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j1价格官方报价:关于移动公司也学校办理校讯通的案例 - 〖 案例分析 〗 - 中国红盾论坛 - |工商论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7 20:14:59

移动公司校讯通业务涉嫌商业贿赂
——栾川、洛宁、伊川、宜阳等县已做出处罚决定
        商报讯 据悉,移动公司栾川、洛宁、伊川、宜阳分公司开展校讯通业务,以返还电话费的手段,诱使各学校使用校讯通业务涉嫌商业贿赂,已我被我市部分县区工商部门查处,分别予以处罚决定。
        经栾川工商部门调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洛阳市栾川分公司以方便学校和家长的沟通为由,通过学校老师对学生宣传,由学生报家长的电话号码(限移动用户),为学生家长办理校讯通业务。校讯通业务每月收取家长3元,每开通一位家长的电话,老师每月发够5条短信,移动公司就按月给班主任返还1元电话费。止查处时,城关中学在校966人开通517人;栾川乡第一初中在校学生768人开通411人;城关一小在校学生761人开通414人;城关二小在校学生579人开通324人;县直实验二小在校学生2253人开通1339人;三小在校学生1337人开通947人;合计开通3952人,移动公司每月按每人1元计算,给班主任返还电话费3952元。由移动公司每月25号左右通过网络直接充到班主任的手机上。
        洛宁、伊川、宜阳等市、县工商部门也调查到,各移动分公司以话费返还、发放购物卷50元等形式对参与“校讯通”的班主任教师实施 “奖励”。
        移动公司开展校讯通业务(限移动用户),利用老师在学生心目中的地位,为响应老师的号召,部分学生要求家长为和学校沟通不得已更换手机号码,部分老师为返还电话费不得不更换号码,就这方面移动公司有意无意的侵害了其他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属于利用贿赂的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以返还电话费的手段,诱使各学校使用校讯通业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的规定, 属于商业贿赂。栾川工商局对移动栾川分公司做出处罚20000元决定,洛宁工商局对移动洛宁分公司做出处罚40000元决定,伊川工商局对移动伊川分公司做出处罚20000元决定,宜阳工商局对移动宜阳分公司做出处罚40000元决定。
        说是学校让家长自愿订,很多教师通过校讯通布置家庭作业,家长不得不定制。据我市某幼儿园吴老师了解,在吴老师管理的23名学生的班级里,所有的家长都定制了校讯通业务,其中有2个家长原本用的是联通号码,为了方便老师和家长的沟通,为了孩子的学习不得已换用移动卡并办理校讯通业务。吴老师还说“很多家长根本就不知道校讯通是移动收费的业务,具体收费多少钱更是不了解。”
        截止到目前为止,栾川、洛宁、伊川、宜阳等县已做出处罚决定,其他市县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我们查过这样的案子,大体情况是:每月从学生家长手机中扣3元话费,移动公司拿2元,给班主任1元回扣,这就促使班主任“逼”学生家长加入校讯通。同时,还规定:班主任每发展30个人以上加入,给坐垫、电磁炉等,发展的人越多,给的东西越值钱。
   调查时, 我们是以有老师投诉没有按时给回扣那“1元钱”为由,要求移动公司给说明情况,他们不知是计,于是就拿出返钱的记录,以证实他们履行了承诺。
   呵呵,下面的事情就不用说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