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化道癌:再生资源增值税 想说爱你不容易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7 20:39:09
生资源增值税 想说爱你不容易2010/9/3 9:39:05  信息来源:SMM(上海有色网)

SMM9月3日讯:原本是再普通不过的增值税,现在却成了再生资源企业的心病,并在一定程度上扼杀了企业以再生金属为原料的生产热情。

2008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按照这一通知,从2009年1月1日起取消增值税免征政策,从事再生资源经营企业必须按增值税条例全额缴纳增值税,给予两年的“先征后返”优惠政策,凡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2009年退税70%,2010年退税50%,2011年将不再享受退税优惠。

但企业一致反映现行的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与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实行节能减排的大政方针似乎不相吻,迫使一些企业从利用再生金属为原料返回重新使用原生金属为原料的老路。

难以取得进项抵扣发票 企业税负增加过重

目前,我国国内再生有色金属资源回收的货物源头是居民,拾荒人员,非经营单位的机关团体、学校、部队,小规模废品收购站。但这些源头单位和个人连开具普通发票的资格都不具备,更不用说开具增值税发票了。由于没有增值税发票就不能抵扣进项税,就需要进货单位重新缴纳17%的全额增值税,因而造成企业税务负担过重。

税率倾向小型企业 规模企业受制

小型回收企业不能开具17%的增值税发票,决定了其不可能与大型的利废企业进行合作,更谈不上退税。小型回收企业尽管规模做不大,但增值税税负只有3%。而现行的增值税条例使其税负从4%降到了3%。

反观规模企业,其所产生的收入无论开票与否,都得按17%的税率计算销项税。但是大型回收企业取得的废旧物资是多渠道的。站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角度,大型回收企业除了要考虑自身的经济效益外,还要承担社会的责任,回收企业不能有选择性地回收各种废旧物资,这样大型的回收企业要取得17%的增值税进项发票就变得很不现实。而原先利废企业凭回收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就能抵扣10%的进项税,也被现行税收政策取消。

退税取消在即 利废企业面临生存考验

目前,废钢铁5%、废有色金属2%,综合毛利率4.5%,按照正常时期这样的毛利水平要承担8.5%的税负都是不可能的,况且,从2008年下半年起,受全球会融危机影响,废料利用行业出现全行业亏损。企业税负比一般的商品流通企业高5%以上。

加之2011年“不再享受退税优惠”,就会形成回收行业企业税负普遍高于其他工商企业的局面。承担着2011年17%的税负,绝大多数企业将难以生存。

面对此情况,很多企业选择进一步压低收购价格,而其方法之一就是使用原生金属。在2010年五六月份时,每吨电解铜52700元,而废杂铜加上税收则要54000多元。企业为降低成本,自然会乐得使用原生金属为原料。

另外,由于进口废铜、废铝全部由海关代扣了17%的增值税,也比国内采购废铜、废铝便宜,也是利废企业的原料来源之一。只是目前废铅仍为禁止进口。(上海有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