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yperdunk 2017实战:学法易,执法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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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逊达:学法易,执法难!
金羊网 2006-12-08 09:32:21

李逊达

当西方国家的法治正走向成熟时,而今天,我们中国如从更高意义上来说,法治还是应该说刚刚开始。可见先进发达国家和落后愚昧的国家的差距,不仅仅是在科学技术方面,文化教育方面,更明显地还是反映在具体的立法和法治上,缺一不可。

我们不应当忘记,我们历史上的国家主席刘少奇同志,在文革初 期是如何维护自己人身权利的。当他面临那些无法无天的造反派时,尽管他理直气壮地指责违法者们,大义凛然地把国家宪法紧紧地用双手握在胸前,要求得到宪法的保护。但为时已晚,宪法在人治的社会里等已是装饰品而已,並不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当一个国家主席的人权都没有保障时,那么所有公民的其它一切权利还有什么可言呢?

这就是文革给我们带来的最大悲剧。这样的历史教训让我们国家和人民真正地认识到,恐怕还是从1994年底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法开始的,主讲人是曹建明,他主讲了《国际商贸法律制度及其关贸总协定》。也就从那一年开始,中央每年总要举办一二次集体学法,到2006年11月30日为止,总共举办了19次。而2006年一年就举办了三次,其中二次都学了有关民主制度建设的内容,可见中央领导对建立民主制度的高度关注。

紧接着“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正式启动,为“五五”普法拉开了大幕,这是广大法学工作者走出书房,跨出教室,走向社会基层,为群众服务的最有力的举动,也是行之有效的办法。这是当前推动群众学法的一项法制宣传活动,是法治实践之一,它为普及法制观念跨出了重要一步。

但在整个社会进行法治时,如果仍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徇私枉法等这样的大环境在蔓涎,那么国家法律将得不到普遍信仰,真正的法治社会就无法建立。正如著名法学家伯尔曼所说的一句名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

然而当我们得知深圳法院有多名法官被捕后,我们才发觉学法容易执法难。法院应该是公正的神圣殿堂,但一旦被腐败玷污了灵魂,那么整个社会的准则就会乱套;社会没有公正,就不会有正义,黑白颠倒,是非不分,耻荣离经叛道,天下岂不大乱?这根本与和谐社会是背道而驰的。而这样的社会当然不是属于法治社会。虽然它也有立法机构,有宪法这样的大法,有最高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有大法官大律师,但他们的素质、水平、公信、道德等等都是虛设的,必将影响执法者最后判決的公正性。

至今在判决上有失公正的案例真是太多了,要不为何审理大官腐败案时为何要异地呢?说明中国的法庭是不可靠的。並不是说只要异地就肯定公正了,说不定碰巧或者通过七转八弯的关系网,完全还有可能被忽悠了。

有人发现近几年在审理高官腐败案有个奇怪的规律,死缓多了,死刑没了。是否因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的观点起了作用?没有证据不敢肯定。反正大法官判大官,手下总要留点情面吧。还有个不争的事实,就是一条政治生命可减多少年刑?尽管在判刑前都被组织开除了党籍,但越是官衔大,越是处罚轻,往往用开除党籍,撤销职务,记大过小过等等之类行政处分,不知要抵好几年刑罚了。绝不会罪加大官一等。所以大官值大钱,不但是指他捞到的钱比别人多,还有他的官职也是生命,不然为何要说珍惜政治生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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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