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角兽咨询:论孝文化的当代重构◆中国编辑联盟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2 08:00:16

摘 要:传统孝文化是我国传统伦理型文化的基础和核心,它对维护社会的长期稳定,促进文明的延续发展,提升社会道德水平都起过重要作用,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历史价值,但也包含着保守、落后的因素。我国现代化建设需要和谐稳定的家庭和社会环境,社会转型导致代际矛盾加剧,养老难问题凸显,现实呼唤我们重构孝文化。孝文化的当代重构,要把握融合古今中外孝文化、三个层面(主流、大众、精英)孝文化良性互动、三类孝文化协调发展、基础性和先进性并重、理论与实践并进等原则,广辟路径,在和谐文化、制度文化、社区文化、习俗文化、旅游文化、网络文化和文化交流的建设发展中,通过加强孝道的教育宣传、检查督促,实施孝文化建设工程来实现。当代孝文化的基本构架包括理论基础、基本观念、规范系统、孝文化体系等内容。等差之爱与人民之爱的有机统一是其理论基础,当代孝的观念和规范应体现普遍性和层次性相结合的要求,当代孝文化体系既包括精神性孝文化、制度性孝文化、器物性孝文化,也包括孝的观念、原则渗透到多种亚文化、次文化中形成的孝文化群。当代孝文化具有时代性、民主性、情感性、互益性、适度规范性和一定的可延展性等特征。它源于传统孝文化又高于传统孝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组成部分。
关键词:  孝文化  当代  重构  社会主义
The traditional filial piety culture is the foundation and the core of  Chinese ethical culture. It has played an important role in keeping the long-term stability of society, promoting the lasting development of civilization,and enhancing the social moral level.It has its existence rationality and historical value.But it also contained conservative and negative factors.In China,the modernization needs an environment with harmonious families and stable society. Social transformation is aggravating the generations contradiction. The problem of caring for the aged is becoming more and more obvious.The reality calls us to reconstruct the filial piety culture. To reconstruct the filial piety culture, we must grasp the principles of syncretizing the filial piety cultures in all times and all countries, make the three stratification ( mainstream, populace, outstanding person ) filial piety cultures interacte well, make the three kinds of filial piety cultures develop coordinately, and we must pay equal attention to the foundational function and the advanced character, keep pace with the advancement of the theory and the practice, and so on. We also should broadly break paths in the con- 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 of the harmonious culture, the system culture, the community culture, the custom culture, the traveling culture, the network culture and in the cultural exchange. By means of strengthening the education, the propaganda,the inspection and supervision of filial piety, and the im- plementation of filial piety cultural construction project,we will achive the contemporary reconstruction of the filial piety culture. The basic skeleton of the contemporary filial piety culture includes the academic basics,the basic idea, the regu- lations system and the system of filial piety cultures. The organic unification of the discriminating love and the love with the people is its academic foun- dation.The contemporary filial piety ideas and the regulations should incarnate the union of the universal request and the distinction request.The system of the contemporary filial piety culture consist of the psychic filial piety culture, the system filial piety culture,the utensil filial piety culture,and the filial piety culture group which consists of the diversified subcultures incarnated the piety ideas and principles.The contemporary filial piety culture characterizes  modernity, democracy, emotion, mutually profit, moderate control and ductibility.It originates from and overtops the traditional filial piety culture,and it is the constituent of the socialism advanced culture. 
Key words: The filial piety culture; Contemporary; Reconstruct; Socialism
目 录
前  言…………………………………………………………………………1

一、传统孝文化及其当代境遇………………………………………………………2

(一)传统孝文化的主要内容及其历史价值 ……………………………………2

(二)传统孝文化的当代境遇……………………………………………………14                                                      

二、重构孝文化的时代要求 ………………………………………………………19

(一)对孝文化从解构到重构的探索……………………………………………19

(二)重构孝文化的必要性………………………………………………………22

(三)重构孝文化的可能性………………………………………………………28

三、重构孝文化的原则、路径与方法 …………………………………………34

(一)重构孝文化的原则…………………………………………………………34

(二)重构孝文化的路径…………………………………………………………41

(三)重构孝文化的方法…………………………………………………………45

四、当代孝文化的构架、特征和定位 …………………………………………50

(一)当代孝文化的基本构架……………………………………………………50

(二)当代孝文化的主要特征……………………………………………………57

(三)当代孝文化的文化定位……………………………………………………61
结  论 …………………………………………………………………………………64
参考文献 ………………………………………………………………………………66
发表的论文 ……………………………………………………………………………70
后  记……………………………………………………………………………………71
前  言
孝文化是中国传统伦理型文化的基础和核心,堪称传统文化的“标本”。新儒家的代表人物梁漱溟说,“孝在中国文化上作用至大,地位至高;谈中国文化而忽视孝,即非于中国文化真有所知。”[①]肖群忠博士在《孝与中国文化》一书中论断:“孝是贯穿天、地、人、祖、父、己、子、孙之纵向链条,孝是中国文化向人际与社会历史横向延伸的根据和出发点,因此成为中国文化逻辑之网的纽结和核心。”[②]但是,正如马克思所说,“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③]。社会转型必然伴随着对传统文化的批判与超越,有时甚至会出现将婴儿与洗澡水一起泼掉的情形。传统孝文化的现代命运也大体如此。20世纪前半期,传统孝文化被视为封建礼教之一部分,遭到了激烈的批判,其根基开始动摇。从50年代到60年代初,社会上围绕传统孝道的批判继承开展了一些有益的讨论。但随之而来的“文革”却使孝文化真正成为“死狗”。孝文化被当作封建“四旧”(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的代表,贴上了封建、腐朽、落后等标签,成为研究、传播的禁区。孝文化等同于封建腐朽文化,传统孝道等同于封建道德礼教,成为人们的思维定势,人们谈“孝”色变, “孝子贤孙”沦为贬义词,只有“地主阶级”或“资产阶级”才有“孝子贤孙”。

但是文化的发展如同社会的发展,往往是螺旋式的。20世纪80年代以来,传统文化的命运发生了改观,学术界和社会上涌现了数波传统文化热。经过一段时间的讨论,人们逐渐达成了这样的共识:民族传统是宝贵的,在现代化的过程中,一个民族应该坚守作为自己个性的传统,对传统应该有更多的同情之了解,更多的温情与敬意。传统孝文化的转换与重构,也引起了学术界的关注和研究兴趣。

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出现了一批研究传统孝文化的产生、发展和流变,重估孝文化的合理性和历史价值,探讨孝文化的转换重构的著作和论文。本选题是承续这些研究成果并加以拓展而确定的。党和国家关于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推进文化创新的理论和政策,以及历次关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决议是本选题的政策依据。在历次文化论争和数波文化热的基础上逐渐形成的对于传统文化价值更加全面和客观的认识,尤其是我国学术界形成的走综合创新的路子,在传统与现代、历史与现实的有机融合中设计文化现代化的路径的基本共识,成为本选题的学理基础。孝文化在传统文化中的登峰造极的地位与其在现当代的跌落,形成鲜明的对照,由此引发我们对孝文化应否、能否和如何进行转换重构的思索;我国现代化建设需要和谐稳定的家庭伦理和社会环境,而这正是传统孝文化的价值目标和基本功能,因而重构孝文化是当前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和谐文化的题中应有之义;建设社会主义孝道,可望为解决我国当前思想道德建设上的一些难题找到突破口,也是解决老龄社会诸多问题的一条有效途径;重构孝文化还有利于增强民族凝聚力,有利于保持民族文化的个性与魅力。这些是本选题的现实依据。要之,研究孝文化的当代重构,对传统文化现代化的大课题具有“解剖标本”的意义,对于推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也具有启发性。

 

一、传统孝文化及其当代境遇

 

(一)传统孝文化的主要内容及其历史价值

在孝文化的研究中,孝意识、孝德、孝道、孝文化是一组基本概念,而且这些概念常常存在混用的现象,因而笔者拟首先对它们进行分疏。

1.孝意识、孝德、孝道与孝文化

孝意识,即孝观念,是人类基于血缘关系而在后天逐渐形成的子代对亲代的爱敬回报的感情和心理活动,是形成一切孝行为的基础。孟子认为“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是否具有孝意识正是人禽之间的重要差别。因为在上代对下代的养育呵护上,人与哺乳动物并没有本质差别。而下代对上代的回报性赡养,却是人类独有的义务。因而,孝意识既是人类区别于其他高等动物的一个基本因素,也是一种基本的人性。

孝德,就是孝的美德。我国历史上,早在西周时期,孝已成为一个重要的德目,统治者以“有孝有德”作为政治纲领。孝德的本质是子德,其基本要求是“善事父母”。孝一开始就是亲子伦理,即子女对父母的孝敬。孝父母是孝的出发点,在这个基础上进一步扩展到对健在祖父母之孝以及对去世父祖之孝。[④]在历史发展中,孝德的内涵有扩大的趋势,珍视生命、传宗接代、忠君敬长等要求被不断加入孝德中。

孝道,是在长期历史发展中形成的人们的孝观念(孝意识)、孝的行为规范和有关孝的理论、制度、习俗、行为方式的统称。孝道是一个宽泛而使用频率较高的概念。

孝文化。笔者认为,有必要分别从广义和狭义的角度来定义孝文化。作为前提,首先,必须明确,我们所说的孝文化一般是指中国孝文化。无论是历史上还是现实中,世界上其他民族也有处理亲子关系,解决子女赡养、尊敬父母等问题的观念、规范和方式,也有“回报”的心理和观念,但比较而言,他们都更加强调亲代对子代的义务,而忽视子代对亲代的义务,也没有像中华民族一样形成一种独特的孝文化。英语等主要外国语种中没有与汉语中的“孝”、“孝道”准确对译的词。其次,一般情况下,我们提到的孝文化是指传统孝文化,今天我们重构形成的孝文化,一般用“新的”、“现代”、“当代”或“社会主义”等词语加以限定和区别。广义的孝文化,包括精神、制度、器物三种形态的孝文化。精神性孝文化,是在中国历史上形成的关于孝的观念、规范、行为方式、风俗习惯等的总称;制度性孝文化,是指孝的观念、孝道原则和要求渗透到社会各领域而形成的经济政治法律制度、礼制等;器物性孝文化,是指由一定物质载体所凝结和体现的精神的、制度的孝文化,如与孝有关的建筑、服饰、器物、墓葬等。狭义的孝文化,笔者认为也不应该局限于精神性孝文化,而应该涵盖精神性和制度性孝文化,这样对于孝文化的一般研究才便于展开。

可见,孝意识、孝德都是孝道的内容,但孝道还包括大量体现孝意识、孝德的具体规范、制度,因而孝道主要表现为观念层和规范层两个层次的内容。孝道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特殊内容,与狭义的孝文化基本同一。广义的孝文化是涵盖孝意识、孝德、孝道和全部精神性孝文化、制度性孝文化、器物性孝文化的概念。

2.传统孝文化的主要内容

西周初年,周公制礼作乐,用成套的行为规范(道德的、法律的、习俗的)来约束和引导人民,孝文化开始形成。春秋末期,孔子删述六经,对他以前的典籍进行了全面的研究和整理,同时通过办教育进行传播。学界一般认为,孝文化之大兴,始自孔子。《论语》、《礼记》、《孔子家语》等记载孔子语录和与弟子对话的文献中有大量论孝的章节,《孝经》为孔子与曾子论孝的专门典籍,[⑤]孔子门人曾子既以孝行著称,又从深度和广度上全面继承和发展了孔子的孝道理论。《论语》中有记述曾子之孝行孝言的章节,《大戴礼记》中存有《曾子本孝》、《曾子大孝》、《曾子事父母》等篇,因而曾子历来被认为是儒家孝道的集大成者。后来,孟子进一步发展了孔、曾的孝的思想和理论。孔子、曾子、孟子等为代表的先秦儒家代表人物的孝的思想和理论可以谓为原典儒家孝道。本文所谓传统孝文化,主要指原典儒家孝道的内容。

甲、传统孝道的理论基础——等差之爱。儒家一方面主张仁民爱物,博施济众,推己及人,老安少怀,另一方面又要求亲亲有序,尊贤有等。爱要按照血缘亲疏关系而展开,即一个人应该首先爱自己的父母兄弟妻子,然后再爱其他亲戚朋友熟人。这种依血缘亲疏而展开的爱,不仅有次序先后、时间久暂的差别,而且在程度上也有轻重差别。正是在这个问题上,儒家与墨家表现出巨大的差异。本来儒家主张仁民爱物,墨家主张兼爱非攻,应该说目标是很接近甚至一致的。但不同的爱的形式,却使儒墨二家走到了对立的位置。在孝敬父母问题上,墨子主张“吾先从事乎爱利人之亲,然后人报我以爱利吾亲”的“交孝子”。[⑥]儒家则认为这样的兼爱是根本违背人性的。孟子认为墨子把至亲与众人看成一样,是“无父无君”的“禽兽”[⑦]。儒家认为人生活在一个依自然和血缘差别而形成的上下尊卑等级秩序之中,这种秩序就是伦常。在各种人伦中,亲子关系是最先在的,也是最根本,其他兄弟、夫妇、朋友、长幼诸伦均须以亲子关系为前提。每个人生下来,都不能免于父母之怀,血缘关系和父母在养育子女过程中所形成的亲密关系,使亲子之爱成为一种自然、真诚而强烈的感情。所以仁者爱人,必先爱其父母,以此为根基和源泉向外推广,然后方能有兄弟姐妹之爱、夫妇之爱、亲戚之爱、宗族之爱、朋友之爱、同胞之爱、民族国家之爱。平心论之,这一理论符合一个人爱心形成的事实,也较为平实可行。但儒家并不是简单地认定一个事实,而是强调应该如此,否则,“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谓之悖礼。”[⑧]。但儒家又并不将爱的对象限定于亲人,恰恰相反,儒家主张“善推”,就是要将对亲人的爱敬推广到别人身上,“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当然,对于亲人与对于他人的爱仍然是存在差别的,不仅在时间和次序上,而且在份量上也是允许有差别的,“人老”“人幼”不等同于“吾老”“吾幼”。“推己及人”还是要依据于人己之间关系的性质。儒家是把“泛爱众而亲仁”当成仁人君子的高标准的,一般的人,能够很好地爱自己的亲人,也就不失为人了。

比较儒、墨两家的理论,可以看出,墨家兼爱更多理想主义的色彩,而儒家的亲疏有别、爱有差等更加符合实际,更加平实可行,因而千百年来为人们所接受和认可。等差之爱使孝道建立在坚实的理论基础上,又与孝道胶固在一起而不分,所以它对于孝道的巩固和发展是有重大意义的。

乙、传统孝道的核心理念——亲亲。亲亲,即爱敬父母、善事父母。《尔雅·释训》谓“善父母为孝”,《说文解字》释“孝”:“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汉语大字典》对“孝”解释为:“金文‘孝’字部上部像戴发伛偻老人。唐兰谓即‘老’之本字,‘子’搀扶之,会意。”“孝”是会意字,以“子承老”来表现亲亲、“善父母”之意。

从根本上说,儒家哲学是一种建立在亲子之情基础上的情感哲学。孔子的弟子有若说:“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⑨]“仁”是孔子学说的核心范畴,是最高的德性,体现人生的最高价值,但“仁”又是建立在“孝”的基础上的。“仁者,人也,亲亲为大。”[⑩]“孩提之童,无不知敬其亲;及其长也,无不知敬其兄也。亲亲,仁也;敬长,义也。”[11]仁是普遍原则,但要有一个切近的入手处。孝是一种自然的血缘情感,郭店楚墓竹简《语丛三》说:“父孝子爱,非有为也。”(“父孝子爱”指对父孝,对子爱),即认为父子之情出于自然,而不是人为的结果。《孝经·圣治章》也说:“天地之性,人为贵。人之行,莫大于孝……父子之道,天性也。”这种自然的情感,正是“仁“的生长点,发端处。孟子也认为:“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事孰为大?事亲为大。守孰为大?守身为大。事亲,事之本也。守身,守之本也。”[12]并进一步确立“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13]的五伦,把孝悌作为五伦的核心。

儒家把“孝”作为“为仁之本”,把“亲亲”规定为“孝”的核心意蕴,并围绕这一核心意蕴,建立了完整的规范系统。

丙、传统孝道的规范系统。原典儒家孝道有复杂的规范系统,《孝经》作过这样的概括:“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14]有鉴于此,笔者认为,原典儒家孝道的规范系统围绕“亲亲”的核心理念而展开,可以概括为事亲、立身修身、敬长忠君三个层次。

事亲方面。事亲是传统孝道的最基本层次的要求,包括养亲、敬亲、顺亲、谏亲、继亲、丧亲、祭亲方面的具体内容,《孝经》将其归纳为“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15]“养亲”是从物质上回报和奉养父母,是孝亲的基础,但仅仅能养亲却不一定就能算孝。比较而言,儒家更看重“敬亲”的要求,认为敬亲比养亲更有道德意义。如《论语·为政》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另一方面又认为,只要能使父母尽其欢,即使物质奉养上不够丰富,也可以算孝。《礼记·檀弓下》记载孔子的话说:“啜菽饮水,尽其欢,斯之谓孝……”《礼记·祭义》谓:“养,可能也,敬为难。”“顺亲”是指子女应努力使父母顺心悦意。《礼记·祭义》说:“孝子之有深爱者必有和气,有和气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说的就是顺亲的态度。孔子曾感叹“色难”,就是说要长期恭顺地、和颜悦色地对待父母是很不容易的。顺亲,固然有阿意曲从父母之志的倾向,但是另一方面,孔子又明确提出了对父母的错误要尽力谏诤,而不是盲目服从,这就是“谏亲”的要求。《论语·里仁》提出“事父母几谏”,《孝经》有专门的《谏诤章》,强调“父有争(诤)子,则身不陷于不义,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可见,原典儒家孝道是包含着民主性的萌芽的。“继亲”,既指传宗接代,延续祖宗香火,也指要继承父祖的遗志和事业,光大门楣,光宗耀祖。儒家认为,丧亲是人生中特别重大的事情,“养生者不足以当大事,惟送死可以当大事。”[16]葬亲祭亲是一个人非常庄严神圣的责任和任务。儒家特重对逝去父祖的祭祀,认为祭祀既是子女对另一世界的亲人的继续供养和尽孝,更是表达对亲人的尊敬和寄托哀伤之情的形式,是所谓“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17]。除了这种感情上的意义,祭祀还被当成重要的教化和统治手段。如谓“治人之道莫急于礼,礼有五经,莫重于祭”,“祭者,教之本也已”[18]。

立身修身方面。一是要全身,即保全和爱护自身的身体,这也被认为是对父母的孝,甚至被认为是最基本的孝和孝的起点。《孝经·开宗明义》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身体之可贵,不仅因为它与生命和生活的直接关系,更因为它乃是父母之“遗体”,是父母生命的延续。所以曾子说:“身也者,父母之遗体也,行父母之遗体,敢不敬乎?”[19]二是要完善人格。儒家以成就仁人君子和立德为最高人生理想,完善自身人格是儒者的重要责任与义务。而孝正是“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20]是培养众善的“始德”,故修身须自行孝开始,而行孝的最终目标也是指向人格和道德的完善。不能行孝者,当然不能成为仁人君子,甚至不能成为人。三是要成就事功。孝子要继志述事,扬名显亲,故必须积极入世,建功立业。

敬长忠君方面。一是敬兄尊长。敬兄的弟(悌),是比孝后起又长期与孝并列的一个德目,其相关的观念与规范形成所谓悌道,但由于孝与悌在本质上的相似性,如最初都属家庭伦理规范,都强调卑幼者尊敬和服从的单方面义务,所以在其发展过程中悌道逐渐被纳入孝道范围。悌道又较早从家庭道德衍伸到社会道德,成为尊敬和服从长上(兄长、长官、上司等)的心理和理论依据。悌道的根本作用,在宗族大家庭中是维护同辈男性之间的秩序,以免兄弟阋于墙;在社会上,则是维持不同阶级、阶层之间的秩序,保障各安其位。二是移孝为忠。这是孝道中的一个大节目,历代统治者之所以大力倡孝,与孝可以移而作忠,“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有密切的关系。曾子最初明确地将孝与忠君相联系。他说:“事君不忠,非孝也。”[21]把“忠”纳入了孝的范畴。以后,由于儒家学者(特别是董仲舒和宋儒)沿着曾子这一理路继续阐发,封建统治者不遗余力地提倡,“忠君”被认为是大孝,是孝的最高层次,移孝作忠成了我国两千多年封建社会的基本政治伦理。

值得注意的是,在原典儒家孝道中,孝慈是密切相关不可分离的一对德目,相应的伦理规范也是对应的。在很多先秦儒家典籍中,“父慈”与“子孝”,“兄友”与“弟悌”常常双提并举。《礼记·礼运》说:“父慈、子孝、兄良、弟弟、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十者谓之人义。”《大学·释止于至善》说:“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左传》多次提到“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或兄友弟恭)”[22]。但总的来说,原典儒家孝道强调卑幼一方的义务甚于尊长的义务,而从汉朝董仲舒提出“三纲”说之后,卑幼者的义务更被无限制地单方面强化。

3.传统孝文化的历史价值

传统孝文化是我国传统文化中最具特色的一部分,无疑是一笔巨大的文化遗产。对这样一笔文化遗产的价值,历史上长期是高度重视甚至无限拔高的。如《孝经》把孝确立为“天之经,地之义,民之行”的最高原则。但是从“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则出现了对传统孝文化的价值全盘否定、一笔抹杀的倾向。如被胡适称为“中国思想界的一个清道夫”的吴虞认为,封建统治者之所以不遗余力地教孝、教忠,“就是教一般人恭恭敬敬的听他们一干在上的人愚弄,不要犯上作乱,把中国弄成一个‘制造顺民的大工厂’,孝字的大作用,便是如此。”[23] “文化大革命”更对孝文化展开了政治批判,1971年修订版的《新华字典》把“孝”字解释为“儒家宣传的反动说教”。无疑,这种全盘否定的态度是存在很大偏颇的。正如任继愈指出的:“‘五四’以来,有些学者没有历史地对待孝这一社会现象和行为,出于反对封建思想的目的,把孝说成罪恶之源,是不对的,因为它不符合历史实际。”[24]我们应该以历史的、辩证的态度来看待传统孝文化的价值。

甲、孝文化奠定了我国传统伦理型文化的基础。我国传统文化是一种主情的、以处理人际关系、探求“善”为目的的伦理型文化,西方文化是主理的、以探究人与自然关系、追求“真”为旨归的科学型文化。这是中西文化的重要分野。传统伦理型文化是建立在孝文化基础上的,因为孝文化所处理的亲子关系在历史上被认为是最重要的人际关系。儒家强调的五伦是以父子关系为核心的,君臣关系是父子关系的比附和放大,处理君臣关系的忠德是从孝德引申出来,最初也是从属于孝德的。夫妻虽是子女生命的起点,但在我国古代却也被认为是从属于父子关系的,即夫妻关系存在的根本意义也在于引出父子关系。有父子乃有兄弟,有长幼,于是进一步产生处理兄弟长幼关系的悌道,这种悌道又被扩充到社会上,用于处理下属对上司、卑者对尊者的关系。董仲舒提出的“三纲”说,也是以父子关系为原点的。孝是基于血缘关系而产生的对父母亲人的亲爱之情、敬养之行,孝被认为是一切仁心善德的基础。仁被认为是总德之名,而孝悌则是“为仁之本”[25],仁义礼智信等传统德目都是从孝德引出且都与孝德相关。历史上儒释道三大文化流派虽然有过激烈竞争,但它们都提倡和宣扬孝德孝道。总之,孝文化促进了中国特有的伦理型文化的形成,是我国传统文化的坚实基础。

乙、孝文化维护了家庭、社会的和谐稳定。中华文化总体上是主张和谐的文化,而孝文化是这种和谐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本质上看,孝文化是以建构和维护一种向上(或向后)认同的家庭和社会秩序为基本功能的文化。它以自然亲情为基础,以维护家庭和家族的和睦、人际的和谐、生命的延续、社会的稳定为目标,并凭借其人文性宗教(主要是祖先崇拜)的特色,使人们得到心灵的安顿。从实践上看,孝文化对于维护家庭、家族和社会的稳定,对于中国自然经济和农业文明的延续和发展,确实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尽管我国历史上出现过多次改朝换代和治乱轮回,但总体上以政治和社会稳定为主,在较短的乱世之后,社会能迅速地回归稳定和谐,这与我国家庭、家族的超稳定结构密不可分,而根本上则是由于孝文化的凝聚作用所致。

丙、孝文化促进了道德教化。《论语》曾子曰:“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就是说:如果对于去世者的丧礼能慎重地举行,日久之后亦能定期举行祭礼不断追思的话,社会风俗道德也一定可以渐渐笃厚起来的。那么慎终追远之后,为何民德就可以归厚了呢?因为父母对子女的爱是本能的、不讲回报的,是心甘情愿的;一想到父母含辛茹苦的把自己拉扯大,付出了无限的心血和爱意,人就会产生一种回报的心理,这种回报的心理就是“孝道”的神髓,此孝心经过不断地培养、扩充,最终能形成一个人的良好的道德品质。这种父母和孩子之间的爱和孝推扩到全社会,就是孟子所提倡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又因为中国历史上长期是一种“家国同构”的结构,孝在维护家庭、家族和睦的同时,也成为政治根据,成为政治秩序稳定的思想文化因素。而孝文化中光宗耀祖、显扬父母之义,则衍生出了人生在世要对社会做出贡献的儒家人生观,引发人们积极进取,立德立功立言,报效国家、民族。

丁、孝文化包含着精巧的养老设计。养亲敬亲,是中国人历史地形成的生存生活方式,是我们祖先的一种自觉选择。养亲敬亲是一种代际反哺方式,养亲是物质反哺,敬亲可以说是一种精神反哺。传统孝文化主张的“父慈子孝”,是一种双向的扶养模式。从功利主义的角度看,父母对子女的爱,子女对自己父母的回报,都为自己年老后获得后代的回报进行了储备,树立了榜样。虽然孔子认为“有子而求其报,非恕也”[26],否认了“养儿防老”的通俗说法,但孔子主要是从感情上立论,即认为父母对子女的爱是无私而圣洁的。不可否认,儒家孝的设计中,是内在地包含着合理的功利主义考虑的。正是由于这一设计,在生产力落后的古代社会,我国也较好地解决了养老和老年人的精神安顿问题。相反,西方代际关系主要表现为上代对下代的单向义务关系,与我国传统的双向反馈模式比起来有其不足之处。发达国家尽管物质生活水平较高,但老年人生活在精神孤独、寂寞之中,社会人情淡漠,而中国老年人则大多能安享天伦之乐,被浓浓的亲情所环绕。由此可见孝文化的魅力。

同时,由敬亲而引申的尊老之义也是人类的一种永恒价值和美德。最初,尊老是为了保存氏族的生存经验;后来,尊老逐渐被赋予道德意义,并从尊重自家老人推广到社会上所有老人。最终,形成了我们民族尊老的文化特征。尊老之所以具有永恒价值,是因为老年人自身生存能力下降,需要社会给予尊重和爱护,这也是人的充分发展的必然要求。同时尊老和敬亲养亲一样,也包含着功利考虑在内,因为人人都要老,年轻人尊敬老人,也就是尊重明天的自己。

戊、孝文化为民族延续提供了动力机制。中华民族人口一直居世界第一,除了比较有利的地理环境外,与孝文化的兴盛是密不可分的。珍视生命,传宗接代,延续香火与爱敬父母、尊祖敬宗一样,是孝的基本内涵,传嗣甚至被上升到孝的最高要求(孟子提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生育子女成为中国人的一种刚性道德义务,“孝”因此成为人们最强烈的生育动机,并进而形成了我们民族追求多子女的心理特点。孝文化促成了中华文化中特有的生育文化,推动了民族的繁衍发展,促进了民族文化的延续。这在历史上是起过积极作用的。“传宗接代”的孝义当然有其负面影响,尤其在当今我国人口膨胀的形势下,根深蒂固的传宗接代观念既影响人口数量的控制,又导致性别歧视,影响性别比例的均衡和人口素质的提高。但是如果只看到负面影响而忽视正面意义,也会陷入认识的片面化。

当然,在充分认识孝文化的历史价值的同时,也不可忽视其封建性、保守性。突出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孝道维护父尊子卑的等级秩序,阻碍了人的解放和发展。二是孝的崇古、向后认同的价值取向,使中国文化形成很大的保守性。三是孝道为封建统治服务,成为封建专制统治的基本道德力量和统治工具。四是孝文化中还包含大量违背科学、人道、法治的观念和规范。

但是,从总体和主流上看,孝文化凝结了我们民族先祖对亲子关系及其规律的探索,在历史上是起过积极作用的。只要人类亲子关系存在,孝的伦理感情和伦理义务就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传统孝文化的精华也将被恒久地继承和发扬。

(二)传统孝文化的当代境遇

19世纪末,传统孝文化开始受到质疑,而20世纪则堪称传统孝文化衰落的世纪。尽管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孝文化的研究有所复苏,但由于我国经济社会转型和西方强势文化的影响,传统孝文化仍呈“式微”之势,在社会道德建设领域和人们日常实践中均显示出淡化、退场的趋势。

1.孝文化被不断边缘化

历史上,孝文化一直是主流意识形态的重要内容。但是,在当代,我国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一元化的意识形态。由于传统孝文化精粗互见,也由于较长时间内对其历史价值缺乏公允客观的认识,因而孝文化长期被排除于主流意识形态和主流文化之外,甚至长期被作为批判、打压的对象。在一些人的意识中,孝文化形成、发展于奴隶制和封建时代,承载有很多封建的、落后的元素,属于小农经济时代的文化,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完全不适应,不可能登上社会主义文化的大雅之堂。80年代以来,这种状况有了有限的改观。我国宪法规定 “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虐待老人”,但没有明确规定子女“孝敬父母”的义务。“赡养扶助”从物质帮助上着眼,与传统孝道的最低要求“孝养”尚有差距,至于“禁止虐待”则离孝的要求距离更远。90年代颁布实施的《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在对传统孝道的继承上虽有一定进步,把赡养的内容由单纯的物质上的扶养扩大到了“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但也没有明确提出“孝敬”的要求。中共十四届六中全会《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提出了“大力倡导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但也没有从亲子关系的角度提出“孝敬父母”的规范。对中小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是直到90年代,经过反复讨论,才第一次在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写进了“孝敬父母”的内容,并在2004年修订《中小学生守则》时增加了这一内容。但无论是思想政治教材,还是附载较多德育功能的历史、语文等学科,都很少有关于孝敬父母和做孝子贤孙的要求和内容。可以说,整个20世纪,孝文化的地位总体上是沿着不断边缘化的轨迹变迁的,相应地其社会功能也不断弱化。

2.孝意识趋向淡化

本来,家庭是孝意识的客观载体,当代社会家庭仍然存在并仍然是社会的细胞,亲子关系仍然是一种重要的家庭成员关系,且是一种人类无法选择也不能人为解除的关系,所以孝意识赖以存在的基本客观条件在当代社会仍然是存在的。而且,由于我国具有几千年的孝文化传统,这种传统已经积淀为一种社会心理,成为国民的一种文化心理结构和“集体无意识”,因而人们孝的心理和意识并没有泯灭。但是,由于一个时期以来,社会不重视孝文化的正面宣传,学校也忽视孝教育。同时由于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独生子女在家庭中的地位上升,很多独生子女成为家中的“小皇帝”,家庭孝教育严重缺位。于是一代一代的青少年习惯于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缺乏感恩之心和回报意识,更不知孝为何物。

同时,由于市场化改革和外来文化的影响,人们主体意识、自我意识、经济意识不断增强,商品拜物教使家庭成员之间的温情有被冲淡的危险。当代子女与父母的关系呈现出疏离趋势。父母与子女分居已成为普遍现象,分居的子女感情上与父母比较疏远,成年子女一年里看望不了父母几回,不愿与父母进行心灵的沟通。科技的飞速进步使传统生产方式中的“老把式”失去了权威地位,父母很难再成为年轻人崇拜的偶像,老年人信奉的那一套被年轻人所鄙弃,代沟在拉大加深。一项对美国、日本和中国的高中学生的调查显示,在回答“最受你尊敬的人物是谁”这个问题时,美国学生把父亲排在第一,母亲排在第三;日本学生排第一的也是父亲,第二是母亲,而中国学生却没有一个人将父母列入受自己尊敬的人物的前十名。年轻一代对孝的认识上出现了很多误区:一些子女认为对父母只要做到食饱衣暖就算尽孝,如果还能不断有钱给父母,就是最大的孝了;不少子女只强调父母对自己的义务,而没有意识到亲子之间的权利义务应该对等;一些家境困难的子女往往埋怨父母无能,把父母当成“挤不完奶的牛”;有的认为老人照看孙子孙女、承担日常家务是应尽的义务;有的认为父母还能劳动或有一定的积蓄,子女就不要赡养了;有的子女对父母厚葬薄养,孝死不孝活;一些年轻人还认为,养老主要是国家和社会的责任。

客观上,生活节奏加快,社会竞争加剧,社会流动性增强,也影响了人们的孝意识。聚族而居、累世同居都不再可能,冬温夏清、昏定晨省也往往不再现实。本来中年人传承的孝意识比较多,但中年是实现人生价值和目标的黄金阶段,多数人是工作岗位上的中坚力量。但他们上有老,下有小,面对家庭和事业的两副重担,他们也愈来愈感到“奉陪不起”。一定程度上,孝意识的淡化不仅仅是一个道德问题,也是一个综合的社会问题。

3.孝实践趋向弱化

2005年11月至12月,黑龙江省人大代表、民营企业家翟玉和组织开展了一项对中国农村孝道状况的调查,共调查了全国10401名60岁以上的农村老人,调查结果显示:

45.3%的人与儿女分居,5%的人三餐不保,93%的人一年添不上一件新衣,67%的人吃不起药,86%的人得了大病住不起医院。这些老人的平均年收入为650元,85%的人自己干农活,97%的人自己做家务,8%的人精神状态良好,22%的人精神文化生活仅限于看电视或者聊天。与之相对的是,他们的儿女的生活水平要高于父母几倍乃至更多。很多子女认为,父母没冻着、没饿着,就是自己尽孝的最高标准了。调查还发现,52%的儿女对父母“感情麻木”。有的人虽然与父母住在一起,但一年也说不上几句话;有的儿女一年才去父母家看望一次,留下5元钱,其他的就不管不问了。

    调查员在农村看到的普遍情况是,吃得最差的是老人,穿得最破的是老人,小、矮、偏、旧房里住的是老人,在地里干活、照看孙辈的也多是老人。这些老人不是村里的“五保户”,也不是民政救济对象,只是因为儿女不尽孝,他们才成了“三不管”,其生活境况甚至不如那些无儿无女的老人。[27]

这项调查表明,在传统孝文化根基十分深厚的农村社会,孝文化正在迅速退场,并引发一系列家庭和社会问题。一些违背孝道,虐待、抛弃老人的事例经常见诸媒体。如《人民日报》载文披露: “山西永济市八旬老人王秀英患肺癌晚期住院。她有7个子女,每家与医院的距离均不超过两公里,有的甚至仅距几百米,但老人病床前却无人照料,最后凄然离世。” “山东单县66岁的绝症老人王美容被遗弃在医院;上海有个叫陆惠娟的80岁老人重病入院,被5个儿女遗弃。”“去年10月,浙江嘉善县一位七旬老人因不堪儿媳打骂,被活活气死。海南陵水英州镇70岁的黄阿公与老伴平时经常被不孝子打骂,老两口不堪忍受,去年12月,黄阿公被儿子打伤腿后,两位老人双双服毒,黄阿婆死亡,黄阿公经抢救虽脱离危险,但人却疯了。”[28]另一则报道则凸显了当今老年人的精神寂寞:2007年农历正月初二,重庆市巫山县庙宇镇文昌村的老人梁忠秀,因嫌儿孙春节回家团聚时间太短,在20多个儿孙一起离开后,服毒自杀了。[29]

城市的情况也并不乐观。外电报道称:“根据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数字,北京去年有2000名父母状告子女不肯赡养老人,因为70%的老人在经济上要靠儿女,只有17%的老人经济上能够自立。”[30]情况确实如此,在城市里,不少国企破产、改制,很多中老年职工下岗或被一次性“打发”,他们现在或将来的养老问题也交给了家庭和社会。城市里人们的孝意识并不比农村浓厚,孝实践也没有更好。

由于人们的孝意识趋向淡化和模糊,孝的义务感和伦理约束力不断下降,因此,当代社会呈现出一种较为普遍的“孝道式微现象”:人们孝道意识越来越淡薄;对老人情感冷漠;遗弃老人;虐待老人;干涉老人婚姻;争夺老人财产。[31]

 

二、重构孝文化的时代要求

 

文化自身推演的模式和内在的规律制约着一种文化的发展走向,而现实的需要和实践的发展则成为推动文化发展的强大动力。这两方面形成一个合力,促成了孝文化当代重构的时代课题的形成。

(一)对孝文化从解构到重构的探索

现代化的深层内涵,是人的生存方式由传统向现代的根本转变。作为传统孝文化物质基础的家庭结构在当代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家庭形式小型化和核心化,居住形式小单元化,家庭功能弱化(生产功能日益下降),是其集中表现。正如毛泽东曾经论断的:“一定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在观念形态上的反映。” [32]随着我国现代化的推进和经济社会的转型,我国文化也必然伴随转型。与上述家庭结构的变化相应,人们的孝意识孝行为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人们形象地概括这种变化:“家庭小了,故乡远了,父母成了子女思乡梦里的一道风景。”因此,传统的孝文化要继续生存并发挥作用,也必须转型。

文化转型的基本模式可以用“解构——整合——重构”概括。解构具有一种革命的意义,是社会文化转型的序曲。但解构仅仅是开端,对一种传统文化不是简单地弃若敝屣就能实现其转型。解构往往导致文化流派的纷起歧出,流派之间的争鸣必然趋向文化整合和文化重构。对传统孝文化的解构是20世纪新文化运动的重要内容,而重构孝文化的努力也可以追溯到这一时期。新文化运动对传统孝文化虽以批判为主,但在批判的同时也有建设。新文化运动的主将胡适、鲁迅等在很多批判文章中也提出了建立新型父子关系、家庭关系的一些构想,如主张父子平等、解放子女、变恩为爱、变权为责等,但是新文化运动中没有明确提出重构孝文化的任务,对于如何建构新的伦理文化也缺乏明确思路。其后新儒家和马克思主义者都曾从自身的立场试图通过会通和整合中西伦理文化资源,重构孝文化或建构一种新型的伦理文化。新儒家着重论述孝在中国伦理中的原发性、根源性、核心地位和文化综合意义,肯定孝文化是中国文化的突出特点及其与民主政治的相容性、对现代社会的价值。其中成中英氏在《论儒家孝的伦理及其现代化:责任、权利与德行》一文中,对孝的伦理与西方父母子女的权责伦理的特点做了比较,在二者结合、综合创新的基础上,提出了孝的现代模式,对重构孝文化做了有益的探索。但是新儒家的研究成果的影响所及,主要限于学术界,很多成果只是由港台和海外波及大陆学术界,在国人的实际生活中影响不大。

新中国建立后,在50年代中期开展了一场关于孝道的讨论,当时的《中国青年》杂志、《光明日报》、《人民日报》相继发表了一批文章,这些文章分析了孝道的封建性、阶级性和人民性,主张批判地继承传统孝道,明确肯定“尊敬和赡养父母是我国人民的优良的道德传统”,并把传统孝道区分为封建孝道和人民的孝道,主张爱养父母在社会主义社会里也是必要的美德,并提出了“提倡社会主义的孝”、发扬光大人民的孝道等主张。[33]这场讨论对于当代重构孝文化有很大的借鉴意义,可惜这场讨论为后来“左”的错误所冲击,没有进行下去。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思想解放运动深入和学术的繁荣,一批学者开始以孝道和孝文化的重建作为研究课题。1983年,《中国老年》杂志上发表了严北溟教授的文章《今天还应不应该谈“孝”?》,该文认为“孝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美德”,“应该大谈而特谈”。这篇文章引起广泛的争议和讨论。嗣后,大量的论文和专著涌现,或主张“提倡社会主义孝道,把它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34]或倡导“在全社会树立‘孝道’观念”[35],或提出“建设新时代的现代孝文化”[36]……从上世纪90年代至今,孝文化研究最有影响的专著有:万本根著《中华孝道文化》、康学伟著《先秦孝道研究》、宁业高、宁业泉、宁业龙著《漫谈中国孝文化》以其成书较早、资料搜集较齐而受到后来研究者的重视;王玉德著《孝·中国家政理念平议》以视角独特而受到注意;谢宝耿编著的《中国孝道精华》堪称孝道资料的集成;肖群忠的《孝与中国文化》,着力发掘传统孝文化的文化价值,在孝研究的广度、深度上都达到了新的水平。近年来,孝文化研究不断升温,一些专门的孝文化的研究机构陆续成立,如湖北省孝文化研究会、山东青州孝文化研究会等,一些专门的网站如“中华慈孝网”(中国社科院中国慈孝活动组织委员会主办)、“中华孝道网”等网站相继开通,各种国学、哲学、文化网站上大量开展关于孝文化的调查、讨论和研究。在这一波孝文化热中,研究者基本形成了共识: “五四”新文化运动对传统孝道的批判既有革命意义,亦存在较大的偏激性;孝文化既有其存在的历史合理性,又有强烈的现实意义;在解构传统孝文化的基础上,应立足现时代的特点和需要,着力进行重构。

在学术研究不断深入的基础上,国内主流媒体也越来越关注孝问题。2007年初,中央电视台和各大报纸相继连篇累牍地报道了河南一位普通工人谢延信“大孝至爱”的事迹。这是最近几十年来主流媒体第一次以“大孝”来宣传一位典型人物,使人们强烈地感到了孝文化复苏的信号。接着《人民日报》(2007年3月11日)又以整版篇幅发表了一组有关孝道的文章,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离不开代际和谐和家庭和谐。而这两个和谐的落脚点,就是要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的传统美德,就是要弘扬孝道。”“今天对孝道的理解和诠释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新形势,几千年来以家庭为基础培育起来的、深入到千家万户的传统观念,需要从理论到实践进行再认识。这一课题关系社会长治久安,更关系到民族兴衰。” 这一组文章可以说是以比较权威的形式提出了弘扬和重构孝文化的命题。

但对重构孝文化的探索仍然存在诸多不足:一是理论高度不够,研究者对于“社会主义孝文化”、“社会主义孝道”等命题始终是犹抱琵琶半遮面,欲说还休,显示出对传统孝文化能否与社会主义有机结合缺乏底气;二是在对传统孝观念、孝规范的转换重构上建树不足;三是对孝道建设在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地位认识不够统一和明确;四是在推动法制健全、政策完善方面诉求不强,效果不明显;五是理论研究与孝道实践上存在脱节,社区和家庭、个人的孝道教育、孝子评选、行孝实践基本上处于自发状态,缺乏应有的理论关照和指导。

(二)孝文化当代重构的必要性

    在当代,重构孝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的孝文化,有其强烈的现实意义。

1.加强和改进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需要

历史上,孝被认为是“为仁之本”,倡孝是道德教化的基本手段,是维护社会道德风尚的重要力量。首先,孝是个人道德修养的起点。爱与奉献是道德的本质,一切道德都源于对他人的爱与关切。孝的本质是一种爱与敬的感情与行为,是一种克己奉献的精神,故它能成为道德之源,成为道德心的根苗。其次,古人充分认识到了孝对于教化的作用。《礼记·祭义》说:“众之本教曰孝。”又说:“立爱自亲始,教民睦也;立教自长始,教民顺也。”孔子所努力塑造的民族的“仁里礼表”的文化心理结构,正是建立在孝德、孝道之上,以之为逻辑起点和基石,然后将其由个人私德引向社会公德。

但是,一个时期以来我们对孝的道德教化功能采取了简单否定的态度,忽视了对孝的美德的提倡和弘扬,造成了传统孝道的式微和衰落,并进而导致人们对家庭缺乏责任感,对社会缺乏义务感,对国家和民族缺乏热爱之情,导致人们把道德说教当成大话空话谎话,从内心深处不愿认同和接受,也不愿付诸实践。这可以说是当前道德建设遭遇的难题的症结之一。

孝道对于道德建设的基础性意义在于:中国人最注重血缘关系和亲子之情,以此作为人们进行道德修养和践履的起点,有利于培养人们的道德心理、情感、意志和习惯,启发人们的道德自觉;而在既有孝德的基础上,通过宣传、教育和引导,通过道德迁移扩展,爱集体、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等更高的道德要求,也可能得到较好的落实。因此,我们要借鉴历史上的成功经验,把重构孝文化作为一个突破口,通过倡孝来促进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增强社会主义道德的感召力和说服力。

2.构建和谐家庭与和谐社会的需要

孝向来被视为齐家之宝。从纵的方面看,孝可以使家族得以延续和发展,可以使祖先的事业得到发扬和光大,因为生儿育女、传宗接代、继志述事、扬名显亲都是孝的要求,通过孝文化的长期浸润,这些要求都成为一个人不可推卸的义务,否则就要背上“不孝”的罪名。孝还可以消弥家庭代际之间的鸿沟,因为它强调代际之间的整合,突出下一代对上一代的义务,以“敬”、“顺”作为基本的规范性要求,子代要向亲代认同,保持一致,即使在父辈去世后,还要“事死如事生”,“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否则可能被人们斥为“不肖之子”。正是在这种强有力的家庭道德和文化的规制下,在20世纪以前,中国家庭中几乎不存在什么代沟,因为代沟被孝这种“代钩”(肖群忠博士所用的术语)所弥合。从横的方面看,在数代同堂、累世而居的大家族中,孝以其敬顺与服从的伦理精神维护了家族内部的和睦团结,使家庭成员各有其明确的道德定位(就是前述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义妇听、长惠幼顺),使其只能各安其位。孝不仅是传统大家庭和睦稳定的奥秘,也是维护社会秩序的精神力量和重要手段,是治国之道。中国古代是家国同构的社会,国就是家的放大体,所以“治国必先齐其家,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无之。故君子不出家而成教于国。”[37]传统孝道虽起过为阶级统治的忠君治国服务的作用,但对整个社会的稳定有序,对家庭稳定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也起到过积极的作用。

今天,我们既要看到传统孝道维护亲子人格不平等和为封建统治服务等负面因素,也应看到孝文化作为家庭粘合剂、社会稳定剂的作用。孝强调一个“敬”字,而“敬”是人与人相处的润滑剂,只有尊敬别人才能得到别人的尊敬。“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38]建设和谐家庭,必须有新的家庭伦理道德作为支撑。这种新的家庭伦理不能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只有从丰富的传统孝文化宝库中寻找资源,通过重构孝文化而形成与时代相适应的良好家庭伦理。家庭的和睦团结是形成社会合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一个和谐民主的家庭,能正确处理好各种家庭问题,调整家庭成员的心态,化解家庭矛盾和社会矛盾,促进家庭和社会的和谐稳定;相反,家庭成员的关系处理不好,则有可能激化矛盾,并外化为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把重构孝文化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