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推广活动:太原市国企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有保障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2 11:04:38
太原市国企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有保障中国 山西门户网站 www.shanxigov.cn         发布日期:2011年12月21日          来源:太原新闻网 【字体:大 中 小】

    国有企业中小学与企业分离回归政府管理后,各企业办的成人学校、技校、职业学校、幼儿园等的退休教师待遇问题备受关注,昨日,市政府公布《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给这些企业退休教师带来了好消息,他们的待遇问题终于有了更好的保障。

    1.待遇由属地政府负责

    按照这一《意见》,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施行属地政府负责原则。即:1.县(市、区)属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这一《意见》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解决。2.市属国有企业的,由各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组织落实。3.市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由市国资委负责组织落实。

    2.看看你属于下列哪类范围

    1.这里所称国有企业职教幼教机构是指:市属国有企业(含市国资委监管的国有及市政府各部门管理的市属国有企业)、各县(市、区)属国有企业办的各种高等学校(含高职学院和成人高等继续学历教育学校)、职业学校、成人初等中等教育学校、技工学校、幼儿园等。2.这里所称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以下简称国企退休教师)是指:上述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具有相应教师资格且已从教育教学岗位上退休,目前仍由企业管理的退休教师;经组织批准从上述机构教育教学岗位上调至上述某机构教育教学管理岗位,并从教育教学管理岗位退休的教师。3.上述职幼教机构停办撤销前及国有企业改制、破产、重组前办理退休手续,并符合条件的退休教师,一并纳入实施范围。4.目前已办理退休手续、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教师,由所在企业根据教师资格认定文件规定条件和本人人事档案记载,确认其教师身份。

    其中:1993年12月31日及之前退休的教师,依据我省教师资格过渡有关文件确定;1994年1月1日至2002年6月30日退休的教师,依据《山西省首次认定教师资格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确定;2002年6月30日之后退休的教师依据《山西省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细则》确定;2012年12月31日之后退休的教师,必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5.在教育教学岗位上办理内退但未转岗及目前仍在教育教学岗位、未来10年内(即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符合条件的教师,办理退休手续后一并纳入实施范围。

    3.补贴标准明确

    这部分国企退休教师,其基本养老金加企业统筹项目外补助低于当地政府办同类教育机构同类人员基本退休费与补贴之和的,差额部分以加发退休教师生活补贴的名义予以补齐;实际发放额高于当地政府办同类教育机构同类人员退休费与补贴之和的,予以保留,仍按现行渠道发放。

    4.经费来源及发放方式

    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按照中央、省财政经费补助相关规定协调各级财政部门筹集解决,并及时拨付到位。中央财政补助经费外的差额部分,属于市属国企的,由市级财政解决;属于县(市、区)属国企的,由县(市、区)财政解决。

    此生活补贴自2011年1月1日起计发。

    5.补贴人员名单要公示

    我市将成立太原市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领导组,对拟纳入解决待遇范围的人员,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一定范围内通过适当方式予以公示。任何企业不得擅自停发或降低企业退休教师统筹外项目补助及发放标准。若有漏报、虚报、错报及擅自停发、少发等情况,后果由填报单位自行承担,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