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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的真精神”之二:孔子不是民主的敌人 2011-09-18 15:05 | (分类:默认分类)

“孔子的真精神”之二:孔子不是民主的敌人

徐晋如

 

我曾经是儒家的一个激烈的反对者。

我在志学之龄,僻处海陬,无书可读,书店中卖的书以通俗说部为主,不能餍足我的思想上的渴求。有一年我生病住院,我的父亲从别人家借来一些书,他读我听,聊以解闷。他借的是七十年代初出版的《鲁迅全集》中的几本,我听得酣畅淋漓,病愈后尽取该家藏书而读之。他家的书,除了上面说的这部《鲁迅全集》,其余的也都是七十年代的出版物。包括范文澜的《中国通史》、郭沫若的《李白与杜甫》、冯友兰的《论孔丘》等等。我的最早的文史知识,就来自于这家人的藏书,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就像当年“崇法批儒”的小将们那样,对于儒家有一种天然的厌恶。
    

读高中的时候,我大量阅读的是新文化运动时期人物的著作,理科班压抑透顶的生活使我渴望自由的呼吸。我尤其爱赏郁达夫,天天当自己是零馀者。我醉心于人性解放的乌托邦,相信有一个所谓的“封建礼教”在妨害着我们通向自由。不用说,在这种情况下,儒家又成了我时常在口谈笔论间攻击的对象。而实际上,当时我甚至没有读过哪怕一部儒家的原典。许多年后,我发现这个世上不读书不思考张嘴就乱说的人有很多,就更为自己少年时的无知孟浪而感到羞愧。

我先后就读的两所大学,几乎就是留美预备学校。班上的同学尽管都是中文系的学生,可是他们每天手不释卷的只有托福和GRE词汇。我平常甚少与他们一起上课自修,就躲在宿舍里读书。那是一段很让我怀念的闲暇时光,在那段日子里,生命中似乎除了阳光就是知识。
    

我的兄长和至友张远山曾对我说,他在读大学时,上的中文系,但读的都是哲学书。我的情况也差不多。慢慢地,我知道了封建和专制是两回事,我知道了自由和平等不共戴天,我知道了科学不可能代替信仰。
    

慢慢地我也知道,我们已经处在一个“新文化运动”所确立的“新传统”当中。这个传统认为一切西方的东西都要比我们的好,所以中国一切应该向西方看齐。胡适早年所说的“全盘西化”不是他一时头脑发热的昏话呓语,而是他一辈子所致力的目标。一直到他临死前的那一次演讲,他还把作律诗、听京剧和缠小脚、抽大烟并列,称之为下流。
    

包括我本人在内的许多人,对儒家的激烈的批判,其实都是中了“新文化运动”的祟。
    

所谓的“新文化运动”,其实就是要全盘否定中国文化,全盘铲除中国的传统。那时候,举凡汉语、汉字、中国戏曲、中医中药,乃至孔子孔教,无不在胡适、陈独秀、刘半农、钱玄同这辈人荡涤剪除之列。他们就仿佛劫法场的黑旋风,杀人杀得性起,“不问军官百姓,杀得尸横遍野,血流成渠”。可是,这班人在面对欧西的文化时,偏又一个个五体投地,大气不敢出。
    

稍有基本理性的人,都该问自己这样一个问题:近代以来,中国是经常落后挨打,但这个有过几千年文明历史的古国,难道真的就是漆黑一团?数千年中华先哲所创造出来的思想文化,难道对于人类的进步就一点也不值得参考?然而,这辈新文化派的教授博士,连这种基本的理性也不具备。
    

正如李汝伦先生所言:

有些人是中国其名,中国其血,但中国什么东西都看着不顺眼,仿佛有杀父之仇,夺妻之恨。而对欧西种种,如同一个饥饿已久的叫花子,看见无论什么东西都往嘴巴里塞,也不问自己的胃纳如何,肠道如何。顶礼膜拜,自掌耳光,叫人肉麻的紧,呕心得很。不管他们有什么名堂、头衔,教授也好,作家、博士也好。正如吴宓所说,他们“专取外国唾弃之余屑,以饷我国之人。”口中却喊叫着“来来,快你朵颐,此处水陆罗八珍”也。你看见过哪个民族、国家的学者、教授把本国的文化贬斥的一文不值,死有余辜?强国固然没有,受列强长期欺压、侵略的许多国家、民族可曾有胡适、陈独秀、钱玄同这类教授?(李汝伦《八十载沉冤案要翻——关于学衡派》,《诗词净土》2004年10月第2、3期合刊,p173,澳门学人出版社)
    

历史不容假设。一位老诗人对我说,中国历史在每一个紧要关头,都朝着最坏的方向发展。让我们回到九十年前,看看在历史的紧要关头,这班教授博士们都说了些什么。
    

钱玄同说,“欲使中国不亡,非取消记载道教妖言的汉字不可”,胡适说,“汉字不废,中国必亡”,周作人明白了当地宣称,“中国戏没有存在价值”。如果没有说这些话的人的名头在前面,你或许觉得这是疯话、混账话,可是,在九十年前,这些东西却大行其道。从新文化运动后,中国人就把自己的传统弃若敝屐,甚至当作牛矢马溺,不惟是没有一顾的价值,简直是避之惟恐不及。今天的中国人据说又开始重视传统了,然而传统究竟是什么样子,却甚少有人能说得清。与传统断裂了太久的中国人,已经丧失了对文化的基本判断力,于是从前阔佬家的大烟膏,也成了济世拯民的良方。
    

我曾在《白话文运动反动在何处》一文中说:“白话文运动就是一场‘丧斯文’的革命”,(徐晋如《人苏世——北大第一保守派思想文录》P148,台北,风云时代出版社,2005年2月)现在看来,包含了白话文运动在内的新文化运动,不但是要“丧斯文”,简直是要亡国灭种。脱亚入欧的日本不曾革掉孔孟的命,号称爱国的新文化派却必欲铲尽中国人的文化基因。早有有识之士指出:“苟欲灭一民族,必先灭其文化。”这一工作新文化派已肇其端,而到“文革”的小将那里,就超额完成了任务。
    

今天也还有人天真地以为新文化派是爱国的,他们把新文化运动与“五四”联系在一起,称之为“五四新文化运动”。其实,这是一个天大的误会。李汝伦先生精当地指出:

五四运动的对手只有两个:强权、国贼,都是很强大的存在。而新文化运动的敌人一大帮:中国的文人、骚客、十八妖魔、桐城谬种、选学妖孽、孔丘、孟轲、娶小老婆的富翁、缠足的女人、服食中药的病号、走江湖治病卖药的郎中、小伙计、唱戏的戏子,他们都有要对中国的贫穷、落后、丧权辱国、割地赔款负责,他们都是匹夫,“国之兴亡”,他们有责。五四运动和新文化运动分别有不同的敌人,不同的打倒对象,不同的斗争方式,不同的战列队伍,不同的斗争口号,谁都没有侵犯对方的独自领地,为什么硬把它们拉到一起拜堂成亲?五四归五四,新文化派归新文化派。是五四学生运动想借重那帮教授、博士、在外国镀过金的名士们的名字呢,还是新文化派要沾五四的光环以照亮和膨胀自己呢?(李汝伦《八十载沉冤案要翻——关于学衡派》,《诗词净土》2004年10月第2、3期合刊,p176,澳门学人出版社)
    

剥离掉新文化派沾附到自己身上的“五四”的爱国光环,立刻就榨出他们皮袍底下的“小”来。新文化运动根本不是什么开启民智的“新文化”运动,而是一场彻头彻尾的殖民化运动。在以胡适为代表的新文化派的头脑里,只有根深蒂固的殖民意识,却没有半点民族的尊严与气节。
    

因此,我们今天要认识真正的孔子,首先就要祛除“新文化运动”加上我们身上的殖民意识。我们必须要以公正的、平允的心态去审视世界文明,只有如此,方能为孔子在世界文明中的意义求得正确的定位。
    

在新文化派的所有敌人当中,最让他们恨到咬牙切齿的是所谓的“孔家店”。中国近百年的积弱贫穷,仿佛都是孔夫子的错,军阀、贪官、卖国贼……所有国贼民贼,又都是孔夫子的孝子贤孙。
    

陈独秀认为“孔教与帝制,有不可离散之因缘”(《驳康有为致总统总理书》)。胡适的理由是,“我们对于一种学说或一种宗教,我们应该研究他在实际上发生了什么影响:‘他产生了什么样子的礼法制度?他所产生的立法制度发生了什么效果?增长了或是损害了人生多少幸福?造成了什么样子的国民性?助长了进步吗?阻碍了进步吗?’这些问题都是批评一种学说或一种宗教的标准。用这种实际的效果去评批学说与宗教,是最严厉又最平允的方法。”(胡适《吴虞文录序》)在新文化派的眼中,凡是中国的礼教都是吃人的,凡是中国的法律都是坑陷人的,而这一切吃人的礼教、坑陷人的法律,都得算到孔老夫子的头上。
    

胡适在《吴虞文录》的序中,给吴虞上了一顶尊号——“四川只手打孔家店的老英雄”,又用了下面这段煽情的文字,称赞他是“中国思想界的一个清道夫”:他站在那望不尽头的长路上,眼睛里,嘴里,鼻子里,头颈里,都是那迷漫扑人的孔渣孔滓的尘土。他自己受不住了,又不忍见那无数行人在那孔渣孔滓的尘雾里撞来撞去,撞的破头折脚。因此,他发愤做一个清道夫,常常挑着一担辛辛苦苦挑来的水,一勺一勺的洒向那孔尘迷漫的大街上。他洒他的水,不但拿不着工钱,还时时被那无数吃惯孔尘的老头子们跳着脚痛骂,怪他不识货,怪他不认得这种孔渣孔滓的美味,怪他挑着水拿着勺子在大路上妨碍行人!他们常常用石头掷他,他们苦求那些吃孔尘羹饭的大人老爷们,禁止他挑水,禁止他清道。但他不在意,他仍旧做他清道的事。有时候,他洒的疲乏了,失望了,忽然远远的觑见那望不尽头的大路的那一头,好像也有几个人在那里洒水清道,他的心里又高兴起来了,他的精神又鼓舞起来了。于是他们仍旧挑了水来,一勺一勺的洒向那旋洒旋干的长街上去。
    

中国近代以来的积弱与贫穷,想象中的专制的幽灵,都是“孔渣孔滓”,都得要被吴虞、陈独秀一辈人荡涤干净。那些热爱民族文化、意图存粹保种的人士,都成了拿石头掷人的坏蛋。为什么要“打孔家店”呢?因为孔家店是专制的渊薮。拿什么来“打孔家店”呢?靠的就是德先生。新文化派高悬民主以为标的,凡是不合民主者,即被斥为专制。不但二千年政局一团漆黑,二千年前的孔子,因为不曾提出他们所认可的民权主张,也要被拖出来鞭尸三百尚犹未足。
    

胡适面对中国的文化传统,从来不惮于大胆假设,却从来没有打算小心求证。他的逻辑是:“正因为二千年吃人的礼教法制都挂着孔丘的招牌,故这块孔丘的招牌——无论是老店,是冒牌——不能不拿下来,捶碎,烧去!”(《吴虞文录序》)按照这种逻辑,假如有个人假冒了胡博士的身份去杀人,胡博士就得偿命。世上有这么荒唐的逻辑吗?
    

说中国二千年的政体是专制的,这一见解不始自新文化派。在辛亥革命前,民权之说就已经甚嚣尘上。于是在一班激进人士眼里,中国的政治传统、文化传统,都是专制主义的,都要被维新、被革命。这一未经科学验证的观念完全为新文化派所承袭,新文化派强爹胜祖的地方则是把专制的发明权颁给了孔子。
    

胡适在做他所擅长的古代白话小说考证时,总喜欢列出一堆问题,逐个儿解答,号曰“科学方法”。那么,我们不妨也列出下面的问题:
    

一、秦以后二千年的中国政治是专制的吗?如果是,它是否与孔子的学说有关系?
    

二、什么是民主?它与专制是什么关系?
    

三、新文化派所讲的德先生的含义是什么?
  
  

二千年中国政治主流并非专制
  
    

新文化派骂孔子骂得恶之恨不得其死,原因不外乎觉得孔子是中国政治传统的帮凶。而中国政治传统则是专制主义的,“罪大恶极,无须审判”。
    

中国自孔子以降二千年的政治,其主流真是专制的吗?
    

钱穆先生回顾近代中国学者浅尝西学,即以吾国政治文化率尔比附的情形时,说了这样一段发人深省的话:
    

西洋政治史学者常说,他们的政治,由神权转进到王权,又从王权转进到民权。他们又说,政治有立宪或专制之别,或是君主专制,或是君主立宪,否则是民主立宪。近代中国学者专以抄袭稗贩西方为无上之能事,(晋如按:胡适把这一无耻的行径冠以了一个堂皇的名字:整理国故。)于是也说中国政治由神权转入到君权。因为中国没有议会和宪法,中国自然是君主专制,说不上民权。但不知中国自来政治理论,并不以主权为重点,因此根本上并没有主权在上帝抑或在君主那样的争辩。若硬把中国政治史也分成神权时代与君权时代,那只是模糊影响,牵强附会,不能贴切历史客观事实之真相。至于认为中国以往政治,只是君主专制,说不到民权,也一样是把西洋现成名词硬装进中国。并不是实事求是,真要求了解中国史。(钱穆《中国传统政治》,收《国史新论》P80,三联书店,2001年6月第1版)
    

钱穆先生在《中国传统政治》一文中详细地分析了历朝政治体制,认为秦以后称得上专制的只有元与清两代,而大多数时候,中国的政治都不是专制的。他归纳出以下的结论:
    

(一)中国传统政治,论其主要用意,可说全从政治的职分上着眼,因此第一注重的是选贤与能,第二注重的是设官分职。
    

(二)因中国是一个大国,求便于统一,故不得不保留一举国共戴的政治领袖即皇帝。又因无法运用民意来公选,因此皇位不得不世袭。
    

(三)要避免世袭皇帝之弊害,最好是采用虚君制,由一个副皇帝即宰相来代替皇帝负实际的职务及责任。明清两代则由皇帝来亲任宰相之职,只不负不称职之责。
    

(四)政府与皇室划分,此直至清代皆然。
    

(五)政府与社会融合,即由社会选拔贤才来组织政府。
    

(六)宰相负一切政治上最高而综合的职任。
    

(七)选拔人才的责任,自汉至唐之辟举,交付与各级行政首长自行择用其属员。考试权交付与礼部与吏部,宋代以后则专在礼部。
    

(八)考课成绩升黜官吏权则交与吏部。
    

(九)监察弹劾权交付与特设的独立机关。唐代有御史台,下至明代有都察院。
    

(十)对于皇帝之谏诤责任及最高命令之覆审与驳正权,交付与给事中与谏官。此两官职,唐代隶属于宰相,宋以后至明渐成独立机关,清代则废止不复设。
    

(十一)职权既定,分层负责,下级官各有独立地位,几乎政府中许多重要职权都分配在下级,而由上级官综其成,宰相则总百官之成。(《国史新论》P105)
    

中国传统政治,是在君权与相权的博弈之中不断发展的。皇帝固然享有至高无上的尊荣,但皇帝的言行意旨,也还受到很多的限制,宰相相当于是副皇帝,也是政府的首脑,他代替皇帝处理实际的职务及担起实际的责任,然而,宰相也同样不能大权独揽。中国传统政治的主流是君臣各守其分,各守其职,政府与皇室的职能在大多数时候,都有严格界定。与西方君主专制的情形完全不同。
    

那么,中国二千年的政治传统究竟是什么呢?钱穆先生说得好,自秦以下之传统政府,既不能称之为贵族政府,亦不能称之曰军人政府或商人政府,若必为特立一名称,则应称之曰“士人政府”。(钱穆:《中国历史上的传统政治》,《国史新论》P122)所谓士人政府,“即整个政府由全国各地之知识分子即读书人所组成。”(《中国传统政治》,《国史新论》P96)进入政府的士人,“又并不来自社会中某一特殊身份或特殊阶级,像古代的贵族政权与军人政权,像近代的富人政权即资本主义社会的政权,与穷人政权即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而实系一种中性的政权,即全国各地,包括贵族军人富人穷人一切在内,而只以德性与学问为标准的士人政权。”(《中国传统政治》,《国史新论》P98)
    

孔子的贡献,即在于创立了士人政权的政治哲学。在孔子的精神照耀下,历代政府都不得不选贤与能,哪怕在实践上有这样那样的误差,而其理想,却必要吸纳有美德、有知识的贤士大夫来主政。
    

贤士大夫主政的政府,是中国人最伟大的发明,而西方一直到19世纪,才由埃德蒙•柏克提出自然贵族的概念。自然贵族,就是那些因为美德和知识而高贵的人。自然贵族与贤士大夫有区别吗?我看没有。
    

由自然贵族主政的代议制的政治,决非是专制的政治,由贤士大夫主政的皇帝宰相百官各负其责亦各守其分的政治,同样不是专制的政治。
    

中国二千年的政治传统,固与孔子密切相关,然而孔子教给后世的,决非专制主义,后世的政治主流,也并非是专制的。恰恰相反,二千年士人政体,按照西方自由社会的标准来看,实可算是自由的政体。
    

作出这样的论断并非是夜郎自大。试与影响新文化派最深的卢梭的故乡法国相比较,即知此言非妄。
    

法国大革命以自由平等为号召,流血数百万,大乱八十年,所购得的不过是废除封建领主、废除封建主狩猎、审判等权利、免除农奴人役税、保护财产、取消长子继承制、平民可以进入仕途、教会不得征收什一税、准许宗教言论出版的自由、限制国王虐杀、开国民议会民权选举等数端。而中国的情形又是怎样的呢?康有为指出:
    

若废藩权,停旧藩之狩猎、裁判,免隶农人役税,民得为文武官,则我国秦汉时已久去其弊,得此平等自由二千年,在罗马未现之先。
    

六朝寺产弥天下,经唐武德沙汰僧尼,已尽夺寺产矣,在日耳曼混一之先。
    

其馀保人民财产,听诸子分产,听信教自由,听出版言论自由,则自汉晋唐以来,法律已具有而久行之。故佛道景教大行于六朝之时,听人信仰,出版言论之过悖谬者,非有时而不禁,而数千年无有立文部察人出版之事,则比今立宪国号称听人自由而文部检查者,且更宽矣。(《列国游记》P322)
    

观此数端,古代中国早就保障了人民的自由,只不过这种自由,并不是以民主共和的面目出现罢了。难怪康有为要这样感慨:
    

我国人以孔子经义之故,经秦汉大革之后,平等自由已极,今知之,应大呼孔子万岁,应大呼中国人在地球万国先获平等自由二千岁而已!(《列国游记》P323)
  
  

民主与专制并非不共戴天
  
    

新文化派骂中国的文化传统是专制主义,直骂到中国的书字里行间只有“吃人”两个字,是因为他们相信民主是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世价值。
    

这里面存在着两个误解。
    

首先,民主并非专制的反面。自由,才是令专制者寝食不安的最大敌人。
    

在自由的社会,人们的财产、人身、言论出版、宗教信仰等一系列权利不受侵犯,自由,意味着个体既不受强者的侵陵,也不受多数的侵陵。自由,意味着有限政府。专制国家,要剥夺的正是这样的一些权利。
    

中国的士人政权,在大多数时候,并不曾剥夺个体的这些自由。中国历史上的专制时代,只有秦、元、清等少数朝代,而即使在这几个朝代,对个体自由的侵陵剥夺,也并非无远弗届的。
    

其次,民主只是一种制度安排。它只是手段,而不是终极的价值。
    

最彻底的民主,意味着所有的公民都有投票和参与政治生活的权利。而要实现诸如自由、公道这些价值,并不一定需要民主。因为无论是西方的君主制还是贵族制政权,或是中国的士人政权,都可以实现自由、公道的价值,却并不凭藉民主。
    

公民的政治参与权是民主的核心,这也是自由主义所主张的基本政治权利。问题是,中国人从古以来,就不曾缺少过政治参与权。科举考试对几乎所有的成年男性敞开大门,不论你是属于士农工商哪一个阶级,只要能通过科举考试,就可能成为公卿将相。民主要保证每个公民的政治参与权,是为了免使政治仅为贵族所把持,并非要所有人都预闻机要。民主的结果,还得落实到选贤与能。“皇帝轮流坐,明年到我家”又岂是民主所要求的结果?我们不要看民主宣扬了所谓的民权,就觉得民主比科举制度更先进,事实上民主选举出来的“民意代表”,未见得比科举考试选拔出来的人才更加精英。晚清民国叱咤风云的人物,若非发过科名,便是留过洋,又有谁是被民主选举出来的呢?
    

实际上,中国的民主思潮,并不始自民众的要求,而是梁启超和新文化派这两代人灌输给大众的。这情形就正像有些商人,他并不根据大众的实际需要去生产商品,而是通过宣传策划的手段去创造需求。
    

康有为曾讥刺戊戌变法后十年间的“新学之士”如庸医治病,“未尝望问诊切,而仅以数万里传闻之一二,遽发方药,其奇谬狂愚不可思议,安得不令服药者发狂而将毙耶?”(康有为:《法国游记》。《历国游记》P324,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10月第1版)新文化派正是这样的庸医。
    

他们不知道,民主只是手段而非目的,民主更要分自由的民主(liberal democracy)和不自由的民主两种。自由的民主,才是可以接受的民主,而不自由的民主,也就是暴民的政治,却是天下最可怕的洪水猛兽。
    

什么才是自由的民主?布公先生指出:
    

(一)自由的民主意味着,在由民主选举产生的政府统治之下,个人的权利与自由是至高无上的,公民既有古代人的那种参政的自由,也有现代人那种专注于自身事务的自由。个人的自由权受到宪法和法律的明确保障,宪法同时也对政府的权力加以严格的限制,因此,个人的权力得以免遭民间和官方的侵害和剥夺。
    

(二)在自由民主制度下,通过宪法(包括人权法案)、分权制衡、法治、政教分离、新闻舆论自由等,对国家权力加以限制。
    

“总之,自由民主在体制上必须是宪政的、法治的、共和的;在价值上,必须是以维护人的自由、权利和尊严为最高目标的;在制度上实行司法独立、分权制衡、有限政府、多元政治、政党政治、代议政治、违宪审查、地方分权自治的。”(布公:《为什么民主必须是自由的?》,收入《公共论丛: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P29,三联书店1998年11月第1版)
    

针对那些把民主当作最高理想的观念,布公先生认为:
    

自由主义接纳民主是力图对自身加以完善,而不是要用民主来取代自由主义。我们应追求的不是最大限度的民主,而是提供并保障最大限度自由的民主,即自由(主义之中的)民主。如果追求自由之外的民主,付出的代价将是自由。不受节制的最大的限度的民主,可以赞助最横暴的奴役。人民主权,如果未被纳入自由主义的轨道,可能会被用来论证和实施前所未有的暴政。如贡斯当所发现的,人民主权的理论与实践的胜利可能是人民的灾难。多数人的同意并不能使所有的行为合法化,有些行为永远也不可能合法化。越是人民的压迫者,越愿意以人民的名义行事。(布公:《为什么民主必须是自由的?》,收入《公共论丛: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P31,三联书店1998年11月第1版))
    

职是言之,民主与专制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不受制约的“人民主权”的政体,较之独夫民贼的统治,在暴虐人民方面更加没有顾忌。这样的政体是最专制的,但不能否认,它同时也是民主的。故民主与专制,本非绝对相反的两个概念,拿民主来反专制,譬如圆凿方枘,完全对错了眼,用民主来反孔子,更犹萤火之光,乃欲与日月争辉耳。
  
  

“德先生”不是自由民主
    

从晚清“新学之士”开始,民主思潮就是一个挥之不去的幽灵。针对晚清民权之说大盛于时的情形,张之洞在《劝学篇》中特地指出:西方民权之说“不过是国有议院,民间可以发公论、达民情而已,但欲民申其情,非欲民揽其权”。张之洞所讲的,正是自由民主,也就是代议制民主的精髓所在。但正如我们所知道的,一切的真知正见,都很难获得多数人的认同。无论是晚清“新学之士”,还是新文化派,都从来没有兴趣搞清楚一下自由民主与不自由的民主、极权的民主有什么区别。事实上,让这些人醉心的正是不自由的、极权的民主。
    

顾昕博士在《德先生是谁?——五四民主思潮与中国知识分子的激进化》一文中,令人信服地证明,新文化派所讲的民主,根本不是自由的民主。“民主作为五四知识分子的意识形态,其基调是民粹主义和乌托邦主义。受到无政府主义的影响,五四知识分子崇拜人民,而在他们的心灵中,抽象的‘人民’又被等同于同样抽象的‘平民’、‘民众’、‘庶民’和‘劳动者’,后来在部分激进者那里又逐渐等同于‘贫民’、‘下层阶级’、‘劳工’、‘劳农’。……他们热爱自由,也渴望平等。然而,他们坚持认为,只有在一个奉行了‘人民总意志’的平民主义社会中,真正的自由、真正的平等,才能实现。”(顾昕:《德先生是谁?——五四民主思潮与中国知识分子的激进化》,收入《儒家与自由主义》,P348,三联书店2001年10月第1版)
    

自由与平等,二者本来就是矛盾的,要自由,就得牺牲平等,而要平等,又得牺牲自由。二者不可得兼,于是就需要在自由和平等之间求得一种平衡。自由的民主,或者叫代议制,就是在自由和平等之间求得一种平衡的政治设计。中国的士人政府制度,也是在自由和平等之间求得平衡的政治设计。而不自由的民主,则要求完全排斥个人自由的平等。这就意味着,社会和集体的价值要高于个人的价值。
    

社会和集体的价值一旦高于个人的价值,个人的自由就很难再得到保证,多数人可能会要求少数人牺牲自己的利益以徇众。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布鲁诺因为坚持日心说不合当时人的观念而被烧死。
    

新文化派的民主观,可以追溯到法国思想家卢梭那里。今天我们知道,卢梭是一个道德极其败坏的人,他勾引了很多女性,一旦生下孩子,就直接送到孤儿院,完全是一个冷血的动物。可是他的《社会契约论》一书却令人惊诧地激情澎湃。他把人民直接参加公共事务视为追求真正的自由的前提,他猛烈抨击代议制民主,认为某些人代表人民行使政府职权,这就使得人民在本质上丧失了自由。他要求所有人都能参政的直接的、普遍的民主。直接拥戴执政者本人,更不容纳反对者和反对派,从而为僭主大开方便之门。(更详细的论述,请见刘军宁:《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近义,还是反义?》,收入《公共论丛•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P41)
    

新文化派当作反孔大旗高举的“德先生”,正是这样一个从头到脚都散发出卢梭气的东西,这个“德先生”一旦付诸实践,那可真是民族的灾难。因为在这样的民主底下,每一个体都将变得微不足道,个人的权利、尊严都将荡然无存。人民不但不会拥有自由,反而连最基本的权利、作为人的起码的尊严都会被彻底剥夺。这样的例证,在历史上可说是屡见不鲜了。
    

被这样的“民主”当作敌人,实在是孔子的光荣。“德先生”把孔子看作必欲除之而后快的寇仇,不适足以说明孔子是多数的暴政和极权主义的天敌吗?


    

所有人都参政的结果,是(一)每一个个人的作用约等于零,不仅不能表达出更多的真理,反而会因为众声淆乱而出现黄钟毁弃,瓦釜雷鸣的局面;(二)人数众多,野心家更易实现操纵。这是因为人数越多,平庸者也就越多,而拥有独立自由之思想的人反而越少;(三)易在社会中造成多数派和少数派的分裂,使少数派的立场、利益和权利受到压制。(四)鼓励人们诉诸一时的情绪,而不是理性的判断。一旦一时冲动的公意高于公益时,就会最终葬送公益。(五)排斥政党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