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女老板穿旧衣服:洛阳廉政网---洛阳市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奖”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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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奖”评选办法

 

(洛纪文〔2009〕16号印发)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开创我市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使我市纪检监察工作能够不断改革创新、与时俱进,保证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设立“工作创新奖”。
    第二条  评选原则。评选工作坚持鼓励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讲求实效的原则。通过评选,充分调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和干部参与创新的积极性,争创一流工作业绩。
    第三条 参评单位。委机关各室、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市直各派驻纪检组(纪工委)、监察室。
    第四条 参评申报条件。参评成果需系本单位在年度反腐倡廉工作中取得的创新实践成果。凡在以下几个方面具有独创性、前瞻性、实效性,对全市纪检监察工作有一定指导、启示作用的创新实践成果,均可申报参评创新奖。
    (1)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监督检查方面;
    (2)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0年工作规划》,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方面;
    (3)紧贴本地、本系统和本单位中心工作,推进以“两转两提”为重点的服务型政府建设方面;
    (4)在落实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加强监督检查、推进制度建设方面;
    (5)在查办案件方面;
    (6)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特别是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保证方面等;
    (7)在纠风治乱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方面;
    (8)其它方面。
    第五条 申报时限与数量。各呈报单位应在每年12月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市纪委报送申报材料。每个县(市)区可报1-2项参评成果;机关各室和各派驻机构可报1项参评成果。
    第六条 申报材料。每项参评成果需先提交文字申报材料,主要内容应包括开展该项创新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及措施、具体实例和成效、社会评价等,字数一般在2500字以内。
    第七条 评选标准。
    (1)指导思想明确。主动服从服务于“再造一个新洛阳、全面走在中原崛起前列”工作大局,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着力解决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并取得较好的实际成效,促进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发展。
    (2)工作思路清晰。有明晰的创新目标和工作要求,有明确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有量化的进度要求和考核。
    (3)创新成效明显。有效地解决了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形成了有创新特色的经验方法,在本地、本系统或市内外有宣传和推广价值,对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4)社会评价良好。在本地、本系统内取得较好的社会反响,在提高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参与和支持度、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协调发展方面发挥了较好作用。
    第八条 奖项的设定。每年评选创新奖5个左右。
    第九条 评选方式。评选工作在市纪委常委会领导下,由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随年度其它考核一并进行。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参评人员根据报送材料按1:2比例初评出10项成果,报市纪委常委会研究最终确定获奖单位,颁发表彰决定。
 发布日期:200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