遂将后下暴室,以幽死。所生二皇子,皆鸩杀之,兄弟及宗族死者百余人。”(《资治通鉴》卷第六十七《汉纪五十九》)
读这段记载,相信读者都会兴叹不已。作为权臣的曹操的凶悍与强梁,被人挟持的末帝的可怜与可悲,都予人以强烈的感官冲击:堂堂一国之君竟不能使自己无辜的妻子及妻子肚中更无辜的孩子免于一死,这在汉献帝而言可谓悲哀至极,然对权臣曹操而言,却是权力欲的最大满足,可谓快何如哉!快何如哉!然而,因果报应律决定了,曹魏家族夺取刘汉家族权位而临政,自己的权欲得到满足时,实际上就处于了此前汉家天子的境地,成为被他人觊觎的对象。在已然转换的位置上,虽然曹氏家族挖空心思地力避从前汉帝所遭受的待遇,但皇权制度下家天下所固有的运行规则,决定了曹氏家族的末代皇帝终有一天必然在其他强人集团那里遭受同样的待遇。
果然,曹氏家族也落到了咎由自取的一天。且看片段二:司马昭飞横跋扈,专制朝政,目无魏主曹芳,曹芳与大臣夏侯玄、李丰与张缉策划,密诏发难清君侧。司马师搜出曹芳密诏,将三人腰斩于市,灭其三族。司马师入殿,按剑谓芳曰:“臣父立陛下为君,功德不在周公之下;臣事陛下,亦与伊尹何别乎?今反以恩为仇,以功为过,欲与二三小臣,谋害臣兄弟,何也?”芳曰:“朕无此心。”师袖中取出汗衫,掷于地上曰:“此谁人所作耶!”曹芳魂飞天外,魄散九霄,战战兢兢地回答:“此皆为他人所逼故也。朕岂敢兴此心?”师曰:“妄诬大臣造反,当加何罪?”芳跪告曰:“朕合有罪,望大将军恕之!”师曰:“陛下请起。国法未可废也。”乃指张皇后曰:“此是张缉之女,理当除之!”芳大哭求免,师不从,叱左右将张后捉出,至东华门内,用白练绞死。
魏晋陵替之际的政治变局竟与汉魏变局如出一辙,毫无二致!魏末帝及皇后在司马氏父子手中的遭遇,竟是汉献帝及皇后在曹家父子手中遭遇的翻版。权欲恶性果报律丝毫不爽地再现了。毛宗岗有感而赋诗评曰:“当年伏后出宫门,跌足哀号别至尊。司马今朝依此例,天教还报在儿孙。”读史者的兴叹透出的不仅仅是人情的冷暖悲凉,更是人类权力欲望运行的固有规则,即权欲恶性果报律。
当年满清入关以后,强迫汉人按照满人的习惯剃发,以示屈从,不从者被处死,所谓“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命令所到之处,汉人的抵抗遭到满清无情地镇压,满清征服者确确实实地享受了一阵痛剃汉人头的快感。就在满清得意忘形于享受这欲望释放的快感时,明未遗老雪庵和尚吟成一首《剃头诗》:“闻道头堪剃,何人不剃头。有头皆可剃,无剃不成头。剃自由他剃,头还是我头。请看剃头者,人亦剃其头”。
此诗貌似简单,但其中蕴含的道理却不简单,尤其是“请看剃头者,人亦剃其头”的咏叹,蕴含着对历史运行法则的深刻认识,对世道沧桑变化的透辟参悟。满清自塞外入关,乘中原内乱之际,夺取了明朝政权,强迫汉人剃头,对汉人而言是一种莫大的屈辱,而在满人而言则获得了剃人头的极度快感,但欲望的因果报应律决定着这种快感必然要以惨淡收场来还报。孙中山领导辛亥革命,高举“驱除鞑虏,恢复中华”旗帜,其目标是建立“天下为公”的共和制度,而非建立传统上以“天下而私之”的“家天下”为特征的皇权制度,但满清王朝被人“剃头”的感觉仍是不可避免的。
实际上,权欲恶性果报律贯穿于中国两千余年王朝兴衰史,每一次新旧王朝革故鼎新,都会再现先前“剃头者”被人剃头的场景。《三国演义》截取的是汉、魏、晋陵替之际的图景,展现的是取天下者欲望释放的快意,与其子孙所得到的现世恶报。但这种因果报应并非限于这三个王朝。中国历史上的家族王朝,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在本质上无非是一幕幕“剃人头”与“被人剃”的悲喜剧。每一个新兴王朝勃兴之时,总会经历一段推翻前王朝的兴奋——剃人头的极致快感。然而,世袭的权力垄断制度下,生活在深宫内院与世隔绝的封闭环境中,皇子皇孙们完全隔膜于社会,对世道人心与民众疾苦的茫然无知,必然造成家族成员不谙世事、心智错乱——百姓饿殍遍野之时,执权柄的皇帝对人发出“何不食肉糜”的怪异之问,是各朝末代帝王的常态而非个例;而锦衣玉食、于人于物无远弗届、有求必应的奢华生活,必然造成荒淫无度的积习。无知与奢糜相结合,其结果必然是统治能力递减。于是,皇帝昏庸、官员贪暴,吏治腐败,人祸频生,人怨沸腾,民众水深火热,成为每个王朝末年千篇一律、无可逃脱、无一例外的模式。在天灾降临,小民转死沟壑的绝望状态中,揭竿而起、铤而走险成为民众的唯一选择。在天下汹汹的动荡状态中,民心丧尽的“神圣家族”最终成为野心家们觊觎的对象。虽然各朝各代的的“剃人头者”无不竭尽全力试图避免重蹈被剃者的覆辙,但终将无济于事,不得不在屈辱中品味被人剃头的痛苦与屈辱。中国历史上走马灯般的王朝更迭,实际上就是这样一种悲喜剧的一再上演。
三、权力欲望与皇权制度下的权力垄断
中国一部数千年的王朝更迭史,让人们清晰地看到“剃人头”与“被人剃”的王朝循环轨迹。但一个明显的事实是,我族从未找到破解这种恶性循环机制的良策,而代之以良性循环的新机制;相反,人们看到的,乃是新王朝的统治者在执掌大位后殚精竭虑、挖空心思,变本加厉地收紧权力的僵索,以更加专制而严酷的手段对付那些胆大的权力觊觎者,其结果是,暴政造就更大、更残酷的暴政,以暴易暴,环环相扣,循环往复,成为冲不破的历史怪圈;而为这种以暴易暴权力规则赋予正当性的,则是一以贯之的“奉天承运、天命所归”的政治伦理。于是暴力政治在“天命”理论的掩饰下大行其道,成为一部中国专制制度史的底色。
中国两千余年历史何以冲不破历史循环的怪圈?这个问题当然有不同的答案。从历史唯物论角度,生产力发展的不足,自然是最根本的原因。但放眼今天的世界,科学技术已经可以将人类送上月球,权力垄断的世袭制度并没有消失,相反还有相当多的国家认为权力为家族或集团垄断,是最佳选择,是由“国情”所决定的。可以说,在相当大的范围内,以“天下而私之”为特征的“家天下”或“集团天下”的权力垄断制度仍然大行其道,甚至以反暴政与腐败为旗帜而赢得政权的英雄,最终也宿命性成为暴政与腐败的化身——如当今的卡扎菲、穆巴拉克,都是显例。易言之,如果没有对普遍人性的理解,对于“家天下”或“集团天下”所展示的权力垄断现象,恐怕永远得不到答案。
从人性角度,以权力垄断为本质特征的专制制度是天下最符合人性之私的制度,也是最符合极度权力欲望的制度。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说:“尽管人们热爱自由,憎恶暴力,但大多数民族却依然屈从于专制政体之下。这不难理解。……专制政体……无论在何地,它都一模一样,只要有愿望就能把它建立起来,所以这件事谁都能干。”换言之,专制制度乃是人类最原始、最可率性而为的制度。这种“率性而为”的制度所展现的是对权力——对人的生杀予夺之权、对美色的贪婪攫取之权、对所欲之物的肆意占用之权——的永不厌足的渴求。这种制度所展现的直白淋漓地权力欲、性欲和贪物欲,属于人性中固有的原始欲望,是任何意识形态所不能彻底遏制的。所谓“存天理、灭人欲”的道义理想,就在道貌岸然的理学家那里也是做不到的——鼎鼎大名的理学家朱熹勾引寡妇与尼姑可为最典型的例证。人的欲望一旦与实际的权力相结合,则必然迅速膨胀起来。朱元璋、李自成、洪秀全都是农民出身的造反者,用“阶级”来划分,显然要划到“苦大仇深”的阶级里去。按一度盛行的理论,这样的人掌权是不应腐败的。可历史的事实却相反,这些人都在掌权后腐败堕落了。尤其是洪秀全,据《江南春梦笔记》记载,南京的天王府中,总计有2300多名妇女陪侍。洪秀全集团在夺得半壁江山后的糜烂程度,较之任何昏聩的帝王都毫不逊色,毋宁说有过之而无不及。认识到权力欲、性欲和贪物欲的客观存在,人们就不难明白孟德斯鸠所说的专制制度“谁都能干”的道理。
专制制度本身对权力欲望的满足,决定了它对所有人都具有莫大的诱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对天下万物、天下万众的支配权的垄断,以及这种垄断带来的无上享受,对人的诱惑是客观存在的。在这种无上的诱惑面前,任何一个对权力怀有觊觎之心的人,都会认为值得用一己之生命乃至全家族之生命为之一搏,其情形恰如赌场上瞬间万利的前景会诱使赌徒孤注一掷。因此,专制制度本身天然存在的权力诱惑,必然使权位控制者成为他人的权力欲望时刻觊觎的目标。虽然当权者软硬手段并用,以诸如“夷三族”、“灭九族”的严酷手段相威慑,以“奉天承运、天命所归”神权理论相欺骗,稍稍降低了他人萌发的觊觎之心,但并不能从根本上消除人们对权力目标的渴求。所以,专制制度下,身处权力中枢的皇帝,尤其是开国皇帝,无不为自己及其子孙的“江山永固”绞尽脑汁,但到头来仍然不能摆脱被人赶下台来,在屈辱中收场的命运。这其中的逻辑是,自身热衷的权力垄断所造就的前因,必然造就他人夺取权力、实现权力垄断的后果。
权力垄断本身固有的莫大诱惑,决定了这种制度必然具有莫大的危险性。摆脱这种危险的唯一出路,只有实行权力开放,建立“天下为公”的“公天下”,而不是“家天下”或“集团天下”。人类迄今的历史实践证明,只有以“主权在民”为根本特征的民主制度,可以摆脱权力更替中“以暴易暴”的恶性循环。道理很简单:首先,民主制度承认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权利,权力(包括中枢权力)对全体公民开放。这一特点彻底打破了权力垄断这个死结。第二,法律统治(rule of law)使权力受到法律的制约,执权柄者不可为所欲为;公民享有的权利受到法律保护,不被随意践踏、侵凌。这一特点保证了权力难以走向极端,走向无法无天的暴政。第三,权力制衡,权力难以成为绝对权力,掌权者不可能肆意释放欲望,掌权者的恶行可以得到及时制止,难以发展成为整个社会莫可奈何的极端权力;第四、多数决定使“公共意志”得到最大的尊重,权力更替具有切实可行的操作手段。一言以蔽之,民主制度是迄今人类发现的最有利于保护善行、制止恶性的制度,是最有利于整个国民的制度。在民众而言,它不仅保障国民参与国家管理的权利,而且保障其合法权利不受权力机关的肆意侵害;对掌权者而言,虽然民主制度使其丧失了权力垄断下的莫大特权,限制了欲望无限释放带来的极度快感,但却保护了其基本的公民权,避免权力更替时以暴易暴带来的残酷伤害。从根本上,只有民主制度可以避免社会大动荡给整个民族带来的大灾难。
四、如何跳出恶性因果循环圈
民族间、集团间及个人间的果报完全一致。人类作为理性的动物,总想跳出历史的循环之轮,但人类原始欲望的永恒存在,决定了人类的行为不可能彻底摆脱原始欲望的支配。
此去不远的“文革”是今人认识历史最好的教本。它以闹剧的形式让人看到了一连串“剃人头者,人剃其头”的鲜活实例。在领袖“横扫一切牛鬼蛇神”的号召下,很多人以高昂斗志投入到对他人的拼命整肃,表面上是在以革命的姿态证明自己坚定的阶级立场,实质上是在渴血般地享受整人的乐趣。但因果报应的规律是不可改变的,昨日呼风唤雨的整人者,不旋踵即成为被人整治者。这种情形比比皆是,乃为常态。1974年著名文人夏衍身陷囹圄,有感于人整人、人被整的冤冤相报、恶恶相报,模仿雪庵和尚《剃头诗》写了《整人吟》:“闻道人须整,而今尽整人。有人皆可整,不整不成人。整自由他整,人还是我人。请看整人者,人亦整其人”。
“整人者”与“被整者”的位置转换存在的因果关系,是否就是时下人们常说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法则呢?
现代史上的政治人物的命运起伏,似乎更能展现因果关系的存在。1959年庐山会议上,张闻天、黄克诚、周小舟等为彭德怀辩护,被无一例外地打入“反党集团”;而刘少奇说彭德怀“里通外国”,获得最高领袖的青睐而呈现平步青云之势。此时刘少奇似乎丝毫没有意识到果报规律的残酷,对自己的暂时获益心满意足。1959年9月,他在军委扩大会议上说:“我这个人,历来积极提倡‘个人崇拜’的,也可以说‘个人崇拜’这个名词不大妥当,就是说提高毛主席的领导威信。我在很长时间就搞这个事情,在‘七大’以前,我就宣传毛主席,‘七大’的修改党章报告我也宣传,现在我还要搞。”可是文革狂飙突起,刘少奇很快就尝到了他和他的同志们宣扬的“个人崇拜”的苦果。1967年8月5日,刘少奇遭到红卫兵殴打,愤怒中从身上掏出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抗议说:“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你们怎样对待我个人,这无关紧要。我要捍卫国家主席的尊严。谁罢免了我的国家主席?要审判,也要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你们这样做,是在侮辱我们的国家……”此时的他,是否想起当年庐山会议上的彭德怀?他是否反躬自问,当年彭德怀遭到错误对待时,他和他的战友们为何不拿出宪法为真理在握的彭德怀提供保护?他是否扪心自问,如果那时他和他的战友们有勇气站出来匡扶正义,是否有可能阻挡最高领袖向独裁方向发展,而他和其他同志是否可以避免后来的灭顶之灾?如果刘少奇及其战友挺身而出,主持公道,是否会避免后来一系列悲剧的发生?刘少奇之子刘源说,刘少奇为他的错误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其结果是“被自己塑造的神坛轧死”。对刘少奇的惨死,恐怕无人不怀有深深的同情,但是,如果撇开为尊者讳的传统陋习,以客观而理性的态度对待这一悲剧,那么对于刘少奇自1942年延安整风以来作为中国政坛最主要的政治家之一的作为,在自身悲剧及一系列悲剧中的作用,就不能不有所思考:其中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来,许多品尝了最高当权者无法无天行为恶果的政治家致力法制建设,其目的也就是要跳出权力欲望的恶性循环。1980年以后,彭真积极推动律师制度建设,为新时期的法制建设贡献很大。法学家张思之认为,彭真此举有两个原因:一是他长期从事、领导政法工作;二是与他在“文革”中的遭遇有直接关系。他讲到一个插曲:“文革”后期彭真被放回来以后曾对人说:“把咱们关起来的时候,要是有人给咱们辩护辩护该多好啊!”由恶果推想到恶因,由己推人,不愿他人再食恶果,而不是二十年媳妇熬成婆,加倍报复他人,以他人的痛苦补偿自己曾经历的痛苦,这是良心未泯的政治家以理性智慧做出的正确选择。
然而,人之本性是易于为恶,难于向善。这一特点决定了恶的因果链条并非可以轻易打断。据《凤凰周刊》报道,贵州省六盘水市前副市长、政协副主席,负责六盘水市公检法工作多年,“维稳”曾是其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但是,由于两年前他的女儿被贵州省政协常委、青利集团董事长强奸一案迟迟得不到解决,这位前副市长最终不得不带妻女进京上访,成为六盘水维稳官员眼中的“不稳定因素”。我们不了解这位负责维稳的前官员在“维稳”职位上的作为,但根据时下的习惯做法,想必是以“堵”的方式阻断民众上访申诉,维持表面上的所谓“稳定大局”,而不是致力于建立合理的机制使蒙冤者及时得到救助,冤屈得以伸张。如果此前的维稳已经形成良好的制度,那么他女儿的冤情自然可以迅速而公正地得到解决,而不需要千里迢迢跑到北京上访。他人蒙受的冤屈如今也同样落到自己的头上。可见在良性循环的制度形成之前,生活在恶性欲望随时侵袭的环境中,任何人休想自身安全得到保障,不仅是平民百姓,就是官员也不例外。对他人遭受的不公与虐待袖手旁观、无动于衷,乃至冷漠以对,这样的恶因在长久积聚之后,一旦成为积习而演变为制度,其恶果是每个人都无所逃避而不得不承受的。就这位前副市长而言,是否要反躬自问:如此的结局,是否有自己的一份责任与“贡献”?是不是从前自己面对他人遭受不公乃至冤屈不作为的恶报?
人之易于为恶,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有意识为恶,即对恶行有清楚认识,仍为欲望驱使为恶;二是无意识为恶,即在似乎与己无关的恶行面前的不作为导致恶果的产生。对于惯于明哲保身传统的中国人而言,对无意识为恶的危害性的认识明显不足。两千年皇权制度下,政治权谋对民众行为的防范哲学,如“各个击破”、“枪打出头鸟”、“擒贼先擒王”等策略,让老百姓在残酷的教训中养成一套缩头自保哲学,“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出头椽子先烂”、“莫谈国事”等信条,不仅造就了整个民族对有意识恶行的容忍,而且扼杀了国民个体对自我无意识犯罪的任何忏悔意识——一个最显著的例证,就是文革的参与者,大多数人对当时所造之孽,缺乏足够深刻的反省。相反,暴力政治还培育出一种病态的国民心理:对暴政的痛恨与羡慕交织,痛恨别人的暴政,盼望自己掌权实行暴政,以逞其欲;对暴政的恶果抱有侥幸心理,希望暴政落到他人头上,自己可以幸免;对暴政的受害者视若无睹,甚至幸灾乐祸。正如鲁迅所说:暴政制度下的臣民,“只愿暴政暴在他人的头上,他却看着高兴,拿‘残酷’做娱乐,拿‘他人的苦’做赏玩,做慰安。自己的本领只是‘幸免’。从‘幸免’里又选出牺牲,供给暴君治下的臣民的渴血的欲望,但谁也不明白。死的说‘阿呀’,活的高兴着。”(《热风?六十五?暴君的臣民》)传统积习的负面影响,使得恶性因果循环链条难于打断,建立良性循环制度的努力异常困难、收效甚微。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一位名叫马丁的德国新教神父在美国波士顿的犹太人屠杀纪念碑上留下一段话,至今令人回味、警醒:“起初他们(纳粹)追杀共产主义者,我不是共产主义者,我不说话;接着他们追杀犹太人,我不是犹太人,我不说话;后来他们追杀工会成员,我不是工会成员,我不说话;此后他们追杀天主教徒,我不是天主教徒,我不说话;最后他们奔我而来,再也没有人站起来为我说话了。”这是西方基督教文化背景下人们对无意识为恶的内心忏悔,正是这种逐渐成为人们共识的忏悔意识,推动人们警惕无意识为恶,推动着历史向积极的方向发展,即:以制度建设维护善行,打破自身遭受压迫与虐待,而将压迫与虐待加诸他人的怪圈,跳出以暴易暴的恶性循环。
权力欲望恶性因果循环圈的打破,取决于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两种力量的相互作用。历史已经证明,民众手中的任何一项权利都不是掌权者恩赐,都是自己抗争得来的成果。对于当权者而言,放弃对权力垄断意味着对自身权力欲望的主动遏制,这自然不是容易做到的,但唯其不容易做到,更显示出个别先觉人物对历史转折的关键意义,也说明了人作为理性动物所具有的“主观能动性”的积极意义。历史上顺应民意的当权者,无不受到民意的善报,也为客观的历史所肯定——所谓“青史留名”是也。美国的开国领袖华盛顿是如此,顺应历史潮流而还政于民的蒋经国也是如此。从因果报应律的角度,主动放弃对权力的垄断,不仅是打破恶报、走向良性循环的前提,而且也是实施自我保护的最明智的选择。因为,“一人之心,天下人之心也”,因果报应律决定了权力垄断下为所欲为带来的欲望释放快感,要以身家性命的悲惨下场作为报应,即使侥幸躲过现世果报的惩罚,也躲不过历史公正、无情的审判——所谓“遗臭万年”是也。殷鉴昭昭,岂不可惧?
(2011-9-20)(《炎黄春秋》2011年第12期)
(感谢张绪山先生惠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